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这部电影叫什么名字
这是印度电影《黄沙战神》。
黄沙战神 Vinaya Vidheya Rama
(2019)
『贰』 谁能告诉我这部电影的名字
乱世佳人
目录·【电影乱世佳人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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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连续剧乱世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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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大纲
【电影乱世佳人I】
基本信息
乱世佳人Gone with the Wind(1939)
原著:《飘》(玛格丽特·米切尔著)
电影:《乱世佳人》(GONE WITH THE WIND)
导演:维克多·弗莱明
主演:费雯丽、克拉克·盖博、李斯利·霍华德、 奥莉薇·黛·哈佛兰
类型:剧情 爱情 战争
上映:1939年01月15日
地区:美国
时长:238 分钟
颜色:彩色
对白:英语
出品:米高梅公司
剧情简介
《乱世佳人》(GONE WITH THE WIND)是好莱坞影史上最值得骄傲的一部旷世巨片,影片放映时间长达4小时,观者如潮。其魅力贯穿整个20世纪,因此有好莱坞“第一巨片”之称。影片当年耗资400多万美元,历时三年半完成,其间数换导演,银幕上出现了60多位主要演员和9000多名配角演员。在1939年的第12届奥斯卡奖中一举夺得八项金像奖,轰动美国影坛。这部耗资巨大,场景豪华,战争场面宏大逼真的历史巨片,以它令人称道的艺术成就成为美国电影史上一部经典作品,令人百看不厌。
1861年南北战争爆发的前夕,塔拉庄园的千金小姐斯佳丽爱上了另一庄园主的儿子阿希礼,但阿希礼却选择了查尔斯的表妹——温柔善良的玫兰妮为终身伴侣。斯佳丽出于妒恨,抢先嫁给了玫兰妮的哥哥查尔斯。不久,美国南北战争爆发了。阿希礼和查尔斯作为征兵上了前线。查尔斯很快就在战争中死去了。斯佳丽成了寡妇, 但她内心却一直热恋着阿希礼。
一天,在一次举行义卖的舞会上,斯佳丽和风度翩翩的商人瑞特相识。瑞特开始追求斯佳丽,但遭到她的拒绝。斯佳丽一心只想着去追求阿希礼,结果也遭到拒绝。
在战争中,美国南方军遭到失败,亚特兰大城里挤满了伤兵。斯佳丽和妹妹玫兰妮自愿加入护士行列照顾伤兵。目睹战乱带来的惨状,任性的斯佳丽成熟了不少。这时,从前线传来消息,北方军快打过来了,不少人家惊惶地开始逃离家园,而斯佳丽的母亲和两个妹妹也患病了,斯佳丽十分想要回去塔拉庄园,回到敬爱的母亲身边。不巧玫兰妮要生孩子了,斯佳丽只好留下来照顾她。
在北方军大军压境之日,斯佳丽哀求瑞特帮忙护送她和刚生下孩子的玫兰妮回塔拉庄园。瑞特告诉斯佳丽他不能目睹南方军溃败而不去助一臂之力,他要参加南方军作战,他留下一把手枪并和斯佳丽拥吻告别。斯佳丽只好独自勇敢地驾驶马车回到塔拉庄园,这时家里已被北方军士兵抢先洗动一空,母亲已在她回到家的前一天病逝,而父亲因为受到太大打击而精神错乱。
不久,战争结束了。生活依然困苦。北方来的统治者要庄园主缴纳重税,斯佳丽在绝望中去亚特兰大城找瑞特借钱,但得知他已被关进监狱。归来的途中,斯佳丽遇上了本来要迎娶她妹妹的暴发户弗兰克,为了要重振破产的家业,她骗取弗兰克和自己结了婚。
斯佳丽在弗兰克经营的木材厂非法雇用囚犯,并和北方来的商人大做生意。此时,瑞特因用钱贿赂而恢复了自由。两人偶然碰面,再次展开爱恨交织的关系。
弗兰克和阿希礼因加入了反政府的秘密组织,在一次集会时遭北方军包围,弗兰克中弹死亡,阿希礼负伤逃亡,在瑞特的帮助下回到玫兰妮身边。斯佳丽再次成为寡妇。此时,瑞特前来向她求婚,她终于与一直爱她的搞私运军火和粮食致富的瑞特结了婚。婚后,夫妻二人住在亚特兰大的豪华大宅。一年后,女儿邦妮出生,瑞特把全部感情投注到邦妮身上。斯佳丽偶然翻阅阿希礼的照片被瑞特发现,终于导致了二人感情的破裂。其后,在阿希礼的生日会前夕,斯佳丽与阿希礼相见时热情的拥抱引起旁人非议,但玫兰妮不相信他们之间有暧昧关系。瑞特可不这样想。
当斯佳丽告诉瑞特她已经再次怀孕时,瑞特怀疑地问那是谁的孩子?斯佳丽在羞怒之下欲打瑞特,却不慎滚下楼梯引起流产。瑞特感到内疚,决心同斯佳丽言归于好,不料就在他俩谈话时,小女儿邦妮意外坠马摔死了。与此同时不幸的事也在另一个家庭里发生,玫兰妮终因操劳过度卧病不起。临终前,她把自己的丈夫阿希礼和儿子托付给斯佳丽,但要求她保守这个秘密,斯佳丽不顾一切扑向艾希利的怀中,紧紧拥抱住他,站在一旁的瑞特无法再忍受下去,而转身离去。面对伤心欲绝毫无反应的阿希礼,斯佳丽终于明白,她爱的阿希礼其实是不存在的,她真正需要的是瑞特。
当斯佳丽赶回家里告诉瑞特,她是真正爱他的时候,瑞特已不再相信她。他决心离开斯佳丽,返回老家去寻找美好的事物,被遗弃的斯佳丽站在浓雾迷漫的院中,想起了父亲曾经对她说过的一句话:“世界上唯有土地与明天同在。”她决定守在她的土地上重新创造新的生活,她期盼着美好的明天的到来。
本片在第十二届奥斯卡金像奖中荣获八项大奖:最佳影片奖、最佳艺术指导奖、最佳编剧奖、最佳导演奖、最佳摄影奖、最佳女主角奖、最佳女配角奖和最佳剪辑奖。
斯佳丽
一个猫一样的女人。有着猫一样的目光,猫一样的微笑,猫一样的步伐和猫一样的敏捷。那么,这个猫一样的女人提供给我们是怎样的一些对待生活、对待爱情、对待困难和挫折的态度和经验呢?
