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一般电影都有版权,如果在教室里播放电影算侵权么界限是什么
属于侵权,但应该不会被起诉,详细请看:
侵犯版权的行为:
(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2)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 中国版权
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
(3)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4)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5)剽窃他人作品的;
(6)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7)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
(8)未经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影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出租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9)未经出版者许可,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的;
(10)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或者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或者录制其表演的; (11)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的行为。
(12)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13)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14)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的,著作权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15)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16)未经许可,播放或者复制广播、电视的,著作权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17)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权利人为其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采取的保护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技术措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18)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删除或者改变作品、录音录像品等的权利管理电子信息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19)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作品的。
以上第(1)至第(11)项行为,侵权人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第(12)项至第(19)项行为,侵权人除了承担上述民事责任外,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可以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并可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还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另外,在著作权许可使用或转让等合同中,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承担民事责任。
㈡ 影视版权侵权
维权者与公证员对侵权者的侵权行为进行公证一定是在一个常态的状况下进行。你所说的偷偷摸摸其实用词带有贬义。
一般来说,维权者肯定是与侵权者沟通但无法达成一致的情况下才会与公证处对侵权事实进行公证,准备诉诸法律。也就是说侵权者事实上非常明白自己的侵权行为,如果这个时候用你所谓的“光明正大”的方式摆明身份再去,那侵权者肯定停止甚至销毁侵权行为或者侵权物品。这已经不是一个常态的行为。
只要公证的程序是合法的,公证员没有弄虚作假,公证处也只是证明该行为确实于某时在某地发生,并不会认定该行为是侵权行为,而判断该行为是否侵权的则是人民法院。
希望我的分析能对你有用。
㈢ 影视作品版权被侵权该怎么维权
影视作品受著作权法保护,享受版权。其他人想要播放影视剧或是版权的,首先就要取得影视剧真正版权人的同意才可以,否则擅自使用的就会被认定为侵犯了权利人的著作权。那么影视作品版权被侵权该怎么维权呢?接下来八戒知识产权就带您了解相关知识。影视作品版权被侵权该怎么维权1、双方自行调解影视剧版权被侵犯,被侵权人可以自行调解,要求对方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损失;导致被侵权人名誉受损的,还可以要求侵权人通过各种合法方式恢复名誉。2、到法院起诉如果侵权人不愿意调解,或者调解不成功,被侵权人可以到法院起诉。不过,在这里需要注意地是,侵犯著作权的诉讼时效为二年,从著作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在我国,确定著作权侵权损害赔偿数额的主要方法如下:1、影视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如合理的许可使用费,权利人为维护权利的合理开支(律师费、调查取证费用、交通差旅、文印等);2、盗版影视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如销售所得、营业利润、净利润等。3、法定赔偿,就是当影视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没办法确定的时候,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请求或者依职权确定赔偿数额。不过,一般就是从考虑作品类型、合理使用费、侵权行为性质、后果等情节综合确定。最后,一般侵犯影视剧作品版权的,如果是反响较大的作品,那版权所有人受到的损害就会变大,如果就损害赔偿发生纠纷,损失又较大的,建议可以直接找个专业律师诉讼维权。
