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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見齊先生是什麼電影

發布時間:2022-10-22 21:55:48

❶ 劍來——阿良與齊先生

最近在看劍來,說一下阿良與齊先生的感情。

最初齊先生給我的感觀並不驚艷,就是一位中規中矩的先生。為小鎮百姓求來生,甘願犧牲自己。隨著阿良的出現,齊先生的人物形象更加全面的呈現出來,年輕的齊靜春也曾想仗劍走天涯,心中有意氣。可是阿良拒絕了,再見卻是陰陽相隔。

❷ 路漫漫兮齊修遠(5)

第五章 我對你二見鍾情了

上車後,路漫還是覺得不妥說:「齊先生,你朋友一個人真的沒問題嗎?」

    齊修遠黑著臉說:「嗯!」

    車里氣氛有點干,齊修遠問道:「為什麼換手機號?」

    路漫有些茫然的說:「啊?哦,哦,那個,手機號沒話費了。」

    齊修遠憋了一口氣說:「那為什麼不聯系我?」

    路漫認真的說:「我,你沒給我你的電話號碼啊?」

    路漫心想,我為什麼要聯系你啊,大佬?

    齊修遠黑著臉,合著還怪我了:「你和布魯斯先生住在一起?」

    路漫解釋道:「是啊!」

    齊修遠怒了,不過看樣子路漫對他還不是很有感覺啊,還是要保持紳士風度:「你們是?」

    路漫說:「忘年交吧!」

    齊修遠算是鬆了一口氣說:「回待在北城嗎?」

    路漫說:「哦,應該會在北城發展了,你就在這停,不用開進去了。」

    齊修遠又鬆了一口氣說:「你電話多少?」

    路漫說:「啊?」

    齊修遠又問:「我說你電話多少?」

    路漫念了一串數字後手機響了,齊修遠說:「這是我電話號碼,你記一下。」

    路漫打開手機記下齊先生說:「那,齊先生再見!開車小心。」

    路漫轉身進門,齊修遠笑了一下,開車離開,一路上齊修遠遇上紅燈老遠就停,開的老穩老穩了。

    齊修遠今天破天荒的笑著回家,把林萍女士給嚇壞了,趕緊摸摸齊修遠額頭說:「這也沒發燒啊?」

    齊修遠看著他媽說:「媽我要搬回公寓了。」

    林萍女士表示眼不見心不煩。

    第二天齊修遠上班的時候,看見了桌上的辭職信,是葉雯抒的,附上小紙條:我決定為自己走走。

    齊修遠東葉雯抒的意思,只是他心裡已經有了路漫怎麼又裝的下她呢!

    齊修遠一整天的好心情,讓總裁辦的秘書們措手不及啊,下班後齊修遠給路漫打了個電話,路漫接起電話說:「齊先生?」

    齊修遠咳了一聲說:「嗯,你有空嗎?」

    路漫說:「不好意思,我現在不在北城市。」

    齊修遠立刻緊張起來問到:「你在哪兒?」

    路漫望瞭望蓉城一中說:「我高中同學聚會,我現在在蓉城。」

    齊修遠看了看手錶問:「什麼時候結束?」

    路漫撓撓頭說:「明天上午吧!」

    齊修遠上車說:「好吧。」

    掛了電話後路漫走進了蓉城一中,這個收藏了她整個青春的地方。

    建校90周年慶。

    小操場上已經擺滿桌子和食物開始支烤架了,小黑板上寫著10屆同學聚會。

    路漫沒有進場,而是先去了教導處,因為她們這一屆畢業生時間正好和校慶趕上,學校特別批了操場後邊這塊給她們在校搞這次同學聚會。

    路漫敲敲門,老師門抬頭,周琴認出了她:「路漫!」

    路漫進門:「周老師。」

    周琴欣喜:「快進來快進來,沒想到你也來了。」

    路漫笑而不語,周琴給其他老師介紹說:「這是我10屆的學生,人家現在可是大畫家了!」

    路漫笑著跟老師打招呼,周琴給路漫倒了杯水說:「過的怎麼樣?」

    路漫接過水說:「還好,不過我要謝謝老師。」

    周琴說:「說什麼謝不謝的,老師嘛,傳道授業解惑,是我的職責。」

    路漫會心一笑說:「老師,你沒變。」

    周琴說:「你變了,變的更漂亮了,哈哈。」

    周琴起身說:「走吧,我們一起下去。路漫,老師真覺得你變了,以前套在你身上的那股陰郁的氣質沒了。」

    路漫說:「可能吧!」

    突然有人說:「周老師來了!」

    「周老師!」

    「那是路漫吧?」

    路漫笑著跟大家打招呼,突然一個女生沖上來就抱著她說:「漫漫!」

    旁邊的人打趣:「林家語,你可別把人路漫勒死了。」

    路漫看見林家語也激動了,倆人就這么抱著。

    林家語松開路漫後說:「你死哪兒去了?」

    路漫說:「家語好想你!」

    倆人開始寒暄,林家語啃著一個雞翅突然說道:「你沒跟你家路雨聯系嗎?」

    路漫夾菜的動作一滯說:「怎麼了?」

    林家語雞翅也不啃了說:「你還真沒跟他聯系啊?怪不得,畢業不久他就來我這找過你,我也沒想到你換了號碼,他那時候看上去可不好,後來淋著雨就走了。」

    路漫心下一頓說:「他得有他自己的生活。」

    同學聚會散場後,已經是晚上了,跟周老師道別過後,路漫和林家語一起出學校,林家語說:「今天晚上去我那吧!」

    還沒等路漫回答,前面突然出現一個人:「路漫!」

    路漫看著眼前的人,有些不知所措,林家語對著路漫說了句:「你這邊好了打我電話,我來接你!」

    路漫點頭說好,林家語便走開了,路漫問:「你怎麼來了?」

    溫子銘略帶心酸的說:「我不知道還有什麼辦法可以找到你的消息。」

    路漫笑著用手提包砸了他一下說:「臭小子,逃課了吧?」

    溫子銘說:「嗯,逃課了,回家嗎?」

    路漫愣住了,時隔多年,即便外邊假裝的再堅強,便是這三個字輕易就擊碎她的保護色,路漫一下笑出了聲別過頭用手擦眼淚,溫子銘輕輕把他擁入懷里。

    路漫說:「回家吧!回家!」

    倆人一路走著,恍惚間,那個在背著書包在前走著,在背後叫她等一等的路雨,又回來了。

    路漫不知道,聯系不上她的時候溫子銘回過蓉城,找到林家語,林家語告訴他:「路漫的當初只填了一個志願,就是蓉城大學,因為她說不能讓你一個人。可是你最後還是跟你爸媽他們走了,我現在也不知道她在哪?」

    那天溫子銘淋著雨從林家語家離開,心裡無比後悔,當初不管怎樣他也不能先離開她啊。

    溫子銘和路漫一路有說有笑的走回老巷區,她可是她不知道,那天齊修遠在她們身後跟了一路。

    老巷區已經改造成了高檔住宅樓了,溫子銘買下了一處房,三室兩廳,路漫問他:「你怎麼會有這么多錢?」

    溫子銘說:「我剛回去,他們覺得虧欠我就給了我一筆錢,我拿著也沒什麼用就買下了我們家。路漫,我一直希望你回來的時候家還在,我也在。」

    溫子銘不想讓她心裡有什麼負擔便說:「你不要有什麼負擔,有你的地方才是我的家,以前的事你不要介意。」

    路漫又忍不住哭了說:「以前嗎?以前的什麼事,我都想不起來了,你知不知道,你走了之後我一個人哭了好幾天,你知不知道沒人煮飯等我了我餓了好幾天。」

    路漫又忍不住說:「你知不知道我就只要你一個親人了,你爸媽他們一家三口多歡樂啊,你跟著去湊什麼熱鬧,留我一個人。」

    溫子銘抱著路漫說:「好,以後不去湊他們一家三口的熱鬧了,就湊你家熱鬧好不好?」

    路漫笑著說:「說什麼你家我家,我家就是你家!對了交女朋友了嗎?」

    溫子銘撓撓頭,他這個習慣跟路漫學的說:「嗯,拜你所賜。」

    還別說,他那個女朋友還真是拜路漫所賜,不過那都是後話了。

    第二天倆人高高興興去超市買菜,路漫一路上跟溫子銘講她在阿根廷的心酸史說:「你都不知道,那個老闆有多凶,直接把抹布甩我臉上了。」

    溫子銘看著她有些心疼說:「虧的我不在,我要在一腳踹飛她。」

    路漫挽著溫子銘的手說:「就你,還是算了吧。」

    路漫電話響了:「喂,家語。哦我跟子銘買菜呢!哎呀就是路雨,中午過來我家吃吧,好。」

    溫子銘問:「林家語?」

    路漫點點頭:「嗯,她中午過來跟我們一起吃。」

    溫子銘撇撇嘴說:「我們家哪有夠她吃的鍋啊?」

    路漫白了他一眼。

    路漫下樓接林家語的時候,手機響起來來了:「齊先生?」

    齊修遠在車里看著她說:「我在蓉城。」

    路漫驚訝:「你在哪呀?」

    齊修遠說我在蓉城一中門口,路漫又驚:「啊,那,那你要不要來我家坐坐?」

    路漫本來就是客氣的這么一說,沒想到齊修遠一口答應:「好!」

    路漫只好說:「你在哪我過來接你!」

    齊修遠下車,路漫一眼就看見他了,老巷區改建後和蓉城一中對望,路漫給齊修遠招手,齊修遠走過去,路漫跟林家語介紹:「這是我在北城的朋友,齊修遠,這是我最好的朋友林家語。」

    倆人互相問好後,便上樓了,電梯里林家語跟路漫使眼色,路漫尷尬,溫子銘開門的時候,就看見路漫和林家語背後高高的齊修遠了,不知道出於什麼,第一眼就對齊修遠有了敵意。

    路漫看著溫子銘給他介紹:「這是我朋友齊修遠,這是我,這是我家唯一的男人,溫子銘。」

    溫子銘對這個解釋還算滿意,齊修遠就黑了臉,唯一的男人嗎?

