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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个电影根原著改编最大

发布时间:2021-06-29 08:49:01

⑴ 最希望看到哪部小说被改编成电影

最希望看到以下小说被改编成电影:
1、《一品仵作》,作者:凤今
作者功底深厚,既古典又通俗易懂,不由自主地爱上女主。故事结构大气,江南、塞外风情淋漓尽致。错别字很少,良心之作,大力推荐!很期待被翻拍。
2、《东宫》作者:匪我思存
那么多虐文以后,我的虐点应该已经很高了,没想到还是被东宫虐到了。是很虐啊,为什么结局的时候,小枫不以死相逼呢,那样李承鄞绝对会让她走的啊,阿渡也就不会死了…...
3、《簪中录》,作者:侧侧轻寒
我爱这部小说。记得结尾黄梓瑕发现了隐藏在簪中的一句话,“心中藏之,何日忘之”,才知道原来从李舒白送簪子给她时就已埋下了情根。李舒白给黄梓瑕的绝笔信,居然看哭了我。
4、《纨绔世子妃》作者:西子情
真的难以遇到好小说,情节动人文笔优美哎。因为这本书我喜欢上了看小说,喜欢上了这个作者。反正我是觉得非常好看,很多伏笔让人意想不到。书嘛,有人喜欢肯定就有人不喜欢,一千个人看就有一千种《纨绔》。
5、《东床》作者:予方
女主穿越到看过的重生书中,成为炮灰女配,为了不像书中写得死的早,女主自身努力,加运气不错,加结盟了实力男配齐铮,反转了剧情,把自己的炮灰女配变成了女主,实力男配齐铮变成了男主,最后收获美满结局。值得一看,希望拍成电影。

⑵ 看原著小说和看改编电影哪个好我知道各有各的好,但我想相比之下看书更有什么好处

很多小说角色,现实生活中根本没人可以演出小说里描写的那种样貌,气质。比如花千骨的霍建华就没有白子画的仙气,何以笙箫默的何以琛,钟汉良和黄晓明演绎的都不是特别好。而且看小说能提高你的文笔,和想象力。不过看电视剧比小说更生动,,毕竟有配乐,有特效。两相权衡,各有利弊吧。

⑶ 电影《简爱》相比原著改编得如何值得一看吗

《简爱》作为一部风靡全世界的文学名著,时常被搬到大荧幕中,各个电影版本层出不穷,都备受关注。电影《简爱》相比原著内容有许多不足之处,毕竟将原著浓缩为几个小时的电影是无法与原著进行媲美的,缺少人物情感的变化,没有看过名著的观众或许会对故事情节感觉莫名其妙,但电影也并非完全无可取之处。对于原著内的作者想要表达的女性地位和思想价值,电影较完整的呈现了出来,影片的画面格调黯淡深沉,极易与九十年代时期的社会 接轨,另外女演员对于简爱人物的诠释也非常完整到位。

电影《简爱》真正做到了简练精华,在述说故事的基础上,不失原著主旨灵魂,充分体现了原著中具备的思想价值,值得前去欣赏。

⑷ 由小说改编的电影,你认为哪些电影是最成功的呢

张艺谋导演的《活着》

电影改编自余华的同名小说《活着》,我认为判断一部小说改编电影是否成功的标志,就是看电影能不能表达出小说里想表达的内涵,甚至是让观众感受到小说之外的东西,很显然,《活着》做到了。

可以说,余华的小说《活着》上演的其实是一出由死亡连缀的生命悲剧,直接将主人公安置在生与死的搏斗和抉择中,以此来考量人保持“活着”的生命信念和生命的基本品质。福贵是生命之藤所结的一根苦瓜,他的生命之苦.命运之悲让人扼腕顿足痛彻肺腑。

⑸ 有《根》改编的影片名是什么

就叫“根”

根Roots(1977)
导演:
Marvin J. Chomsky
约翰·尔曼 John Erman
演员:
Maya Angelou .....Nyo Boto
Ji-Tu Cumbuka .....Wrestler
Moses Gunn .....Kintango
Thalmus Rasulala .....Omoro (Kunta's father)
Hari Rhodes .....Brima Cesay (as Harry Rhodes)
William Watson .....Gardner
Ren Woods .....Fanta
LeVar Burton .....Kunta Kinte/Toby Reynolds
爱德华·阿斯纳 Edward Asner .....Capt. Thomas Davies
OJ·辛普森 O.J. Simpson .....Kadi Touray

