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發布電影剪輯算侵權嗎
根據以下的條例,如果是第一二條的使用情況,那麼就不會構成侵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二十二條:在下列情況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經著作權人許可,不向其支付報酬,但應當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稱,並且不得侵犯著作權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權利:
(一)為個人學習、研究或者欣賞,使用他人已經發表的作品;
(二)為介紹、評論某一作品或者說明某一問題,在作品中適當引用他人已經發表的作品。
著作權侵權是指一切違反著作權法侵害著作權人享有的著作人身權、著作財產權的行為。具體說來,凡行為人實施了《著作權法》第四十七條和第四十八條所規定的行為,侵犯了他人的著作權造成財產或非財產損失,都屬於對著作權的侵權。
侵犯著作權的行為,須具備以下三個條件:
1、有侵權的事實即行為人未經著作權人許可,不按著作權法規定的使用條件,擅自使用著作權人的作品,以及表演、音像製品和廣播電視節目。
2、行為具有違法性著作權是一種絕對權,任何人都負責有不能侵犯該項權利的不作為義務。他人在使用著作權作品時必須遵守著作權法及其他法律有關規定,如果行為人違反了法律的規定,其行為即具有違法性。
3、行為人主觀有過錯所謂過錯,是指侵權人對其侵權行為及其後果所抱的心理狀態,包括故意和過失兩種形式。
㈡ 截取影視片段精彩部分放到自媒體上是否侵權
備注來源、正常影視片會有提示不得用於商業用途的 .
㈢ 在頭條上好多視頻都是截取的影視作品裡的一段,完全沒有修改會造成侵權嗎
頭條上視頻是截取的影視作品裡的一段,完全沒有修改不會造成侵權。
《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規定在下列情況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經著作權人許可,不向其支付報酬,但應當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稱,並且不得侵犯著作權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權利:
1、為個人學習、研究或者欣賞,使用他人已經發表的作品;
2、為介紹、評論某一作品或者說明某一問題,在作品中適當引用他人已經發表的作品;
3、為報道時事新聞,在報紙、期刊、廣播電台、電視台等媒體中不可避免地再現或者引用已經發表的作品;
4、報紙、期刊、廣播電台、電視台等媒體刊登或者播放其他報紙、期刊、廣播電台、電視台等媒體已經發表的關於政治、經濟、宗教問題的時事性文章,但作者聲明不許刊登、播放的除外;
5、報紙、期刊、廣播電台、電視台等媒體刊登或者播放在公眾集會上發表的講話,但作者聲明不許刊登、播放的除外;
6、為學校課堂教學或者科學研究,翻譯或者少量復制已經發表的作品,供教學或者科研人員使用,但不得出版發行。

(3)截取電影片段多少不算侵權擴展閱讀:
受《著作權法》保護的作品分為九類:
1、文字作品,即以文字形式表現的作品;
2、口述作品,即以口頭語言形式表現的作品,例如演說、授課、法庭辯論等等。口述作品應該有相對的完整性,能說明一定的問題或者抒發某種情感,具有起碼的獨創性。
3、表演藝術作品,即音樂、戲劇、曲藝、舞蹈和雜質等藝術作品。其中音樂作品是指供演唱、演奏的作品,例如交響樂、歌曲等帶詞或者不帶詞的作品。戲劇作品是指供舞台演出的作品。
4、美術作品,即具有審美意義的造型藝術作品,包括繪畫、書法、雕塑、建築等以線條、色彩或者其他方式構成的平面或者立體作品。
5、攝影作品,即藉助器械在感光材料等介質上記錄客觀事物形象的藝術作品,如人物照片、風景照片等。
6、影視作品,即將事物形象、音響攝制在一定介質上,藉助適當裝置放映、播放的作品,包括電影作品以及採用與攝制電影類似的方法創作的作品,例如電視劇等。
㈣ 通過剪輯做電影進行點評的視頻算侵權嗎有何依據
不算。
侵犯著作權的行為,須具備以下三個條件:
1、有侵權的事實即行為人未經著作權人許可,不按著作權法規定的使用條件,擅自使用著作權人的作品,以及表演、音像製品和廣播電視節目。
2、行為具有違法性著作權是一種絕對權,任何人都負責有不能侵犯該項權利的不作為義務。他人在使用著作權作品時必須遵守著作權法及其他法律有關規定,如果行為人違反了法律的規定,其行為即具有違法性。
3、行為人主觀有過錯所。

(4)截取電影片段多少不算侵權擴展閱讀:
根據著作權法第二十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中國,一個工作可以使用未經著作權人許可或報酬在下列情況下,只要作者的名字和標題的工作表明,和著作權人享有的其他權利依照本法不得侵犯:
(一)為學習、研究或者欣賞使用他人已經發表的作品;
(二)為介紹、評論或者說明某一問題,在作品中適當引用他人已經發表的作品。
著作權侵權,是指違反著作權法,侵犯著作權人人身權利、財產權利的一切行為。具體來說,著作權法第四十七條、第四十八條規定的行為人侵犯他人著作權,造成財產或者非財產損失的一切行為,都屬於著作權侵權。
㈤ 截取幾秒電影片段 作為非商業性質的微電影,並且公開。合法嗎
只要未經過版權播放,就是侵權。但一般不會有事,人家也不在意這一點。但是獲利就違法了。要不然版權是幹嘛吃的。更不能用於商業。