    林家語一臉看好戲,溫子銘招呼路漫端菜,吃飯的時候,林家語說:「哇塞,終於吃上子銘同學煮的菜啦!」

    路漫招呼齊修遠說:「你別客氣啊!」

    溫子銘一直給路漫夾菜,齊修遠黑臉,這頓飯吃的尷尬,飯後,路漫說:「你什麼時候回學校?」

    溫子銘說:「下午。」

    路漫說:「那行,下午我也回北城了。」

    溫子銘說:「那行,你記得把鑰匙帶上。」

    路漫比了個OK的手勢,林家語插話:「這么快就走,多玩幾天嘛。」

    路漫說:「蓉城裡北城市也不遠啊,你可以過來找我啊,況且,我打算過年的時候搬回來住。」

    齊修遠挑眉說:「我下午也回北城,坐我車吧?」

    溫子銘說:「你說好的送我去學校的。」

    路漫看看齊修遠抱歉一笑說:「不好意思,我還送子銘回學校。」

    齊修遠點點頭,看看溫子銘說:「那行,回北城再聯系,那我先走了。」

    路漫送溫子銘回學校的時候正好遇上了他那個拜路雨所賜的女朋友,小姑娘假裝路過,溫子銘後面幾大步走上去拉住人家說:「你跑什麼?」

    那小姑娘叫顧心,溫子銘學著路漫說:「這是我家唯一的女人。」

    顧心眼神里好像掉了什麼,溫子銘看她那不爭氣的樣子說:「就是我,我,我姐,路漫。」

    顧心瞬間死灰復燃沖著路漫笑著說:「姐姐好!」

    路漫摸摸那姑娘的頭說:「你好,子銘以後要是欺負你就跟我打電話,我們留個電話吧!」

    這樣寒暄一番後,路漫又坐高鐵回北城了,剛收拾好躺床上,跟文靜聊天,話說文靜姑娘嫁人了,一個大學老師,文靜姑娘跟人家一見鍾情就花好月圓了,文靜剛跟她說了個不可思議的事,她還沒消化完手機就顯示齊修遠發的簡訊:到家了嗎?

    路漫回了一個:到了,剛收拾完。

    齊修遠手機一響感覺拿起一看,回了路漫一個電話:「喂?」

    路漫這邊接起來說:「有事嗎?」

    齊修遠說:「沒什麼事?明天一起吃飯吧!」

    路漫推脫說:「不用了,我明天。」

    齊修遠搶先說:「就當我今天的回禮吧!」

    路漫這會兒也不管了直接問道:「齊先生,你,你。」

    齊修遠好奇說:「我什麼?」

    路漫說:「你是不是想追我啊,文文姐說你老早就喜歡我了,我就想問問你是不是想追我!」

    路漫一口氣說完,老臉一紅栽倒在床上,只聽見那邊傳來齊修遠的聲音說:「文靜說沒錯。」

    這下換路漫漫靜默了,齊修遠接著說:「路漫,路漫漫其修遠兮,我想我們的緣分早就註定了,我承認我對你二見鍾情了,文靜說的沒錯,我老早就喜歡你了,你不用馬上回答我,你慢慢想。」

    路漫心咚咚咚的跳著,舌頭的捋不清楚了說:「你,你,你這算是表白,嗎?」

    齊修遠說:「如果你覺得不算,那我再說一次。」

    路漫趕緊說:「不用了不用了,晚安,晚安!」

    路漫趕緊掛掉電話,捂著胸口,怎麼這么熱呢?

    齊修遠放下電話,看著窗外的夜景,一夜無眠。

    那一晚,同樣睡不著的還有路漫,路漫起床,正好遇見在和夜酒的布魯斯先生,路漫走過去說:「布魯斯,你還沒睡啊?」

    布魯斯問她:「Bella,怎麼了?」

    路漫坐在吧台前說:「我也要來一杯。」

    對著布魯斯燦爛一笑說:「可樂!」

    布魯斯笑,給她拿了一罐可樂打開給她說:「有什麼煩心事嗎?」

    路漫喝了一口可樂說:「布魯斯,剛剛齊修遠給我表白了。」

    布魯斯挑眉:「Jake?」

    路漫點點頭,布魯斯說:「怪不得,那天吃飯,他一直在看你。」

    路漫說:「有這么明顯嗎?」

    布魯斯點頭說:「Bella,我一直把你當做我的女兒,並不是因為你叫Bella,你不是死去Bella的替代品,你是獨一無二的Bella,我知道你很自卑,但是我以後希望你能為擁有我這樣的爸爸而自信起來,我覺得你有一點點,一點點,喜歡Jake對不對?」

    路漫感激的抱著布魯斯說:「I love you, Bruce, daddy.」

    布魯斯親了一下她的額頭說:「I love you too.」

    倆人碰了一杯,布魯斯說:「Go to sleep.」

    路漫說:「晚安布魯斯。」

    布魯斯笑著摸摸他頭說:「Good night, my Bella baby.」

❸ 孫悟空無語齊先生最後一個任務說沙之巨龍最後一餐什麼意思

孫悟空無語齊先生最後一個任務說沙之巨龍最後一餐是再見。
悟空在我們村裡是一篇童話色彩非常濃郁的散文,描寫了一個天真的孩子聽爸爸講西遊記里的唐僧師徒四人來到自己所住的村子裡,與孩子們和小動物快樂玩耍的情景。孫悟空在我們村裡曾獲全國優秀兒童文學獎。精心選擇20世紀初葉至今百餘年間的一百二十多位中國兒童文學作家的一百二十多部優秀兒童文學原創作品,是有史以來中國原創兒童文學作品的集大成出版工程。本書系面世至今,受到廣大小讀者、老師和家長的衷心喜愛,被譽為中國兒童文學的世紀長城中小學圖書館的鎮館之寶中小學語文課外閱讀必備文庫,成為常讀常新、傳世久遠的中國兒童文學經典閱讀品牌圖書。

❹ 男人能忘掉一見鍾情嗎,男人會忘掉自己的初戀嗎

01.

收到一則請帖,朋友跟我說,他在想,自己要不要去參加這個婚禮。

結婚的這個人,是他的初戀。十幾歲的時候,他們就在一起,現在三十幾了,各自有了自己的另一半。回首當年,一眼萬年的感覺。

我說,你要是徹底放下了就去吧,不要讓人家覺得你還沒有釋懷。

他說,介意當然是不會的,只是怕我老婆會多想,她是一個很沒有安全感的人,我不想讓她覺得,我跟她還有什麼。

他的考慮我是完全理解的,很多人都說,男人這輩子最不會忘記的,就是自己的初戀。即便知道他們不會在一起,也會偷偷地把她埋在心底,無人可代替。

想歸想,但是做不做就是另外一回事了,畢竟結婚以後,男人擔負著對一個家的責任。可真的所有男人都會這樣安分守己,忠於婚姻嗎?

未必如此。只要初戀埋在心裡一天,舊情就有永遠有可能,會重新復燃。

02.

針對這個話題,我采訪了七個不同年齡的已婚男人,聽完他們的回答,我更多的不是懷疑,而是釋然。

A:羅先生,30歲,結婚三年

我的初戀啊,那要追溯到十幾年前了,那時候還在讀初中呢,基本就是什麼都不懂。

後來她轉學了,我們就沒有再聯系了,對現在的我來說,已經完全沒什麼了,你如果不問,我可能就不會想起來她這個人。

但是你要問的話,我依稀還能記起來她的樣子。

如果再見到她的話,也應該沒什麼感覺吧,就是老同學而已,打個招呼什麼的就算了,畢竟都過去了,也不是小孩子了。

B:梁先生,35歲,結婚八年

我的初戀是在大學的時候,是徹底忘記她不可能的,因為她當初,傷我太深了。

原本我們大學畢業是打算結婚的,那時候我還沒有什麼穩定的工作,家庭條件也不是太好,然後她就一直猶豫,覺得嫁給我會吃苦。

後來,就背著我跟另一個有錢的男人在一起了。

我當時很長一段時間都沒有走出來,直到遇到我現在的妻子。

再見到她,我不會再對她有多餘的感情,也不會再恨她,當然了,我不是原諒了她,我是覺得,算了。

C:趙先生,26歲,結婚半年

我的初戀就是我現在的老婆啊,我們剛剛結婚沒多久,我會一輩子對她好的。

在結婚之前,我們就已經在一起很多年了,從高三那年開始,到大學的思念異地戀,畢業以後,我到她所在的城市工作,一年後,把她娶回家。

D:周先生,40歲,結婚十六年

初戀啊,我好像沒什麼初戀,相親的算嗎?我記得那時候,親戚介紹過一個女孩,我們處了差不多三個月吧。她覺得我太不解風情了,也不會說什麼好聽的話,為人木訥,我們就分開了。

我這個人就是這樣的,我只想踏踏實實過日子,不會說什麼甜言蜜語,分開以後繼續相親,然後覺得合適就結婚了,一直到現在。

E:齊先生,52歲,結婚三十年

到了我這個年紀,就不會再想著什麼初戀不初戀的了,孩子們健康長大,幸福的成家,我和老伴兒身體健康,這就行了。

F:胡先生,36歲,結婚十年

說徹底忘掉她是不可能的,再見到她多多少少都會有些波瀾,畢竟她是我人生中,第一個真心愛的人。

初戀,向來都是一往無前,不計後果的,全心全意的付出,愛她就想跟她過一輩子就這么簡單,即使現在我結婚了,也會時不時在想,如果當初我們沒有分開,結果會怎樣?

