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票房分账”各方涉及哪些税收
“票房分账”是指对每百元票房扣除5%的电影发展专项基金和3.3%的营业税金及附加后进行的分账,即所谓“上游分账”和“下游分账”。上游分账是指电影制片和发行方可以收取税后票房的43%;下游分账是指院线和影院环节获取税后票房的57%。简单说“票房分账”就是制片方、发行方与放映院线、影院分票房收入。这里需要说明的是“票房分账”主要涉及流转税种的营业税,属于扣除5%的电影发展专项基金和3.3%的营业税金及附加后的税后分账。从营业税层面而言,纳税人需要在纳税主体的确认,计税依据及适用税目的确定和现行税收政策优惠上进行区分。
放映收入按“文化体育业”税目中“文化业”纳税
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电影企业会计核算办法〉的通知》(财会〔2004〕19号)规定,放映收入是指直接公开再现影片而取得的各种收入,包括影院票房收入以及其他直接以社会公众为受众的收入。不包括影片在电视、网络等媒介上的播映收入。在营业税税目适用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的通知》(国税发〔1993〕149号)规定,“文化体育业”税目中“文化业”,是指经营文化活动的业务,包括表演、播映、其他文化业。其中播映,指通过电台、电视台、音响系统、闭路电视、卫星通信等无线或有线装置传播作品以及在电影院、影剧院、录像厅及其他场所放映各种节目的业务。因而放映院线、影院票房收入就全额按“文化体育业”税目中“文化业”纳税。但影院的映前广告,属于广告的播映,应按服务业税目中的“广告业”税目征税;如果取得票房收入的地区属于“营改增”地区,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上海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1〕111号)的规定,映前广告播映属于文化创意服务中的广告服务,应缴纳增值税,广告播映收入的纳税主体是广告播映方,此部分收入不属于票房分账的范围。
“票房分账”前先要缴纳3.3%的营业税金及附加。这里的3.3%是指“文化体育业”适用的3%税率和分别按实际缴纳营业税额征收的城市维护建设税的适用税率7%和教育费附加的征收率3%。需要说明的是关于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适用存在行政区划差别,需根据具体情况予以适用,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国发〔1985〕19号)第四条规定,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7%;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1%。
票房提取的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不得税前扣除。《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营业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0〕16号)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起,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金融商品买卖等营业税若干免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111号)规定执行相关营业税政策。电影放映单位放映电影,应以其取得的全部电影票房收入为营业额计算缴纳营业税,其从电影票房收入中提取并上缴的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不得从其计税营业额中扣除。
❷ 什么是电影基金
电影专项资金是指中国电影专项资金的使用,始终是"取之于电影,用之于电影",无论是以前扶持国产影片的制作,还是支持新建电影院等,都发挥了巨大的推动作用。
随着中国经济实力增强,中央和地方对电影事业加大了投入。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电影事业的发展还不能完全满足人民群众的文化需求,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电影产业繁荣发展的指导意见中,明确提出要"继续执行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制度,用于加强电影行业宏观调控和促进国产电影发行放映。"电影专项资金是按照国务院颁布的《电影管理条例》设立,由财政部和广电总局联合管理,文件出台必须会商财政部。2012年11月,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委员会公布了4项针对片方和院线的资金补贴政策,被业内称为"新四条"。
❸ 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广东省管理委员会怎么样
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广东省管理委员会,本省范围内,当前企业的注册资本属于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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❹ 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介绍
电影资金办全称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成立于1991年,现为国家广电总局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收缴、使用和管理国家电影专项资金,建立、完善和管理全国电影票务综合信息系统。
❺ 电影专项资金为票房收入的百分之多少
电影事业专项资金为票房收入的5%!
由于现在越来越多的人参与到电影投资中来,大家都比较关心电影的票房是如何分红的?像《战狼2》的票房是56亿,投资者是不是就能分到56亿呢?并不是的,具体如何分账如下:
总票房划分
中国电影业对于票房分账的基本规则如下:
1、影片所有票房收入计入电子售票系统,数据统一汇总到中国电影事业专项资金办公室(简称专资办),以专资办的统计数据作为各方分账的依据。
2、所有影片收入首先缴纳3.3%的特别营业税,及5%的电影事业专项资金。剩余的91.7%认定为一部电影的“可分账票房”。
希望以上的解答对您有所帮助,最后祝愿您生活幸福,投资顺利!!