根 "Roots"剧情简介:

1 噩运当头
1750年,在西非冈比亚,一黑人男婴呱呱落地,奥摩罗骄傲地为儿子取名为昆塔·肯特。宾娜和奥摩罗看着他们的儿子一天天长大,心中无比欣慰。16岁的 肯特和其他男孩一起,离开家人,跟随部落中德高望重的前辈在森林中学习生存技艺。然而,不幸的肯特在一次独自外出时,被白人奴隶贩子抓住。
17岁的肯特就这样被一根索链剥夺了他作为人的自由、权利与尊严,像牲口一样被野蛮地带上了去美洲大陆的轮船。他离开了熟悉的鼓声、熟悉的黑非洲。离开了父母、亲人,和周围同他一样命运的人们,开始了屈辱而悲惨的奴隶生涯。然而,从这一刻起,争取自由的火焰在昆塔·肯特心中如此强烈而执着地燃起。

2 逃离雷诺兹
在轮船上,昆塔·肯特和其他黑人遭到残酷的虐待。到达目的地安那波利斯,昆塔被卖给了弗吉尼亚的姻草庄园主雷诺兹。雷诺兹规定黑人奴隶不能用原来的姓名,昆塔被改名叫做托比。昆塔在这儿遇到了他一生中的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朋友,弗德拉。当昆塔了解到心爱的女伴芬塔被卖到了离他不到20英里的另一个庄园时,他决定出逃,去找芬塔,一起回非洲。然而在出逃途中他被艾密司抓了回来,在烈日下遭到严刑拷打。艾密司还强迫昆塔承认自己的名字叫托比。

3 破灭的挣扎
1776年,26岁的昆塔·肯特争取自由的梦想依然那么强烈。然而这次的出逃使他付出的代价是被砍去了右脚的五个脚趾,使得他再也无法逃跑。黑人女奴贝拉精心照料他,并鼓励他站起来,迈动双脚。时光过去两年,昆塔成了庄园主的车夫,还知道了一些庄园主的秘密,例如,庄园主和他兄弟的妻子在郊外偷情。在费德拉的撮合下,昆塔和贝拉结为夫妻。而昆塔为了争取自由仍然计划出逃,但是因为贝拉怀有身孕,昆塔只能痛苦地放弃了他一生中最后的机会。

4 岁月依旧
1806年,昆塔和贝拉的女儿凯丝已经是一个16岁的少女。凯丝和黑人奴隶诺阿相爱。而诺阿不甘自己奴隶的命运,决定逃走。正当凯丝一家为逃走的诺阿暗暗高兴时,诺阿却被抓回了庄园。原来要给安妮小姐作贴身女仆的凯丝,因帮助诺阿逃跑,被卖给了另一个庄园主马萨·摩拉。当晚,马萨·摩拉强暴了凯丝。
二十多年后,凯丝的儿子切金·乔治成为了两个孩子的父亲,他们依然住在马萨·摩拉庄园。切金·乔治一直不明白自己的身世,觉得马萨·摩拉对自己就像父亲一样好,而母亲凯丝警告儿子不要相信马萨·摩拉的鬼话和诺言。凯丝终于在不得以的情况下,痛苦地告诉儿子马萨·摩拉是他的父亲。切金·乔治这才认清了这个老恶棍的嘴脸。

5 重返家园
为了抵马萨·摩拉的欠债,切金·乔治被送去英格兰服役,条件是他回来后,成为一个自由人。十七年后,乔治回到了妻子的身边,儿子和女儿都已长在成人,亲人相见百感交集。儿子汤姆是个铁匠,已经是两个孩子的父亲。然而,乔治获得自由的证书,被镇上两个种族歧视的白人视为是一名不文的东西,深深刺伤了父子二人。乔治再次告别妻子和孩子们,要为他们找回真正的自由。此时美国内战爆发。

6 告别苦难
美国内战结束,南方失败,奴隶制废除,黑人奴隶在法律上真正获得了自由。庄园主马萨·哈威要离开庄园,他告诉黑人们可以留在庄园,或者跟他走。汤姆一家为了等候父亲乔治归来,决定留在庄园。一天夜间,几个蒙面人放火要加害汤姆一家。汤姆和几个小伙计一起查找这伙蒙面人,却惨遭毒打。父亲乔治突然出现在家人的面前,他们惩罚了作恶多端的埃文·布伦。全家起程去新的地方开辟自己的家园,乔治将这个家族黑非洲的历史一一告诉他的后代,并让他们要永远牢记一个名字—昆塔·肯特!

