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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根先生是哪个电影

发布时间:2022-08-14 18:13:27

❶ 请问翻译家:我国对于国外的人名和地名的音译原则是什么

标准是商务印书馆出版的<英文姓名译名手册>,辛华编写.必要时参考<新英汉辞典>(上海译文出版社)、《辞海》附录以及中国地名委员会制定的《英汉译音表》的汉字体系。

马克思、恩格斯是约定俗成的,再如福尔摩斯,Holmes.
贝努利,有的译为贝努里
下面是有关外国人名翻译问题的资料:
外国人的姓名翻译是一个重要问题。过去人们翻译英语姓名的主要工具书,大概是新华通讯社译名资料组编、商务印书馆出版的《英语姓名译名手册》(我校图书馆曾入藏数十册,索书号H315.9-62/X37),该书比较简单,除汉译外再无别的内容,充其量是一本“手册”。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2002年1月出版的《英语姓名词典》(K811-61/G28)内容就丰富多了,首先是注了音,英语姓名常有不符合一般读音规则的,所以注音很重要。其次解释了词义,姓名虽然只是区别符号,但常常会有一定的含义;就像中国人的“国栋”、“若愚”、“从周”无不表达一定意思一样,英语“Charles”、“John”、“Peter”也都各有寓意。第三,说明了语源,这从一个侧面反映了英语民族的形成历史,也反映了与之相联系的许多宗教、文化问题。第四,列出了同一词的异体和昵称,而且往往不止一个。这也很有用,例如据此读者可以知道,人们常常提到的美国前总统克林顿的名字“比尔”(Bill),其实是“威廉”(William)的昵称。最后,编著者还写了“英语姓名的历史演变”和“英语姓氏的类型”两篇短文,对读者也大有裨益。
但是,这本词典也还有许多不足之处。 第一,作为一本“姓名词典”,它收录的“名”(按词典的英文书名,Christian
names)比较完全,但“姓”(surnames)就远不齐全;然而对于中国读者,相比之下更需要的恰好是“姓”。一般说来,我们要查“名”并不困难,因为许多英语词典都附有或详或略的人名表,有的且对其来源、变体、昵称等有所介绍。值得注意的是,这些人名表不管叫“list
of common forenames”(例如Oxford Advanced Learner's Dictionary of Current
English)还是叫“personal names”(例如Chambers 20th Century
Dictionary),都只列有“forenames”(名)而没有列“surnames”(姓)。这样,在这些词典上我们能查到“Winston”(温斯顿)这个名,却查不到“Churchill”(丘吉尔)那个姓;而一般中国读者需要查的,恐怕正是那位英国著名首相的姓。这种只列名而不列姓的人名表,也许对母语是英语的读者有用,但对以英语为外语的中国读者,恐怕就不大适用了。