❻ 电影票价里5%的基金是什么鬼
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
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它是按照《电影管理条例》而设立的,其目的是为了更好地促进中国电影事业的发展。关于促进电影产业繁荣发展的指导意见中,明确提出要“继续执行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制度,用于加强电影行业宏观调控和促进国产电影发行放映。”
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由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收缴、使用与管理。
电影专项资金的征收是按照《电影事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通过电影院按票房的5%上缴到省电影专项资金办,再交到国家电影资金办,这5%不单纯是制片行业的,也包括放映、发行行业的贡献,以及《阿凡达》《变形金刚》等进口影片。
❼ 中央政府对县级市电影院建设有哪些扶持和政策
在2013年召开的全国电影专资工作会议上,根据多方讨论后的结果,新的《县城影院建设补贴政策》即将出台。据内部消息:资金来源于中央财政补贴资金,而且补贴的额度还不小。相信这对于全国县级影院投资者而言,无疑是一件令人欢欣鼓舞的大事件。
从近些年国家频繁颁布影院建设的有关政策来看,充分展现了国家对于发展影视影院产业和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视程度。随着国家对影院相继推出的多项引导和鼓励发展的政策等等多种迹象,充分说明了,中国的影院发展又将会迎来了新的发展契机,到达一个新的高度。
以下仅是列举了一些草案中的基本条款(具体政策以国家颁布的正式文件为准):
(一)补贴范围
1、中西部地区和东部困难地区县城(含乡镇)数字影院。
2、2011年1月1日以后新建或改扩建并投入正式营业。
3、依法取得《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
4、符合《电影院星级的划分与评定》(GB、T21048-2007)中一星级影院的评定标准。
5、使用符合规范的售票软件系统向全国电影票务综合信息系统正常报送票房数据,及时足额上缴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
6、已经加入城市电影院线公司,且在经营中无违法违规行为。
7、不低于3个放映厅,合计达到200个座位的,或者少于3个放映厅,但中、东部地区年度票房达到100万(含100万)以上。西部地区年度票房达到50万(含50万)以上。
8、所有放映厅安装使用2K数字电影设备。
(二)补贴标准
中央财政补贴资金每厅补贴标准为40万元,最多3个厅。不到3个放映厅,但符合补贴条件的,按实际放映厅个数补贴。地方财政可以适当提高补贴标准,所需经费由地方自筹解决。
中央财政补贴资金采取“先建后补”方式,延后一年、分两年进行补贴的方式下达。2011年新建的影院,2013年全部补贴到位;2012年新建的影院,2013年每厅补贴20万元,2014年每厅再补贴20万元。依此类推。
(三)申报程序
符合条件的县城数字影院应当按照规定程序向省级广电部门,报送资金补贴申请报告及《县级数字影院建设补贴资金申请表》、放映场所地址方位图和观众厅座位图、《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2K数字放映服务器注册证明》与院线公司签订并在有效期内合同复印件等申请材料,由省级广电部门审核汇总后报送同级财政部门。省级财政部门审核同意后,会同广电部门于2013年9月10日前将本省资金申请报告经及《县级数字影院建设补贴资金审核汇总表》和相关申请材料,以省级财政部门文件形式联合报送财政部和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凡越级上报或单方面上报的申请均不受理。
❽ 想知道: 济南市 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山东省管理委员会 在哪
应该在济南广电局或叫文广新局里办公吧。
❾ 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第二章
使用原则和范围
第六条 专项资金实行“逐级上缴、中央统筹安排、分级管理”的原则;国家管委会按照各省上缴数额的一定比例(不低于40%)回拨上缴省,由省级管委会安排使用;其余部分,由国家管委会使用安排。
第七条 专项资金必须按照审定后的收支计划和规定用途专款专用。各省级管委会应于每年11月底以前向国家管委会报送下年度专项资金收入计划,国家管委会根据各省收入计划,编制中央集中留用的专项资金年度收支计划,经广电部审核,报财政部审批。
第八条 专项资金按照无偿与有偿相结合的原则安排使用。
第九条 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
(一)由国家管委会安排使用的部分,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对个别摄制成本较高的重大题材故事片、儿童故事片、纪录片、科教片和美术片的资助;
2、对获广电部“华表奖”(政府奖)的故事片、儿童故事片、纪录片、科教片和美术片的奖励;
3、对筹拍重点故事片临时周转资金的借款;
4、对征集优秀电影剧本的资助;
5、对少数民族语电影拷贝译制的资助;
6、对少数民族地区的放映企业、边远贫困地区的放映企业的资助;
7、对重点制片基地的设备和技术改造(不包括洗印部分)的借款或资助;
8、经广电部、财政部批准的其它项目的借款或资助。
重大题材影片是指:反映新中国成立后社会主义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等题材的重点故事片;反映1840年鸦片战争以来,特别是“五·四”运动后,以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革命斗争为题材的重点历史故事片和经国家管委会批准的少量其他方面的重点故事片。
(二)由省级管委会安排使用的部分,主要用于城市电影院维修改造的资助或借款。
第十条 专项资金不得用于以下项目的开支:
1、新建电影院、厂房、摄影棚、办公楼、技术楼、仓库、片库、职工宿舍等基建项目;
2、未经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电影制片企业和非全民所有制的发行放映企业;
3、弥补电影企业主管部门行政经费和事业经费的不足;
4、本办法使用范围以外的其它支出。
❿ 国家对关于拍摄微电影有哪些扶持政策吗