第一她在困难的时候敢于承担责任,虽然也有动摇,但最后仍然承担责任,比如她救了玫兰妮,她重振塔拉庄园,后来长期扶助阿希礼一家等等。
第二她敢于去爱、无怨无悔,她的整个青春都在爱着阿希礼,没有回报但她仍没有放弃努力,直到能力的极限为止。
第三知错能改,当她最后明白她之前所为是错误时,她马上向瑞特道歉,请求原谅。
总的来说,斯佳丽堪称巾帼不让须眉的奇女子,人中龙凤,难怪瑞特这样的牛人也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每次看《乱世佳人》,每次都有不同的收获。年轻时看,讨厌虚荣爱出风头的斯佳丽,喜欢纯洁善良的玫兰妮,不喜欢油腔滑调的瑞特巴特勒,喜欢温文尔雅的阿希礼,喜欢南方如画的景致和田园牧歌式的生活,不喜欢北方的浮华和放荡。后来看了多次之后,不由得对斯佳丽敬佩起来,原本是一个弱女子,任性而年青,第一次结婚是一时的冲动报复,嫁给了不爱的男孩,让自己成为了年轻的寡妇。第二次结婚是为了一家人的生存,抢走了妹妹的心上人,肯尼迪。肯尼迪虽然是一个半老头子,却不是斯佳丽的对手,面对她的冷酷和无情,他束手无策。最终为了斯佳丽差点遭受的侮辱去报复穷白人而被人击毙,不幸枉死,却从未享受过斯佳丽的一点爱。于是斯佳丽再次成为寡妇,而且还是个有钱的寡妇。在那个战火纷飞的年代,为了答应过阿希礼照顾玫兰妮的一句承诺,在北军就要攻占亚特兰大的时候,斯佳丽又果断地替玫兰妮接生,并找到瑞特冲破重重阻碍和关卡,回到了乡下老家--塔拉庄园。在又饥又饿之时,她又遭受了母亲病亡、父亲痴呆、家里被劫,一穷二白的多重打击,她不屈不挠,带头种田干活,喝令妹妹下床摘棉花,并照顾玫兰妮和小波,支撑一家人的生计,那时她顶多也不过是个二十来岁的小姑娘,本应是个在母亲怀里撒娇的小姑娘。可是面对如此巨大的困难,她没有选择逃避,而是勇敢挑起家里的重担,以常人难以企及的毅力抗争命运,每每看到斯佳丽举着萝卜向天盟誓,决不愿让家人再受苦挨饿时,我总是觉得拍片导演对光线和背景的运用是那么巧妙和艺术, 它那么生动地刻划了思嘉渴望安定、渴望生存、渴望富裕的强烈而真实的内心情感。我觉得那时的她,已完成了最艰难的嬗变,由一只丑陋的毛毛虫破茧而出变成了美丽的蝶,自由而高贵,那时的思嘉就像一个女神---渴望富有、并为此能不择手段的欲望女神。
刚强、坚韧
无论是面对战争的废墟和硝烟、母亲和父亲的去世、生活的贫穷艰难还是女儿的夭折,在和她承受同样的痛苦和艰难的人们当中,她都是最刚强、最坚韧的一个和最先从痛苦和艰难中走出来的一个。当斯佳丽面对着已是满目伤痕泰勒庄园时,她的坚韧和刚强令她这个家中的长女担起家长的重担。在影片的末尾,她还坚定地告诉我们:Tomorrow is another day。
虚荣
这应该是一个贬义词了,可是,斯佳丽的虚荣心似乎格外的可爱,在她的身上,虚荣似乎也变成了褒义词。有位名模曾说:“女孩子总是要有一点虚荣心的,无论这虚荣心表现在什么方面。”当斯佳丽扯下母亲唯一的遗物——窗帘,无论如何也要用它做一件漂亮的衣服,还将它披在身上憧憬着新衣服的样子时,她的虚荣心使她成了一个看起来不孝的女儿,但她的这种做法(也就是她的虚荣心)是当时拯救全家的唯一出路。由虚荣心而使全家人都有了生存下去的希望,这样的虚荣心也不应该算是值得摒弃的。
贪婪
这总应该是个贬义词了。但是,斯佳丽的贪婪不仅是有情可原的,在某种程度上来讲还是难能可贵的。战后的泰勒庄园在北方军的控制之下,母亲的去世和父亲的崩溃使斯佳丽——家中的长女担起了“家长”的重担。斯佳丽一家人过着艰辛的生活。战争使她贫穷,贫穷继之以饥饿。然而最可怕的是无钱交税险些失去生活来源的土地,为了借钱交税,斯佳丽勾引了妹妹的情人,继而当起了一家小店的老板娘。在经历这一切后,她明白了她所处的是一个什么样的社会以及在这个社会中钱的重要性。所以,当她拥有了当前她所需要的钱之后,她自然会想拥有更多的钱。在她追求“更多的钱”的过程中,她表现出了一个早期资本主义的资本家所必须具有的优秀品质——贪婪。
残忍与自私
这两个词无论用在什么人身上似乎都应该是表贬义的词语,特别是以温和、善良为美德的女性。但是,斯佳丽的残忍与自私在某种适度上却是值得褒扬的。首先,在社会转型的时期,人的观念需要从传统的观念转变成为新型的、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观念。不能在第一时间内转变观念的人就失去了领导时代的主动权。斯佳丽就是一个在第一时间内转变观念,接受了新的社会和社会制度、新的价值观念、新的生活方式,并且成为了一个小资本家的女人,在这一点,她是非常了不起的。而且,在刚刚建立了资本主义制度时,自私和残忍对于一个资本家来说是生存和发展的关键。在资本主义社会,对世界的博爱已经是阻碍资本的自身生存和发展的一个因素,此时,自私与残忍就成了强者的优点。
美丽
斯佳丽为我们提供了一种对待爱情的态度。她美丽,但她只是适当地运用她的美丽来得到她所喜爱的东西,从来不用自己的美貌来玩弄爱情,无论是自己的还是他人的爱情。斯佳丽是美丽的,但美丽不是拥有爱情的必备条件——你可以没有斯佳丽那样美丽动人,但你也有权利去追求属于自己的爱情。
综上所述,我们得出了这样的一个结论:
斯佳丽,猫一样的女人,刚强的、坚韧的、虚荣的、贪婪的、残忍的、自私的女人,女人的典范。
瑞特
我必须承认,对我来说,《乱世佳人》的吸引力之所以这么大,和克拉克盖博主演的瑞特巴特勒绝对有关系。
