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翻拍電影片段侵權嗎
法律分析:未經著作權人的許可,未支付報酬,不屬於合理使用的范圍,翻拍電影片段侵犯了作者的著作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 第四十二條 錄音錄像製作者使用他人作品製作錄音錄像製品,應當取得著作權人許可,並支付報酬。
錄音錄像製作者使用改編、翻譯、注釋、整理已有作品而產生的作品,應當取得改編、翻譯、注釋、整理作品的著作權人和原作品著作權人許可,並支付報酬。
錄音製作者使用他人已經合法錄制為錄音製品的音樂作品製作錄音製品,可以不經著作權人許可,但應當按照規定支付報酬;著作權人聲明不許使用的不得使用。
B. 如何去區分電影的抄襲,翻拍和致敬
如果兩部作品你都看過,並且能清楚地感受到後一部作品是抄襲前一部,那一般就是抄襲。如果你只是能找出一些相似之處而不能確定是抄襲,哪怕相似之處再多也不能確定,需要受別人影響你才有可能會認為是抄襲(比如看了某人寫的文章),那一般就不是抄襲,而只是非故意的雷同。如果你感覺兩部作品並不相似,只是某些地方突然會出現明顯是在模仿的細節,那就是致敬。怎麼區分是巧合還是抄襲:如果只是關鍵創意相同但故事不同,首先故事肯定不是抄的,其次單就這個創意來說,很難知道這是作者獨立想出來的還是看了別人的創意後模仿的。因為我就經常遇到別人說我的短片里的某個創意在某個作品裡出現過,但我確實沒看過,但同時假如我看過並且模仿出了相似的創意,實際上也說得通。所以外人真的很難判斷。如果兩個作品在人物設置和故事結構上高度相似,那要先看它們是不是類型片。嚴格意義上的類型片,比如超級英雄片、警匪片、恐怖片等,有固定的結構和相似的故事核,很容易雷同。比如警匪片,主角一定具有公務員性質(就算是普通人實際上也被臨時賦予了公務員任務),他一定會遇到外部危機和內部危機,內部危機一定是來自於自身工作、學業、人際關系、家庭,而來自人際關系、家庭的危機一定是同時源自於自身缺陷和他人對自己的誤會,不可能有別的選擇了……也就是說人物設置和故事走向上的選擇並不多,難以做到不相似。另外,在特殊故事核之下,也容易寫出人物和結構相似的故事。比如「穿越到過去解決自己現在的危機」,就很容易相似,不能輕易認定抄襲。而如果是非嚴格意義上的類型片,以及非特殊故事核,由於人物設置和故事走向的選擇比較多,在這種情況下高度相似,那麼抄襲的嫌疑就比較大了。
C. 翻拍別人的視頻內容是否構成侵權
法律分析:翻拍別人的視頻內容是不是侵權,要依據翻拍目的而定,例如只是供個人學習、研究或者欣賞的,不侵犯著作權,如果用於盈利的,一般會侵犯著作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
第二條 中國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的作品,不論是否發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權。
外國人、無國籍人的作品根據其作者所屬國或者經常居住地國同中國簽訂的協議或者共同參加的國際條約享有的著作權,受本法保護。
外國人、無國籍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國境內出版的,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權。
未與中國簽訂協議或者共同參加國際條約的國家的作者以及無國籍人的作品首次在中國參加的國際條約的成員國出版的,或者在成員國和非成員國同時出版的,受本法保護。
第二十四條 在下列情況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經著作權人許可,不向其支付報酬,但應當指明作者姓名或者名稱、作品名稱,並且不得影響該作品的正常使用,也不得不合理地損害著作權人的合法權益:
(一)為個人學習、研究或者欣賞,使用他人已經發表的作品;
(二)為介紹、評論某一作品或者說明某一問題,在作品中適當引用他人已經發表的作品;
(三)為報道新聞,在報紙、期刊、廣播電台、電視台等媒體中不可避免地再現或者引用已經發表的作品;
(四)報紙、期刊、廣播電台、電視台等媒體刊登或者播放其他報紙、期刊、廣播電台、電視台等媒體已經發表的關於政治、經濟、宗教問題的時事性文章,但著作權人聲明不許刊登、播放的除外;
(五)報紙、期刊、廣播電台、電視台等媒體刊登或者播放在公眾集會上發表的講話,但作者聲明不許刊登、播放的除外;
(六)為學校課堂教學或者科學研究,翻譯、改編、匯編、播放或者少量復制已經發表的作品,供教學或者科研人員使用,但不得出版發行;
(七)國家機關為執行公務在合理范圍內使用已經發表的作品;
(八)圖書館、檔案館、紀念館、博物館、美術館、文化館等為陳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復制本館收藏的作品;
(九)免費表演已經發表的作品,該表演未向公眾收取費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報酬,且不以營利為目的;
(十)對設置或者陳列在公共場所的藝術作品進行臨摹、繪畫、攝影、錄像;
(十一)將中國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已經發表的以國家通用語言文字創作的作品翻譯成少數民族語言文字作品在國內出版發行;
(十二)以閱讀障礙者能夠感知的無障礙方式向其提供已經發表的作品;
(十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前款規定適用於對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的限制。
D. 翻拍電影需要版權嗎
法律分析:需要版權。電影的改編者和攝制者均須從原著作者那裡取得授權,原著作者在沒有受到特別限制的情況下,可將其作品的改編權、攝制權、翻譯權、廣播權等等多次轉讓給其他主體,並獲取報酬。不購買版權就翻拍肯定是侵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 第十六條 公民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工作任務所創作的作品是職務作品,除本條第二款的規定以外,著作權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有權在其業務范圍內優先使用。作品完成兩年內,未經單位同意,作者不得許可第三人以與單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該作品。