當然了,這些我不會告訴我老婆。

G:曾先生,32歲,結婚四年

說實話,我一直都沒有忘記我的初戀,但是我心裡清楚,我不會再跟她有任何可能了。

我們當初分開,是因為性格合不來,每天都在吵架,吵的一點心情都沒有了,後來吵著吵著就冷戰,冷著冷著,她就拎著行李箱,走了。

直到現在,我都在後悔,當初為什麼沒有攔著她,前段時間不是有個電影叫《前任三》嗎,我覺得我跟裡面的男主特別像,當時在電影院里,我一個男的,哭的特別大聲。

可即使這樣,我也不會再去把她追回來了,過去的只能停留在過去。

我現在的老婆對我很好,我會把日子過好,初戀,想想她就算了,但是別去做。

03.

十五六歲的時候,愛情就是一見鍾情的怦然心動,是共同期待但是卻看不見的未來。

二十五六的歲的時候,愛情是忙到凌晨三點,他歪在我身後的椅子里,四仰八叉的睡著,彼此就是未來。

人生就是這樣一輛不斷前行的列車,一邊失去,一邊在成長。 而那些得不到的,才是青春。

長大以後的我們,結了婚,成了家,才知道,跟初戀最好的狀態就是,不賤也不見,留在記憶里就好。我們把熱情都給了初戀,時過境遷之後,彼此都要好好的生活。

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經歷,但是初戀,不管你是不是會忘記,都要記得,珍惜眼前人。

只有讓過去的過去,未來才能轟轟烈烈的駛來,願你理智,更願你懂得何為眼前的幸福。

END.

今日話題:

如果是你們,結婚以後,會忘掉自己的初戀嗎?

歡迎留言討論。

❺ 看到初戀什麼感覺

看到初戀什麼感覺

看到初戀什麼感覺?在愛情裡面,初戀對於部分人來說都是美好的,但是能與初戀走到最後的卻是少之又少,當緣分來臨,我們再次見到初戀的感覺也不盡相同。接下來我帶大家一起詳細了解下看到初戀什麼感覺。

看到初戀什麼感覺1

再次見到初戀是什麼感覺

1、覺得當初瞎了眼,怎麼會喜歡上他

當你喜歡上初戀的時候,你總覺得他百般好,沒有誰能夠跟他相提並論。可是好些年過去了,當你再次見到他時,看著他現在的樣子,你卻覺得,他一點都不是你喜歡的樣子。

現在的你,看著眼前的他,不過是一個平凡的不能再平凡的人,你看不到他身上的任何一點閃光點,你甚至很疑惑自己當初是怎麼看上他的。那個你一直心心念念的他,當他真實地出現在你的面前,你對他的所有好感,一下子就全沒了,你終於完完全全放下他了。

2、完全物是人非,心裏面無盡感慨

再次見到那個人,你發現他早已不是當初的樣子,不但他的形象發生了很大的變化,就連他的性格彷彿也已經跟從前不太不一樣了。你突然覺得,自己彷彿一點都不了解他。

看著他的現在,想著他的過去,看著你們的現在,想著你們的過去,你不由地開始感慨時間,感慨歲月,感慨那些你們已經回不去的曾經。只是感慨歸感慨,你並不會過多地沉浸在過去,在那以後,你也許偶爾會想起那些過去,但是更多地,你會好好去過現在的生活。

3、不管時間過去了多久,依舊還是很喜歡

不管是過去了三年,過去了五年,還是過去了十年,當再次見到初戀時,你依舊會心跳不已,依舊還是會覺得喜歡的不得了。你會覺得那個你喜歡的人,彷彿越發地有魅力了。

以前的他在你的眼中,什麼都是好的,現在的他在你的眼中,一舉一動依舊是那麼的讓你著迷。在見他之前,你就已經忐忑了好久,在見他之後,你對他的好感變得更濃了。那個人註定這一生都要住在你的心裡,任你做什麼,都沒有辦法把他騰出去,徹底放下他。

再次見到初戀是什麼體驗

1、柚子,25歲,見到那一刻,突然就釋然了

他是我的初中同學,是特別單純的那種初戀,當時什麼都沒有發生,只是朦朧的好感而已。初中的時候,我們是同桌,有一種若有似無的情愫,後來也在同一所高中,因為不同班,所以也就沒怎麼聯系了。大學的時候,我們更是成為了異地,漸漸地更是失去了聯系。

後來偶然回到老家時,我遇到了他。遇到他之前,我偶爾會想起他,會夢到他,會想要知道他過得怎麼樣,會不會想起我,只是在真見到他那一刻,我卻並沒有什麼特別的感覺。我發現自己並沒有想像中那麼惦記他,在那之後,我更是徹徹底底地,將他從記憶中抹去了。

2、梅梅,30歲,心跳加速,他還是很吸引我

初戀是我的大學同學,大學的時候,我們同在一個社團,一來二去的就對彼此產生了好感。大學的時候,我們一起度過了一段十分美好的時光,只是在大學畢業的時候,我們也沒有逃過畢業即分手的命運,他選擇了回他的家鄉,我選擇了回我的家鄉。

分手以後,我無數次地幻想過,他後來的模樣,直到後來在一個大學同學的婚禮上,我們再次相逢。再次見到他,我的心還是不自覺地就跳得很快,甚至很想要抱抱他。在他的身上,我看到了成熟男人的魅力,雖然我們沒有在一起,我還是很慶幸自己愛過他。

初戀在心裡是一種怎樣的存在

感情里最值得回憶且最純真的部分應該算是初戀時的那種心動了吧。

它帶著麥芽糖的香味,能讓人小鹿亂撞,臉紅心跳得開始自己的十六七歲。可美好的東西總是短暫的,經歷了翻來覆去失望之後的我,經歷了凄風苦雨哀慟之後的我,經歷了歇斯底里哭喊之後的我,終於明白你不是我生命中唯一的神明。

找回了自己全部的理智,看清了那個面目可憎的你,一股腦的將你所有的惡行和盤托出,告訴自己沒有你我也有信心獨自生活下去。就是這樣的我,卻在心裡綵排了無數次和你重逢時的場景。明知道你不是最好的那個,可我好像仍舊離不開你,仍舊心甘情願的做你的過往雲煙。過了這么久,我好像還是很喜歡你。

再次見到初戀怎麼處理

1、當作陌生人

如果你再次遇到你的初戀,你把她當作陌生人的擦肩而過。那麼,初戀對你來說肯定是心裡無法接受曾經的感情,無法釋懷曾經的'傷害,無法面對曾經的感情。 該放下的其實我們早就應該放下的。

2、象徵性的打招呼。

如果你再次遇到你的初戀,你礙於情面象徵性的打招呼。那麼,初戀已經從心裡走出來了,曾經的往事也許你都不記得是和誰在一起經歷的,也許在你印象中好像生命中出現過這么一個人。

3、當作普通朋友

如果你再次遇到你的初戀,你把她當作普通朋友一樣的問候。那麼,關於你的初戀,你應該已經看淡,對曾經的你們的過往已經釋懷,能完完全全的面對曾經的感情,放下了該放下的,真的很不錯的。

4、約著一起小坐

如果你再次遇到你的初戀,能約著一起小坐,證明心裡還有初戀,這些年初戀在心中佔有一定的地位,應該也從來沒有忘記過曾經的美好,曾經的感情和一切。

5、拉著一起敘舊

如果你再次遇到你的初戀,能約著一起小坐 心裡一直有對方的影子,對方一直都未曾離開過,甚至立馬的想起曾經的日子和曾經的美好,很急切的知道對方這些年過得好不好。

6、興奮留下聯系方式

如果你再次遇到你的初戀,你是相當的驚喜和興奮的話,甚至還想著留下對方的聯系方式,證明這些年從未忘記過對方,很想找到對方,至於為什麼沒有聯系,那時因為世事無常早就你們的分開。

