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疫情期間員工工資怎麼算
法律分析:在疫情期間只要勞動者沒有做出不合法的事情,那麼就不應該扣工資,而對於只要因為疫情不能上班就不能扣工資,從而還應該要如實的發放勞動者該有的工資,所以,在處理的時候就要結合實際的情況來進行辦理。
法律依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十二條 非因勞動者原因造成單位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周期內的,用人單位應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標准支付勞動者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周期的,若勞動者提供了正常勞動,則支付給勞動者的勞動報酬不得低於當地的最低工資標准;若勞動者沒有提供正常勞動,應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❷ 疫情期間工資怎麼算
法律分析:1.企業因受疫情影響導致生產經營困難的,可以通過與職工協商一致採取調整薪酬、輪崗輪休、縮短工時等方式穩定工作崗位,盡量不裁員或者少裁員。符合條件的企業,可按規定享受穩崗補貼。企業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周期內的,企業應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標准支付職工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周期的,若職工提供了正常勞動,企業支付給職工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職工沒有提供正常勞動的,企業應當發放生活費,生活費標准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辦法執行。
2.疫情期間員工工資這樣計算:企業停工停產在一個月內的,企業應支付職工標准工資;超過一個月的,職工正常上班,企業支付給職工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超過一個月的,職工沒有正常上班的,企業應當發放生活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❸ 疫情期間工資怎麼算
法律分析:疫情期間員工工資這樣計算:
1、企業停工停產在一個月內的,企業應支付職工標准工資;
2、超過一個月的,職工正常上班,企業支付給職工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
3、超過一個月的,職工沒有正常上班的,企業應當發放生活費。
法律依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於妥善處理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勞動關系問題的通知》第二條 企業因受疫情影響導致生產經營困難的,可以通過與職工協商一致採取調整薪酬、輪崗輪休、縮短工時等方式穩定工作崗位,盡量不裁員或者少裁員。符合條件的企業,可按規定享受穩崗補貼。企業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周期內的,企業應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標准支付職工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周期的,若職工提供了正常勞動,企業支付給職工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職工沒有提供正常勞動的,企業應當發放生活費,生活費標准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辦法執行。
❹ 疫情期間工資怎麼算
疫情中工資的發放辦法:如果職工正常勞動的,按正常的工資水平來發;如果企業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周期內的,應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標准來發;超過一個工資支付周期,若職工提供了正常勞動,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來發;若職工沒有提供正常勞動的,則只發放生活費。
【法律依據】
《關於妥善處理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勞動關系問題的通知》第二條
企業因受疫情影響導致生產經營困難的,可以通過與職工協商一致採取調整薪酬、輪崗輪休、縮短工時等方式穩定工作崗位,盡量不裁員或者少裁員。符合條件的企業,可按規定享受穩崗補貼。企業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周期內的,企業應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標准支付職工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周期的,若職工提供了正常勞動,企業支付給職工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職工沒有提供正常勞動的,企業應當發放生活費,生活費標准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辦法執行。
❺ 疫情期間的工資標准
疫情期間工資發放標准國家規定
1、疫情期間工資發放標准國家規定如下:
(1)甲類傳染病疑似病人或者病原攜帶者的密切接觸者,經留驗排除是病人或者病原攜帶者後,留驗期間的工資福利待遇由所屬單位按出勤照發;
(2)按照正常工作期間的標准發放工資報酬,即正常提供勞動時所發的基本工資、獎金、津補貼,原則上,這些都屬於工資的范圍。
工資標準是指什麼?