⑹ 电影《阿司匹林》改编自哪部小说

《再见了,七星》 作者:半枝烟
把原著也发给你。。。。。。。

去超市采购,整个车程大约三十分钟,中间有十分钟我进入了半睡眠状态。周围有几组细碎的谈话和十种以上香水的杂合香气,阳光好得像根本不属于这个城市。
我在半睡眠状态中感到很安全很放松。我好像做梦了,梦到了七星。已经记不太清楚七星的样子了。这真有点荒谬。当感觉找不到可投影的眼睛,就像灵魂和肉体相互迷了路。
当你对一个人从“想念”变成“想起”,这说明你已经心甘情愿地在他的生活中蒸发掉了。至于到底是你蒸发了他,还是他蒸发了你,这是两个机率几乎相等的可能性,就像投一个硬币,结果是哪一面,都不意外。
关于爱情,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符号系统。比如歌、照片、录相带、情书,某个牌子的打火机和衬衫。对我来说,记忆和区分不同男人的符号是各种牌子的香烟。有时我发现我已经忘记了他们的名字,但我记得他们的烟。
我的第一个男朋友,就叫他三五吧,那时我十九岁。三五给我的前途带来了一场小灾难――有天夜里在绘图教室抽他留下来的“三五”,导致了一场局部小火灾。这场火灾不但使我的奖学金泡了汤,而且还使我背上了一个小处分,直至毕业也没能撤消。
第二个男朋友是高乐,“高乐”这个牌子是种低档凉烟,绿色的包装,两块钱一包。而高乐同志很穷,他总是很乐观地说这味道有点像沙龙嘛。我和他同甘共苦抽了一年“高乐”后,有一天他从前的女友给他写了一封感人肺腑的遗书之后自杀未遂,他决定回到她身边。
我记得那天晚上我去高乐那儿收拾自己的东西。我小心翼翼地把烟灰缸里所有沾着口红印子的烟头挑出来,把卫生间里的每一根长头发捡干净。高乐倚在门口面无表情地抽他的“高乐”。当我弯下腰趴到床底下很费劲儿地够自己那双拖鞋的时候,听到了这个男人的抽泣声。那时候我已经很明白哭并不能说明什么,有时只是当事人一种即时抒情和自我勉怀的需要。我在床底下说,别哭了。她会给你幸福的。
我在临走前给高乐留下了一条“高乐”,估计这些烟够他抽两个星期。我想,忘记一个人,大概也只需要两个星期吧。
他的最后一个吻,杂着凉而呛的“高乐”味儿。

我的第三个男朋友就是七星。我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讲三五和高乐的典故,是和七星坐在机场的咖啡厅里。七星正在抽他烟盒里的最后一支“七星”。机场的广播已经开始催促去德国的乘客登机。七星把空烟盒递给我:“送给你,记住我是七星”。我接过烟盒,说:“我会记住的。只是,谁知道你以后会变成万宝路还是大卫杜夫?
七星说:“这样吧,等我们下次见面,如果我还抽七星的话,你就嫁给我。”
我伸出一只手指说“一言为定”,七星也把他的手指钩上来,说,“一言为定。”这如果是电影中的镜头,应该是用罗大佑的那首<弹唱词>做背景音乐吧――“手指钩一钩,两人心在此,眼神兜一兜,可爱的样子”,所有短暂而浪漫的镜头感都可能是日后的致命伤,可我并不想让七星知道。在这人来人往的机场,告诉一个即将在你生命中蒸发掉的人你实际上有多爱他更像是一种满怀目的性的煽情。在这种时候绝口不提比千言万语好,我要笑得尽量云淡风清。
我对七星很酸很酸的说:“亲爱的七星,我会好好过的,你是我的阳光我的紫外线,你让我没法发霉和腐烂。”
我知道在这一刻之后,我年轻的爱人七星会登上飞机,踏上异国土地,开始崭新生活,抽上新牌子的香烟,结识新的女人,对新的女人说出新的“如果”――人们总是喜欢用“如果”去勾勒一些莫须有的奇迹。可大部分“如果”都不可兑现,不过是从希望到绝望的一个缓冲地带。