看到初戀什麼感覺2

結婚以後,再見到初戀是種什麼感覺?這是七位已婚男人的回答

A:羅先生,30歲,結婚三年

我的初戀啊,那要追溯到十幾年前了,那時候還在讀初中呢,基本就是什麼都不懂。

後來她轉學了,我們就沒有再聯系了,對現在的我來說,已經完全沒什麼了,你如果不問,我可能就不會想起來她這個人。

但是你要問的話,我依稀還能記起來她的樣子。

如果再見到她的話,也應該沒什麼感覺吧,就是老同學而已,打個招呼什麼的就算了,畢竟都過去了,也不是小孩子了。

B:梁先生,35歲,結婚八年

我的初戀是在大學的時候,是徹底忘記她不可能的,因為她當初,傷我太深了。

原本我們大學畢業是打算結婚的,那時候我還沒有什麼穩定的工作,家庭條件也不是太好,然後她就一直猶豫,覺得嫁給我會吃苦。

後來,就背著我跟另一個有錢的男人在一起了。

我當時很長一段時間都沒有走出來,直到遇到我現在的妻子。

再見到她,我不會再對她有多餘的感情,也不會再恨她,當然了,我不是原諒了她,我是覺得,算了。

C:趙先生,26歲,結婚半年

我的初戀就是我現在的老婆啊,我們剛剛結婚沒多久,我會一輩子對她好的。

在結婚之前,我們就已經在一起很多年了,從高三那年開始,到大學的思念異地戀,畢業以後,我到她所在的城市工作,一年後,把她娶回家。

D:周先生,40歲,結婚十六年

初戀啊,我好像沒什麼初戀,相親的算嗎?我記得那時候,親戚介紹過一個女孩,我們處了差不多三個月吧。她覺得我太不解風情了,也不會說什麼好聽的話,為人木訥,我們就分開了。

我這個人就是這樣的,我只想踏踏實實過日子,不會說什麼甜言蜜語,分開以後繼續相親,然後覺得合適就結婚了,一直到現在。

E:齊先生,52歲,結婚三十年

到了我這個年紀,就不會再想著什麼初戀不初戀的了,孩子們健康長大,幸福的成家,我和老伴兒身體健康,這就行了。

F:胡先生,36歲,結婚十年

說徹底忘掉她是不可能的,再見到她多多少少都會有些波瀾,畢竟她是我人生中,第一個真心愛的人。

初戀,向來都是一往無前,不計後果的,全心全意的付出,愛她就想跟她過一輩子就這么簡單,即使現在我結婚了,也會時不時在想,如果當初我們沒有分開,結果會怎樣?

當然了,這些我不會告訴我老婆。

G:曾先生,32歲,結婚四年

說實話,我一直都沒有忘記我的初戀,但是我心裡清楚,我不會再跟她有任何可能了。

我們當初分開,是因為性格合不來,每天都在吵架,吵的一點心情都沒有了,後來吵著吵著就冷戰,冷著冷著,她就拎著行李箱,走了。

直到現在,我都在後悔,當初為什麼沒有攔著她,前段時間不是有個電影叫《前任三》嗎,我覺得我跟裡面的男主特別像,當時在電影院里,我一個男的,哭的特別大聲。

可即使這樣,我也不會再去把她追回來了,過去的只能停留在過去。

我現在的老婆對我很好,我會把日子過好,初戀,想想她就算了,但是別去做。

❻ 《哈利波特》中,你覺得最有魅力的人是誰為什麼

萊姆斯·盧平(Remus John Lupin)

以下均轉自網路盧平吧 http://post..com/f?kw=%C2%AC%C6%BD 歡迎光臨!

1.讓盧平進入這個給HP5的主角設計的系列其實是有些牽強的,因為此人在第五部里基本是以超級配角的形象出現,他沒有影響主線的故事,甚至在細枝末節的地方,他的影響也並不大。
然而還是想寫盧平。一半是因為個人的偏好,另外一半是因為看完鳳凰令後,對這個人物的感觸的確很多很多。
在HP系列的人物畫廊里,盧平是個很特殊的角色。之所以說他特殊,是因為他近乎完美的性格。HP的主要人物都或多或少是有點性格弱點的,哈利有點小小的英雄情結,羅恩有點小小的虛榮心,赫敏和女學究的形象實在太接近,小天狼星和詹姆有著有時候讓人很難忍受的驕傲(尤其是小時候),麥格太嚴肅,海格太粗疏,韋斯萊太太人好可大喊大叫的毛病應該改改,馬爾福什麼的不必提了,至於斯內普,小心眼和陰郁是他大概一輩子也改不過來的致命傷……然而這一切的一切,盧平全都沒有。雖然羅琳本人說盧平的小毛病在於總想讓別人注意他,但翻過來倒過去看了幾遍《哈利·波特和阿茲卡班的囚徒》也沒看出這一點表現在哪裡,因此也就可以忽略不計。
一直都認為如果用影星來比擬HP人物的話,最適合盧平的無疑是前不久駕鶴西歸的格里高利·派克,那個幾乎完美無缺的一生都值得愛的人,那個女人的偶像男人的榜樣。從大度到溫和,盧平都很像他。像派克一樣,盧平,這個理智而溫柔,和氣而堅強,有時候又有點小小的淘氣和幽默的男人永遠是HP 系列裡的超人氣明星。由於性格的原因,肯定會有很多人不是最喜歡他,但我很難想像,有人會不喜歡他。
我一直不明白羅琳是怎麼想的,是不是太完美的人都註定要遭受非人的磨難?從性格角度講盧平幾乎是整個系列裡最完美的人,但他無疑也是遭受折磨最多的人。他是個狼人,他找不到工作,他沒有錢所以穿的破衣爛衫,他沒有一個親人也幾乎沒有朋友。真的很難想像小天狼星被抓到阿茲卡班之後的十二年盧平一個人是怎麼度過的,他的世界幾乎在那可怕的一夜之間崩塌,詹姆死了,彼得死了,小天狼星殺了他們,然後他被抓到了阿茲卡班……十二年的孤燈隻影,十二年的漫漫長夜,形單影只的盧平是怎麼熬過來的?他沒有可以安慰他的人,他還要忍受每月一次的非常痛苦的變形。所以見到哈利的時候,不過三十多歲的他頭上已經有了根根白發。
好在第三部末尾,從前的好兄弟回來了,而在第四部結束的時候,鄧布利多更是讓天狼星暫時隱蔽在盧平那裡。身邊終於有了理解他的朋友,那一段短暫的時光應該是盧平十幾年裡最幸福的吧?而鳳凰令馬上就再次成立了,盧平終於有事可做了,記得當時是為他鬆了一口氣的,他最艱難的時刻似乎已經過去了。
然而在天狼星倒下的一剎那,一切的一切都被殘酷地打碎。
這個時候盧平已經什麼都沒有了,什麼都沒有,除了小天狼星。可是羅琳居然忍心把他唯一的好朋友永遠永遠地奪去,讓他變成真真正正的孤家寡人。
當時的眼淚,也有一部分是因為羅琳對盧平的殘忍。
如果有人對小天狼星的死比哈利更傷心,那這個人只能是盧平了。哈利失去了天狼,好歹還有羅恩,還有赫敏,可是盧平呢?小天狼星,對於他,意味著的可能是全部來自友情的溫暖。
然而,在神秘事物司抱住哈利不讓他沖過去的,還是盧平。
哈利,那裡沒有什麼你能做的事了。他走了。
那一瞬間真正地佩服了盧平,能夠對這種事作出如此反應的人,普天下也並不多。他說的每一個字似乎都帶給他極大的痛苦,可以想像他的心正在被撕裂,然而他依然理智依然冷靜,在那種情況下他最關心的是哈利而不是自己。
我們見證的,是真正的堅強。
後來,最後一章,盧平再次出現了。他的白發更多了,他的衣服更破爛了,他看上去比以前更疲憊,然而——他還是站起來了。
在他這種一無所有,每月還要經受一次非人折磨的情況下,在我看來,活著比死去需要更大的勇氣。
可是盧平選擇了重新站起來。
這是個真正的男人,我們永遠可以放心地依靠他。哈利也可以。
有理由相信,在後兩本里,盧平將會是哈利視同父親的人物,這個優秀的外柔內剛的男人,將會發揮出更大的作用。畢竟,他是Marauders的唯一倖存者,他的戲,沒有道理匆匆了結。
還有,盧平真的需要人來陪伴,羅琳真的會讓他這么孤單下去嗎?好像不少人都想把馬大哈丫頭Tonks配給我們最優秀的黑魔法防禦術課老師,在我看來細致溫柔的盧平和粗心但是可愛的Tonks的確很合適,只是——羅琳她會不會這么寫?

