⑴ 翻拍國外電影也很不錯,大家認為哪部電影的翻拍是比較經典的
就我個人而言,如今翻拍的電影越來越多了,如果翻拍的好,是會得到業界以及觀眾朋友們的很大認可的,如果翻拍的不好,會造成很多質疑,甚至口碑也非常不好,這些年我也看了蠻多翻拍的電影,但有一部翻拍電影是比較經典的,這部電影叫《誤殺》,這部電影是翻拍的《誤殺瞞天記》
所以,我覺得《誤殺》這部電影是翻拍的比較經典的,也是翻拍的比較成功的一部電影,整體評分和口碑都是非常不錯的,非常值得一看。
⑵ 翻拍電影時,該遵循原著還是適當加入自己的想法
其實我覺得在放拍電影的時候呢,80%的話還是要遵循原著的一個意思,那麼20%的話是可以適當的去加入自己的想法。因為現在很多的電影電視啊,它在翻拍的過程當中,不可能原模原樣的把書本上,或者小說裡面的東西搬到屏幕上來。
有很多的一些東西,至少還是會有一點點改變的,因為比如說有一些政治上的或者說一些比較社會上比較暴力血腥的。不可能直接搬到屏幕上來,他會做一些適當的改變。一個方面的話是受到廣電總局的一個審核要求。另外一方面的話,其實在播放的過程當中可能會對一些觀眾啊之類的起到反作用,所以的話多多少少是會加入自己一些想法之類的。
我覺得其實既要遵循原著的一個主導意思,但是呢,在有一些細節方面的話多。是可以改變自己的一些想法放入到裡面去,因為畢竟在拍攝的過程當中不可能一方順利的。多多少少會有一些磕磕絆絆,但就要看我們怎麼去平衡自己內心的一個想法。
⑶ 翻拍國外電影需要交版權費嗎
法律分析:需要版權。電影的改編者和攝制者均須從原著作者那裡取得授權,原著作者在沒有受到特別限制的情況下,可將其作品的改編權、攝制權、翻譯權、廣播權等等多次轉讓給其他主體,並獲取報酬。不購買版權就翻拍肯定是侵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 第五十二條 有下列侵權行為的,應當根據情況,承擔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一)未經著作權人許可,發表其作品的;(二)未經合作作者許可,將與他人合作創作的作品當作自己單獨創作的作品發表的;(三)沒有參加創作,為謀取個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五)剽竊他人作品的;(六)未經著作權人許可,以展覽、攝制視聽作品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編、翻譯、注釋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七)使用他人作品,應當支付報酬而未支付的;(八)未經視聽作品、計算機軟體、錄音錄像製品的著作權人、表演者或者錄音錄像製作者許可,出租其作品或者錄音錄像製品的原件或者復製件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九)未經出版者許可,使用其出版的圖書、期刊的版式設計的;(十)未經表演者許可,從現場直播或者公開傳送其現場表演,或者錄制其表演的;(十一)其他侵犯著作權以及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的行為。
⑷ 翻拍電影採用的就是一種模仿創新法
是的。
翻拍,也就是把他人拍過的作品進行新創作,並再次重拍成自己的作品。翻拍別人的視頻內容是不是侵權,要依據翻拍目的而定,例如只是供個人學習、研究或者欣賞的,不侵犯著作權,如果用於盈利的,一般會侵犯著作權。
《麻煩家族》《深夜食堂》《我是證人》《十二公民》《西虹市首富》等等都是翻拍自國外經典電影。
⑸ 你是如何看待中國翻拍外國電影的
我覺得中國翻拍外國片就是一種一味地模仿,沒有自己的創意,最重要的是,還沒有人家的拍得好。
⑹ 翻拍經典電影片段最好是什麼呢
卓別林的電影。。因為經典且無聲。。無聲應該可以省點費用吧。。且一般是獨角戲,演員一人就夠了。 王家衛的電影。。因為台詞少,估計對拍攝的要求更高點。。感覺花樣年華不錯。 再或者是奧黛麗赫本那時期的經典外國電影里應該可以找得到點靈感吧。。 日本的岩井俊二的電影也不錯,只可惜劇情不強,恐怕不是一般功力能翻拍成功的。
採納哦
⑺ 想翻拍電影需要怎麼做
去參加選秀。或者是自己投資製作電影或者是電視劇。
現在有很多的來自全國各地的北漂等在電影製片廠的門口
他們只是想要圓一個的一個夢
但是幾百萬人里也許只會出一個王寶強。
⑻ 文學作品如何翻拍成電影
下面介紹購買一部文學作品電影版權的兩種基本形式。其中第二種方式更加具有實操性。它相當於將版權交易分割成不同的進度,在買賣雙方的協議中約定版權交易的總金額,但是先支付一部分的費用,購買一定時間內的一部分權益(可能非常短,只有幾個月,權益也非常小,比如一段時間內的改編權)。如果推進的比較順利,再支付第二步的費用(可能是改編成劇本後順利拿到第一筆融資)。當最終非常確定時,再支付版權交易的全款。如果到規定時間未完成約定的進度,支付後續的款項,那麼之前購買的權益便會自動被取消。
我們在這里參考維基網路的專有名詞 Option【Option (filmmaking)】,這里所說的期權與金融領域的期權意義相近,在維基網路中有相應的解釋:
在電影產業,版權交易存在一種「期權」概念。「期權」又稱選擇權,電影期權交易主要是指出品人(電影製片公司)通過在一定時間內以一定價格預付部分版權,購買到版權持有者的部分義務。合同細則上要明確規定在這段期間內,出品人享有的權利以及版權持有者應履行的義務。出品人在考慮是否支出預付金額前,應當考慮到幾個因素,比如該作品的潛在價值和經濟效益等。
同樣的,出品人也可以對小說、文章、游戲、音樂,甚至任何可利用的作品,通過期權交易的方式購買知識產權。但是如果是出品方花錢讓編劇去編寫劇本,這種不屬於期權概念。
從經濟學角度上來說,得益於實物期權理論的拓展和延伸,這種「期權」交易模式將金融概念和電影市場學良好的結合起來,並得到廣泛運用。這種形式同樣活躍於好萊塢電影工廠,比如派拉蒙電影公司就用期權交易購買了美國小說家菲利普迪克的部分短片小說。
希望給大家提供有價值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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