从古到今,欧洲人对国王或者皇帝一般是称名而不道姓的,理由很简单,同一个王朝的国王,“姓”都相同,例如英国都铎王朝(1485~1603年)的国王都姓“Tudor”,斯图亚特王朝(1603~1714年)的国王都姓“Stuart”,只有称名才能相互区别。对于普通人,情况就不同了。除在家人及亲密朋友之间直呼其名以外,在其他场合通常都是称姓而不道名的,只有在需要区分“姓”相同的人的时候,才用其名。例如英国历史上有过两个著名的克伦威尔,一个是亨利八世的宠臣、对于英国王室与罗马教廷决裂起了重要作用的托马斯·克伦威尔(Thomas
Cromwell,约1485~1540),另一个是比他晚一百多年的军事独裁者奥利弗·克伦威尔(Oliver
Cromwell,1599~1658);如果不指明是“Thomas”还是“Oliver”,就不好区别他们。人们熟悉的拿破仑,全名拿破仑·波拿巴(Napoleon
Bonaparte,1769~1821),一生就经历了一个由道姓到称名的过程。他原来是叫做波拿巴先生的,即使在当上将军以后,也还只叫他波拿巴将军;只有在他当上皇帝以后,才称拿破仑皇帝。在这个问题上破了“例”的,似乎只有意大利人,他们对自己四位最杰出的文化名人,是只称名而不道姓的。这四个人是诗人但丁(Dante
Alighieri,1265~1321)和文艺复兴时期的三位伟大画家,列奥纳多(Leonardo da
Vinci,,1452~1519)、米开朗琪罗(Michelangelo Buonarotti,1475~1564)和拉斐尔(Raffaello
Sanzio,或Santi,1483~1530,英语通常译为Raphael)。值得注意的是,除列奥纳多中国人改称其姓(达·芬奇)以外,其余三位我们都尊重了意大利人自己的习惯。意大利人姓名中常有“di”或“da”字样,大体上类似法语的“de”或者德语的“von”,意思约相当于英语“of”或者“from”,表示所属、或者所来自的地方。实际上,“Vinci”是这位大画家出生城镇的名字,“Leonardoda
Vinci”,就是“来自芬奇的列奥纳多”或者“芬奇的列奥纳多”的意思;单说“da
Vinci”,大致有“芬奇人”(类似我们“周庄人”、“南浔人”)的意思。 G2HQl)
综上所述,编写中国人用的英语人名词典,显然应该姓名并重,而更侧重于“姓”。但是,难点也正在于此。其他许多美国人、包括一些著名人物的姓,在这本词典上也是查不到的,这里面就有中国人大多并不陌生的几位美国前国务卿和国防部长,例如基辛格、舒尔茨、温伯格以及1991年海湾战争中的美国指挥官施瓦茨科夫将军。他们都是美国人,他们的姓自然也只能看作是英语姓;但这几个姓并非英语原来就有,而是随着德国移民的到来才带进美国的德语姓。从他们的姓可以知道,这几位美国高官都属于“德裔美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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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6年获得诺贝尔生理或医学奖的美国人穆勒(Hermann Joseph
Muller,1890~1967),出生在纽约市,他的名字“Hermann”还保留了德语辅音字母双写(表明前面的元音短读)的做法,但姓(Muller)已经“英语化”了,以“u”代替了德语变元音“ü”,然而这个姓在这本《英语姓名词典》也查不到。同样查不到的还有美国著名地球化学家罗德(Edwin
Roedder)的姓,而他告诉我他是德国移民的后代,好几代了,已经一句德语也不会说,自认为是个纯粹的美国人。类似的问题,在法国、意大利等其他欧洲国家移民的后代,以及数量很大的西班牙语移民后代身上,也同样存在。美国是一个至今没有规定官方语言(official
language)、但是通用英语的国家;虽然通用英语,却又从过去到现在都有大量非英语移民进入。这些移民中的许多人,到美国以后会取一个英语名字,但是保留原来非英语的姓(例如,原来的中国影星陈冲,现在便是“Joan
Chen”)。这些姓通常也用英文字母来拼写,原来文字中英文没有的符号,例如德语的变元音,法语、西班牙语的开音符、闭音符,起初也许会保留,但时间长了往往就失去。它们的发音有的基本保持原状,更多的则经过一段时间也“英语化”了。汉语音译为“温伯格”的“Weinberg”就是一个例子,它里面的“ei”已经不按德语读作〔ai〕,而按英语读作〔ei〕。所有这些,都使美国人的姓十分多样,十分复杂;但人们又不得不承认它们都是英语姓。——尤其是那些拼写、读音已经“英语化”了的。

第二,正如我们前面说过的,现在国际上用得最普遍的语言是英语,所以不管那“老外”原来是什么国籍,姓名是用什么语言取的,我们接触他们的姓名,常常都是通过英语书籍、报刊、广播和电视。这样,作为一本英语姓名词典(而不是英国人姓名词典),就不能不包括这些已经翻译成英语的非英语姓名,例如哥伦布、马克思、恩格斯、爱因斯坦和施特劳斯。遗憾的是,所有这些姓在这本《英语姓名词典》里也都没有。编著者在“前言”里倒是说明了“鉴于篇幅所限,本书以不列颠群岛各民族姓氏和常用教名为主。”但这样一来,词典的使用价值就要大打折扣了,至少是“对折”,也许更多。篇幅比这词典小很多的新华社那本“手册”,在这一点上倒比它还实用,因为哥伦布、基辛格、恩格斯、爱因斯坦、舒尔茨等等都能查到。不过,戴高乐、蓬皮杜等当代法国著名人物,毕加索、达利等著名西班牙画家,还有托尔斯泰、萧洛霍夫等俄罗斯著名作家,在这本手册上仍付阙如。由于也使用拉丁字母,也许可以说在英语文献中见到的法国、西班牙、意大利等国人名是夹杂的“原文”,并非英语译文(许多情况确实如此,有的且保留了英文所没有的语音区别符号,或者用了不同的字体),但俄罗斯人的姓名,已经不再用西里尔字母(斯拉夫字母)而改用拉丁字母拼写,只能看作是英语译文了。