2.[轉]關於盧平的一些想法
一些關於盧平的零散想法,沒法寫成連貫的文章,只好胡亂拼湊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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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說說他的缺點,因為反正無論如何也得說,不如先說完。羅琳說過,盧平的缺點就在於他喜歡被人喜歡。他一生中遭到別人排斥太多,所以極為重視自己的朋友,經常縱容朋友的過火行為。最明顯的例子就是《鳳凰社》里哈利在冥想盆里看到的回憶。盧平明明反對詹姆和小天狼星對斯內普的侮辱,卻默不作聲,沒有出頭阻止。盡管小天狼星說盧平有時讓他們有點兒慚愧,但盧平承認自己從未「下決心」反對他們的做法,是一個失敗的級長。盧平在冥想盆里的表現,和《魔法石》里納威阻止哈利三人組深夜外出的行為形成鮮明對照。鄧布利多說「在朋友面前堅持自己的立場,同樣也需要很大的勇氣」。盧平缺乏的就是這種勇氣。

盧平是小說中除了鄧布利多之外唯一能夠平靜地承認自己缺點和疏失的人,印象中他總是提起自己的錯誤。盧平在《囚徒》里承認,他在學校里破壞校規後經常心裡有愧,覺得辜負了鄧布利多的信任,但是「每次我們坐下來計劃下個月的冒險行動時,我一直想辦法忘記這種負罪感」。這種矛盾的心理體現了盧平性格中較為軟弱的一面。

他當時還承認,他在小天狼星逃跑後的一年裡一直在進行思想斗爭,拿不定主意要不要告訴鄧布利多小天狼星能夠變身的秘密。他說,他因為擔心失去鄧布利多的信任而始終沒有勇氣坦白,因此他的確相當於幫助小天狼星進入霍格沃茨。這其實是他最嚴重的過失,因為事實證明,小天狼星的確是靠變身擺脫攝魂怪進入學校的。當時沒有人知道小天狼星是無辜的,盧平的沉默等於將哈利和其他學生置於極其危險的境地。但是在這件事上,我有一些不同的看法。我覺得他的沉默其實至少有一部分是他下意識地希望保護小天狼星。盡管他在哈利第一次問起他和小天狼星的關系時有意迴避,但他後來自己卻告訴哈利,小天狼星如果被捕,將會接受攝魂怪的吻而失去靈魂,而他顯然不希望小天狼星遭遇這種命運,所以他才會輕輕地問哈利「你真的認為有人活該這樣嗎?」他擔心讓鄧布利多失望也許也是一個因素,但我總覺得更重要地是他無法舍棄與小天狼星的友誼。這不是我設法替他開脫,我只是感到他對小天狼星的寬容不同尋常。

哈利在《魔法石》結尾處得到了父母的相冊,裡面有沒有盧平的照片?哈利在《囚徒》中見到盧平時並沒有認出他來。一個可能是盧平的外表變化很大,哈利沒有辨認出來——羅琳一直強調盧平的外表比他的真實年齡更滄桑一些。另一方面,海格說過這些照片是從波特夫婦的「老同學」手中收集來的,而盧平顯然應該是首選對象。以盧平的個性,刻意挑選不包括自己的照片也並不奇怪。也許哈利的相冊中壓根就沒有盧平的照片。

在《鳳凰社》里,穆迪給哈利看以前的鳳凰社的照片。小天狼星大概和詹姆靠得很近,因為哈利是在穆迪指出小天狼星之後看到詹姆、莉莉和彼得的。彼得坐在詹姆和莉莉之間,可見他們關系不錯。盧平卻似乎離他們很遠,加在愛米琳·萬斯和本吉·芬威克之間。雖然巫師照片上的小人是可以移動的,但盧平離朋友們那麼遠,未免有些引人注目了。拍這張照片的時候,小天狼星是不是已經開始懷疑盧平是叛徒了?詹姆和莉莉是什麼看法?他們是否也同樣信任彼得勝過盧平?羅琳讓彼得坐在兩人中間,究竟是突出彼得的背叛行為令人痛恨,還是為下文彼得改邪歸正做鋪墊?盧平與朋友們分開,是突出他當時被朋友懷疑,還是暗示他將成為四人組的唯一倖存者?這張照片潛在的信息量實在不小……

順便提一句——一個處境極端危險的秘密組織居然在戰爭期間照了張集體照?除了我之外還有別人覺得這種做法太荒唐了嗎?我每次看到同人小說里把鳳凰社寫成准軍事組織都會忍不住發笑,因為鳳凰社實在可以算天下最業余最缺乏組織紀律性的地下組織了。

盧平在鳳凰社中是什麼樣的地位?小說中沒有明確說,但我感到他還是有一定權威的。在《鳳凰社》開頭,九名鳳凰社成員前來接哈利去總部。盧平替哈利介紹每個人還可以說是因為只有他熟悉哈利,但在這項帶哈利離開的任務中,盧平顯然是負責的人物。寫信通知德思禮夫婦的是他,留意信號,告訴大家騎上掃帚出發的是他,在穆迪打算「原路折回一段,以確保沒有被人跟蹤」時,直接告訴大家降落的也是他。而包括穆迪在內的鳳凰社成員也都聽從他的指揮。在韋斯萊夫人和小天狼星為是否對哈利透露實情而發生爭執時,盧平十分委婉地表達了他的意見,迫使韋斯萊夫人讓步。而且也是盧平最終明確告訴哈利他還不能參加鳳凰社,而且表明他們「說得夠多的了」。無論他的做法如何含蓄,事實上這段談話的內容完全是由他決定的。

盧平似乎也關注著鳳凰社其他成員的活動。在第五章中,他在餐桌上與韋斯萊先生和比爾一起討論妖精的情況,對比爾的敘述發表自己的觀點後詢問他「拉格諾那邊還是沒有絲毫轉機嗎?」,語氣有點兒像一位負責人了解手下的工作情況。而在第七章開頭,哈利准備去魔法部接受審訊前,盧平正在廚房和唐克斯交談,而唐克斯告訴他一位名叫斯克林傑的人開始問她和金斯萊「一些古怪的問題」,彷彿也有些像是在匯報工作。我對涉及盧平的文字的留意遠遠超過涉及其他人物的部分,所以也許我有些偏見,但我似乎不記得鳳凰社其他成員有類似的舉止。

不過有一點是肯定的,當韋斯萊夫人情緒波動,無法控制恐懼和悲傷時,前來安慰她的是盧平。在韋斯萊夫人無法面對一個三年級學生就能對付的博格特時,是盧平接手解決了博格特,鼓勵她勇敢一些,並保證即使她和阿瑟遇害,她的孩子也不會沒有人照顧。聖誕節時,當韋斯萊夫人因為珀西將聖誕套頭衫寄回來而淚如雨下時,也是由盧平勸慰她。沒有人比盧平更理解失去親友的悲痛,因此鳳凰社中也是盧平最有能力為其他人提供一些感情上的支持。

在三部哈利波特電影中,我最喜歡的就是第三部。當然,我本來就喜歡墨西哥導演Alfonso Cuaron的電影《衰仔失樂園》(Y tu mama tambien),但就算光從電影角度看,我也覺得《囚徒》是三部哈利波特電影唯一像一部優秀電影的——有主題有人物發展有清晰的情節脈絡。有詩意的構圖出奇的鏡頭還有無數象徵,雖然改編很多,但比起前兩部來好看多了。

跑題了。雖然我崇拜Alfonso Cuaron,但我對劇作者Steven Kloves有諸多不滿。從第一部起,他就在電影里做各種白痴的改編。《囚徒》里最讓我惱火的,就是暗示盧平和莉莉以前的關系曖昧。他甚至在接受采訪時談到,他相信盧平當年暗戀莉莉,讓我對他的閱讀水平產生了很大懷疑。在《囚徒》里,當哈利告訴盧平,攝魂怪讓他聽到伏地魔殺害他的母親莉莉時,盧平的第一個反應是去安慰他,雖然他最後終於沒有伸手摟住哈利的肩膀,但顯然他首先想到的是哈利的情緒。在他傳授哈利守護神魔咒的時候,哈利再次聽見母親的聲音,盧平臉色蒼白地問哈利是否希望繼續,仍然主要是在考慮哈利的心情。但在下一次練習時,哈利聽到了父親的聲音。這次哈利淚流滿面,不得不低頭假裝系鞋帶擦乾淚水,可是一向十分敏銳的盧平卻沒有立即對哈利表示關切,而是用「很怪」的聲音對哈利說:「你聽到詹姆了?」善於掩飾自己情緒的盧平聲音都發生了變化,可見他受到的震動之大。詹姆、小天狼星對他個人的意義,顯然超過了莉莉。

其實在看過《鳳凰社》之後,我常常懷疑莉莉和盧平當年在學校的關系只能算一般。且不說莉莉是否知道盧平總是與詹姆和小天狼星胡鬧,一起策劃種種惡作劇,只要想想五年級兩人擔任級長期間,盧平對朋友的越軌行為視而不見,不去履行自己的級長職責——原則性很強的莉莉說不定對他有很多不滿呢。當然,當時莉莉應該還不知道盧平的狼人身份。在她最後同意與詹姆交往後,也許詹姆向她透露了盧平的秘密。也許在那個時候,她才能理解盧平的難處,與他成為朋友。

大部分同人小說都喜歡折磨盧平(我也不能免俗……)即使在關於他們學生時代的同人里,盧平也往往被塑造成一個嚴肅而憂郁的人物。一部分原因當然是羅琳把他寫得太慘了——從小就變成狼人,每月都要經歷痛苦的變身,童年時代沒有朋友,學生時代差點因為好朋友的惡作劇而變成兇手,畢業後在一夜之間失去全部好友,找不到好工作,與小天狼星團聚後重新失去他……難怪他的白發越來越多。

但是人們經常忘記的一點是,盧平每次出現的時候幾乎都是面帶微笑,而且他憂郁的外表下還隱藏著相當頑皮的一面。盧平在霍格沃茨對學生展示的第一個咒語是讓一塊口香糖飛進皮皮鬼的鼻孔里。雖然名義上是「費爾齊先生沒法進去拿掃帚了」,但至少也有一部分是報復皮皮鬼對他的嘲笑,否則他完全可以僅僅用咒語把口香糖取出來,而無需逼得皮皮鬼一邊詛咒一邊「急急轉開」。在第一堂課上,是他想出了為博格特變成的斯內普穿上女裝的主意,成為全校流傳的經典笑話。當年上學時他的調皮搗蛋,由此可見一斑。

