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续写中国四大名著中的一篇
王为民已经乘着一股黑烟飞走了,给我留下一个四五十岁的黑胖子,说那人是曹雪芹,其实我更关心他给我变出的那十板砖的一百万。
那一百万在王为民被雷劈了的时候,烧成了一团团黑糊糊的牛粪,我想看看它们中间还有没有没烧坏的,很遗憾,那些钱就像烟灰一般,一碰就碎了。
这时我才看向曹雪芹,对这人我没多大兴趣,《红楼梦》那玩意别说书了,我连电视剧也看不进去,只是在我的感觉里,曹雪芹应该是个芦柴棒式的文人,想不到是个黑胖子,而且是个刚打完通宵麻将神情颓废的胖子,我向他笑道:“曹哥,自我介绍下,我叫秦不鸣,你往后就叫我不鸣吧。”
曹雪芹向我勉强笑了笑道:“在下曹雪芹,字梦阮,初来乍到,往后多多打扰了。”
我问:“曹哥,你是怎么来这儿的?”
“听王为民讲,那种坐骑叫摩的。”
“我不是那意思,我是问你怎么从清朝过来的?”
曹雪芹抬头想了想:“我也晕晕乎乎的,记得我刚死不久,不知怎的,就被王为民带到这儿了。”
我看着曹雪芹的雷人发型道:“曹哥,我先去带你去理个发吃个饭,然后再买些纸笔,回来你就写你的书吧。”
曹雪芹黯然地摇了摇头道:“我不写了。”
我奇道:“为啥呢?”
“上辈子我写书写得穷困潦倒,连我小儿子生病都没钱医治,最后夭折了。”曹雪芹说到这里,低着头眼含泪花。
我说:“曹哥,你来看个东西。”
我拉曹雪芹到电脑前,打开网络,搜索《红楼梦》,一下子出现了N多页信息,猛然间我想起一件事,我刚还琢磨着我那点钱能够我和曹雪芹花多久呢,忘了完本的《红楼梦》有多值钱!
我激动地拉着曹雪芹的胳膊道:“曹哥,《红楼梦》你一定得写,光一个诺贝尔文学奖你就能弄个一百万!”我再强调了一下道:“是美金!”
曹雪芹看样子已经明白他的书在后世产生了巨大影响,两只眼睛露出的光芒,显得有点激动,指着电脑道:“不鸣兄,这是何物?”
电脑这东西给他解释起来太复杂了,我得给他从人类使用电说起,我说:“曹哥,我们不忙说这些,你还没吃饭吧,我带你搓一顿去。”
本来我打算随便在街边小摊请曹雪芹吃一顿,在发现他的巨大潜力之后,我直接带他到饭馆出了一次血,随后带他理了个板寸,曹雪芹那黝黑的皮肤肥胖的身材,再配上他这个板寸,活脱脱一个山贼,谁能想的到他竟然是个善于揣摩女人心思的大文豪呢。
有着山贼形象的曹雪芹性格却有点蔫,老是低着头不怎么说话,只是偶尔有路过穿着暴露的美女,会偷偷瞄上两眼,瞄过之后还要再悄悄扫上我一眼,看我有没发现他偷窥。
和曹雪芹逛回来,我指着我的床说:“曹哥,你往后就在这儿休息,我睡外面沙发。”面对一个未来的大款外加历史名人,我怎么也得客气一下。
曹雪芹道:“不鸣兄不必如此,我前生穷困潦倒,能有吃有住我就很满意了。”
我和曹雪芹互相客气了几句,他坚持不睡床,还说沙发软和点,也方便他在茶几上写《红楼梦》,我也不坚持了。
没几分钟,曹雪芹就在茶几上摆上稿纸,坐在一个小凳子上,用圆珠笔开始写他的《红楼梦》了,他连穿越人士爱问的一些乱七八糟的问题都没问,看来他是一心扑到他的小说上。
我寻思着那小茶几将来是否能成个价值不菲的文物。
闲着蛋疼,我蹲在曹雪芹旁边问:“你这书还要写多久?”