当然,斯佳丽眯着那双像猫那样的绿眼,迷人而妖媚,同样也让人倾倒。她是个让女人都能为之神魂颠倒的女人,她自私、冷酷、无情、聪明、不择手段、坚强,却不乏善良、美丽、脆弱;她是一个高不可攀的女神,让许多女人都梦想着能像她那样,集财富、美貌、能干、坚强于一身,让瑞特那样的男人能够为她而倾倒。至少我曾经就那样想过。但我认为,瑞特给我们这些女性观众带来的却更多是对爱情和婚姻的甜美幻想,他是那么潇洒倜傥,那么玩世不恭,那么自信过人,富有并充满了成熟男人的魅力,该是多少女性心目中的偶像啊。
在这里,简单回闪思嘉和瑞特相遇、相识、相爱的几个片段,就能让人对瑞特爱我所爱,坚持自儿,富有个性的男性魅力印象深刻:
片段一:瑞特第一次见到斯佳丽是在十二像树园的烧烤会上。斯佳丽向所有的男士卖弄风情,却发现瑞特正注意她,斯佳丽向身边的女伴抱怨说:“他看我的样子,就像我没穿衣服”可见瑞特给人的感觉不是温文尔雅,富有绅士风度,对世事的有种别人所不具备的强大洞察力和影响力,表明了他与一般的南方男人不同点:现实、大胆而富有进攻性,当他躲在书房里偷听斯佳丽大胆地向阿希礼表露爱慕,但因遭到婉拒,她气急败坏地搧了阿希礼一个耳光,并砸碎了一个小花瓶时,他吹了一个口哨,于是他被斯佳丽指责为不是一个绅士,而他同时也反唇相讥斯佳丽不是一个真正的淑女,让斯佳丽气极。俩人第一次相见就是一次爱情的交锋。
片段二:斯佳丽因查尔斯病亡到亚特兰大散心,正在服丧的她,十分渴望能再度飞旋于舞池中,表现了她在内心里对无拘无束、自由生活的向往和憧憬。是瑞特看出了她的心思,并出重金替她撬开了那个压抑而沉闷的社会道德囚笼,使她走上了和别的南方女人最不相同的命运之路。这正是斯佳丽反叛旧的社会道德标准迈出的关键性一步,而这一步,如果没有瑞特暗中巧妙的支持和安排,斯佳丽是决不会踏出的。如果没了这关键一步,那么日后那个能干、要强、并独当一面的乱世佳人---斯佳丽就决不会存在了!
片段三:瑞特为了帮助斯佳丽重返故里,拼死弄了一匹身负重伤的老马,并帮助她把玫兰妮抱到马车上,同时一路历经辛苦,并在即将要到达的时候,瑞特看到许多南方兵前仆后继,视死如归,深感震撼,并决定上战场,为保卫家园尽一份力。这时可以看出,为了心爱的女人,他能出生入死; 同样,面临家园被毁之境,他也是一个热血之人,导演在这里才向我们描绘了一个深藏在平日玩世不恭外表下,也具有一颗为荣誉甘洒热血之心的典型南方男性的形象。在这里我们看到,虽然瑞特平日里非常精明、现实,但他骨子里其实还是一个南方人。
片段四:瑞特在经历了丧女之痛和斯佳丽在精神上的背叛后,面对玫兰妮的之死,对一切都灰心失望至极,回家收拾行李,返回自己的故乡,查尔斯顿。当愚蠢的斯佳丽最后发现自己已深爱瑞特时,才发现已最终失去了自己最心爱的人。瑞特最后走得十分干脆,让斯佳丽深感懊悔。直到这里,我们才听到那颗曾经为爱而柔软的心破碎的声音,同时也因为破碎而对斯佳丽变得“冷酷无情”,这里的瑞特才让我们感觉到,这个男人敢爱敢恨,处理事情十分干脆利落,极富男性魅力。
再说说阿希礼和美兰妮,他们是相似的,具备南方的一切美德,有知识,有文化,有思想,有修养。
美兰妮基本上是完美的,她善良,仁慈又不乏勇气,斯佳丽摘棉花时,她想帮忙,斯佳丽杀人时她也帮忙,除了瑞特,她是斯佳丽的另一个支持者。我想电影编剧一定喜欢美兰妮,他把她更神化了,连捐出结婚戒指这件事都把带头者从斯佳丽改成了美兰妮。我做过小范围的调查,先看书的基本都喜欢斯佳丽,而先看电影的则喜欢美兰妮。我觉得美兰妮太好了,好得不真实,而斯佳丽是有血有肉的,是真实的,有缺点也有优点。
阿希礼是真实的,他是个活在过去的人,时世变迁,他不想面对,他是缺乏勇气的。他不爱斯佳丽,又不说不爱她。斯佳丽走投无路找他时他只给了她庄园的红土,后来知道斯佳丽卖了自己,他说他该去抢劫,他也只是说说吧,估计不会去的,这一点,他确实不如拖这军刀想帮斯佳丽对付逃兵的美兰妮。
乱世佳人里的人物都是完美的,如果没有美兰妮的淑女风范,怎能体现出斯佳丽的桀骜不逊。没有阿希礼的懦弱,怎能体现出瑞德的风范呢。
斯佳丽的奶妈.玛格丽特
温暖,可靠,安全。象母亲一样时刻保护她的孩子斯佳丽。
理智,聪明,现实而且冷静,带一些黑人的狡猾。她懂斯斯佳丽,支持她,爱她,虽然没有多说什么,但是她一直是斯佳丽的靠山,坚强有力。
忠诚,固执,可爱。对自己的宝贝,那是不顾一切的去保护;虽然只是一个家奴,但她有自己所要维护的处事原则。
黑人奶妈的形象刻画的非常成功。 由此扮演黑妈的演员哈蒂·麦克丹尼尔(Hattie McDaniel)战胜了奥丽维亚(美兰妮)获得了第十二届奥斯卡最佳女配角奖,据说是历史上第一个获得奥斯卡奖的黑人。哈蒂将其特有的幽默感注入奶妈玛格丽特一形象中,台词念得完美无缺,与斯佳丽的扮演者费雯丽配合默契,犹如绿叶扶红花,结果两人双双获奖。由于奶妈一角的成功,哈蒂后来几乎垄断了银幕上所有的黑人保姆角色,在许多影片里可以看到她那肥胖、温顺、饶舌的形象。
经典片段
瑞特离开斯佳丽后,斯佳丽最后坐在楼梯的台阶上说——“After all, tomorrow is another day。”
斯佳丽在回到被毁的家园后,在山头上说----“上帝为我作证,上帝为我作证,北佬休想将我整垮.等熬过了这一关,我决不再忍饥挨饿,也决不再让我的亲人忍饥挨饿了,哪怕让我去偷,去抢,去杀人.请上帝为我作证,我无论如何都不再忍饥挨饿了!”
