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电影《小时代4》里面,害死席城的那伙黑衣人是谁跟席城有什么纠葛是南湘的债主吗为什么他们要追打
“席城惨死”的三大猜测:
一:[裙死派]为南湘买裙子借钱而死
这是大众看完电影后的直接反应。《小时代4》中席城找南湘去送了一个裙子,然后南湘并不知道以为是宫洺送的,在席城雨中被暴打直至惨死那一幕,南湘穿着席城买的白裙子和宫洺去约会,这样的镜头对比,告诉我们席城是借了钱为挚爱的南湘买裙子最终惨死,加上席城最后一段感人的独白,很明显是传递信息席城为南湘的裙子而死。席城爱的太深[为了南湘,一切都值得,哪怕付出生命的代价]
二:[债死派]为南湘妈妈还债借高利贷
看过《小时代》系列小说的观众都知道,南湘妈妈们欠了高利贷,席城为了替南湘妈妈还债借了高利贷,看过电影的观众也知道,前几部电影里,有一幕是席城和南湘私奔,最后没有走成,南湘问了席城一句:“你那么多钱从哪里来的?”所以由此推论出席城为给南湘妈妈还债欠了高利贷,没有能力还而被追债,所以席城想带着南湘一起逃走,但没有走成功而被追债惨遭毒打而死。
三: [追杀派]Kitty派人追杀席城。
在《小时代4》曝光的海报里Kitty拿着十字架对着席城来看,席城的死也许就跟Kitty有关。Kitty一直深爱着宫洺,宫洺和南湘暧昧不清,所以Kitty不择手段为得到宫洺,派人追杀席城以达到破坏南湘和宫洺的暧昧关系。Kitty也许是为爱而愿意放弃所有,只要最爱的宫洺幸福,[为他做任何事情,以自己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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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高利贷不还的真实后果
欠高利贷不还的后果是:按照法院的判处进行还款。高利贷是指索取特别高额利息的贷款。这些现今称为“放数”的放债人,向“高利贷”借钱,一般毋须抵押,甚至毋须立下字据。民间放贷都是利息很高的。1、见过不少借高利贷的年轻人,为了偿还高利贷的债务,通常需要举全家之力偿还。那些贷款金额小的,还能及时止损,那些贷款金额大的,有些父母即使变卖掉房产,也不一定能偿还完。2.第一次借高利贷的时候可能是想赌一把,觉得还能东山再起,但不少人借第二笔第三笔的时候,就会对贷款的数字变得麻木,一些人心里压根就没想着要还,还不起的结果是跑路,但不幸的,最后可能受累的还是家人。3、被疯狂催收。做高利贷这门生意的人,也不是善茬。敢欠钱不还,他就敢暴力催收,短信、电话、派人24小时贴身跟随,甚至暴力殴打借款人,这些在不同的社会新闻里都能见到他们的身影。今年8月份,河南一男子因欠下高利贷无法偿还,结果当着警察的面跳楼自杀了。当然,遇到高利贷暴力催收,也不是完全没有办法,应该及时与警方、律师取得联系。在法律上,高利贷并不受法律保护,年利率超出36%并不被认可,也可以据此与其协商利息调整。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以及对借款利息的确定】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我国的【法律法规】是严厉禁止高利贷的行为的,此时我们应当注意相关的民间借贷的注意事项,以免在借款的时候出现错误借贷从而导致自己权益受损的情形出现。
③ 高利贷借款最后还不起属于诈骗吗
法律分析:高利贷借款最后还不起是不属于诈骗的,但是也会有属于诈骗的情况,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第一,诈骗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编造事实,骗取当事人自愿交出财物.按这么说,应该不属于诈骗.
