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影評類節目合理使用電影、電視劇片段的時長是多少
現在對版權的規範本來就不完善。不然這么多的版權糾紛。
我想沒有什麼具體時間規范一說,只要版權許可,就是全部影片播出來也未嘗不可,但是影評節目就是 影評節目,也沒必要全播出來。
2. 電視欄目中可以加多長時間的電視劇片段、電影片段、音樂MTV片段前提是電視欄目公司沒有這些版權。
公司沒有這些版權 可以加0秒
IF你們做的欄目是電視節目,IF是公開的,IF你不怕被起訴,,,SO,想加什麼,想加多長都行
如動物世界,全部是視頻
如果你想侵權,就多加外國的吧,他們多半不會看我們地方電台,也不會大老遠來找你PK
3. 一部一小時電影只有2分鍾的電影片段沒看其他都看可以稱為看了電影片段嗎(2分鍾不是片尾曲和片頭曲)
基本上算是整個電影都看。你只有兩分鍾才看而已,故事情節都能背的上。
4. 剪輯電影片段犯法不
法律分析:剪輯電影片段上傳到軟體是違法的,著作權人享有的信息網路傳播權受法律保護。任何人將他人的作品、表演、錄音錄像製品通過信息網路向公眾提供,應當取得權利人許可,並支付報酬。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 第十條 著作權包括下列人身權和財產權:
(一)發表權,即決定作品是否公之於眾的權利;
(二)署名權,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權利;
(三)修改權,即修改或者授權他人修改作品的權利;
(四)保護作品完整權,即保護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權利;
(五)復制權,即以印刷、復印、拓印、錄音、錄像、翻錄、翻拍等方式將作品製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權利;
(六)發行權,即以出售或者贈與方式向公眾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復製件的權利;
(七)出租權,即有償許可他人臨時使用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計算機軟體的權利,計算機軟體不是出租的主要標的的除外;
(八)展覽權,即公開陳列美術作品、攝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復製件的權利;
(九)表演權,即公開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種手段公開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權利;
(十)放映權,即通過放映機、幻燈機等技術設備公開再現美術、攝影、電影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等的權利;
(十一)廣播權,即以無線方式公開廣播或者傳播作品,以有線傳播或者轉播的方式向公眾傳播廣播的作品,以及通過擴音器或者其他傳送符號、聲音、圖像的類似工具向公眾傳播廣播的作品的權利;
(十二)信息網路傳播權,即以有線或者無線方式向公眾提供作品,使公眾可以在其個人選定的時間和地點獲得作品的權利;
(十三)攝制權,即以攝制電影或者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將作品固定在載體上的權利;
(十四)改編權,即改變作品,創作出具有獨創性的新作品的權利;
(十五)翻譯權,即將作品從一種語言文字轉換成另一種語言文字的權利;
(十六)匯編權,即將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過選擇或者編排,匯集成新作品的權利;
(十七)應當由著作權人享有的其他權利。
著作權人可以許可他人行使前款第(五)項至第(十七)項規定的權利,並依照約定或者本法有關規定獲得報酬。
著作權人可以全部或者部分轉讓本條第一款第(五)項至第(十七)項規定的權利,並依照約定或者本法有關規定獲得報酬。
5. 把三分鍾的電影片段放上網算侵權嗎
您好,這要取決於該作品的用途,我國對著作權的合理使用的范圍有明確規定,如果屬於以下部分,則不算是侵權。
《著作權法》第二十二條在下列情況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經著作權人許可,不向其支付報酬,但應當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稱,並且不得侵犯著作權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權利:
(一)為個人學習、研究或者欣賞,使用他人已經發表的作品;
(二)為介紹、評論某一作品或者說明某一問題,在作品中適當引用他人已經發表的作品;
(三)為報道時事新聞,在報紙、期刊、廣播電台、電視台等媒體中不可避免地再現或者引用已經發表的作品;
(四)報紙、期刊、廣播電台、電視台等媒體刊登或者播放其他報紙、期刊、廣播電台、電視台等媒體已經發表的關於政治、經濟、宗教問題的時事性文章,但作者聲明不許刊登、播放的除外;
(五)報紙、期刊、廣播電台、電視台等媒體刊登或者播放在公眾集會上發表的講話,但作者聲明不許刊登、播放的除外;
(六)為學校課堂教學或者科學研究,翻譯或者少量復制已經發表的作品,供教學或者科研人員使用,但不得出版發行;
(七)國家機關為執行公務在合理范圍內使用已經發表的作品;
(八)圖書館、檔案館、紀念館、博物館、美術館等為陳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復制本館收藏的作品;
(九)免費表演已經發表的作品,該表演未向公眾收取費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報酬;
(十)對設置或者陳列在室外公共場所的藝術作品進行臨摹、繪畫、攝影、錄像;
