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县市级电影发行放映单位国家行业分类属广播影视事业单位分类目录有效吗
看编办的文件
❷ DVD发行归那个部门管理啊
这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引进电影是中影集团的事情,发行DVD除了中影集团,主要是各大电影公司还有DVD发行商(比如东芝、索尼)的问题,不过在DVD的引进上面,也有很多审批的限制,所以大部分还是盗版碟的
我觉着你说说的那些没有经过审批是不正确的,有的时候他的电影不是没有经过审批,而是没有能力上映,每年咱们会拍几千部电影,但是真正能上映的就那么几部,不可能像国外有那么多的艺术院线给你放这些小成本电影的。这个能不能上映还要看各大影院愿不愿意播呢。
就比如说一些国外的大片吧,咱们审批的时候会有很多删节,同时电影院也会有删节,因为适当的删节可以增加更多的放映场次,那些钱他们还赚不够呢,当然很多就没有办法上映了
不过DVD还是可以发行的,这个是赚钱的么
❸ 什么是电影的发行方主要负责什么工作
电影的发行方是指电影片的出售、出租活动,是影片发行公司的业务,主要负责电影片的出售、出租活动。
根据2004年6月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发布的《电影企业经营资格准入暂行规定》,设立影片发行公司需要申报及批准的程序,当取得《电影发行经营许可证》后,方可开展经营。
(3)电影发行放映归属哪个部门扩展阅读
根据该规定,设立专营国产影片发行公司。申报条件及程序如下:
1、注册资本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
2、受电影出品单位委托代理发行过两部电影片或受电视剧出品单位委托发行过两部电视剧。
3、提交申请书、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名称预核准通知书、已代理发行影视片的委托证明等材料。
4、符合1、2、3、项并向广电总局申请设立专营国产影片发行公司的,由广电总局在20个工作日内颁发全国专营国产影片的《电影发行经营许可证》。
向当地省级电影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设立专营国产影片发行公司的,由当地省级电影行政管理部门在20个工作日内颁发本省(区、市)专营国产影片的《电影发行经营许可证》。申报单位持电影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批准文件到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不批准的,书面回复理由。
❹ 长沙市电影发行放映中心是否属于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
应该属文化局去问一下
❺ 电影审批程序
一、
需送审的电影片种:
指各种形式、不同宽度的电影片,包括:
(一)故事片(含舞台、戏剧、艺术片);
(二)纪录片;
(三)科教片;
(四)美术片(含动画、木偶、剪纸片等)
;
(五)专题片;
(六)其它电影片。
二、
送审电影需提交的实物事和资料:
(一)送审国产电影混录双片应当提交下列实物和材料:
1、混录对白双片;
2、审查申请书,内容包括:
(1)电影片名称、原作内容、内容提要、主创人员;
(2)审单位初审意见;
(3)送审单位所在地省级电影主管部门审查意见。
3、影片完成台本,内容包括:影片长度、内容、对白、字幕、镜头号;
4、改编作品的原作者版权授权书复印件。
中外合拍电影片,还应提交中国电影合作制片公司审查意见、合拍电影片合同书复印件及筹资合同书复印件。
(二)送审进口电影原拷贝,应当提交下列实物和材料
:
1、原拷贝;
2、审查申请书,内容包括:
(1)电影片名称、语种、片种;
(2)出品厂家名称、国别或地区;
(3)编剧、导演、主要演员、摄影等主创人员名单;
(4)电影片内容简介;
(5)送审单位初审意见。
(三)送审国产电影标准拷贝应当提交下列实物和材料:
1、标准拷贝;
2、经电影审查委员会同意的对电影片的修改实施方案;
3、拷贝制作单位签署合格的影片技术鉴定书。
(四)送审进口电影译制拷贝应当提交下列实物和材料:
1、译制拷贝;
2、经电影审查委员会同意的对电影片的修改实施方案。
三、审查程序