影片评价
有人说这部电影最经典的场面是斯佳丽在战争后回到被毁的家园,在园中手握红土发誓,无论去偷去抢都不会让家人挨饿那段,因为那时她的眼神和表情真的特别震撼人。这样说我也不反对,因为这实在是一部太经典的片子,经典的场面太多,各人有各人的偏爱。我倒是情愿选择这个:以后,明天就是新的一天了。什么是爱?什么是恨?爱和恨可以象两条永不相交的平行线,爱和恨也可能只需要一缕阳光就可以消融。珍惜拥有的人是幸福的,因为我们总是并不确切知道我们需要的到底是什么。太多的人只有在失去的时候,才知道去珍惜。泰戈尔有一句诗我特别喜欢:如果错过太阳时你流泪了,那么你也将错过星星了。历尽沧桑,你要学会忽略过去。因为——tomorrow is another day。
“不要不辞而别,我的爱人。
我看望了一夜,现在我脸上睡意重重。
只恐我在睡中把你丢失了。
不要不辞而别,我的爱人。
我惊起伸出双手去摸触你,我问自己说:
“这是一个梦么?"
但愿我能用我的心系住你的双足,紧抱在胸前!
不要不辞而别,我的爱人。”
——泰戈尔《园丁集》
经典台词
美国电影学院每年都会为一些特别的电影项目评出前100名。05年取得经典台词榜第一的电影《乱世佳人》是克拉克·盖博在1939年出演的的一句台词。那是瑞特对斯佳丽说的一句话:“坦白说,亲爱的,我一点也不在乎。”“盖博的这句台词被人们在不同的场合引用,”鲍博说。“无论男女,当他们陷入一种并没有完全投入的恋爱关系时,想要控制局面,就会用到这句话。”
『叁』 这电影叫什么名字
这种片一般都是假的 不要绝望 俄罗斯有一部也是这种大街上搭讪 最后成功用钱拿下的 都是假的
『肆』 85岁老人,告三个儿子要求法官付房费,是什么电影
电视剧:《别让我看见》
『伍』 我开了一间房就在隔壁要不我们一起等他们,是什么电影
这一部电影已经放过很长一段时间了
当时我就看了一下,就是不记得叫什么
如果你知道了,转告我一下,谢谢
『陆』 《喜剧之王》这部电影讲是什么
《喜剧之王》是周星驰199年拍摄的喜剧电影,堪称周星驰电影的经典之作,在1999年拿下了3000万的票房,也成为当年的票房冠军。
人生不过短短几十年,过什么样的生活拥有什么样的人生这些都是自己的选择,我们在尹天仇这个小人物身上看到的对工作的执着对爱情的责任对生活积极向上的态度,他不是什么伟大的人物,正是因为他这种小人物身上拥有的多最朴实的最容易被人忽略的精神,才让这个人物更加立体,成为一代经典之作。
『柒』 谁能告诉我这部电影的名字```
楼上的说错了!
是《野蛮师姐》!
详细剧情:
【故事】
风和日丽的正午,见义勇为的青年明宇 (张赫饰演) 在大街上竭尽全力地追捕拿着钱包逃亡的扒手。刚从楼角行出来,手拿着洗澡篮的休班巡警童珍 ,看见一名中年妇人坐在地上向明宇方向大喊,便误认明宇就是扒手。经一轮街头追逐,童珍终将明宇当场逮捕。明宇自称是本区善益女子高中新聘任的物理老师,童珍并不相信,坚持认定明宇就是扒手,因她坚信自己辨别犯人的“眼光”!童珍就是这么自信的一个女子。及至真正的贼人被捕,童珍才只有无奈地把明宇放走。
明宇虽被误捕,童珍亦没有对她的鲁莽行为感到一丝歉疚,但他却对童珍这个英勇兼自信的女警产生了一种不能言喻的感觉。
不久,在一次警方跟高中合作举办的“反罪恶行动”中,明宇误打误撞被安排跟童珍一起到青少年时常聚集的九反之地巡逻。“一警一师”,目的是为了阻吓高中青少年犯罪。两人再次碰头,明宇确有少许尴尬,而童珍则似是已把之前的事忘掉得一乾二净,更嚷着要身为老师的明宇请她吃“街头海鲜串”,面对眼前这个野蛮的“师姐”,明宇也有点突如其来的手足无措。途中,他们遇上不良高中生,童珍二话不说把他们教训了一顿。未几,童珍赫然发现可疑人物在后巷暗处作神秘交易,遂跟踪他们的方向而去。明宇一路上躲在童珍身后,他认为此事已超出了他们的职责范畴,欲转身离去,却反被童珍扣上手铐!童珍给明宇的右手戴上了手铐,跟她的左手铐在一起……。明宇强行被童珍拖走,继续跟踪疑犯,明宇非常无奈!