第三,在英语姓名的汉译上,有少数注意不周的地方。例如使用频繁的“Charles”这个名字,就只注了“查尔斯”一种汉译。其实这个名字汉语最初多半是译作“查理”的,早期取了洋名字的买办,便有不少张查理、陈查理、宋查理。后来虽然通行“查尔斯”,但作为国王的名字,仍然译作“查理”。这本词典前面“英语姓名的历史演变”一文,便有“1660年查理二世复辟以后”等语,但正文里却查不到这个“查理”。时至今日,可以说“查理”与“查尔斯”都是“约定俗成”的译名;作为国王的名字一般译作“查理”,用作其他人的名字则多译为“查尔斯”。成问题的是,目前的英国王储也叫“Charles”,我们译为“查尔斯王子”;但他日后继位为王,排下来正好在那复辟的“Charles
Ⅱ”之后,应该是“CharlesⅢ”。届时我们是译成“查理三世”呢?还是译为“查尔斯三世”? E[ 0\
有趣的是,戴高乐的名字也是“Charles”,所以他的全名是“Charles de
Gaulle”。虽然一般情况下我们只称他“戴高乐”,但少数情况需要说完全就得说“夏尔·戴高乐”。原来,欧洲语言里很有一些人名具有共同的来源,“Charles”便来自条顿语(Teutonic,即日耳曼语),意思是“大丈夫”。西班牙语作“Carlos”�卡洛斯 ,德语作“Karl”�卡尔 ,法语虽然拼写与英语一样也作“Charles”,读音却不相同。法语字母组合“ch”的读音类似英语“sh”,词尾的“s”则不发音,这样法语“Charles”既不能译为“查理”也不能译为“查尔斯”,应该译为“夏尔”。马克思主义的奠基人我们按德语译为“卡尔·马克思”(Karl
Marx 1818-1883)。同理,许多 ui
人按英语翻译的西班牙“查理五世”,就应该译为“卡洛斯五世”。——他也可以叫“Karl
V”(卡尔五世),因为他除了是西班牙国王以外,还被德意志第一帝国的“选帝侯”们选为皇帝,因而以德语名字相称也是合理的。 !;
与“Charles”类似,有着共同来源、但在欧洲不同语言里有不同形式的名字还很多,而且其中不少是常用名。在翻译的时候,都不宜一律按英语译出。下面不妨再举几个例子,供读者参考:Y"6Ls
John:来自希伯来语,原意大概是“Yag us
gracuiys”。在欧洲其他语言里,与英语形式最接近的是德语,作“Johann”或“Johannes”;汉语“约翰”这个译名,其读音正与德语相近,而与英语相去甚远。它还经常以昵称“Hans”(汉斯)形式出现,而且这个昵称也经常被用作正式教名。法语作“Jean”(让),西班牙语“Juan”(胡安),意大利语“Giovanni”(乔瓦尼),荷兰语“Jan”(杨),俄语“Ivan”(伊万或伊凡)。由此我们可以知道,荷兰、比利时的“Janssen”�杨森 、俄罗斯的“Ivanov”�伊万诺夫或伊凡诺夫 ,其实就相当英语“约翰逊”(Johns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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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nry:来自日耳曼语,原意“house
ruler”。现在德语作“Heinrich”(海因里希),并有“Heiz”、“Hinz”等昵称形式。法语作“Henri”,法语字母“h”是不发音的,“en”则发一个与汉语“昂”类似的音,所以我们现在把法国足球队那位著名前锋的名字译为“亨利”,其实并不符合法语读音。意大利语作“Enrico”(恩里科),西班牙语作“Enrique”(恩里克)荷兰语作“Hendrik”(亨德里克),与“亨利”相去就更远了。

Peter:来自希腊语,原意“rock”。德语、俄语和英语一样都作“Peter”(彼得),法语作“Pierre”(皮埃尔),西班牙语作“Pedro”(佩德罗),意大利语作“Pietro”(皮特罗),挪威语作“Peer”(皮尔)。俄语“Peterov”(彼得洛夫)意思正相当于英语“Peterson”(彼得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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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mes:来自希伯来语,意思是“follower supplanter,or
deceiver”。德语“Jakob”(雅各布),法语“Jacques”(雅克,法国现总统希拉克就是这个名字,我们显然不能把他叫做“詹姆斯·希拉克”),意大利语“Jacopo”(雅科伯)、“Giacomo”(乔科莫)或“Iachimo”(亚西莫),西班牙语“Jacobo”(雅科伯)或者“Diego”(迪戈)。

Lewis:来自日耳曼语,“famous
warrior”。德语“Ludwig”(路德维希),法语“Louis”(路易,法国历史上有过多位取这个名字的国王),意大利语“Luigi”(路易吉),西班牙语“Luis”(路易斯)。像法语“Louis”这样词尾辅音不发音的常用名还有“Philip”,英语这个名字(及其多种异体)译作“菲利普”,法语则应译作“腓力”;从1052年起,在将近三百年时间里,法国曾经有过六位叫这个名字的国王(腓力一世到六世)。