(一)电影片技术质量按照国家标准审查。
(二)电影制片单位应当在电影片摄制完成后,报请电影审查委员会审查。电影进口经营单位应当在办理电影片暂时进口手续后,报请电影审查委员会审查。
送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审查费。
(三)国产电影片(包括合拍片)的审查分为混录双片审查和标准拷贝审查。进口电影片的审查分为原拷贝审查和译制拷贝审查。
(四)电影审查委员会应当自收到送审的混录双片或原拷贝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书面审查意见,并通知送审单位。
(五)凡电影审查委员会提出修改的影片,送审单位应按要求提出修改实施方案,送经电影审查委员会同意后修改。
(六)国产电影标准拷贝和进口电影译制拷贝制作完成后,应当报电影审查委员会审查。
(七)电影审查委员会应当自收到标准拷贝或译制拷贝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审查决定。审查合格的,应当签发审查通过令;经审查仍须修改的,由送审单位修改后依照本规定重新送审;审查不予通过的,应当将不予通过的理由书面通知送审单位。
四、电影片公映许可证的办法:
(一)送审单位收到审查通过令后,应当送交下列实物和材料:
1、国产电影片
(1)一个标准拷贝;
(2)三个大1/2声画清晰的录像带;
(3)向中国电影资料馆送交一个标准拷贝的回执复印件。
2、进口电影片
(1)三个大1/2声画清晰的录像带;
(2)中外双方签定的影片发行合同复印件。
3、实物和材料齐备后,颁发《电影片公映许可证》。
(二)电影制片单位和电影进口经营单位对电影片审查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审查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电影复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电影复审委员会应当作出复审决定,并书面通知送审单位和电影审查委员会。
复审合格的,应当核发该电影片的《电影片公映许可证》。
(根据1997年1月16日广播电影电视部令第22号)
❻ 电影发行在中国要经过哪些审查 审查的标准有哪些 为什么
【颁布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播电影电视部
【颁布日期】 19970116
【实施日期】 19970116
【章名】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电影审查工作,保证影片质量,保护电影生产者和
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根据《电影管理条例》
,修订《电影审查暂行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国家实行电影审查制度。
未经广播电影电视部的电影审查机构审查通过的电影片,不得发行、
放映、进口、出口。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电影审查包括电影片内容审查和电影片艺术、技
术质量审查。
第四条 本规定所称电影片是指各种形式、不同宽度的电影片,包括
:
(一)故事片(含舞台、戏剧、艺术片);
(二)纪录片;
(三)科教片;
(四)美术片(含动画、木偶、剪纸片等);
(五)专题片;
(六)其它电影片。
【章名】 第二章 审查机构
第五条 广播电影电视部设立电影审查委员会和电影复审委员会,负
责电影片的审查和复审工作。
第六条 电影审查委员会的职责是:
(一)审查送审的电影片;
(二)对送审的电影片提出修改、删剪意见;
(三)作出审查决定。
第七条 电影复审委员会的职责是:
(一)指导电影审查委员会的工作;
(二)受理送审单位提出的复审申请,对电影片进行复审,作出复审
决定。
【章名】 第三章 审查标准
第八条 国家提倡创作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深受广大群
众欢迎,具有强烈吸引力、感染力的优秀电影片。
第九条 电影片禁止载有下列内容:
(一)危害国家的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二)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的;