童珍拖拉明宇到达一座厂房,估计没错的是刚才的可疑人物正在工厂内进行一宗大规模的毒品交易……
童珍的出现,惊动了在场交易的黑帮,突然之间,几十个枪口对准童珍和明宇,两帮的头子都用枪互相瞄准对方,数十名黑帮份子互相内讧,突然,工厂内子弹横飞,枪声响遍天,顿成一场大战……
事后,明宇及童珍逃过大难,但厂房内却死伤无数,童珍将一直所跟随的那个神秘男子制伏。一群似是有所准备的刑警纷纷涌进,原来,被童珍制服的神秘男子,是一名卧底!童珍鲁莽的行为,破坏了卧底探员的精心策划,又一次的“好心做坏事”!互相扣上手铐的明宇及童珍,心情相当之无奈。但,这一夜,他们确实经历了生死与共的时刻。
回到警局,童珍才发现手铐钥匙在逃跑时给掉了。凑巧,一群黑帮人马闯进警局找童珍寻仇,他们的老大,就是刚才被童珍教训的其中一位不良青少年的父亲!老大除了是黑帮的首领外,也是位高权重的国会议员,他凶神恶杀地嚷着要为其子服仇。在警局内,童珍被老大百般侮辱、轻蔑,忍不住哭了起来。老大的气焰,就连警署警长也害怕得退避三舍。温文的明宇终也忍无可忍,鼓起勇气为童珍这个外表坚强而内里柔弱的女孩出头。他高举扣在手腕的手铐,拔起童珍的手枪指向老大,众人也被他的行为吓得目瞪口呆。明宇跟众黑帮份子声称自己是连环谋杀案的主犯,他要求老大当众向童珍认错,否则就会向他们大开杀杀戒!老大有感这小子并不好惹,马上就跟兄弟狼藉逃去……
童珍将一切也放在眼里,心存感激。她亦暗地里对这个外表傻气但却甚懂得保护女性的人盟生爱意。
被手铐扣往的二人,因为没有钥匙的关系,被迫在警局互相手拉手的过了一整夜。童珍在这时候又一次向明宇施展她的“野蛮本色”,期间笑料丛生……。二人因此终走在一起。往后的日子,明宇及童珍经历了一段浪漫且愉快的恋爱生活。
他们的感情日益增进,有一次,明宇驾驶着新买来的二手越野爬山车,准备跟童珍行山路旅游全国。唯上路不久,他们遇上了倾盆大雨、山洪暴发,车子被山上倾倒下来的山泥冲击到河里去。情势危急,明宇不幸被击中头部,不醒人事。童珍用尽力气把明宇从将要沉溺的车子中救出来,在弥留之际,童珍的爱与关怀把他从鬼门关救了出来!经此一劫,二人感情更加稳固,亦更懂得珍惜对方。
日子一天一天过去,二人紧守自己的岗位继续生活,继续恋爱,而明宇对童珍的爱却有增无减。一天,在咖啡店内,明宇手执着相片向童珍通起电话,嚷着要给童珍看看一张他于中学时代拍下的照片,他像发现了什么天大秘密似的,还说待她看罢以后必定会感到惊喜万分;但那边厢,童珍正在追捕疑犯,惊险之际,明宇话未说完,童珍也只好速速挂线。明宇担心她的安危,决定赶到案发现场,希望能再次保护女友。明宇赶到,发现情况危急混乱,事态严重,四周却找不着童珍踪影。疑犯跟警察就像猫捉老鼠般在巷子与巷子之间追逐,不知不觉间,明宇误加入了他们追逐的行列,四周漆黑一片,烟雾迷漫,感觉令人心寒。突然一下火枪声,童珍向疑犯开火!混乱之际,四处突如其来的寂寥,使各人心跳加速。疑犯倒在地上,童珍手持手枪,亦步亦趋地向中了枪的疑犯走近,赫然发现,被枪击倒的并不是疑犯,而是明宇!童珍凝视明宇的脸庞,一下子的沉默过后,眼泪就像山洪般从眼眶之中爆发而出,童珍哭声震天,一发不可收拾,继而昏倒下来。
不久,童珍在医院苏醒过来,得悉明宇命毙当场,她完全不能接受这个事实,也不能原谅自己的错失……。一时之间,童珍丧失理智,抢夺去同僚的手枪,含泪自尽。各人即场把她制伏。
自此之后,童珍对明宇念念不忘之余,更失去了以往的自信与积极,像丧失生存目标似的。她内心藏着一份深沉的愧疚,她不能够再鼓起勇气重新做人,她决心寻死,希望能够跟深爱的人在另一世界、空间重遇!