我是在诺查丹马斯预言中的世界末日也就是1999年7月1日那天决定放弃七星的。当时我们坐在学院路边的马路牙子上,车来车往,尘土飞扬。七星的一只手拉着我的一只手,他说我们就像苍蝇一头撞在玻璃上,前途是光明的,道路是没有的。说完这句关于苍蝇的话我们不约而同地叹气。 我27岁,是个没指望的女娱记;七星24岁,是个正在为前途和出路发愁的研究生――在“世界末日”,一对驴唇不对马嘴的组合相拥在一起,等待着传说中的大毁灭。
就在那一刻我突然意识到对七星这个年龄的男人来说,出路其实是多么重要。
1999年7月1日终于平安度过,我们毫发无伤。我每天忙着加工别人的胡说八道,热切关心着自己生产的方块字儿在铜版纸新闻纸上能占据多大面积,能散发多诱人的肉香。而亲爱的七星呢,终于在我百般劝说之下狠下心办妥了一切手续,跑到德意志找他的前途和出路去了。
我们一起度过了“世界末日”,可我们还是没有明天。世界没有毁灭,爱情就无法永恒。
我没什么可说的。出路比爱情重要,德国比我重要。

在一次娱记的聚会上老宫说他赚够了五十万就从良。在我看来一个娱记要赚到五十万不知要等到猴年马月。我说老宫啊,你恐怕要一辈子沦落风尘了。
那天晚上一定是月圆之夜,很多人不约而同地喝醉了。有人大谈和XX女星的一夜罗曼史,有人告诉他呸呸呸你在她眼里不过是堆狗屎;有人拥吻在一起,有人疯狂歌唱。有位老兄拉着我说姑娘你看过《坏孩子的天空》吗?你知道北野武吗?你去找钱吧,我来导,肯定赛过北野武。我说,我不喜欢《坏孩子的天空》,我就喜欢《泰坦尼克》,他说姑娘你真俗,你怎么会喜欢《泰坦尼克》这路货呢。
一个混乱无比的场面,每个人都像魑魅魍魉。浓重的烟味一点点渗进我毫无抵抗力的衣服和头发,又随着每一个小动作鬼鬼祟祟地游荡出来。时间像是被一把剃刀剔了骨,被剥得只剩了现在,没有将来。这场狂欢,像会一直迟续到世界末日。
在这样的时候人会突然产生一种错觉,觉得自己TMD简直就是个沦落的天使,等着上帝派人来救赎。可实际上你什么也不是,上帝是忙不过来的,你要么自己救自己,要么傻乎乎地等着上帝派来的那个人来救风尘。
我需要时间,我需要金钱,我需要坚持到底的一次深呼吸。
我很想念七星,在这样的时间地点和乱乎乎的场面中。潘越云在歌里说:“天真的你毫无察觉地离开,哦,我想,这样也好。”
呵呵,这样也好。

我决定忘掉七星,好好当我的娱记。
作为一个娱记,我最擅长的就是听人讲故事,我赖以生存的器官就是我亲爱的耳朵和手。耳朵虚怀若谷,手指玩世不恭,这样一对组合,能迅速让一只苍蝇羽化成仙。
这天我去采访一个摇滚乐手,这人披着长长的头发,耳朵上钉着三个银环,一件环佩叮当的黑皮夹克,还是摇滚盛世时的齐整行头,走在街中,活像是从九零年代的下水道里冲出来的特立独行的怪物。
乐手一直在说他的气功和他的音乐理想,就像一只结实饱满的汽球,里面充满虚无的气体,正在对着我一点一点地释放。
后来乐手开着车带我在二环路上兜风,一路上开始碟碟不休地讲他的故事和他的女人,讲到动情处,他开始哭,情真意切,泣不成声。世界上总是有这么多滥俗的悲情故事,我只好假惺惺地从挡风玻璃前的面巾纸盒里抽出一张张面巾纸递给他,还有,就是照顾着采访机里旋转着的录音带,看看它是不是需要换面。
我的烟抽光了,乐手一边抽泣,一边递过一盒中南海。中南海的烟雾打着漩儿从车窗外飘出去,青色的,一种不确定的即性的美。我拍了拍他,说:嘿,你肯定是有一段日子没讲过这些故事了,所以你的故事讲得挺情绪饱满的。
乐手顿了顿,说,讲讲你的故事吧。夜色开始降临,正是可以尽情抒情的好时段。不知为什么,我突然很想和这个不相干的人说说我和七星的故事。可是一个总是听别人讲故事的人会慢慢地失去讲自己故事的能力,因为你会发现所有的故事其实都差不多,就像有人总结的,要么是A爱B,B却爱上了C,要么是A爱BB也爱A却失之交臂,再么就是A不爱BB也不爱A两个人却生活到了一起。我还需要说什么呢?