(三)煽动民族分裂,破坏民族团结的;
(四)泄露国家秘密的;
(五)宣扬不正当性关系,严重违反道德准则,或内容淫秽,具有强
烈感官刺激,诱人堕落的;
(六)宣扬封建迷信,蛊惑人心,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
(七)渲染凶杀暴力,唆使人们蔑视法律尊严,诱发犯罪,破坏社会
治安秩序的;
(八)诽谤、侮辱他人的;
(九)有国家规定禁止的其它内容的。
第十条 电影片中个别情节、语言或画面有下列内容的,应当删剪、
修改:
(一)夹杂有淫秽庸俗内容,不符合道德规范和观众欣赏习惯的:
1、不恰当地叙述和描写性及与性有关的情节,正面裸露男女躯体;
2、以肯定的态度描写婚外恋、未婚同居及其它不正当男女关系;
3、具体描写腐化堕落,可能诱发人们仿效;
4、造成强烈感观刺激的较长时间的接吻、爱抚镜头及床上、浴室内
的画面;
5、具体描写淫乱、强奸、卖淫、嫖娼、同性恋等;
6、内容粗俗、趣味低下的对白;
7、庸俗、低级的背景音乐及动态、声音效果。
(二)夹杂有凶杀暴力内容的:
1、美化罪犯形象,引起人们对罪犯同情和赞赏;
2、具体描述犯罪手段及细节,有可能诱发和鼓动人们模仿犯罪行为
;
3、刺激性较强的凶杀、吸毒、赌博等画面;
4、描述离奇荒诞,有悖人性的残酷的暴力行为。
(三)夹杂有宣扬封建迷信内容的:
1、细致描写看相算命、求神问卜,以及长时间的烧香、拜神、拜物
等场面;
2、鼓吹宗教万能、宗教至上和显示宗教狂热的情节。
(四)可能引起国际、民族、宗教纠纷的情节的;
(五)破坏生态环境,肆虐捕杀珍稀野生动物的画面和情节的;
(六)其它应当删剪、修改的内容。
第十一条 电影片技术质量按照国家标准审查。
第十二条 已经取得《电影片公映许可证》的电影片,发生下列情况
时,应当重新报审:
(一)情节变更;
(二)名称变更。
【章名】 第四章 审查程序
第十三条 电影制片单位应当在电影片摄制完成后,报请电影审查委
员会审查。电影进口经营单位应当在办理电影片暂时进口手续后,报请电
影审查委员会审查。
送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审查费。
第十四条 国产电影片(包括合拍片)的审查分为混录双片审查和标
准拷贝审查。进口电影片的审查分为原拷贝审查和译制拷贝审查。
第十五条 送审国产电影混录双片应当提交下列实物和材料:
(一)混录对白双片;
(二)审查申请书,内容包括:
1、电影片名称、原作内容、内容提要、主创人员;
2、送审单位初审意见;
3、送审单位所在地省级电影主管部门审查意见。
(三)影片完成台本,内容包括:影片长度、内容、对白、字幕、镜
头号;
(四)改编作品的原作者版权授权书复印件。
中外合拍电影片,还应提交中国电影合作制片公司审查意见、合拍电
影片合同书复印件及筹资合同书复印件。
第十六条 送审进口电影原拷贝,应当提交下列实物和材料:
(一)原拷贝;
(二)审查申请书,内容包括:
1、电影片名称、语种、片种;
2、出品厂家名称、国别或地区;
3、编剧、导演、主要演员、摄影等主创人员名单;
4、电影片内容简介;
5、送审单位初审意见。
第十七条 电影审查委员会应当自收到送审的混录双片或原拷贝之日
起十五日内提出书面审查意见,并通知送审单位。
凡电影审查委员会提出修改的影片,送审单位应按要求提出修改实施
方案,送经电影审查委员会同意后修改。
第十八条 国产电影标准拷贝和进口电影译制拷贝制作完成后,应当
报电影审查委员会审查。
第十九条 送审国产电影标准拷贝应当提交下列实物和材料:
(一)标准拷贝;
(二)经电影审查委员会同意的对电影片的修改实施方案;
(三)拷贝制作单位签署合格的影片技术鉴定书。
第二十条 送审进口电影译制拷贝应当提交下列实物和材料:
(一)译制拷贝;
(二)经电影审查委员会同意的对电影片的修改实施方案。
第二十一条 电影审查委员会应当自收到标准拷贝或译制拷贝之日起
十五日内作出审查决定。审查合格的,应当签发审查通过令;经审查仍须
修改的,由送审单位修改后依照本规定重新送审;审查不予通过的,应当
将不予通过的理由书面通知送审单位。
第二十二条 送审单位收到审查通过令后,应当送交下列实物和材料
:
(一)国产电影片
1、一个标准拷贝;
2、三个大1/2声画清晰的录像带;
3、向中国电影资料馆送交一个标准拷贝的回执复印件。
(二)进口电影片
1、三个大1/2声画清晰的录像带;
2、中外双方签定的影片发行合同复印件。