外国人姓名的翻译,是一个十分复杂的问题,在一定时期内出现混乱,客观地说,也很自然;但长期如此,就不能再看作是自然的事了。姓名是最重要的区别符号,然而近年来,作者、译者“随心所欲”,编辑不把关,政府有关部门听之任之,“不作为”。

外国人名翻译中出现的问题,大致有以下几种: r
1)已有约定俗成译法的,偏要另译新名。把英国著名诗人蒲伯(Alexander Pope,
1688~1744)译为“坡”,这就与通常译为“坡”的“Poe”、例如美国著名诗人爱伦·坡(Edgar Allan Poe
1809-1849)相混。《中外期刊文萃》1997年第18期《希特勒的遗嘱》一文,把纳粹德国著名人物戈林(Hermann
Gòring)译为“格宾”,戈培尔(Joseph Goebbels)译为“格贝尔斯”,里宾特洛甫(Gertrud von
Ribbentrop)译为“里本特罗普”。这样标新立异,不知是由于缺乏起码的常识,还是要有意造成混乱。凡已有约定俗成译法的,应该一律从“俗”;即令原来的译法不大合适,也不必更改,例如英语“John”译“
约翰”,“Johnson”译“约翰逊”。 Hba_8
2)把职业或头衔误当作名字。我国一位常驻伦敦记者,把戴安娜的哥哥斯宾塞伯爵称为“厄尔·斯宾塞”,显然是把伯爵头衔“Earl”当作名字了(见《文汇读书周报》1997
年11月8日)。上面提到的《中外期刊文萃》那篇文章,又把那位大独裁者的秘书容格夫人的称呼“夫人”(德语Frau)误当作她的名字,音译为“弗劳”。《南方周末》1997年11月14日《千年纪》一文,把1445年在欧洲第一个发明活字印刷的古腾堡(Johann
Gutenberg),误译为“哥德史密斯·古腾堡”,其实原文中的“goldsmith”即德语“Goldschmied”,意思是“金匠,首饰匠”,译者显然是把他的职业误当作他的名字了。今年还有一家大报,在一篇有关二战英国蒙哥马利元帅的文章中,把他的元帅军衔(Field
Marshal)误当作名字,音译为“菲尔德·马歇尔”。此外,将贵族称呼“Lord”当成名字译为“罗德”,更是经常见到。 _9B
3)把德语、法语、西班牙语及其他欧洲语言的名字,按英语读音来翻译。中央电视台体育频道报道外国运动员名字,常常出现这样的问题。例如把法国足球运动员“Petit”(原意是“小”,类似于英语“Small”,德语“Klein”)译为“佩蒂特”,其实法语词尾辅音字母“t”不发音,何“特”之有?

这里提出几条建议: .
1)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在汉语规范化之外,也应该承担起翻译规范化方面的任务,而这首先就是外国人姓名汉译的规范化。与之相关的还有地名的汉译。一方面,许多地名来自人名,例如拉丁美洲就有许多以哥伦布命名的地名;另一方面,不少人名,尤其是姓,又来自地名。