明宇过身以后,古怪的“风”常常在童珍面前吹过。此“风”确实不同一般的风,毫无原因,这阵“风”能带给童珍一份熟悉的感觉,也带给她无限的关怀与温暖……。她唯一感觉到自己存在的一刹,就是被这一阵“风”温柔地抱紧的时候,这“风”令她忘掉围绕着她的恐惧与烦恼。因为,这阵“风”吹送着明宇的气息。
“风”在,情还在。自始,她还养成在家里做纸风车的习惯,因为,纸风车起动之际,就是他归家之时……。
童珍决定,享受完这次清风抱拥之后,就从大厦天台一跃而下 (故事的序幕)。她在高空之中俯冲,就在等待死亡来临的一刹那,强烈的“风”像承托着她的身躯一样,那熟悉的清“风”轻轻的将她吹送到一个手掌形状的巨型气球之上,她轻躺着,手掌气球顺着风势慢慢降落,将她送到一个安全的地方。高空坠下,大难不死,这确是一个神奇的经历。那种温柔备至的呵护,是多么的似曾相识;挥之不去的情人气味,就在风中轻渗透……。
明宇,原来一直也没有离开过童珍,他已化身成微“风”,时刻守候在深爱的女友身旁,为她作护荫……。
虽然如此,童珍寻死的计划一直也挥之不去,因她深信,死后必定能跟明宇再见面。为此,她加入了警队的“重案组”,每天不停歇地应付严重的罪案,干着危险的工作。就在一次追捕捍匪的时候,拚死的童珍终被击倒,那次,就连“风”也保她不了。当她再一次等待死亡来临之际,她终于跟明宇遇上了,就在弥留的梦中遇上了……。虽然如梦似幻,这个在死亡边缘的梦境,驱使她的生存意志激增,更激发起她的潜在生命力……,危殆的她,又一次在死亡边缘苏醒。
童珍开门回到家中,看见飞机在窗户边飞着。她走过去打开窗户,旋绕的飞机飞进屋里,“风”也一并吹进来……。四周的对象也被风吹动,她含泪地看着被“风”吹起来的纸风车。“风”吹动着她的头发,纸风车在她眼前转动、掠过。她打开双臂,想用身体感受明宇的存在,像风车般转动的她感觉到被“风”拥吻一样。书本被“风”翻起,明宇生前在书角所画的图画则顷刻演变成为有趣的动画,那是明宇跟童珍互相追逐的动画……。
突然……,后面传来了人的动静,童珍后头看。明宇含着眼泪站在童珍后面的窗户,向她微笑。明宇慢慢向童珍走过来,还用手摸她的脸颊。充满质感的抚摸,不似是幻觉。已哭成泪人的童珍,说着要跟明宇走在一起……
明宇安慰童珍说道:
不……你时候还没有到呢!你还有很多时间……不要为我而感到痛苦。我们是会再见面的。你能感觉到吗?当我们再见面时……让我多听听关于你那些有趣、幸福的事情吧。还有……遇到微风的时候,你就能感觉到我对你的关怀,……你还会遇到一个灵魂很像我的人……。在我走的时候,我会把你对我的爱永远藏在心里……永垂不朽……
明宇临别的一番话,终使童珍鼓起勇气重新面对未来的日子。
【后记】
精神而充满自信的童珍,穿著整洁的警察制服,重新回到工作岗位。一日,有人将一件失物交到童珍的手上,原来是一本散文集,上面写着《风留下的信》。翻开封面,上面是这样写着的:“送给我的救命恩人童珍……我是属于你的!”童珍看着书本哭泣,一股风吹进来,把书本翻了几页,翻开了夹在书页里的一张小照片,那是明宇和朋友在学校旅行时的合影。明宇跟朋友站在照片的前景,童珍再仔细看看远景,赫然发现,中学时候的自己就站立在明宇身后的不远处,跟朋友在塔前拍照……。
缘份,原来一直就是这样牵引着明宇及童珍。
刹那间,风又吹来了……
『捌』 求问一部电影的名字
打火匣 这篇作品发表于1835年,收集在汉斯·克里斯蒂安·安徒生 的第一部童话集《讲给孩子们听的故事》里。
他于这年开始写童话。我们从这一起童话里可以看到阿拉伯故事《一千零一夜》的影响:
“打火匣”所起的作用与《亚拉丁的神灯》中的“灯”很相似。但在这里他注入了新的思想
内容:“钱”在人世间所起的作用。那个兵士一有了钱,就“有华美的衣服穿,交了很多朋
友。这些朋友都说他是一个稀有的人物,一位豪侠之士。”但他一旦没有钱,他就不得不从
那些漂亮房间里搬出来,住到顶层的一间阁楼里去。“……他的朋友谁也不来看他了,因为
走上去要爬很高的梯子。”这现象在世界各地都很普遍——今天还是如此。
公路上有一个兵在开步走-----—,一,一,二,一!他背着一个行军袋,腰间挂着一把长剑
,因为他已经参加过好几次战争,现在要回家去。他在路上碰见一个老巫婆;她是一个非常
可恨的人物,她的下嘴唇垂到她的胸上。她说:“晚安,兵士!你的剑真好,你的行军袋真
大,你真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兵士!现在你想要有多少钱就可以有多少钱了。”
“谢谢你,老巫婆!”兵士说。
“你看见那棵大树吗?”巫婆说,指着他们旁边的一棵树。“那里面是空的。如果你爬
到它的顶上去,就可以看到一个洞口。你从那儿朝下一溜,就可以深深地钻进树身里去。我
要你腰上系一根绳子,这样,你喊我的时候,便可以把你拉上来。”
“我到树底下去干什么呢?”兵士问。
“取钱呀,”巫婆回答说。“你将会知道,你一钻进树底下去,就会看到一条宽大的走
廊。那儿很亮,因为那里点着100多盏明灯。你会看到三个门,都可以打开,因为钥匙就
在门锁里。你走进第一个房间,可以看到当中有一口大箱子,上面坐着一只狗,它的眼睛非
常大,像一对茶杯。可是你不要管它!我可以把我蓝格子布的围裙给你。你把它铺在地上,
然后赶快走过去,把那只狗抱起来,放在我的围裙上。于是你就把箱子打开,你想要多少钱
就取出多少钱。这些钱都是铜铸的。但是如果你想取得银铸的钱,就得走进第二个房间里去
。不过那儿坐着一只狗,它的眼睛有水车轮那么大。可是你不要去理它。你把它放在我的围
裙上,然后把钱取出来。可是,如果你想得到金子铸的钱,你也可以达到目的。你拿得动多
少就可以拿多少——假如你到第三个房间里去的话。不过坐在这儿钱箱上的那只狗的一对眼
睛,可有‘圆塔’(注:这是指哥本哈根的有名的“圆塔”;它原先是一个天文台。)那么
大啦。你要知道,它才算得是一只狗啦!可是你一点也不必害怕。你只要把它放在我的围裙
上,它就不会伤害你了。你从那个箱子里能够取出多少金子来,就取出多少来吧。”
“这倒很不坏,”兵士说。“不过我拿什么东西来酬谢你呢?老巫婆,我想你不会什么
也不要吧。”
“不要,”巫婆说,“我一个铜板也不要。我只要你替我把那个旧打火匣取出来。那是
我祖母上次忘掉在那里面的。”
“好吧!请你把绳子系到我腰上吧。”兵士说。
“好吧,”巫婆说。“把我的蓝格子围裙拿去吧。”
兵士爬上树,一下子就溜进那个洞口里去了。正如老巫婆说的一样,他现在来到了一条
点着几百盏灯的大走廊里。他打开第一道门。哎呀!果然有一条狗坐在那儿。眼睛有茶杯那
么大,直瞪着他。
“你这个好家伙!”兵士说。于是他就把它抱到巫婆的围裙上。然后他就取出了许多铜
板,他的衣袋能装多少就装多少。他把箱子锁好,把狗儿又放到上面,于是他就走进第二个
房间里去。哎呀!这儿坐着一只狗,眼睛大得简直像一对水车轮。
“你不应该这样死盯着我,”兵士说。“这样你就会弄坏你的眼睛啦。”他把狗儿抱到
女巫的围裙上。当他看到箱子里有那么多的银币的时候,他就把他所有的铜板都扔掉,把自
己的衣袋和行军袋全装满了银币。随后他就走进第三个房间——乖乖,这可真有点吓人!这
儿的一只狗,两只眼睛真正有“圆塔”那么大!它们在脑袋里转动着,简直像轮子!