在《囚徒》里,盧平回憶自己很小的時候便被咬傷變成了一個狼人。他說那是因為他過於「莽撞」。由此看來,至少在幼年時代,盧平並不是一個老實聽話的孩子。他恐怕是無視家人的管教,半夜裡偷偷跑到外面里玩,才會在滿月的夜晚被咬傷。我們對盧平學生時代的性格了解不多。哈利看到他在冥想盆里對詹姆和小天狼星侮辱斯內普的行為不滿,但沒有採取任何行動。不過冥想盆中大概是詹姆和小天狼星比較極端的行為。盧平會讓詹姆和小天狼星為自己的行動羞愧,但他未必反對沒有太大害處的胡鬧和惡作劇。斯內普在《囚徒》里企圖發現活點地圖的秘密時,地圖上首先出現的就是盧平的話:「月亮臉先生向斯內普教授致意,並且請求他不要把他那大得不正常的鼻子伸到別人那裡多管閑事。」這應該是盧平少年時代的聲音。盧平雖然與詹姆和小天狼星不同,但這並不代表他不會對別人冷嘲熱諷。

盧平在《囚徒》中說,他在學生時代經常感到問心有愧,「覺得辜負了鄧布利多的信任」,但是關鍵在於,他仍然經不住誘惑,每個月都和朋友們策劃「下個月的冒險行動」。盧平表面上總是溫和而彬彬有禮。如果他小時候就能給人留下這種印象,那麼他當年一定是個一流的搗蛋鬼——沒有哪個老師會懷疑外表規規矩矩的盧平其實背地裡和班上最調皮的學生串通在一起胡鬧。盧平恐怕能夠面不改色地對著老師撒謊,輕松地逃過懲罰。

其實,如果盧平真的是赫敏那種規矩的人物,他也不會在《囚徒》結尾處把活點地圖交還給哈利了。

看過很多同人都把盧平寫成像赫敏那樣整天埋頭讀書的好學生,部分原因大概是《鳳凰社》里哈利在冥想盆里看到盧平在用功復習。我自己就是一個書蟲,當然也希望自己喜歡的人物同樣熱愛讀書。不過說良心話,在重要考試前一天看教科書恐怕並不是盧平愛看書的確鑿證據。事實上,我覺得盧平和赫敏的性格簡直有天壤之別。在《囚徒》里,盧平第一堂課上對學生說的第一句話就是「請把書都放回到書包里去」。他的教課和考試都以實踐為主。他教哈利守護神魔咒的時候從來沒有讓哈利去看什麼參考書或是寫幾頁羊皮紙的論文。從這些方面看,盧平恐怕重視經驗遠遠勝過書本的知識。

據哈利在《鳳凰社》中的回憶,盧平的辦公室里總能看到「非常有趣的邪惡生物」。盧平在《囚徒》中出現的時候,哈利已經十三歲了,而盧平在一天之內失去他最好的三個朋友也已經年了。我常常自己想像盧平在這十二年中的經歷。他說自己成年後找不到有報酬的工作,那麼他是靠什麼謀生的呢?按照我的想像,他在這些年裡周遊世界,與無數奇特的魔法生物打交道,雖然不掙錢,但積累了豐富的經驗,所以在教課的時候游刃有餘。

盧平處理問題時的冷靜也常常給人留下深刻印象。事實上,他在尖叫的棚屋裡如此鎮靜地消除了哈利幾個人的懷疑和敵意,說服他們相信小天狼星的清白,以至於人們往往忽略了他當時竟然一時激動,忘記了在滿月這一天晚上喝狼毒葯劑——考慮到他二十多年來每年都要經歷十二次恐怖的滿月變身,這個疏忽可是非同小可。他當時恐怕遠遠談不上冷靜。

但是我覺得他當時最不冷靜的做法就是毫不猶豫地准備和小天狼星一道處決小矮星彼得。我不打算討論這種做法的道德問題——單從實際的角度看,他這樣做也是非常不理性的。如果小矮星彼得死了,要洗刷小天狼星的罪名就太困難了。沒有小矮星彼得這個證人,我想像不出他們如何才能說服魔法部相信小天狼星是清白的。

當然,這是因為他當時情緒波動太大了。他剛剛意識到十二年來試圖痛恨的小天狼星是無辜的,而罪魁禍首竟然是他哀悼了十二年的彼得。他本來就無法忘記小天狼星的友情,此時看到當年那個英俊少年變得如同一具屍體,心中的震動也一定是難以用言語形容的。對他來說,彼得最嚴重的罪惡也許並不是他背叛了詹姆——那還可以解釋為一時軟弱——而是十二年來讓小天狼星在阿茲卡班煎熬。他當時對彼得的厭惡中可能還摻雜了內疚,因為他也和大家一樣放棄了小天狼星。雖然讀者可能認為在鄧布利多都認為小天狼星是叛徒的時候,盧平也相信這種說法並不奇怪,但盧平本人卻未必這樣想,否則他也不會特地請求小天狼星的原諒了。在這種復雜的心情下,他沒能做出明智的判斷,而是沖動地決定和小天狼星一道殺死彼得,也就不足為奇了。此外,當時即將升起的滿月可能也對他有影響。

不過從這件事也可以看出,在特殊情況下,盧平完全可以採取冷酷無情的行動——事實上,他在准備殺死彼得時仍然保持著溫和禮貌的態度,比起小天狼星的怒火爆發更令人毛骨悚然。

盧平和詹姆、小天狼星的關繫到底是什麼樣的?在《囚徒》里麥格教授和羅斯默塔女士回憶起詹姆和小天狼星當年在學校時形影不離,並沒有提到盧平的名字。當然,麥格教授可能感到議論一位同事不太合適,但也許盧平的確保持低調,不容易引起教師的注意。鄧布利多顯然是知道他們幾個人的友情的,所以他才會任命盧平當級長,希望他管教一下詹姆和小天狼星。盧平說過,他「很悲慘地失敗了」。在冥想盆中,哈利看到盧平沒有阻止詹姆和小天狼星不公正地欺侮斯內普。也許他們的關系的確不是完全平等的,也許盧平做出的讓步的確比較多。

然而我相信詹姆和小天狼星是對盧平的友誼不僅僅源於同情。我想他們尊重盧平的勇氣和毅力,並且有些意外地發現盧平惡作劇的本事不在他們之下。根據小天狼星的回憶,盧平曾讓他們感到羞愧,可見盧平並非完全縱容朋友的錯誤行為,而且也有能力在朋友面前表達自己的觀點,盡管他的勸說也許沒有產生什麼效果,但他的舉止仍然遠遠勝過彼得興奮的支持。盧平並不是彼得那種當跟班的人物。其實,小天狼星之所以會錯誤地懷疑盧平,部分原因也是因為他了解盧平的能力。小天狼星的一個重大弱點就是他根本不覺得那種無能的跟班式小人物會有可能背叛自己。所以他沒有想到克利切會背叛他,所以當年他也沒想到彼得會是叛徒。他只會懷疑有勇氣有能力的人。這是小天狼星的悲劇。

在冥想盆中的那段回憶里,詹姆和小天狼星隨口拿考試題中有關狼人的部分和盧平開玩笑,讓我感到他們並不真正理解盧平身為狼人經歷的種種痛苦。但盧平輕松幽默的回答也說明他並不怎麼在意朋友們的幼稚無知。小天狼星在無聊的時候盼望滿月,雖然表現他完全不能體會盧平每次變身的艱難,但他至少期待著和變身後的盧平遊玩的時刻,這至少表明了他對盧平的重視。

不過正是因為小天狼星不懂身為狼人的嚴重性,所以他才會輕率地告訴斯內普打人柳下的秘密通道,讓他去尖叫棚屋面對滿月變身後的盧平。這個惡作劇的受害者並不只是斯內普。如果詹姆沒有即時趕到,如果盧平真的傷害了斯內普,他幾乎肯定會被學校開除。考慮到魔法世界對狼人的歧視,他就連進監獄甚至被處決的可能性都不是沒有的。我相信小天狼星只是沒有考慮到自己行為的後果,而不是有意傷害自己的朋友,但是他的魯莽也說明他不善於替別人著想,而這也是盧平對他過於寬容的結果。

尖叫棚屋這件事也許是一個分水嶺。詹姆意識到需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冒著生命危險救了斯內普和盧平。他最後能夠成為男生學生會主席,能夠與起初一直鄙視他的莉莉交往,說明他在這件事之後的確成熟了很多。小天狼星呢?很難說。我願意相信他也終於認識到自己的錯誤,並向盧平道歉。不過這只是我的想像了。

十幾年後,兩個人的關系發生了很大改變。我不知道在小天狼星逃亡和前往霍格莫德村的一年中,盧平是否曾和他見面。不過在伏地魔歸來、鳳凰社重組之後,兩個人顯然恢復了往日的親密關系。在《鳳凰社》中,盧平不僅在格里莫廣場12號和小天狼星住在一起,而且似乎十分注意小天狼星的一舉一動。當韋斯萊夫人不公正地指責小天狼星沒有盡到教父的職責時,盧平進行干預,一方面明確告訴韋斯萊夫人「這張桌子旁關心哈利的人不止你一個」,一方面命令准備起身與韋斯萊夫人爭論的小天狼星重新坐下。小天狼星服從了。而隨後,當盧平表示他們對哈利的解釋已經夠多了的時候,小天狼星雖然聳了聳肩,但沒有提出異議,同樣聽從了盧平的意見。在小天狼星被囚禁十二年後,盧平似乎變成了兩個人中佔有優勢的人物,不僅由他出面替小天狼星辯護,而且做出讓步的變成小天狼星了。