第二,按照法律规定,应赌博所负债务不受法律保护.简单的说,就是根本不用还,这就叫"赌债非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④ 钱小豪和林正英的一次电影合作,却让一代文豪意外殒命,当年发生了什么事
钱小豪和林正英的合作,一度成了亚洲电影界的完美搭档,两人合作的“僵尸“题材的电影,一度成为香港影坛的经典,在当时可谓红极一时。并且这类题材,几乎跟香港的喜剧片、警匪片齐名,深受观众的喜爱。如此辉煌业绩的背后,却因一次电影的合作,导致黄鹰不惜走上借高利贷之路,票房的不理想,债主上门导致一代文豪意外殒命,令人十分遗憾。
专业的人士负责擅长的领域,黄鹰作为一代文豪,一心涉足不了解的电影行业,盲目的拼搏,没有取得成功,却意外失去了宝贵的生命,还没来得及创作更多的小说佳作,草草结束了一生,如此的境遇,实在令人唏嘘。
⑤ 借的高利贷现不还我要起诉,法院受理吗
借高利贷不还向法院起诉,法院不会受理。
借贷年利率超出24%是高利贷,超出的不受法律的保护。法律禁止高利贷,借贷利率不得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超过这个标准的,即属于高利贷。
高利贷活动中,高利借贷再高利转贷达到一定数额标准的即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以转贷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且违法数额较大的构成高利转贷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构成集资诈骗罪,高利贷行为极易引发非法拘禁、绑架、伤害、诈骗等其它刑事犯罪,民间中介机构和个人合法收入的自有资金高息放贷的属民间借贷行为,如发生借贷纠纷,属民事调整范畴。
民间借贷大致分为两种形式,第一种是短期借贷,如某个企业找到一个好项目,短期内需要大笔资金,项目结束,借贷也随着结束,这种借贷时间短、利息高。第二种是长期借贷,借方有固定的点或固定的人,放贷就跟到银行存款一样,随时存、随时取,采取这种借贷方式主要是那些已经做出一定规模和积累了较好信用的企业,利息低,但风险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三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一)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
(二)以向其他营利法人借贷、向本单位职工集资,或者以向公众非法吸收存款等方式取得的资金转贷的;
(三)未依法取得放贷资格的出借人,以营利为目的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提供借款的;
(四)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六)违背公序良俗的。
⑥ 借高利贷不还被催债能报警吗
高利贷属于民间借贷。如果债权人有暴力行为催债,或者私自封存住房财产的,可以报警处理,如果债权人没有暴力行为,合法催债,报警警察不会受理。
法律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不能超过同期银行存款利率的四倍。超出部分,法律不保护。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
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⑦ 专门借高利贷不还的人叫什么
老赖;
高利贷是指索取特别高额利息的贷款。
叫大耳窿、地下钱庄,这些现今称为“放数”的放债人,向“高利贷”借钱,一般毋须抵押,甚至毋须立下字据。它产生于原始社会末期,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它是信用的基本形式。
高利贷中利滚利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我国法律禁止复利。借款如果逾期未还,则依法可以计算逾期利息,但逾期利息不可以再计算利息。
⑧ 求一部港片,内容好像是借高利贷称作钉上钉,影片最后说借上这种高利贷一辈子也还不清了,求这部电影名字
好像不是这片"香港奇案之吸血贵利王",
影片最后说”借上这种高利贷一辈子也还不清了“,主角变疯了,那个高利贷黑老大是方刚演的,其他演员都记不清楚是谁了。
⑨ 高利贷放出去的不是债,是爱,是众生的梦想导师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知错改错,难能可贵,每个人在成长过程中,都有自己不光彩的历史和所犯的错误,如果抓住一个人的历史不放,这个世界上就没有好人了 ,就包括圣人在未成圣之前,多多少少有过过错,就好像自然界水一样,浊的时候就说他是坏水,也不能清的时候还说他是坏水,所以,不能一概而论,人要宽厚待人,才能和谐相处,斤斤计较,就会矛盾重重。要就事论事,看他的现在和将来,世界才能充满和谐和光明。
⑩ 高利贷的定义是什么有哪些危害
很多人都知道高利贷不是个好东西,但是并不了解其具体的害处,甚至说不上来到底怎样才算是高利贷。下面就为你梳理一下什么是高利贷,高利贷有哪些危害,希望对你有用。
一、高利贷是是怎么定义的?
最高人民法院规定:民间借贷的预期年化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预期年化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预期年化利率的四倍。但是,我们经常可以发现,很多民间贷款机构的借款预期年化利率,竟然超过了银行同期预期年化利率30至50倍。但在查案的时候,由于我国还没有对高利贷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所以这些民间借贷却往往让法官和民警无可奈何,只能当作普通的经济纠纷处理。
二、常见的放高利贷的危害
1.借款时就扣除利息
高利贷和普通的贷款不一样,他在发生放款时就会扣去相应的利息。比如,一个借款人向高利贷借款10万,那么他到手只有8万现金,月息20%,到一个月时,如不还本金,可先付2万块小钱。然后将房产抵押,如果最后还不上,抵押的房产就归放款人所有了。
2.借条不写预期年化利率,把利息加进借款数额内
南京一位市民张某诉凌某夫妇去年8月借260万元,仅还100万元,要求被告归还余下的160万元。凌女士讲当时为到宁夏投资开矿,向张借款200万元,借期3个月,张提出月预期年化利率20%,并要求把3个月利息60万元加进借款数额,不写出预期年化利率,于是写成“借款260万元”。因开矿出问题,投资无法收回,难以如数还款。最终法官认为,“被告无法提供证据,不能仅凭推理定案”,还是判被告全数偿还。
3.口头约定预期年化利率,不留痕迹
很多高利贷没有具体的贷款协议,只会写下多份借条,上面仅注明了借款数额和日期。大数额的借贷,放贷人会约对方到浴室“裸谈”,目的就是防止对方悄悄留下录音证据。
4.高利贷逼债手段残酷
发放高利贷的机构或个人往往伴有犯罪的历史,所以,在向借款人讨债的时候也是无所不用其极,经常发生威胁借款人或干脆“住”进借款人家中等行为。但是警察只能将其当做民间经济纠纷,劝他们向法院起诉解决。当警察一走,追债人员便又继续进行威逼恶索。很多因此引发的案件,最后都是以非法拘禁、暴力伤害定罪的。
在此提醒广大借款人,一定要选择正规合法、资质良好的借款机构,仔细了解贷款产品,不要贪一时的小便宜而且不要相信夸张的贷款宣传,避免在贷款时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