“晚安!”兵士说。他把手举到帽子边上行了个礼,因为他以前从来没有看见过这样的
一只狗儿。不过,他对它瞧了一会儿以后,心里就想,“现在差不多了。”他把它抱下来放
到地上。于是他就打开箱子。老天爷呀!那里面的金子真够多!他可以用这金子把整个的哥
本哈根买下来,他可以把卖糕饼女人(注:这是指旧时丹麦卖零食和玩具的一种小贩。“糖
猪”(Sukkergrise)是糖做的小猪,既可以当玩具,又可以吃掉。)所有的糖
猪都买下来,他可以把全世界的锡兵啦、马鞭啦、摇动的木马啦,全部都买下来。是的,钱
可真是不少——兵士把他衣袋和行军袋里满装着的银币全都倒出来,把金子装进去。是的,
他的衣袋,他的行军袋,他的帽子,他的皮靴全都装满了,他几乎连走也走不动了。现在他
的确有钱了。他把狗儿又放到箱子上去,锁好了门,在树里朝上面喊一声:“把我拉上来呀
,老巫婆!”
“你取到打火匣没有?”巫婆问。
“一点也不错!”兵士说。“我把它忘记得一干二净。”于是他又走下去,把打火匣取
来。巫婆把他拉了出来。所以他现在又站在大路上了。他的衣袋、皮靴、行军袋、帽子,全
都盛满了钱。
“你要这打火匣有什么用呢?”兵士问。
“这与你没有什么相干,”巫婆反驳他说,“你已经得到钱——你只要把打火匣交给我
好了。”
“废话!”兵士说。“你要它有什么用,请你马上告诉我。不然我就拔出剑来,把你的
头砍掉。”
“我可不能告诉你!”巫婆说。
说着,巫婆开始施展邪恶的法术。
兵士一下子就把她的头砍掉了。她倒了下来!他把他所有的钱都包在她的围裙里,像一
捆东西似的背在背上;然后把那个打火匣放在衣袋里,一直向城里走去。
这是一个顶漂亮的城市!他住进一个最好的旅馆里去,开了最舒服的房间,叫了他最喜
欢的酒菜,因为他现在发了财,有的是钱。替他擦皮靴的那个茶房觉得,像他这样一位有钱
的绅士,他的这双皮鞋真是旧得太滑稽了。但是新的他还来不及买。第二天他买到了合适的
靴子和漂亮的衣服。现在我们的这位兵士成了一个焕然一新的绅士了。大家把城里所有的一
切事情都告诉他,告诉他关于国王的事情,告诉他这国王的女儿是一位非常美丽的公主。
“在什么地方可以看到她呢?”兵士问。
“谁也不能见到她,”大家齐声说。“她住在一幢宽大的铜宫里,周围有好几道墙和好
几座塔。只有国王本人才能在那儿自由进出,因为从前曾经有过一个预言,说她将会嫁给一
个普通的士兵,这可叫国王忍受不了。”
“我倒想看看她呢,”兵士想。不过他得不到许可。
他现在生活得很愉快,常常到戏院去看戏,到国王的花园里去逛逛,送许多钱给穷苦的
人们。这是一种良好的行为,因为他自己早已体会到,没有钱是多么可怕的事!现在他有钱
了,有华美的衣服穿,交了很多朋友。这些朋友都说他是一个稀有的人物,一位豪侠之士。
这类话使这个兵士听起来非常舒服。不过他每天只是把钱花出去,却赚不进一个来。所以最
后他只剩下两个铜板了。因此他就不得不从那些漂亮房间里搬出来,住到顶层的一间阁楼里
去。他也只好自己擦自己的皮鞋,自己用缝针补自己的皮鞋了。他的朋友谁也不来看他了,
因为走上去要爬很高的梯子。
有一天晚上天很黑。他连一根蜡烛也买不起。这时他忽然记起,自己还有一根蜡烛头装
在那个打火匣里——巫婆帮助他到那空树底下取出来的那个打火匣。他把那个打火匣和蜡烛
头取出来。当他在火石上擦了一下,火星一冒出来的时候,房门忽然自动地开了,他在树底
下所看到的那条眼睛有茶杯大的狗儿就在他面前出现了。它说:
“我的主人,有什么吩咐?”