不過盧平與小天狼星獨處時顯然是最放鬆的。《鳳凰社》第十四章里,小天狼星偶爾對哈利提到「你們真該聽聽萊姆斯是怎麼說(烏姆里奇)的」,似乎表明盧平在小天狼星面前抱怨烏姆里奇起草反狼人的法律,害得他找不到工作。盧平很少在別人面前就這種與自己密切相關的事情發表評論,因此他會在小天狼星評論烏姆里奇,也表明他在小天狼星身邊是最少掩飾自己內心的。

當哈利通過火爐和小天狼星對話,希望小天狼星解釋他和詹姆當年對斯內普的做法時,小天狼星和盧平的關系似乎已經相當融洽了。他們在火爐前與哈利的交談時,不時無意中投入兩個人之間的回憶而忽略了哈利,兩人那種輕松愉快的心情實在令人羨慕。也許經過一些尷尬的摩擦,兩個人終於完全消除過去的種種誤解,能夠真正坦誠相見,成為真正平等的朋友了。

可惜這段美好的時光實在太短暫了。當盧平在《鳳凰社》最後一章中出現在車站時,他臉色蒼白,白發比以前更多了。失去最後的好友是痛苦的,不過這一次,他至少已經知道了真相。這一次,至少他不會再反復思索,始終無法理解他當年了解的小天狼星怎麼會做出如此卑鄙的行為。重新失去好不容易找回來的朋友當然是悲痛的,但盧平已經習慣了悲劇。無論如何,他仍然能夠微笑。

3.萊姆斯,你向整個世界微笑。你的心裡充滿了愛,你擁有善良的信仰。

只要有愛,就不會孤單。再也不會,一個人孤單。

你的朋友們都在看著你前行,只要你願意,我陪你走,看著你溫和的雙眼;那些黑暗的路上,有愛的希望,有純真的信念,而這條道路通向的遠方,就是一片充滿光明的世界。

也許盧平不是每位哈迷的最愛,但我想,只要是看過原著的人,總會對他產生一些——可以說是敬意。

❼ 初戀是啥感覺

初戀是啥感覺

初戀是啥感覺,初戀,顧名思義,是指人的愛情萌發的最初部分。相信很多人的初戀都是在青春的時候,所以隨著年齡的增長,很多人早已不知道什麼是初戀了,那麼,初戀是啥感覺。

初戀是啥感覺1

初戀的感覺是刻骨銘心的,是單純的愛,純潔的愛。有人會為初戀去力爭到底,有人是迫不得已地離開。其實是放不下的感情。每個人都會回憶自己的初戀。

初戀是由愛慕意識發展到具有初戀行為的階段。這階段的特點是雙方願意或默許發展更加親密的異性關系。

很多人把少男少女的相互愛慕之情叫「早戀」,其實這是一個尷尬的字眼,因為它不科學。少男少女的愛慕之情應該叫初戀。初戀是無可非議的,初戀是人生第一朵綻開的鮮花,如初升的朝陽一樣美好。一個身心健全的人,平心而論,誰沒有過少年時初戀的美好回憶。

教育引導:

為了更好地教育學生,家長和教師要了解研究學生。學生初戀意識一旦產生總要在心理上反映出來的`。國外性心理學家說,這時的女孩喜歡打扮,男生突然愛整潔,注意起外表美,男生在女生面前表現得特別好。

他們願意接近異性又有點害羞,上課時思想不集中,性格活潑開朗的人會突然變得沉靜,豁達的人會變得古怪;兩人電話、通信往來頻繁,對集體,特別對同性朋友的交往趨於冷淡。

教師和家長要善於分析研究學生初戀動態,找出它的規律性。比如,俄羅斯發現七、八年級學生,美國和日本發現初中二、三年級學生的初戀者,多半是好學生。男生往往是比較高大的、強健的、正直的優等生。

女生往往是文雅的、活潑的、漂亮的、品學兼優的學生。那些平時沉默寡言弱小的男女生則很少滑入愛池。然而,在高中階段初戀者,往往是學習成績差的學生和缺乏家庭溫暖的學生,因為他們更需要別人的同情、理解,更容易追求異性的安慰和溫存。總之,只有深入地研究學生,才能了解學生;只有了解學生,才能更好地教育學生。

初戀是啥感覺2

有人說初戀的感覺是甜蜜的,也有人說初戀的感覺是苦澀的滋味。但是我個人說:「初戀的感覺就像是一場夢」。

十七歲的時候,朦朦朧朧的愛情之花,在心裡悄悄地含苞待放,對異性女孩子特別感到好奇,渴望天天和他們一塊上學,一塊玩耍,一塊寫作業。但是我自己卻從來沒有對別的女孩子有特別的感覺,因為始終找不到喜歡的感覺,那個年紀,只要認為自己喜歡的女孩子,就是自己愛上了對方。但這感覺是錯誤的。

直到有一天,我遇到了一個同鄉不同村的一個女孩,女孩子是親戚家那邊村裡的,當我看到那女孩子的時候,心中突然之間有一種莫名其妙的感覺,覺得她好親切好可愛,舉手投足之間都透出一股脈脈含情的味道。特別是當她遠去時,投向我的那深情的目光。那一瞬間,彷彿整個世界都突然被定格了。我想,這就是初戀的感覺。

「你在這里干什麼?」突然肩膀被人拍了一下,我才回過神來。原來是親戚,他看見我在那出神地望著遠方,似乎看出了我的心思,「是不是喜歡剛才走過去的女孩子?喜歡我就給你介紹一下」。雖然心中想著剛才走過去的女孩子,但是在嘴上卻沒有承認。因為自己不想讓親戚知道自己喜歡剛才那女孩子。

自從那次見到女孩後,我總會有意或無意之中,都要找借口去親戚家走一走住一住,因為我想見到那女孩子,每次和親戚出去玩的時候,都要繞道那女孩子家門口,其實就是想看看女孩在沒在家?運氣好的時候,女孩會坐在家門前休息,有時,假裝經過也沒有看到,只能是悻悻而歸。

時間一長,女孩子彷彿也知道我什麼時候去一樣,每次經過她家門前都能看她,而她總是莞爾一笑,轉身回到屋子裡,留下一種思念的味道在心頭。後來,我到外地上學,由於按捺不住內心的感情,給女孩寫了一封信,信中吐露了對她的愛戀,而她也含蓄的答應和承認了我們之間的感情。

再後來,我們經常保持著書信聯系,直到有一天,我再也沒有收到她的信件了。親戚告訴我,女孩外出工作了,我知道,我和女孩子的感情已經隨著時間的漩渦而慢慢的消失了。但是,當初遇到女孩的情景卻始終在我的心頭,不管過去了多少年,她的一顰一笑,始終刻印在我的心中,這就是初戀的感覺。

初戀是啥感覺3

結婚以後,再見到初戀是種什麼感覺?

A:羅先生,30歲,結婚三年

我的初戀啊,那要追溯到十幾年前了,那時候還在讀初中呢,基本就是什麼都不懂。

後來她轉學了,我們就沒有再聯系了,對現在的我來說,已經完全沒什麼了,你如果不問,我可能就不會想起來她這個人。

但是你要問的話,我依稀還能記起來她的樣子。

如果再見到她的話,也應該沒什麼感覺吧,就是老同學而已,打個招呼什麼的就算了,畢竟都過去了,也不是小孩子了。

B:梁先生,35歲,結婚八年

我的初戀是在大學的時候,是徹底忘記她不可能的,因為她當初,傷我太深了。

原本我們大學畢業是打算結婚的,那時候我還沒有什麼穩定的工作,家庭條件也不是太好,然後她就一直猶豫,覺得嫁給我會吃苦。

後來,就背著我跟另一個有錢的男人在一起了。

我當時很長一段時間都沒有走出來,直到遇到我現在的妻子。

再見到她,我不會再對她有多餘的感情,也不會再恨她,當然了,我不是原諒了她,我是覺得,算了。

C:趙先生,26歲,結婚半年

我的初戀就是我現在的老婆啊,我們剛剛結婚沒多久,我會一輩子對她好的。

在結婚之前,我們就已經在一起很多年了,從高三那年開始,到大學的思念異地戀,畢業以後,我到她所在的城市工作,一年後,把她娶回家。

D:周先生,40歲,結婚十六年

初戀啊,我好像沒什麼初戀,相親的算嗎?我記得那時候,親戚介紹過一個女孩,我們處了差不多三個月吧。她覺得我太不解風情了,也不會說什麼好聽的話,為人木訥,我們就分開了。

我這個人就是這樣的,我只想踏踏實實過日子,不會說什麼甜言蜜語,分開以後繼續相親,然後覺得合適就結婚了,一直到現在。

E:齊先生,52歲,結婚三十年

到了我這個年紀,就不會再想著什麼初戀不初戀的了,孩子們健康長大,幸福的成家,我和老伴兒身體健康,這就行了。

F:胡先生,36歲,結婚十年

說徹底忘掉她是不可能的,再見到她多多少少都會有些波瀾,畢竟她是我人生中,第一個真心愛的人。

初戀,向來都是一往無前,不計後果的,全心全意的付出,愛她就想跟她過一輩子就這么簡單,即使現在我結婚了,也會時不時在想,如果當初我們沒有分開,結果會怎樣?