㈥ 視頻中截入片段算侵權嗎
這個就要看你拿來做什麼了,或者說夾雜了多少。
那麼我就給你說說這方面當注意的,首先帶有廣告目的的,借入影片以做到宣傳效果。
如果你是公益的比如帶有諷刺某種社會現象的參入影片,那肯定是不侵權的了。
這個主要跟文摘的轉載與刊登一樣,重點在於目的。
如果還不明白,你可以HI我,你這里主要也沒說仔細。
㈦ 剪輯付費視頻過多少分鍾算侵權
這個在法律上有明顯的規定,使用別人視頻不應去掉logo,應標明出處,用於商業目的是侵權的。所以一些視頻剪輯去掉logo或者遮擋logo反而不好。另外法律上也明文規定為了說明某一問題而引用不算違法。
著作權法第二十二條在下列情況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經著作權人許可,不向其支付報酬,但應當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稱,並且不得侵犯著作權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權利:
(一)為個人學習、研究或者欣賞,使用他人已經發表的作品;
(二)為介紹、評論某一作品或者說明某一問題,在作品中適當引用他人已經發表的作品;
(三)為報道時事新聞,在報紙、期刊、廣播電台、電視台等媒體中不可避免地再現或者引用已經發表的作品;
(四)報紙、期刊、廣播電台、電視台等媒體刊登或者播放其他報紙、期刊、廣播電台、電視台等媒體已經發表的關於政治、經濟、宗教問題的時事性文章,但作者聲明不許刊登、播放的除外;
(五)報紙、期刊、廣播電台、電視台等媒體刊登或者播放在公眾集會上發表的講話,但作者聲明不許刊登、播放的除外;
(六)為學校課堂教學或者科學研究,翻譯或者少量復制已經發表的作品,供教學或者科研人員使用,但不得出版發行;
(七)國家機關為執行公務在合理范圍內使用已經發表的作品;
(八)圖書館、檔案館、紀念館、博物館、美術館等為陳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復制本館收藏的作品;
(九)免費表演已經發表的作品,該表演未向公眾收取費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報酬;
(十)對設置或者陳列在室外公共場所的藝術作品進行臨摹、繪畫、攝影、錄像;
(十一)將中國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已經發表的以漢語言文字創作的作品翻譯成少數民族語言文字作品在國內出版發行;
(十二)將已經發表的作品改成盲文出版。
前款規定適用於對出版者、表演者、錄音錄像製作者、廣播電台、電視台的權利的限制。
第二十三條為實施九年制義務教育和國家教育規劃而編寫出版教科書,除作者事先聲明不許使用的外,可以不經著作權人許可,在教科書中匯編已經發表的作品片段或者短小的文字作品、音樂作品或者單幅的美術作品、攝影作品,但應當按照規定支付報酬,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稱,並且不得侵犯著作權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權利。
前款規定適用於對出版者、表演者、錄音錄像製作者、廣播電台、電視台的權利的限制。
㈧ 從別的視頻里截取的一小段視頻屬於侵權嗎
這就要看你截取的視頻是用來做什麼了,如果只是拿來進行一些視頻的剪輯練習,作為視頻素材使用,只要不涉及到商業用途的,一般來說都不算侵權了,但是並不能一概而論,要看性質的。截取視頻的軟體不知道你用的是啥軟體呢,我覺得有一款蠻好用的,叫做狸貓視頻截取軟體。
網路一下:狸貓視頻截取軟體
網上搜一下就可以了,望採納,謝謝!
㈨ 視頻怎樣剪輯不算侵權
剪輯影視如果按照法律條款的話的確侵犯了版權
但是,這要看在什麼樣的情況下剪輯了。
首先,可以說95%的自媒體都會涉嫌一點版權的糾紛。不論是圖片或者是動態圖,以及視頻都存在版權問題。
因為這也是很正常的,雖然在法律上說這是侵權,但是一般情況下版權方是不會控訴的。當然,這只是在國內有效,像美國的話就不行了,直接會在法庭上見。
為什麼版權方不會控訴?就是因為有太多的媒體和個人存在版權方面的問題,而且這種現象尤其是在大公司里非常常見。
打個比方,A公司和B公司,A公司在某一個作品上存在涉嫌B公司的一點版權。然後B公司向A公司訴說,而A公司卻說這是屬於版權范圍之外的。B公司只好去法院控訴A公司,但是在去法院之前,B公司會有一個專門在法律事項上的部門,然後這個部門會通過版權的問題認真的審查,到底控訴勝算大不大。
一般情況下,公司與公司,個人與媒體存在版權的話,如果是那麼一點的話,就會通過當面提示或電話、以及郵箱的方式提醒對方版權的問題。
為什麼不直接控訴對方?因為版權方知道,如果在版權方面存在一點涉嫌問題,那麼法院是不會受理的。畢竟法院有那麼多事情要處理,芝麻大小的事情,一般版權方自己就能解決。
所以,一般情況下版權方是不會控訴侵權者的,當然如果侵權者涉嫌的利益大,或者高於版權方,那麼版權方就會直接到法院控訴侵權者。
這也就合理了,為什麼那麼多的公司明明是版權方,可為什麼不去控訴呢?
因為版權方知道就算控訴,法院也不會受理的。所以很多公司就早已保持沉默,然後學會了侵權別的公司的作品。
這樣下來的話,那麼A公司涉嫌B公司的版權,而B公司又涉嫌A的版權,這樣的情況下,就沒有辦法控訴了。
希望可以幫到你,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