“这是怎么一回事儿?”兵土说。“这真是一个滑稽的打火匣。如果我能这样得到我想
要的东西才好呢!替我弄几个钱来吧!”他对狗儿说。于是“嘘”的一声,狗儿就不见了。
一会儿,又是“嘘”的一声,狗儿嘴里衔着一大口袋的钱回来了。
现在士兵才知道这是一个多么美妙的打火匣。只要他把它擦一下,那只狗儿就来了,坐
在盛有铜钱的箱子上。要是他擦它两下,那只有银子的狗儿就来了。要是他擦三下,那只有
金子的狗儿就出现了。现在这个兵士又搬到那几间华美的房间里去住,又穿起漂亮的衣服来
了。他所有的朋友马上又认得他了,并且还非常关心他起来。
有一次他心中想:“人们不能去看那位公主,也可算是一桩怪事。大家都说她很美;不
过,假如她老是独住在那有许多塔楼的铜宫里,那有什么意思呢?难道我就看不到她一眼吗
?——我的打火匣在什么地方?”他擦出火星,马上“嘘”的一声,那只眼睛像茶杯一样的
狗儿就跳出来了。
“现在是半夜了,一点也不错,”兵士说。“不过我倒很想看一下那位公主哩,哪怕一
忽儿也好。”
狗儿立刻就跑到门外去了。出乎这士兵的意料之外,它一会儿就领着公主回来了。她躺
在狗的背上,已经睡着了。谁都可以看出她是一个真正的公主,因为她非常好看。这个兵士
忍不住要吻她一下,因为他是一个不折不扣的丘八呀。
狗儿又带着公主回去了。但是天亮以后,当国王和王后正在饮茶的时候,公主说她在晚
上做了一个很奇怪的梦,梦见一只狗和一个兵,她自己骑在狗身上,那个兵吻了她一下。“
这倒是一个很好玩的故事呢!”王后说。
因此第二天夜里有一个老宫女就得守在公主的床边,来看看这究竟是梦呢,还是什么别
的东西。
那个兵士非常想再一次看到这位可爱的公主。因此狗儿晚上又来了,背起她,尽快地跑
走了。那个老宫女立刻穿上套鞋,以同样的速度在后面追赶。当她看到他们跑进一幢大房子
里去的时候,她想:“我现在可知道这块地方了。”她就在这门上用白粉笔画了一个大十字
。随后她就回去睡觉了,不久狗儿把公主送回来了。不过当它看见兵士住的那幢房子的门上
画着一个十字的时候,它也取一支粉笔来,在城里所有的门上都画了一个十字。这件事做得
很聪明,因为所有的门上都有了十字,那个老宫女就找不到正确的地方了。
早晨,国王、王后、那个老宫女以及所有的官员很早就都来了,要去看看公主所到过的
地方。
当国王看到第一个画有十字的门的时候,他就说:“就在这儿!”
但是王后发现另一个门上也有个十字,所以她说:“亲爱的丈夫,不是在这儿呀?”
这时大家都齐声说:“那儿有一个!那儿有一个!”因为他们无论朝什么地方看,都发
现门上画有十字。所以他们觉得,如果再找下去,也不会得到什么结果。
不过王后是一个非常聪明的女人。她不仅只会坐四轮马车,而且还能做一些别的事情。
她取出一把金剪刀,把一块绸子剪成几片,缝了一个很精致的小袋,在袋里装满了很细的荞
麦粉。她把这小袋系在公主的背上。这样布置好了以后,她就在袋子上剪了一个小口,好叫
公主走过的路上,都撒上细粉。
晚间狗儿又来了。它把公主背到背上,带着她跑到兵士那儿去。这个兵士现在非常爱她
;他倒很想成为一位王子,和她结婚呢。
狗儿完全没有注意到,面粉已经从王宫那儿一直撒到兵士那间屋子的窗上——它就是在
这儿背着公主沿着墙爬进去的。早晨,国王和王后已经看得很清楚,知道他们的女儿曾经到
什么地方去过。他们把那个兵士抓来,关进牢里去。
他现在坐在牢里了。嗨,那里面可够黑暗和闷人啦!人们对他说:“明天你就要上绞架
了。”这句话听起来可真不是好玩的,而且他把打火匣也忘掉在旅馆里。第二天早晨,他从
小窗的铁栏杆里望见许多人涌出城来看他上绞架。他听到鼓声,看到兵士们开步走。所有的
人都在向外面跑。在这些人中间有一个鞋匠的学徒。他还穿着破围裙和一双拖鞋。他跑得那
么快,连他的一双拖鞋也飞走了,撞到一堵墙上。那个兵士就坐在那儿,在铁栏杆后面朝外
望。
“喂,你这个鞋匠的小鬼!你不要这么急呀!”兵士对他说。“在我没有到场以前,没
有什么好看的呀。不过,假如你跑到我住的那个地方去,把我的打火匣取来,我可以给你四
块钱。但是你得使劲地跑一下才行。”这个鞋匠的学徒很想得到那四块钱,所以提起脚就跑
,把那个打火匣取来,交给这兵士,同时——唔,我们马上就可以知道事情起了什么变化。
在城外面,一架高大的绞架已经竖起来了。它的周围站着许多兵士和成千成万的老百姓。国
王和王后,面对着审判官和全部陪审的人员,坐在一个华丽的王座上面。
那个兵士已经站到梯子上来了。不过,当人们正要把绞索套到他脖子上的时候,他说,
一个罪人在接受他的裁判以前,可以有一个无罪的要求,人们应该让他得到满足:他非常想
抽一口烟,而且这可以说是他在这世界上最后抽的一口烟了。
对于这要求,国王不愿意说一个“不”字。所以兵士就取出了他的打火匣,擦了几下火
。一——二——三!忽然三只狗儿都跳出来了——一只有茶杯那么大的眼睛,一只有水车轮
那么大的眼睛——还有一只的眼睛简直有“圆塔”那么大。
“请帮助我,不要叫我被绞死吧!”兵士说。
这时这几只狗儿就向法官和全体审判的人员扑来,拖着这个人的腿子,咬着那个人的鼻
子,把他们扔向空中有好几丈高,他们落下来时都跌成了肉酱。
“不准这样对付我!”国王说。不过最大的那只狗儿还是拖住他和他的王后,把他们跟
其余的人一起乱扔,所有的士兵都害怕起来,老百姓也都叫起来:“小兵,你做咱们的国王
吧!你跟那位美丽的公主结婚吧!”
这么着,大家就把这个兵士拥进国王的四轮马车里去。那三只狗儿就在他面前跳来跳去
,同时高呼:“万岁!”小孩子用手指吹起口哨来;士兵们敬起礼来。那位公主走出她的铜
宫,做了王后,感到非常满意。结婚典礼举行了足足八天。那三只狗儿也上桌子坐了,把眼
睛睁得比什么时候都大。
(183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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