曹雪芹想了想道:“前世我写了八十回用了十年,还剩大概四十回,五年左右我就写完了。”
五年?黄花菜都凉了!我说:“曹哥,咱可不能等那么久啊,你能不能写快点。”
曹雪芹笑道:“那得看心情,我前世混得穷困潦倒,实在没心情写,今世若没烦心事,说不定很快就写完了。”
我急道:“曹哥,在我这儿你啥都不用操心,有的吃有的住,什么时候你想女人了——这个等你写书挣了钱再说。”
曹雪芹羞涩的一笑,不说话了。
在我那个五十平米的小客厅里,伟大的曹雪芹扒在茶几上用圆珠笔写《红楼梦》,我也没心思再玩那无聊的网游了,心中的八卦之火燃烧起来,不断在他旁边问东问西:“我说曹哥,你写得那两个主角咋都那么讨厌呢,一个是骄横跋扈的富二代,一个是病恹恹的小气鬼。”我虽没看过红楼,但咱没吃过猪肉也见过带毛的猪,《红楼梦》的大概情节和主要人物我还是了解的。
曹雪芹神秘地一笑,道:“我问你,假如有一个东施一样的丑女,我却赞她貌若西施,这是什么意思呢?”
我恍然大悟,一拍手道:“我明白了!讽刺!你的用意是讽刺!”
我之前怎么也想不明白,贾宝玉和林黛玉俩人凭啥讨人喜欢?这俩人的爱情有啥可感人的?但人家看过这部书的人都喜欢那俩,都被那俩人的爱情所感动的稀里哗啦,我还以为是自己的智商还不足以理解那伟大的爱情呢,原来是人家我理解了一般人没有理解的那部书的精髓,有句话是怎么说的,真理往往掌握在少数人手中。
曹雪芹对我的反应微笑不语,他不说话肯定是默认我的理解了,我再问道:“曹哥,你那书的结局怎样了?”我对《红楼梦》的结局其实没多大兴趣,就象我看张大导演的电影看一半就睡着一样,也就随口那么一问。
曹雪芹道:“还没想好,要不你帮我想个?”
为了让曹雪芹早点把《红楼梦》写完,晚上我躺在床上,我浪费脑子还帮他构思着《红楼梦》的结局,想着想着就睡着了。
一大早,我就被“哐啷哐啷”的砸门声叫醒,我扣着眼屎骂咧咧去开门,先在猫眼上瞄了瞄,门口赫然就是昨天被雷劈熟了的王为民,现在又活蹦乱跳了,在他的身后,站了一位玉树临风的帅哥,牛仔裤,白衬衫,披肩长发,这模样这造型,绝对是刚刚从漫画书里走出来的。
这位帅哥的帅称得上是空前绝后,前无古人后无来者,因为就连我这个没有特殊癖好的大男人都快对他一见钟情了,等等!他好像不是个男人,没有喉结!
我急忙疯跑到水龙头前洗了把脸,边跑边用手划拉了一下我的发型,然后把门打开。
王为民不愧是个神仙,已经知道了我为什么这么慢,端着满是茶垢的大茶杯喝了口,没好气地对我说:“你这么积极有个屁用,知道哥身后这位是谁?祝英台!你有几分把握让她移情别恋?”
『贰』 电影解救吾先生怎么样
不错。影评很高。
本片不是那种充斥着飙车枪战的酷炫警匪片,期待着警匪大战的观众请摆正心态。本片也没有什么深度心理刻画,反派的童年阴影青春创伤什么的毫不CARE,你一个画面都不会看到。片里的警方没有任何个人英雄主义,只有严密的团队合作,前线审讯追捕后援收网,环环相扣浑然一体,谁也不是Superman。
但是要说《解救吾先生》是纪录片,我也是不同意的。丁晟剪辑水准突飞猛进,像《猜火车》一样正叙倒叙结合,几线并进最后汇合丝毫不乱。配乐也是一大亮点,印象最深的除了《小丑》和《傲慢的上校》,其中一段京韵配乐是最惊艳的,两次在夜幕下响起,带着一丝邪性和张狂。
下方有剧透。
下方有剧透。
下方有剧透。
但是本片并不是没有火爆。华子的军械,那些AK47,手枪手雷,分别在三方的脑洞里爆发过,一点没浪费。
第一次是在人质吾先生的脑洞里。在这之前电影有一个伏笔,就是华子在吾先生公寓看到的部队合影。所以当那段脑洞随着突然加大的BGM发生,我就知道这不是现实。这个脑洞并不是那么理想,吾先生拿到机枪扫射了三个绑匪喽啰,然而自己和小窦也中了枪,但是不管怎么样,好歹能够自救了。如果不是华子及时发现他的军队背景打电话回来,电影就可以在此终结了。
(通过查阅新闻我了解到,本片原型吴若甫先生确实拥有部队背景,当时也确实尝试夺枪)