2)译名应尽可能从姓名使用者的母语译出,遵从“名从主籍”的原则。例如本文上面举到的“Charles”、“Heinrich”、“John”等例子。对于已经“英语化”了的姓名,如果英语读音与原来语言的读音有较大差别,应该分别列出两种语言的译名来。例如一个姓“Weiss”的人,如果是德国人应该译作“怀斯”,如果是美国人则应译为“韦斯”。西班牙人是把现在的英国王储称为“Carlos”(卡洛斯)的,但我们显然应该按英语译为“查尔斯王子”;反过来,英国人把现在的西班牙国王叫“John
Charles”,我们则应按西班牙语(Juan Carlos)译成“胡安·卡洛斯”。
3)凡已有约定俗成译法的,应该一律从“俗”。即令原来的译法不大合适,也不要更改。例如,作为乳业商标不妨把“Johnson”译为“强生(奶粉)”,但作为姓名,还是译成大家都习惯的“约翰逊”为好。
4)注意别把一些人的职业、头衔、称呼等当成名字,混到译名当中。这一点看似简单,不留心也容易出错,因为确实有一些姓名,尤其是姓,是从职业、头衔、称呼得来的。例如英语“mason”(梅森)是石匠、泥瓦匠,“smith”(史密斯)是铁匠;德语“Schuhmacher”(舒马赫)是鞋匠,“Graf”(格拉夫)是伯爵,“Faβbinder”(法斯宾德)是箍桶匠,德国一些盛酒的大桶是用木头箍成的,所以德国不但有一位姓“Faβbinder”的著名电影导演,而且还有以“Faβbinder”为职业的人。
5)汉语译名之后,最好附注原文以备查,还可以再加注生卒年份。 WBqH=
我们不得不承认的是,“名从主籍”的原则有时不那么好遵从,有时又不符合约定俗成的译法。例如,哥伦布(Christopher
Columbus)出生在一个西班牙移民后裔热那亚犹太人家庭,按意大利语他的姓应该是“Cristoforo
Colombo”。他曾经为葡萄牙“打工”,由于他提出的向西横渡大西洋、前往亚洲的计划没能得到葡萄牙王室的支持,不得不转而向那时还没有统一起来的西班牙求助,终于在卡斯蒂利亚女王伊莎贝拉一世(Isabella
I,1451~1504)赞助下成行并“发现”新大陆。但他也没有用西班牙语“Cristobal
Colomo”,而是选择了古典语形式的姓“Columbus”,并以“Colón”作为其西班牙语形式(所以他儿子全名Diego
Colón)。拉丁美洲有许多叫“Colón”的地名,显然都是纪念他的,例如上面提到的厄瓜多尔的哥伦布群岛,便是这样。“名从主籍”,应该从意大利语还是西班牙语?如果从西班牙语,是“Colomo”还是“Colón”?看来,从英语译出的约定俗成的“哥伦布”,是最佳选择,但这样一来,拉丁美洲那许多带“Colón”字样的地名,便不该译为“科隆……”,而应改成“哥伦布……”了。

❷ 罗纳德•里根的故事

罗纳德·威尔逊·里根或雷根(英语:Ronald Wilson Reagan,1911年2月6日-2004年6月5日),美国右翼政治家,第33任加利福尼亚州州长(1967年-1975年),第40任美国总统(1981年-1989年)。踏入政坛前,雷根也曾担任过运动广播员、救生员、报社专栏作家、电影演员、和励志讲师,他的演说风格高明而极具说服力,被媒体誉为“伟大的沟通者”,美国人心目中最伟大的总统之一。
列根在1980年的选战中击败了当时民主党的总统吉米·卡特,共和党也在同年选举赢得了26年来首次在参议院过半数的席次。雷根推行的经济政策为供应面经济学,被人称为雷根经济学,将所得税降低了25%、减少通货膨胀、降低利率、扩大军费开支、增加政府赤字和国债,排除税赋规则的漏洞,继续对商业行为撤销管制,使美国经济在历经1981-1982年的急遽衰退後,於1982年开始了非常茁壮的经济成长。他始终强调他对於联邦政府在处理问题上的能力抱持著怀疑态度,尤其是在经济问题方面。他的解决方式是撤回政府的干涉并减少税率和商业管制,以此让自由市场机制能自动修正所面临的问题。他在就职典礼那天说道:“政府并不是解决问题的方法,政府本身才是问题所在。”
共和党的支持者盛赞他振奋了美国人在1980年面临的低落士气和挫折感,并且让自由放任的资本主义体制超越政府的管制。在对外政策上,他大幅度扩张军备,对蘇联的政策则由原本的围堵改为直接的对抗。雷根在政治意识形态上贯彻了反共主义与民主资本主义。雷根任内也经历了大量严重的政治丑闻—并导致自己以及官员与幕僚都被定罪。
许多的观察家,尤其是美国的保守派,称赞雷根是美国得以拖垮前蘇联的主要功臣。历史学家对此还没有达成共识,一些人认为雷根是促使蘇联於1991年垮台的主要推手[1];一些人则认为蘇联於他任内开始的转变,只不过是时间上的巧合。[2]雷根两届任期完满结束後,同党的副总统的乔治·赫伯特·沃克·布什於1988年的选战中,挟著雷根的高昂人气而大获全胜。雷根的总统任期影响了美国和中国1980年代的文化,使得1980年代也常被称为“雷根时代”。