E. 翻拍成電視劇屬不屬於侵犯著作權
小說翻拍成電視劇,在已經向原作者購買版權,經過作者同意,並且在拍電視劇期間沒有違反版權合同的情況下,不算侵犯著作權。小說翻拍成電視劇,製作方可以向著作權人申請著作權的使用許可並支付報酬或者雙方簽訂著作權轉讓協議,將著作權進行轉讓。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十三條改編、翻譯、注釋、整理已有作品而產生的作品,其著作權由改編、翻譯、注釋、整理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權時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權。第十七條視聽作品中的電影作品、電視劇作品的著作權由製作者享有,但編劇、導演、攝影、作詞、作曲等作者享有署名權,並有權按照與製作者簽訂的合同獲得報酬。前款規定以外的視聽作品的著作權歸屬由當事人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由製作者享有,但作者享有署名權和獲得報酬的權利。視聽作品中的劇本、音樂等可以單獨使用的作品的作者有權單獨行使其著作權。
F. 翻拍需要版權嗎
法律分析:需要版權。電影的改編者和攝制者均須從原著作者那裡取得授權,原著作者在沒有受到特別限制的情況下,可將其作品的改編權、攝制權、翻譯權、廣播權等等多次轉讓給其他主體,並獲取報酬。不購買版權就翻拍肯定是侵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 第五十二條 有下列侵權行為的,應當根據情況,承擔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
(一)未經著作權人許可,發表其作品的;
(二)未經合作作者許可,將與他人合作創作的作品當作自己單獨創作的作品發表的;
(三)沒有參加創作,為謀取個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五)剽竊他人作品的;
(六)未經著作權人許可,以展覽、攝制電影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編、翻譯、注釋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七)使用他人作品,應當支付報酬而未支付的;
(八)未經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計算機軟體、錄音錄像製品的著作權人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人許可,出租其作品或者錄音錄像製品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九)未經出版者許可,使用其出版的圖書、期刊的版式設計的;
(十)未經表演者許可,從現場直播或者公開傳送其現場表演,或者錄制其表演的;
(十一)其他侵犯著作權以及與著作權有關的權益的行為。
G. 影視改編權都包括什麼包括有聲小說的改編權嗎
一、改編權的定義
改編權是指以不同的表現形式再現作品的創作活動。改編應該是改編者的創造性勞動,不是簡單的重復原作品的內容,而是在表現形式上有所創新,達到新的效果或新的創作目的。改編權可以由作者行使,也可以授權他人行使。改編主要包括兩種情況:一是不改變作品原來類型而改編作品,如將長篇著作縮寫為簡本。
二、影視改編權保護的方式有哪些
2001年修正的著作權法,保留了人身權與財產權的分類,並對財產權的內容進行了詳細規定,但並未對人身權的內容作出調整。
一般認為,著作權法規定這些權利的出發點在於賦予作者一種獨占性與排他性的、被動的專有權利。憑借這種控制權,才能確立作者的權利人地位,其享有的權利才能充分發揮。
作者享有的「主動針對作品的各種行為方式的自由」是一種不言而喻的權利,但不能因此認定「主動行為的自由」在著作權領域毫無意義。如果作者本人在主動行為時遇到障礙,甚至無法完成行為,其「主動行為的自由」權利是其排除任何自由行為障礙的依據。
「主動行為的自由」與「被動的對他人行為的控制」交替運用、交織運用,是著作權法立法的完整原意。唯有如此,著作權法律體系保護權利人合法權益的基本理念才能充分實現。
三、改編權具有可流動性
現行著作權法中對保護作品完整權這項人身權並沒有作出是否可以許可、轉讓的規定,僅對作為財產權的改編權規定了可以許可、轉讓。
對保護作品完整權的非流動性規定,體現了立法者對作者的善意保護。將保護作品完整權保留在作者手中,才能排除未來可能發生的任何傷害到原作品作者人格的歪曲、篡改行為。
雖然現行法律沒有明確人身權的非流動性,依據伯爾尼公約第六條規定,仍然可以得出保護作品完整權不得許可、不得轉讓的結論。而且該項權利的許可與轉讓從理論到實踐都不存在,賦予其流動性並無實際意義。
H. 翻拍電影算侵權嗎
沒有爭得版權所有方同意的,當然就是侵權。版權的所有權嘛
1、電影的改編者和攝制者均須從原著作者那裡取得授權。
2、原著作者在沒有受到特別限制的情況下,可將其作品的改編權、攝制權、翻譯權、廣播權等等多次轉讓給其他主體,並獲取報酬。翻拍的同名電視劇比比皆是,原因即在於此。
3。電影製作方只要通過合法途徑取得了原著作者的改編權、攝制權,即可進行藝術再創作
I. 金華16位退休阿姨翻拍甄嬛傳恐侵權,影視侵權是如何界定的
金華16位退休阿姨翻拍甄嬛傳涉侵權,已被劇方要求下架。影視侵權是指行為人有侵權的事實,即行為人未經劇方同意,不按著作權法相關的使用條件擅自使用著作權人的作品。另外,我們判斷行為人有沒有影視侵權要看行為人有沒有主觀上的過錯,如果行為人是為了個人學習和欣賞使用他人著作權不屬於侵權,其他商用行為則屬於侵權,要承擔侵權責任。
隨著短視頻的興起,現在很多人都喜歡翻拍一些熱門的電視劇,但是如果是用於個人欣賞是允許的,要是放在網上用來掙錢,那麼就會涉嫌侵權。如果我們想要行使著作權,就必須經過著作人的同意,才可以進行翻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