工資標准又稱「工資率」。國家、部門(或者行業)、企業單位對職工規定的在一定時期內的具體工資數額。反映一定時期的生產技術發展狀況和社會生產力的發雇水平,具有相對的穩定性。可以按月、按日或者按小時規定工資數額,分別叫做月工資標准、日工資標准和小時工資標准。我國一般規定月工資標准,企業根據組織生產和計算工資的需要,可以把月工資標准換算成日工資示准或小時工資標准。確定合理的工資標准,關鍵是確定好最低的一級工資標准。一級工資標準是確定各級工資的基礎,也是職工基本工資的起點。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五十條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二、加班工資如何計算
1、計算加班工資時,日工資按平均每月計薪天數21.75天折算,小時工資則在日工資的基礎上再除以8小時;
2、在確定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時,勞動合同對加班工資基數有明確約定的,按約定的標准確定。但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不得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准。
❻ 疫情防控期間工資怎麼算
疫情期間工資的計算應當按照企業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周期內的,企業應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標准支付職工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周期的,若職工提供了正常勞動,企業支付給職工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職工沒有提供正常勞動的,企業應當發放生活費。
一、防控疫情期間工資怎麼算的?
企業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周期內的,企業應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標准支付職工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周期的,若職工提供了正常勞動,企業支付給職工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職工沒有提供正常勞動的,企業應當發放生活費,生活費標准按當地有關規定執行。
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觸者在其隔離治療期間或醫學觀察期間,以及採取其他緊急措施導致不能提供正常勞動的企業職工,企業應當視同提供正常勞動,支付相應的工作報酬,並不得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四十一條與職工解除勞動合同。隔離治療期間、醫學觀察期間以及採取其他緊急措施期間,不計入醫療期。在此期間,勞動合同到期的,分別順延至醫學觀察期期滿、隔離期期滿或者政府採取的緊急措施結束。
企業因受疫情影響導致生產經營困難的,可以通過與職工協商一致採取調整薪酬、輪崗輪休、縮短工時等方式穩定工作崗位,盡量不裁員或者少裁員。
二、因新型冠狀病毒肺炎被隔離無法到單位正常工作,單位按曠工處理合法嗎?
不合法。因新型冠狀病毒肺炎被隔離的勞動者在隔離期間,由政府對其提供生活保障,用人單位不得停止支付其隔離期間的工作報酬,用人單位不應當按照曠工處理,而是應當按照勞動者正常出勤來對待,不得以缺勤、曠工扣發和減發勞動報酬,也不能以勞動者曠工構成嚴重違反規章制度來解除勞動合同。
三、勞動者因疫情防控需要加班的,加班工資如何計算?
勞動者因疫情防控需要加班的,應當根據《勞動法》明確規定的三種加班工資的支付標准,按照不同標准執行,支付加班費。
《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准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現在每個地方政府規定的疫情防控政策都不一樣,但最終的目標不是要徹底戰勝疫情的,所以企業在發工資的這件事情上,肯定是首先要尊重當地政府部門的防疫決策的,復工時間咱是確定不下來的,一律給職工發生活費即可。
法律依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於妥善處理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勞動關系問題的通知》第二條
企業因受疫情影響導致生產經營困難的,可以通過與職工協商一致採取調整薪酬、輪崗輪休、縮短工時等方式穩定工作崗位,盡量不裁員或者少裁員。符合條件的企業,可按規定享受穩崗補貼。企業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周期內的,企業應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標准支付職工工資。
❼ 疫情期間員工工資怎麼算
疫情期間的工資一般會正常發放,受疫情的影響時,會根據以下幾種情況發放:
1、疫情期間不能提供正常勞動的員工工資怎麼發
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觸者在其隔離治療期間或醫學觀察期間以及因政府實施隔離措施或採取其他緊急措施導致不能提供正常勞動的職工,企業應當視同提供正常勞動並支付職工正常工作時間工資。
2、企業因受疫情影響導致停工停產員工工資怎麼發
企業因受疫情影響導致停工停產的,未超過一個工資支付周期(最長三十日)的,應當按照正常工作時間支付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周期的,可以根據職工提供的勞動,按照雙方新約定的標准支付工資;企業沒有安排職工工作的,應當按照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支付職工生活費,生活費發放至企業復工、復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
3、對於因疫情未及時返回企業復工的職工工資怎麼發
企業經與職工協商一致,可以優先考慮安排職工帶薪年休假。其中,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職工在帶薪年休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收入。
法律依據:《勞動法》第50條規定:「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