❸ 里根有哪些故事

15岁的少年在楼梯的空地上踢足球,把一家商店的玻璃打碎了。店主说:玻璃是特制的,你得赔。

孩子没办法,回家找爸爸。爸爸说“玻璃是你弄碎的吗?”孩子说:“是。”爸爸说:“那么你应当赔偿。”孩子沮丧地说:“我没有钱。”爸爸说:“我替你付,但你将来参加工作后必须还我。”
故事中的小男孩就是里根。
美国总统里根妻子好像翻译成简-怀曼或简·惠曼的比较多。
众所周知,里根年轻时,曾是个二流演员,后来发现自己在这行很难有出头之日,便投身社会活动。里根在20世纪40年代末50年代初,就开始磨炼他的领导能力。他曾6次当选为好莱坞电影演员工会主席,这份工作最艰苦的部分是代表演员同电影公司进行谈判,工作量非常之大,而且挫折不断。由于他在工会工作上投入精力太大,以至于和第一任妻子简·怀曼的婚姻出现裂痕并最终离婚。
对简·惠曼来说,拍《约翰尼·贝林达》一片亦喜亦悲。悲的是,她和里根的一段婚姻就在这时破裂了。原来,1947年底,简·惠曼开始参加该片的拍摄以后,每晚回到家总发现丈夫里根不在家。事实上是他忙于演员工会的事和其他的社会活动。两人之间的感情产生裂痕,同年12月4日,简·惠曼向法院申诉离婚,理由之一是她讨厌里根对政治的癖好,“我对政治活动缺乏兴趣,可他仍坚持要我同他一起出席许多集会”。两年后,也就是她获奥斯卡奖不久,法院批准了这一旷日持久的离婚案件。
简·惠曼是在华纳兄弟公司期间结识里根的,两人在影片《工贼兄弟》里作了首次合作,扮演一对堕入情网的男女。从那时起,双方由好感发展到爱慕。简·惠曼迅速同丈夫离婚,然后同里根频频幽会。“我们经常去一家最喜欢的餐厅,手握着手地欣赏我们最喜欢的歌曲,”多年后简·惠曼回忆道:“里根向我求婚一点也不浪漫。那天在摄影棚里正准备拍戏,里根转过头来向我——‘简!为什么我们不结婚,’我想不出任何拒绝的理由。事实上,这句话我已经等了整整一年。我刚将‘好’字吐出口,导演就把我俩叫到摄影机面前了。”
里根送给她一枚五十二克拉的紫水晶戒指作为定情礼物。1940年1月20日,这对情人在教堂里行完了婚礼。然后去度蜜月。好莱坞拿这桩美满姻缘大作文章,他俩在事业上都颇有起色。一年后,简·惠曼生了女儿,取名莫琳·伊丽莎白。二次大战期间,里根因拍片减少而把较多时间放在社会活动上,而简·惠曼却佳作迭起,以至后来人们都称里根为“惠曼先生”。两人最后离异的种子就在此时埋下。
里根1952年与南希·戴维斯结婚后转战政坛,先后当选加州州长,1981年入主白宫,成为美国历史上第一位离过婚的总统。不过,对于两人当初为何离婚,包括怀曼和里根本人都保持沉默。里根在自传中只提到过怀曼一次,而且只有简短的两句话。而怀曼曾告诉好朋友说:“我会把与罗纳德的这段真情带进棺材。”
但据其他一些传记作品透露,怀曼从不以前夫当上总统为荣,而她对政治的厌恶是导致她与里根离婚的主要原因。

❹ 谁能帮忙翻译篇文章

Media Expert Looks to Reagan as Model Communicator
This month, the United States lost a former president when Ronald Reagan died at 93. Mr. Reagan was known as the "Great Communicator" for his talent in getting across his message.
Media expert George Merlis says communication skills like Mr. Reagan's can be learned.
George Merlis is the former executive procer of "Good Morning America," a news and interview show on the ABC television network. In the course of his career, he concted or coordinated countless interviews with politicians and public officials.
He says three American leaders of the 20th century were master communicators. The first was President Franklin Roosevelt, whose "fireside chats" on radio, helped lift the nation's spirits ring the Great Depression and in wartime.
In the television age, he says few could match President John F. Kennedy, or later, President Reagan, for their mastery of the medium. Mr. Merlis says Mr. Reagan, a former Hollywood actor, always adopted a style that was right for the context.
MERLIS: "There were three Reagans: Reagan in the news conference, casual, relaxed. He had a great self-deprecating sense of humor. Reagan on the stump giving a political speech, rising to great oratorical heights."
REAGAN: "I am not frightened by what lies ahead, and I don't believe the American people are frightened by what lies ahead."
MERLIS: "And Reagan addressing the nation one on one in a presidential address, sitting in the Oval Office. And you really had the feeling he was sitting in your living room talking to you."