本条手续完备后,广播电影电视部应当颁发《电影片公映许可证》。
第二十三条 电影制片单位和电影进口经营单位对电影片审查决定不
服的,可以自收到审查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电影复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电影复审委员会应当作出复审决定,并书面通知送审单位和电影审查
委员会。
复审合格的,应当核发该电影片的《电影片公映许可证》。
第二十四条 已经取得《电影片公映许可证》的电影片,广播电影电
视部在特殊情况下可以作出停止放映或者删剪的决定。
第二十五条 进口供科学研究、教学参考的专题电影片,依照《电影
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审批、备案。
【章名】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将依据《电影管理条例》和其它
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第二十七条 本规定由广播电影电视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电影审查暂行规定》同时
废止。
再来谈谈它的几个关键词————————
关键词:审查人员
据国家广电总局电影局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负责人向记者透露,中国现在的电影审查委员会由36人组成。这36个人并非都是国家广电总局的官员,而是来自各行各业。如郑洞天是北京电影学院导演系教授,于洋是老牌电影导演,朱小征是全国妇联宣传部文化处处长,尹鸿是清华大学教授,肖虹是国家宗教事务局办公厅综合信息处处长等。每一部电影拍完后,最终能否进入大众视野,就看这36个人的决定。而每审查一部电影的时候,并非每个委员都要到场,只要大部分到了就行。
关键词:审查步骤
据悉,一般情况下,对每部电影的审查主要分成以下几个步骤。首先,制片单位自己得审一遍,确保影片在思想内容和技术质量上没有问题;然后,由制片单位向电影局递交一份审查申请书;接着就是审查委员会举行看片,正式进入审查流程。而看完片后,并不是由委员们直接表决某部影片能不能通过审查,而是由大家提意见。意见越多,就说明影片的问题越大;意见越少越好,如果少到没有,那就是直接通过审查。委员们提完意见后,电影局会向制片单位回复一个“修改意见”----这个修改意见,电影局须在收到制片单位申请后30日之内作出回复。制片单位须按照这个“修改意见”对影片进行修改,然后将影片递交审查委员会进行复审。如果没有问题,即可得到电影局颁发的“电影公映许可证”。如果还有问题,就继续修改,直到能通过审查。大凡送往国家广电总局电影局审查的影片,在作出修改后一般都能通过审查。以2004年为例,据电影局局长童刚透露,2004年一共有213部影片送往电影局审查,最后有212部拿到了“电影放映许可证”。
关键词:审查标准
据国家广电总局电影局的一位负责人向记者透露,目前电影的审查标准主要是依据国务院2001年12月25日颁发的《电影管理条例》,一共有11条。记者从这11条标准中发现,只有一条是针对影片的技术和质量问题的,如颜色的深浅、声音的录制等。其他10条全部是针对影片的思想和内容的,如不能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不能煽动民族仇恨,破坏民族团结,不能宣扬淫秽、赌博、暴力或者教唆犯罪,不能宣扬迷信和邪教等,不一而足。
最后,再来看几个例子————————
典型案例一些不能通过审查的影片,主要是因为其在内容上涉及色情、迷信、暴力、黑社会话题等,既不适合普通大众,更不适合未成年观众。大致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①《小武》社会描写太边缘
贾樟柯的《站台》、《小武》、《任逍遥》等,都未能通过国家广电总局审查。总结起来,这与其作品对社会角落的片面描述有一定关系。比如《小武》,讲述的是一个真实的小偷,一个生活在社会底层的边缘人士。他为社会所不容,朋友的背叛、爱情的欺骗、家庭的唾弃,甚至连同行也在电视上对他嗤之以鼻。似乎曾经管教过他的教官对他还有一点怜悯之心,可到头来还是将他铐在路边,让他遭尽路人的白眼。有影评人说,尽管影片比较真实,但相对小众,比较片面,没有温情。与贾樟柯一样,王小帅的《十七岁的单车》、李阳的《盲井》情况都大致相同。