第二次是在张华的脑洞里。华子笑着说“绑架算什么,太低级”,观众一直以来的好奇心被点燃。因为的确,从开头搜出的军械来看,用于绑架实在大材小用。随后不久张华就跟两个人质畅想了自己的理想,抢!金!库!说实话,当看到华子脑洞里黄澄澄的金条,的确很燃的。要是拍这种劫匪大盗该多精彩!然而作为旁观者,我对华子的团队表示一下不信任。由狱友构成的团队,实在是有点低级很不牢靠。所以吾先生对小窦说那是不可能实现的,我深表认同。
(原型绑匪的确是想要抢银行的。)
第三次的脑洞正好是第三方,也就是警方的脑洞。警方在几个点广撒网,循着蛛丝马迹终于发现华子的车,摸到了华子的一个“窑”,然而那个窑在一个小区里,群众非常多。考虑到华子随身携带手雷的变态爱好,想象一下如果就地逮捕,可能会引发如何惨重的损伤(我都能想象社会头条、微博爆料和公知高潮的盛况)。在这个脑洞里,由于枪械和手雷的无差别扫射爆炸,警匪双方和群众都损失惨重,所以这个小区不具备抓捕条件。这很好理解,用脑洞表达则更加直观,警方抓人要考虑的因素很多,对警察工作多了一点了解。
对比以上几个火爆脑洞,实际抓捕过程则显得短暂“不过瘾”,比如说抓张华的过程,我看到有人说酝酿了这么久,居然这么快就抓住了。但是实际上这个迅如雷霆的抓捕我非常喜欢。当时刑峰披着不起眼的军大衣静静地走过去,情况有变时敏捷地坐下降低存在感,然后瞅准时机一把抓住张华,转体360°后扑倒,曹哥卸手雷,另一个警察卸枪,就如事先部署的那样,整个过程大概不超过3秒。当时那颗手雷的保险已经拔出,被曹哥慢慢地塞回去了。这时我舒出一口气。我宁愿所有的抓捕都能这样迅捷无伤。
影片最高潮处的静默处理也同理,简直是火爆的对立面。看来丁晟已经把所有的火爆都留在了脑洞里,然而整个影厅屏息静观的体验非常完美,这种强烈的代入感,相信要比震耳欲聋的特效更让人印象深刻。
我想这三个脑洞表明,电影不是不能这么拍,但现实不一定这么酷炫,这种酷炫不管对谁来说也都不是好事。丁晟用脑洞给电影保留了一些大场面,调节了电影的节奏,反衬了更好的现实。不过有人会觉得有点突兀,我觉得这里插入还可以做更好。
再说一下电影结局。华子的老母亲没有替儿子说什么话,只说下辈子做个好人。不洗白,好评。王千源在这里的哭中带笑的表演也是本片演技巅峰。最后是吾先生的苹果,苹果在片中象征意义十足,既是吾先生求平安的寄托,也是锁定苹果园的线索。最后吾先生给张华带了个苹果果篮,有人说是以德报怨,我觉得是对张华最好的嘲讽,胜过任何语言。电影至此戛然而止,《傲慢的上校》响起。走出影院看着平凡的街道和人生,有一种珍惜人生热爱生命的感悟。
最后说一下对主演的点评。看了一下大家的评价,对王千源有点吹过头的架势。因为《钢的琴》和《绣春刀》,我也很喜欢王千源,相信很多豆友也是如此。但是这次对他的大规模吹捧有一种把他当枪使的感觉,甚至说出在他的表演下其他人像演小品的这种捧杀的话。
在我看来,天王在其中的发挥也是非常到位,方寸之地情绪感染力十足,而且毫不出戏。我是一个相对理性的人,在片中也多次受到他的感染落泪。不管是对人质2号的维护,还是获救时的惘然,还有最后见到好友的激动,都非常令人动容。我也看到很多赞扬,相信有很多人跟我同感。但是也有一些人习惯性踩天王演技,然而天王早已影帝加冕,观众也应该多一点自己的观察和思考。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刘烨,借一位网友的话,我觉得他是最被低估的。他饰演的刑峰表现完美,没有什么表演痕迹,不抢戏,但是达到了角色所应该达到的效果,拿捏得很好。虽然缺少长镜头和特写描绘他,但是他作为一线干警那种凌厉的存在感还是很强,不管是几次抓捕,还是和林雪配合与绑匪联络时的机智应变,他和整个警察团队融为一体,作为警方中坚力量非常写实可信。这一点也得到了原型刑警的赞许。
从本片表演风格讲,王千源是属于比较外露的风格,非常抓眼球,天王的表演是恰到好处,而刘烨的表演则比较内敛和自然。这三位影帝表演都可圈可点。本片中的几个配角,包括小窦,林雪,绑匪仓哥,华子的小情儿等也都不错。至于视帝吴若甫,我想更多的是一种参与感,他同样融入了警察团队,成为“第一个进去的人”,拯救了“吾先生”,也就是他自己。这对他来说也许是一种心理上的解脱。祝福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