专家看对里根作为式样通信装置这个月的媒介, 美国失去了一位前总统当Ronald Reagan 死了在93 。里根先生知道作为"伟大的通信装置" 为他的天分在得到横跨他的消息。媒介专家的乔治・默利斯认为表达能力如里根先生的能是博学的。乔治・默利斯是"早安美国的前执行制片人," 新闻和采访展示在ABC 电视网络。他的事业其间, 他举办了或协调了与政客和公务员的不计其数的采访。他说20 世纪的三位美国领导是主要通信装置。一是Franklin Roosevelt 总统, "家庭聊天" 在收音机, 被帮助推力国家的精神在巨大消沉期间和在战时。在电视年龄, 他说少数能匹配约翰・肯尼迪总统, 或以后, 里根总统, 为媒介的他们的精通。默利斯先生说里根, 一位前好莱坞演员先生, 总采取了是不错为上下文的样式。默利斯: "有三Reagans: 里根在新闻发布会, 偶然, 放松。他有巨大自我贬低的幽默感。里根在树桩发表政治讲话, 上升了不起的演说高度。" 里根: "我由什么不吓唬向前说谎, 并且我不相信美国人由什么吓唬向前说谎。" 默利斯: "并且里根演讲国家一个在一个在一个总统演说, 坐在椭圆形办公室。并且您真正地有他坐在您的客厅谈话与您的感觉。"

❺ 朗奴·列根是什么意思 《法语助手》法汉

罗纳德·里根 Ronald Reagan
(重定向自朗奴·列根)

罗纳德·威尔逊·雷根(英语:Ronald Wilson Reagan,1911年2月6日-2004年6月5日),美国政治家,第33任加利福尼亚州州长(1967年-1975年),第40任美国总统(1981年-1989年)。踏入政坛前,雷根也曾担任过运动广播员、救生员、报社专栏作家、电影演员,他的演说风格高明而极具说服力,被媒体誉为“伟大的沟通者”,美国人心目中最伟大的总统之一。
列根在1980年的选战中击败了当时**党的总统吉米·卡特,共和党也在同年选举赢得了26年来首次在参议院过半数的席次。雷根推行的经济政策为供应面经济学,被人称为雷根经济学,将所得税降低了25%、减少通货膨胀、降低利率、扩大军费开支、增加政府赤字和国债,排除税赋规则的漏洞,继续对商业行为撤销管制,使美国经济在历经1981-1982年的急遽衰退后,于1982年开始了非常茁壮的经济成长。他始终强调他对于联邦政府在处理问题上的能力抱持着怀疑态度,尤其是在经济问题方面。他的解决方式是撤回政府的干涉并减少税率和商业管制,以此让自由市场机制能自动修正所面临的问题。他在就职典礼那天说道:“政府并不是解决问题的方法,政府本身才是问题所在。”
共和党的支持者盛赞他振奋了美国人在1980年面临的低落士气和挫折感,并且让自由放任的资本主义体制超越政府的管制。在对外政策上,他大幅度扩张军备,对苏联的政策则由原本的围堵改为直接的对抗。雷根在政治意识形态上贯彻了反共主义与**资本主义。
许多的观察家,尤其是美国的保守派,称赞雷根是美国得以拖垮苏联的主要功臣。历史学家对此还没有达成共识,一些人认为雷根是促使苏联于1991年垮台的主要推手;一些人则认为苏联于他任内开始的转变,只不过是时间上的巧合。雷根两届任期完满结束后,其副总统乔治·赫伯特·沃克·布什于1988年的选战中,挟着雷根的高昂人气而大获全胜。雷根的总统任期影响美国1980年代文化,使得1980年代也常被称为“雷根时代”,其右翼及保守派的思想哲学至今仍是美国保守派的标志。另一方面,部分左派观点认为雷根的政策为日后美国经济失衡、贫富差距拉大埋下了伏笔,甚至进一步影响21世纪的全球,基督教右派及新保守主义亦在此时取得影响力,改变共和党日后的政治生态。

❻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主要内容是什么

福尔摩斯是居住在雾都伦敦一座简陋公寓里的一位极具侦探天赋的人物。他对于文学、哲学、历史学几乎一无所知,但对于植物学、地质学、化学等有助于他破案的学科却有很深的造诣。

他目光敏锐,思维严密而独特,具备超强的观察和推理能力。本书收列了《血字的研究》和《四签名》两部中篇小说。在故事中,你将领教他独创的演绎推理侦破方法,并见识到他作为一代名探的过人风采。

福尔摩斯侦探故事是世界上最精彩的侦探故事之一。主人公福尔摩斯冷静、勇敢,智慧超群,观察力惊人,破获了一个个曲折离奇的案子。惊险刺激的探案经过,起伏跌宕的故事情节,丝丝入扣的理性分析,尽在这本《福尔摩斯探案》里面。