国家对关于拍摄微电影的扶持政策是财教〔2014〕56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支持电影发展若干经济政策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厅(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国家税务局、广播影视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丰富人民群众文化生活,促进中国电影繁荣发展,提高中国电影的整体实力和竞争力,推动中国电影在关键时期迈上一个新的台阶,实现由电影大国向电影强国的跨越,现就支持电影发展若干经济政策通知如下:
一、加强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的管理
加强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的征徼、使用和管理,支持电影事业产业发展,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加大电影精品专项资金支持力度
中央财政继续安排电影精品专项资金促进电影创作生产,其中每年安排1亿元资金,采取重点影片个案报批的方式,用于扶持5-10部有影响力的重点题材影片。
三、通过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支持电影产业发展
在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中,专门安排资金支持电影产业发展,主要用于五个方面,一是推动高新技术在电影制作中的应用;二是支持中国电影企业走出去;三是支持重要电影工业项目和高科技核心基地建设;四是资助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重点影片;五是加强重点专业性电影网站建设。
四、对电影产业实行税收优惠政策
对电影制片企业销售电影拷贝(含数字拷贝)、转让版权取得的收入,电影发行企业取得的电影发行收入,电影放映企业在农村的电影放映收入,自2014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免征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提供的城市电影放映服务,可以按现行政策规定,选择按照简易计税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五、实施中西部地区县级城市影院建设资金补贴政策
中央财政通过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安排补贴资金,重点支持中西部地区及东部困难地区县级城市数字影院建设。地方财政根据本地经济发展实际情况,合理安排资金,促进县城数字影院建设的均衡发展。
六、加强和完善电影发行放映的公共服务和监管体系建设
适应电影技术革新、产业升级的发展趋势,加强和完善电影发行放映的公共服务和监管体系建设,推动电影发行放映的运营、服务和管理向现代化、智能化转变。
七、对电影产业实行金融支持政策
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快推动适合电影产业需求特点的信贷产品创新,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逐步扩大融资租赁贷款、应收账款质押融资、产业链融资、股权质押贷款等适应电影企业特点的信贷创新产品的规模,探索开展无形资产抵质押贷款业务,拓宽电影企业贷款抵质押物的范围。
积极推动适合电影产业需求特点的服务模式创新,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电影企业的不同发展阶段和金融需求特点,有效衔接信贷业务与结算业务、国际业务、投行业务,有效整合银行公司业务、零售业务、资产负债业务与中间业务;鼓励银行、投资基金、保险等机构联合采取投资企业股权、债券、资产支持计划等多种形式为电影企业提供综合性金融服务。
大力推进电影企业直接融资。支持符合条件的电影企业上市,鼓励电影企业发行公司债[-0.01%]、企业债、集合信托和集合债、中小企业私募债等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引导私募股权投资资金、创业投资基金等各类投资机构投资电影产业;中央财政对国家重点支持的电影基地、企业和项目,给予一定比例的贷款贴息和保费补贴。
八、实行支持影院建设的差别化用地政策
鉴于影院用地来源形式多样,放映方式多样,为鼓励影院建设,可通过单独新建、项目配建、原地改建、异地迁建等多种形式增加观影设施,并针对不同情况分别实行协议、挂牌等差别化的土地供应政策。一是新建单体影院建设用地实行挂牌出让政策。政府供应影院用地时,可提出影院建设标准要求,通过公开挂牌方式确定土地使用权人。二是积极探索在商服设施项目中配建影院等建设途径及土地供应方式。市、县在供应商服用地或其他房地产用地时,可将在项目中配套建设影院相关要求纳入出让条件,并依法明确影院建成后的处置方式。三是支持现有影院实行改造建设。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现有影院改造可兼容一定规模的商业、服务、办公等其他用途,并按协议方式补充办理用地手续。四是鼓励其他公益场所建设适应电影放映的设施。对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和青少年活动场所等非营利性公共文化设施中建设适用电影放映设备和场地的,因主用途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经批准以划拨方式供应用地的,影院用地部分可按文体娱乐用途采取协议方式办理供应手续。五是鼓励利用现有工业、仓储等存量建设用地建设影院。经出让方和规划管理部门同意,可按文体娱乐用途采取协议方式办理用地手续。六是严格影院用地供后监管。严格影院用地改变用途的审批程序。影院用地使用者应按土地出让合同约定开发、利用、经营土地,需改变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的,必须取得出让方和市、县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对新供单体影院建设用地,应在出让合同中明确,如改变土地用途的,需由政府依法收回后重新供应。
各地应根据当地影院建设和发展实际,科学规划影院建设布局和总量,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和过度竞争,确保影院建设有序进行。影院建设过多的地区应严格控制新建影院数量,以调整优化影院布局、结构作为重点;影院建设滞后的地区,应按相关规划,积极推进影院建设。
九、狠抓落实,加强管理
各级发展改革、财税、金融、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认真落实关于支持电影发展的各项经济政策,尽快制定完善各项配套政策措施和办法,建立健全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加强对资金的宏观调控和评估监管力度。各级新闻出版广电部门要切实强化责任意识,认真抓好具体实施工作,及时研究解决新情况、新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