我在音乐厅大堂采访一个颁奖礼的时候,看到了采访过的这个摇滚乐手。他一上来就搂了我一下,说:“宝贝儿,我很想你,我喜欢你。”我作受宠若惊状,说:“你喜欢我什么呀?”乐手说:“你跟别的女人不一样,你的气质很好。”我说:“我有什么不一样。我不过是个娱记,我脚上这双靴子还是靠写你的那篇稿子的稿费赚来的。”乐手说:“宝贝儿,你说话总是这样赤裸裸的,多不好!”乐手又说:“你需要放松,怎么样?我开车带你去山里钓鱼,就我们俩,我和你。“我说“亲爱的,你是姜太公钓鱼吧?“乐手摇了摇头:“你看,你又来了!”
丁晓强应该是在我和乐手讨论着“赤裸裸”的时候,出现在我们旁边的。他从遥远的休斯顿飞回来,目的就是要见一见我这个姑娘。我们是在网上的亚洲交友中心里认识的,我闲来无事,在上面发了条征婚启事。在征婚启事中我把自己说得既安静又简单,结果被这个家伙盯上了。
这一天我接到了他的电话,说他已经在北京,把我吓了一跳。我说我正忙得不亦乐乎,他说那我去看你吧。
从“赤裸裸”这一刻起,这个名叫丁晓强的戴着眼镜的男人开始进入了我的生活。
他进入的方式很酷,一言不发。当时我想,完了,索性破罐破摔下去吧。我就指着大堂里穿梭来去的男男女女,告诉他那个穿白色西装的家伙每天给我打电话追问我什么时候可以看到他的专访,还有那个穿性感晚装的女人在一小时内会说出多少句“我KAO”。
那天等到散场从音乐厅里出来的时候。天下起了雨,是彻骨地冷。已经过了灯红酒绿的时分,丁晓强说我送你回去吧。我和他瑟缩着钻进出租车。这时电台里正在放我采访过的一个女歌手的歌,歌词里说,到哪里再找一个这样的你,到哪里再找一个这样的我?我说,丁晓强啊,你听,真是狗P歌词啊。
丁晓强同志不抽烟,所以我只能管他叫丁晓强。我认为我的佻挞一定会把丁晓强吓坏。而且他逗留在北京期间我正在忙着赶稿子,无暇顾及到这个不远万里来相亲的老男人。
在我看来,丁晓强的确就是个有美国公民身份至今未婚的中国老男人――四十五岁,整个人看起来极端平淡,我唯一好奇的是在灯红酒绿的美利坚他如何打发他的单身生活的。丁晓强飞回美国的时候,我礼节性地去首都机场送了他。在办登机手续时,丁晓强忽然问我:你想过你的前途吗?我愣了,无言以对。
丁晓强回美国后一直和我保持书信联系,在MAIL中力劝我别再不务正业。我猜这个老男人大概正在努力扮演一个天使,可有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这么个天使,不管他是真的还是假的。我对丁晓强说我正在考虑我的从良问题。我计划着要开一个小店,卖衣服,卖我喜欢的东西。
我开始更加勤奋地生产垃圾,希望可以尽快积累出我从良的老本。不久我遭遇了一次非常农民的事件。我去采访一个过气女明星,这个过气女明星显然是刚经过一番恶补,好像一个人撑得要命急于排泄。她一上来就和我大谈加谬萨特帕斯卡尔,侃侃而谈的姿态像在打一连串的饱嗝。后来她问我,你知道玛格丽特杜拉斯吧,那可是我最崇拜的作家。接着她居然开始背诵<情人>那著名的第一段,“我已经老了,有一天。。。。”这个过程直到我说“SORRY,我要去趟卫生间”才总算告一段落。
卫生间真是拯救我的好地方啊,我对着马桶迫不及待地狂笑三声,总算恢复了一本正经的模样。我的模样反正是没有我对面的这个人值钱,可我必须得把它调节到一个合适的生存刻度上。回来后我把女演员描绘成兼具美貌智慧与才情的稀有动物,这个女人为此特地到杂志社买了五百本杂志分发给各路亲朋好友。
一个月后老女人发来了律师凼,说他的朋友们都说我在专访里对她进行了恶意讽刺,所以她决定告我侵犯了她的名誉权。为此她还特地招开了一个新闻发布会给我的同行们每人一个大红包。
因为这场官司我在短期内成了小名人,焦头烂额心力交瘁,而这个老女人终于如愿以偿地登上了诸多报纸的娱乐版。我知道这不过是个低级的炒作游戏,但我竟如此无能为力。
我在MAIL里向丁晓强发了几十K的牢骚,丁晓强回信说“我说真的算了别做了不然你嫁给我吧。”
我在一夜之间做出了重大决定,在做娱记和做美国蓝领的老婆之间我选择了后者。可供选择的答案永远是这么少,而且这么不能称心如意,我对自己说这是世界上大多数人的命运,你只能在一个可遇的范围内选择一条看起来还凑和的出路。
在做这个决定时我想到了七星,这天夜里我第一次拨了七星的越洋电话,电话那头是请留言的声音,我想了半天没想出该说什么,在半分钟之后我挂断了电话。我想七星收到的,大概只是一段没来由的沉默。
我和丁晓强用最快的时间办妥了手续,我们决定在二十世纪把婚结掉。
在从底特律转机飞休斯顿的时候,我在机场休息厅的椅子里睡着了。我看到七星一个人坐在那里,正在安静地抽一支雪白烟杆的烟。我走过去,打了声招呼:“HI”。七星无比惊诧地望着我。我说:“你好啊好久不见了”。七星说:“你怎么会在这里?”我说:“我要在21世纪之前赶到休斯顿嫁一个华人蓝领。”七星扬起手中的烟,说:“可是我抽的还是七星啊。我们拉过钩的,你忘了?”
我醒来的时候,机场的大喇叭里正在一遍遍地喊着我的名字,催促我登机。四周到处是外国人,灯已经亮起来,戚戚查查的英语,陌生而杂沓的世界。而我,即将去投奔一个中国老男人,他是我后半生的出路。
再见了,七星!