福尔摩斯有六英尺高(合约183厘米),有一双灰色的眼睛,身体异常消瘦,因此显得格外颀长(外胚层体型),大背头、棱角分明的钻石脸;细长的鹰钩鼻使他的相貌显得格外机警、果断;下颚方正而突出,说明他是个非常有毅力的人,有着一双长腿。

经常拿着烟斗与手杖(在《大侦探福尔摩斯》中是手杖剑),喜欢把情节弄得戏剧化,外出时经常戴黑色的高筒毡帽,《波希米亚丑闻》中是圆顶硬礼帽,乡下办案(如《博斯科姆比溪谷秘案》和《巴斯特维尔的猎犬》等)中的插图是猎鹿帽,有时也会戴鸭舌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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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作背景

1890年问世的《四签名》,客观上反映了对印度的殖民掠夺,获得了巨大的成功。逐渐地,夏洛克·福尔摩斯立刻成为英国文学的著名人物。

柯南·道尔连续写了6个短篇故事:《波希米亚丑闻》、《红发会》、《身份案》、《博斯科姆比溪谷秘案》、《五个橘核》及《歪唇男人》,这些故事引起人们的极大兴趣,产生了深刻的影响。《岸边杂志》约柯南道尔为他们写更多类似的故事。

于是柯南道尔开始写第二批故事。第二批也是6篇,连同第一批,在1892年汇编成《冒险史》。与此同时,《海滨杂志》也向柯南·道尔邀稿,1892年以《银色马》为首的11个故事陆续发表,1894年汇集成《回忆录》出版。

这时,柯南·道尔决心停止写作这类故事,因此在《最后一案》中,让福尔摩斯坠入深渊身亡。此举使读者大哗,有超过两万人取消订阅连载故事的《海滨杂志》(The Strand Magazine),连他母亲也提出抗议。

1901年,柯南·道尔听到一个朋友讲述达特摩尔的传奇,于是构思了一个家庭遭受一只鬼怪似的猎犬追逐的神奇故事,这就是1902年出版的第三部长篇《巴斯克维尔的猎犬》[7],这个作品成功唤起了读者和出版者对福尔摩斯的希望。

1903年44岁,柯南·道尔终于在《空屋》中安排福尔摩斯归来,并完成13个短篇,1905年结集成《归来记》。《恐怖谷》是他第四部长篇,于1915年完成。

1917年结集的《最后致意》收录8个短篇,由于故事背景充分结合了当时政经情况,推出后轰动一时,许多人甚至以为真有其人其事。1927年发表的《新探案》是他晚年最后一部作品,共12个短篇;此后柯南·道尔“安排”福尔摩斯到“英国南部乡间隐居,专心研究养蜂事业”了。

❼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主要内容是什么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主要以侦探福尔摩斯与华生的经历为主线,引出了一件件耸人听闻的奇案。

故事背景充分结合了英国当时政治、经济的情况,柯南道尔的创作笔法和叙事角度也日益圆熟多变,许多人甚至以为真有其人其事。在本小说中,除了那些惊心动魄、耸人听闻的探案,更多的是表现人与人之间的嫉妒、猜疑、仇恨。丈夫谋杀妻子、叔父为财产毒死侄子、两个兄长杀死妹妹等等,这些罪行将人性的丑恶展现无遗。

此外,福尔摩斯与华生为了正义却时而触犯法律,比如说为了盗取一封信件而潜入诈骗犯的住宅、因同情并放走了为爱人复仇,杀死法律制裁不了的两个凶犯的特雷根尼斯博士等等,也在一定程度上宣扬了人道主义的惩恶扬善的思想,迎合了广大公众的心理。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是英国作家阿瑟·柯南道尔创作的一部长篇侦探小说,主角名为夏洛克·福尔摩斯(Sherlock Holmes,又译作歇洛克·福尔摩斯)。

柯南·道尔一共写了四篇长篇、56篇短篇的福尔摩斯系列小说。最早写的两篇分别是1887年毕顿圣诞年刊的《血字的研究》,以及1890年理本科特月刊登出的《四签名》。而1891年开始在斯特兰德杂志(The Strand)上的一系列短篇小说连载,共包括《冒险史》、《回忆录》正续[5] 使福尔摩斯的受欢迎程度爆炸性的水涨船高。但直到1927年,柯南·道尔先生才再写出续集《归来记》、《最后致意》、《新探案》等。故事的发生年代大约集中在1875~1907年。而他的最后一案发生在1914年。

绝大多数的故事,是以福尔摩斯的朋友及传记作家约翰·H·华生医师的角度叙述的。只有两篇是由福尔摩斯亲自叙述、两篇是由第三人称角度撰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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