②《银饰》“成人”味道过浓
2005年3月,黄建新执导的《银饰》本来已经通过电影局审查,连影片的上映日期都曾确定下来。结果上映前几天,该片在北京星美国际影城举行首映式时,制片公司拿错了版本:把原来未删节的拷贝拿出来放了,出现在银幕上的露点镜头颇多,全场观众一片哗然。国家广电总局在得知这个消息后,第二天就把这部影片招了回去,要重新审查,并要求制片公司重新对其进行修改。后来,制片方曾多次对外宣称影片将全国上映,但却始终未能与观众见面。
③《鬼子来了》历史立场不正
姜文的《鬼子来了》没能通过国家广电总局审查,曾引起众多电影界业内人士的关注。究其原因,是因为它涉及了抗日这个历史话题,且“立场有问题”。据记者从知情者处获悉,当年电影局对这部影片的部分回复内容如下:影片一方面不仅没有表现出在抗日战争大背景下,中国百姓对侵略者的仇恨和反抗,反而突出展示和集中夸大了其愚昧、麻木、奴性的一面。
沉船出路
尽管通过的比例很大,但终究还是有不能通过的,比如《鬼子来了》、《十七岁的单车》、《站台》、《小武》、《颐和园》等。这部分影片去向如何?记者通过大量采访得知,它们主要有三个流向。
①内地发行音像一些影片通过影碟的方式与内地观众见面。
如《黑社会2》,虽然没能在内地影院上映,却在内地发行了正版DVD。李连杰的《狼犬丹尼》虽然没能在内地上映,但也发行了DVD。未通过国家广电总局审查,为何还能在内地发行音像制品?据知情人士透露,音像制品的发行审查工作由国家文化部或者各地方文化局负责,而银幕上映则由电影局的审查委员会负责。虽然大原则相同,但是具体到一部影片,审查结果还是会各有不同。
②海外售出版权在国内收不回成本,就拿到海外市场。
贾樟柯的《站台》、《小武》、《任逍遥》等影片在欧洲市场上都很受欢迎。随后,它又以海外影碟的方式流进了内地市场,只不过是盗版。姜文的《鬼子来了》也曾在日本发行过DVD。③流向国家仓库还有一部分影片被当做史料保存起来,如《十七岁的单车》、《鬼子来了》、《活着》、《蓝风筝》、《爸爸》、《盲井》等。绝大部分没有通过审查的影片都走上了这条道路。当然,通过审查的影片国家也会有所保存,只不过对这些影片来说,保存和上映并不矛盾。
❼ 电影院放映的影片和电影制作方、电影发行方有什么联系
现在中国电影市场采用的是票房分账制度,简单的解释:
影片《##》在北京##影城上映周期内(从上映到下片)的票房收入是100万,
那么电影院留50万,电影制作方、发行方拿另外50万。差不多就是这个意思,现在采用的是55分账制。
这部影片的版权是属于片方(制作方和发行方统称)的,他们把影片拍摄好、拷贝制作好、市场宣传做好(媒体、活动等宣传)、跟全国各院线搞好关系以便让他们多上几个影院、跟全国各主要影院搞好关系以便让他们多排些场次、把拷贝和宣传品(海报立牌等)寄送到电影院。电影院就可以排他们的影片、放他们的电影了。最后票房出来了,大家分钱。
以前是制作方单独把所有的费用承担了,然后影院出钱一次性买下来,再放映,票房好坏自己承担。对所有参与方都有风险,就不搞了。
差不多就这意思吧,以上仅为个人理解,让专业人士见笑了。
❽ 一部电影完成!要经过什么部门
1、行政管理部
负责制订、实施各项行政管理制度,使公司的日常管理更加规范、合理;做好物品采购、财物管理和设备维修等工作。
2、市场部
制定并完成年度营销目标计划,建立完善客户信息收集、处理、交流及保密系统,客户沟通签约,协调各部门间工作安排,制定及实施。
3、策划创意部
负责影视制作项目资料的研究和总体策划,负责影视制作项目方案的策划创意工作,负责组建剧组,落实责任;负责影视剧编剧、导演、演员等合作团队的日常沟通协调
4、影视制作部
进行影视拍摄,对拍摄完成的影视资料进行剪辑和编排,完成影视制作的包装设计及各种剪辑合成制作。
5、财务部
筹资、用资、耗资、分配等过程中的管理职能,包括:财务预测、财务决策、财务计划、财务控制、财务分析等。
6、人力资源部
公司各类人才的选拔、培养及后备工作;制定各部门岗位职责、业绩考核制度,实施各项薪酬福利政策。
(8)电影发行放映归属哪个部门扩展阅读
电影制作人员介绍
1、制片人
全权负责剧本统筹、前期筹备、组建摄制组(包括演职人员以及摄制器材的合同签订)、摄制资金成本核算、财务审核;执行拍摄生产、后期制作;协助投资方国内、外发行和国内、外申报参奖等工作。制片人是剧组的主宰,摄制组的最高权力者,既有权决定聘用优秀成员,也有权开除在剧组违纪行为的成员。
2、导演