當然了,這些我不會告訴我老婆。

G:曾先生,32歲,結婚四年

說實話,我一直都沒有忘記我的初戀,但是我心裡清楚,我不會再跟她有任何可能了。

我們當初分開,是因為性格合不來,每天都在吵架,吵的一點心情都沒有了,後來吵著吵著就冷戰,冷著冷著,她就拎著行李箱,走了。

直到現在,我都在後悔,當初為什麼沒有攔著她,前段時間不是有個電影叫《前任三》嗎,我覺得我跟裡面的男主特別像,當時在電影院里,我一個男的,哭的特別大聲。

可即使這樣,我也不會再去把她追回來了,過去的只能停留在過去。

我現在的老婆對我很好,我會把日子過好,初戀,想想她就算了,但是別去做。

❽ 丈夫出軌後,為什麼還願和妻子交往

站在現在的社會裡面,婚外情好像是一種很常見的事情,雖然說這樣做是很沒有道德,但其實這也是非常可以理解的,兩個人不管之前有多麼的相愛,但是在一起生活多年之後肯定都會覺得乏味,然後出軌就成了一件很順其自然的事情。

不過奔哥還是很搞不懂,為什麼很多男人出軌後還願意回歸家庭?還願意和妻子繼續恩愛的生活呢?明明和情人在一起更加的開心,為什麼還要繼續回家過個很平靜乏味的生活?

今天帶著這樣的問題,我采訪了幾十位有婚外情經歷的男士,聽一聽他們的心裡話又是怎樣的呢?

❾ 鱷龜燉多長時間才能熟

陷阱

演唱:王北車

詞:石錦秋

曲:石錦秋

一封信兩年都沒動筆,三個字過了幾個四季

你是有多想逃避 來不及問問你,我已經錯過相愛的日期

那天你消失在人海里,你的背影沉默得讓人恐懼

你說的那些問題,我回答得很堅定

偏偏那個時候我最想你,我不曾愛過你

我自己騙自己,已經給你寫了信

又被我丟進海里,我不曾愛過你

我自己騙自己,明明覺得自己很冷靜

卻還掉入我自己的陷阱,那天你消失在人海里

你的背影沉默得讓人恐懼,你說的那些問題

我回答得很堅定,偏偏那個時候我最想你

我不曾愛過你,我自己騙自己

已經給你寫了信,又被我丟進海里

我不曾愛過你,我自己騙自己

明明覺得自己很冷靜,卻還掉入我自己的陷阱

一個人在夜裡想的太多,離開我你的生活不再寂寞

我不曾愛過你,我自己騙自己

已經給你寫了信,又被我丟進海里

我不曾愛過你,我不曾愛過你

我自己騙自己,已經給你寫了信

又被我丟進海里,我不曾愛過你

我自己騙自己,明明覺得自己很冷靜

卻還掉入我自己的陷阱

(9)再見齊先生是什麼電影擴展閱讀:

《陷阱》是由王北車演唱的一首歌曲,是《再見班花》的電影主題曲。

《陷阱》是一首很走心的歌曲,有著很強的畫面感和代入感。王北車個性而炫酷的聲音,明明帶著一絲淡淡的感傷,卻又帶著一絲倔強,聽來讓人心疼。

創作背景:

年輕時候的我們很容易就落入愛情的陷阱,明知道會累,會傷,會痛,卻心甘情願、義無反顧地往下跳;明知道「我已經錯過相愛的日期,偏偏那個時候我最想你」。其實,人生就是這樣,只有被愛傷過,才能學會更好地去愛,學會更好地成長。

「躲過了摩登兄弟寧哥,卻沒有躲過王北車。」從這句話可以看出,王北車受關注和喜愛的程度到底有多高。王北車這首新歌《陷阱》一經推出,幾乎是以席捲的形勢,火的不能再火。

尤其是當他以痞痞的樣子,假裝漫不經心地唱出「我不曾愛過你,我自己騙自己」時,立刻就戳中眾多歌迷的淚點,感覺心裡軟的一塌糊塗,沒有誰能抵拒他的這種魅力。

❿ 馬思純也不曾想到,這場相遇,竟然是沉浮28年的虐心等待

那是怎樣一個故事

像一個人在昏黃路燈下的影子。

在夜色里寂靜而落寞,她站在夜色與橘色燈光的交界處,有著一層的薄薄的惆悵,無論她往那個方向走,一直都如影隨行。

什麼感覺?像凋零的玫瑰花枝頭。比難過更多是空。

從前這點空里,住著一個名字——齊嘯

他從台北來,又回到台北

像一個影子,她無可奈何

她更想不到,一次相遇,竟是一場跨越28年的愛而不得


故事開始於1991年,

齊嘯和安然第一次相遇,是在齊秦的演唱會。

在演唱會的門口,安然因買不到偶像演唱會的門票,氣的一屁股坐在台階上。

年輕的時的情緒總是這樣熱烈直白。

絕望之際,頭頂響起一個溫和的聲音:「我等的朋友沒來,票給你」


安然抬頭,是個文雅漂亮的男子。

那場演唱會,他們相鄰而坐,她的熱情被齊秦的演唱點燃,站在凳子上用力的揮舞圍巾。

多年後,他對她說:我當時在想,被這樣熱情的女孩愛著,一定很不一樣。」

演唱會結束,兩個人道別。

沒有過多的交談,這樣的相遇,清白澄澈。

只是在漫天飛雪回頭那刻,莫名的落寞。

第二次相遇,1993年,在於教授的家;

他們四目相對,一瞬間的愕然。她看到他眼風里有和她一樣的驚喜。

晚飯後從教授家並肩離開。

因為有動了心思,寡淡的交談也深意。

第三次見面,一切順理成章成了戀人。

此後,亮燈的面攤、街邊的羊肉館、電影院、後海的胡同,都有了他們的身影。

他們越來越好。


他曾想過,為她在陽明山上,買一所房子,種滿玫瑰花,晨起飲茶,夜晚觀星。

她曾以為,齊嘯就是她的餘生。

他們第一次在校門口告別,她說:「再見,齊先生。」,一步三回頭,無限的不舍。

第二次告別,她說「再見,齊先生。」已經滿腔委屈憾意:我不想再活在等你的日子裡。

安然曾以為,只要彼此相愛,就有著摧枯拉朽,攻城略地的力量。

可是齊嘯已經是個大人。

大人,就意味著,愛情並不是全部,還有很多的委屈求全。

他的身後有一地狼藉的生活

癱瘓的父親排斥護工照顧自己,離不開他;

哥哥在獄中鬧事,欠下一堆債;

合夥人騙走了所有的錢;

台北青梅竹馬的前女朋友主動幫他料理很多麻煩……

他說:「父親離不開我」「我不能太自私」再後來「我還有女兒需要照顧」

現實這台攪碎機,吞噬了曾經承諾。

而她卻不知情。

當齊嘯說:對不起,我沒辦法。

安然怎麼也不能理解他的選擇。

不久後在於教授家裡,她看到他的結婚照時,她才發覺齊嘯真的已經屬於別人了。

她想:如果立馬忘記他該多好,一切的生無可戀都能煙消雲散。

之後他在他的困頓里艱難前行:

妻子為了自己的事業拋棄了他和兩歲的孩子。

他時常提著舊式飯桶,喪著臉,挎著腰,在台北平仄的小巷裡給父親買飯。

背影,是早早向生活投降的頹廢落寞。


而她卻開始了自己的逆襲之旅。

安然倔強、有才華,短短的幾年成為了紅遍全國的主持人。

再見面時,

她站在台上,知性明媚,光芒萬丈。

他在台下,欣賞眼神里有著無法掩飾的窘迫。

可安然依舊是1991年的安然,她還沒有放下他。

而他還是不答應。


以前是「沒辦法」,彼時是「配不上」,之後是「已錯過」

他總有一堆借口,阻止她的奮不顧身。

所以,他的後悔和痛苦,都是一種懲罰。

他說:「我活該」

終於等待十幾年裡她耗盡了心力,終於,她嫁人了。

嫁給了那個一直陪在身邊的男孩,於楓。

辭掉工作,遠赴美國,在洛杉磯開始他們的新事業。

她成為自由職業者,於楓成為大學的中文教授。

工作、養花、飲茶、懷孕、生子,安於當下,不再提及往事。


然而忘得掉嗎?

當女兒小念說她心狠,怨懟她在爸爸和爺爺去世的時候沒有哭。

安然說:「長大你就會明白,所有的死別都好過生離開。」


在漫長的時光里,一晃28年過去了。

她說:「我不後悔這場相遇,因為它讓我變成了更好,更強大的自己。」

這就是愛的重要意義。

痛過後,我們就會明白,能成就自己的,不是別人,只有自己。

28年後他們後代相遇,一起想為父輩們的錯過,劃上圓滿的句號。

他們為彼此的父母安排了一場相見,依舊在齊秦的演唱會。

齊嘯在後台拿著花,等待著,想彌補那場遲到的約會。

安然會出現嗎?

《大約在冬季》這部電影結尾並沒有給出明確的答案。

這是一個關於遺憾和成長的電影。

在愛中錯過以及變成更好的自己的人,都是這個電影的原型。

#大約在冬季##馬思純##霍建華##電影影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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