㈣ 什么是电影网络版权
指的是信息网络传播权吧。
1.版权即著作权。
2.电影有著作权。
3.著作权有一项权能为“信息网络传播权”。根据《著作权法》第10条第1款第12项,“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4.在著作权16项应由著作权人享有的权利中,信息网络传播权是最接近你问题的一项。
㈤ 电影版权是什么
电影版权,即电影著作权,是指电影作品的个人作者或者公司对其作为制片人所依法享有的人身权和财产权。含电影发行权、电影放映权、信息网络传播权、复制权等17项权利。
㈥ “几分钟看完电影”是否构成侵权侵权的标准是什么
“几分钟看完电影”的侵权有争议最近已经有超过70家影视传媒单位及企业发布保护影视版权的联合声明,警示短视频平台提升其版权保护意识,必要时他们将采取法律的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其实在目前有很多的影视传媒单位,他们都是非常反感这些短视频平台的许多博主任意的对一个电影进行解说,并且随意的对一个电影进行剪辑,而且进行紧急之后,通过口述或者画面描述的方式,让观众们能够在非常短的时间内就去了解这部电影的剧情情节,以及整体构架,这都让这些影视传媒单位觉得受到了权益侵害。
㈦ 电影侵权问题
像你这样的小制作是不侵权的,但是你得标明是什么游戏改编的
㈧ 什么是影视版权
是指电影作品的个人作者或者公司对其作为制片人所依法享有的人身权和财产权。含电影发行权、电影放映权、信息网络传播权、复制权等17项权利
㈨ 为啥现在电影火了都被侵权抄袭呢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因为现在的电影创作者都越来越懒了,他们往往不想依靠自己最原始的创意来存活,因为这种创意一方面是因为大多数观众都不能理解,另一方面是因为受众的群体太小,大家都不喜欢这种题材。而对于一些已经热火的电影题材和相关内容,导演和制作方方面不用再苦心费力的去思考相关的影视细节,只用进行删减和相应的剧情剖析,就可以将其作为自己的作品来拍摄和上映。正是因为这部火灾的电影里有人们能学习到的方面,所以这些新型电影工作者才会用各种方法来抄袭,而这种现象也是无可厚非的,只有发现和没被发现之分。
蹭电影热度对于之前已经火爆的电影,许多没有视力和没有先前名气的导演和作品都会按照原本的电影模式来开拓自己的新道路,这种新道路虽然是在老道路上走的,但是却能迎合观众的想法与需求,比如一部火爆的电影是名字吸引了观众,那么这部新抄袭的电影,导演就会将自己的电影名字增加或减少几个字,又或者是说明跟之前电影意思相近的部分,来达到一种吸引眼球的目的。往好的来说是蹭热度,往不好的来说就是照搬。
正是因为这些原因,电影火了才容易被侵权抄袭。
㈩ 什么叫电影版权侵权
电影历经一百多年的发展历史,深深影响了人们的行为和生活方式。它不仅仅是一种人们娱乐的方式,更是一种文化传播的途径。电影是建立在科学技术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一门综合艺术。科学技术的进步,为电影提供了更加丰富的创作手段,并为电影的传播开拓了更多的渠道,也开辟了更为广阔的观众市场,但同时也给电影的发展带来了挑战。 在电影领域,科学技术的应用同样是把双刃剑。一方面,它是电影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科学技术每向前迈进一步便为电影拓展一些发展的空间;另一方面,科学技术又为电影作品版权侵权提供了更先进的工具和手段,又在相当程度上阻碍了电影的发展。纵观世界电影发展史,几乎就是一部便随着技术创新的电影版权侵权斗争史。在最初的胶片电影传播时期,由于受技术限制,对电影作品的侵权一般仅限于在除电影院外的公共场所的未授权放映,权利人比较容易维护自己的权利;而光碟电影的传播则是随着录制设备技术的完善及影碟机的家庭普及而发展起来的,这使盗版光碟很容易的走进了千家万户,这给版权人造成巨大损失的同时也带来了维权路上的艰难;当今的数字电影,是在计算机技术、数字技术和通信技术相结合下产生的一种新型的电影作品形态,互联网使得电影作品的非法复制、翻录、传播变得极为容易,从而电影作品版权也更容易受到前所未有的侵害。因此,数字技术时代怎样保护好电影作品版权便成为各国法律不容回避的重要内容。作为一种综合的表现艺术形式的电影作品,具有许多其他文学艺术作品不具备的特点,恰恰这些特点给相关法律的制定和适用带来了很大的困难。过去的很长一段时期内,我国理论界对电影作品版权保护问题缺乏密切关注,致使这方面的理论研究还相当贫乏,这种理论研究的缺乏势必影响到立法和执法的水平和质量的提升。故而,电影作品版权侵权研究的加强,不仅有重大的理论意义,更具有深远的实践意义。 本文在考察国内外学者对相关问题研究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相关实践,对电影作品版权侵权责任这一主题,分四个部分进行论述。 第一部分对电影作品的一般问题进行分析。从电影作品的概念谈起,论述了电影作品及电影作品版权法律关系的特殊性。 第二部分详细分析电影作品版权的侵权责任的基本法律问题。主要从对电影作品版权侵权责任的界定、特征分析、归责原则、构成要件等方面进行了相关理论探讨。在电影作品版权侵权归责原则的问题上,针对权利人是停止侵害还是损害赔偿的请求,区分不同的情形,分别适用不同的归责原则。 第三部分对电影作品版权侵权责任的表现类型和抗辩事由进行了论述。依据不同的标准,其表现类型有所不同。针对信息时代电影作品版权侵权变得更加复杂的特点,本文着重从间接责任方面论述对我国电影作品版权的保护。在抗辩事由问题上,分别从合理使用、法定许可和版权失效方面进行了探讨。 第四部分论述了电影作品版权侵权责任的法律救济。在结合我国当前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分别从民事、刑事、行政三个方面来讨论对我国电影作品版权侵权责任的法律救济。本部分主要论述了民事救济方法,并从第三人责任制度、精神损害赔偿和惩罚性赔偿的角度提出了一些立法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