制作影视作品的组织者和领导者,是用演员表达自己思想的人。是把影视文学剧本搬上荧屏的总负责人。作为影视创作中各种艺术元素的综合者,导演的任务是:组织和团结剧组内所有的创作人员和技术人员和演出人员,发挥他们的才能,使众人的创造性劳动融为一体。
❾ 电影发行需要什么手续
当然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电影)电视厅(局)、文化厅(局)、工商行政管理局:
为贯彻实施《电影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0号,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加强对电影制片、发行、放映单位的管理,现就已经设立的电影制片、发行、放映单位(以下统称电影经营单位)重新办理审批和登记手续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条例》有关规定,已经设立的电影经营单位必须在1997年1月1日前向管理电影的行政部门重新申请审批,领取相应的许可证,并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重新登记手续。
二、原有电影经营单位属于有限责任公司的,必须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进行规范,并按《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进行登记。属于非公司企业法人的,按《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及其《施行细则》的规定进行登记。
关联资料:宪法法律共1部行政法规共2部
三、电影经营单位办理重新登记手续,应向《电影管理条例》规定的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原登记机关与重新登记机关不一致的,原登记机关应将登记档案移交重新登记机关。
四、重新登记的电影经营单位按新设立企业提交重新登记所需材料,原提交的登记材料中已有《国有资产产权证明》或验资证明的,重新登记时可免交相应的证明。重新登记收费按变更登记收费标准执行。
五、各地广播电影电视、文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认真学习《电影管理条例》,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审批和重新登记工作。
六、地方人民政府管理电影的行政部门参照广播电影电视部制作的审批登记表和许可证样式,制作《设立电影发行单位审批登记表》和《设立电影放映单位审批登记表》以及《电影发行经营许可证》和《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
七、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电视厅(局)和文化厅(局)于1997年5月底前将重新办理手续后的发行、放映单位重新登记情况的统计资料报广播电影电视部电影局计财处。
附:
一、(1)摄制电影许可证样式(略)
(2)摄制电影许可证(副本)样式(略)
二、(1)电影发行经营许可证样式(略)
(2)电影发行经营许可证(副本)样式(略)
三、(1)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样式(略)
(2)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副本)样式(略)
四、中外合作摄制电影片许可证(略)
五、设立电影制片单位审批登记表(略)
六、设立跨省级电影发行单位审批登记表(略
参考http://www.chinaacc.com/new/63/70/2006/2/sh64233157302722600214280-0.htm
❿ 哪些部门归文化厅管辖
各地县级市文化局,山东歌舞剧院
省博物馆
省电影发行放映公司
省电影器材公司
省电影学校
省话剧院
省京剧院
省美术馆
人民艺术剧院
省艺术博物馆
省图书馆
省文化市场稽查队
省文物考古研究所
省文物总店
省戏剧创作室
省演出公司
省艺术服务中心
省艺术研究所
省杂技团
文化音像出版社
画院
剧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