(十一)將中國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已經發表的以漢語言文字創作的作品翻譯成少數民族語言文字作品在國內出版發行;
(十二)將已經發表的作品改成盲文出版。
前款規定適用於對出版者、表演者、錄音錄像製作者、廣播電台、電視台的權利的限制。
6. 想要電影裡面幾個小片段,有啥簡單的方法不要ae pr什麼的,渲染那麼久不實用
想要電影的幾個小片段,其實很簡單。可以使用電腦端的愛剪輯來實現上述效果,只需要輕松幾步就可以將視頻剪輯成幾個小片段。步驟如下:
1.將想要剪輯片段的電影導入到愛剪輯中,此時回彈出「預覽/截取」對話框,點擊對話框的時間進度條,選擇你要截取片段的起點,然後點擊「開始時間」右側的「拾取」小按鈕,記錄一下。然後再選取一個終點,點擊「結束時間」右側的「拾取」小按鈕,再記錄一下。然後點擊確定,這個電影片段就被截取好了,然後你點擊「導出視頻」。這樣你就剪了第一個片段,回到主界面,雙擊左下角那個視頻縮略圖會再次彈出對話框,重復上面的操作,然後截取新的片段就可以了。
選取好所需的片段
希望能幫到你解決問題哦~
7. 電影多久才沒有版權問題
發行後50年
《著作權法》
第十條 著作權包括下列人身權和財產權:
(一)發表權,即決定作品是否公之於眾的權利;
(二)署名權,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權利;
(三)修改權,即修改或者授權他人修改作品的權利;
(四)保護作品完整權,即保護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權利;
(五)復制權,即以印刷、復印、拓印、錄音、錄像、翻錄、翻拍等方式將作品製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權利;
(六)發行權,即以出售或者贈與方式向公眾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復製件的權利;
(七)出租權,即有償許可他人臨時使用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計算機軟體的權利,計算機軟體不是出租的主要標的的除外;
(八)展覽權,即公開陳列美術作品、攝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復製件的權利;
(九)表演權,即公開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種手段公開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權利;
(十)放映權,即通過放映機、幻燈機等技術設備公開再現美術、攝影、電影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等的權利;
(十一)廣播權,即以無線方式公開廣播或者傳播作品,以有線傳播或者轉播的方式向公眾傳播廣播的作品,以及通過擴音器或者其他傳送符號、聲音、圖像的類似工具向公眾傳播廣播的作品的權利;
(十二)信息網路傳播權,即以有線或者無線方式向公眾提供作品,使公眾可以在其個人選定的時間和地點獲得作品的權利;
(十三)攝制權,即以攝制電影或者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將作品固定在載體上的權利;
(十四)改編權,即改變作品,創作出具有獨創性的新作品的權利;
(十五)翻譯權,即將作品從一種語言文字轉換成另一種語言文字的權利;
(十六)匯編權,即將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過選擇或者編排,匯集成新作品的權利;
(十七)應當由著作權人享有的其他權利。
第二十一條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攝影作品,其發表權、本法第十條第一款第(五)項至第(十七)項規定的權利的保護期為五十年,截止於作品首次發表後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創作完成後五十年內未發表的,本法不再保護。
8. 電影里引用其他影視作品時長多長算侵權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介紹評論某作品或者說明某問題的時候可以適當引用電影作品片段。但是法律對片段長度沒有明確的界定。
廣電總局對電視作品的時間限制也不具有著作權法意義上的法律效力。
如果經過審理,司法機關認為該引用具有惡意或者明顯超過了 介紹評論作品或者說明問題的目的范圍 則可以判定侵權。
9. 電視台播放電影片段,要經過授權嗎如果沒經過授權多長時間內容算侵權如果引用的是盜版資源可以嗎
【1】根據《著作權法》第十五條
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的著作權由製片者享有,但編劇、導演、攝影、作詞、作曲等作者享有署名權,並有權按照與製片者簽訂的合同獲得報酬。
【2】電視台播放電影,或者電影片段。要經過這部電影的製片人授權,方能播放。
【3】只要沒經過製片人授權,不管多長時間,都是侵權。
【4】播放盜版的資源的電影或者電視節目,都是違法行為。
【5】回復 劉強liu2001:
:你是提問者,又稱贊我對你有幫助,
我是按法律條文來回答你的具體問題的,你可以把我的答案選為滿意答案。
10. 培訓機構引用電影片段等侵權嗎
您好,一般不屬於侵權,我國《著作權法》規定了12種情形下,不經過著作權人同意,不支付報酬而使用的行為不需要擔責,稱之為合理使用。合理使用是在非商業及非營利性的教學使用中,對部分作品(包括已發表的且作者沒有聲明禁止使用的作品)在不影響或基本不影響其本身市場及潛在市場、作品價值的情況下進行的使用。
如能給出詳細信息,則可作出更為周詳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