⑺ 艾萨克·阿西莫夫的小说都有哪些改编成了电影

艾萨克·阿西莫夫的小说改编成电影的有:1966年的《神奇旅程》(Fantastic Voyage)、1999年的《四百年人》(又名《机器管家》)和2004年的《我,机器人》。还有正在筹划开拍的《基地》
详细介绍如下:
《基地》吧,这部犹如《罗马帝国兴亡史》的太空歌剧一直被称由拍摄《后天》、《2012》闻名的罗兰·艾默里奇导演,据说投资不小。但能否拍出阿西莫夫原作的风格特色,却是谁也不敢打包票。这是有原因的:早年间阿西莫夫和美国影视界关系很好,他多次执笔为一些科幻剧集做过编剧。但因为阿西莫夫有个怪癖:从来不坐飞机。这样就没法到好莱坞去参与合作,结果到今天真正与阿西莫夫有关的电影只有三部:1966年的《神奇旅程》(Fantastic Voyage)、1999年的《四百年人》(又名《机器管家》)和2004年的《我,机器人》。

《神奇旅程》这部电影最初参照的是Otto Klement和Jerome Bixby两人的小故事,由Harry Kleiner写成剧本。当时 Bantam Books公司获得了改编权,请来阿西莫夫想把剧本改编成小说,并对电影剧本做些指导。剧本讲的是一名苏联科学家从铁幕后逃到美国,因为他的脑血管遭到间谍破坏而命在旦夕。五名美国医生乃被缩小成几百万分之一置于潜艇中,注射进科学家体内进行血管手术。但时间有限,如果没能及时出来,那艘潜艇就将变回原大,而这些人就都会死于非命。

在长达一年的过程中,阿西莫夫和电影制片方以及编剧之间争执不断,最终电影上映时演职员表中根本没有阿西莫夫的名字。好在小说已经在电影上映前六个月就出版了,于是很多人误以为《神奇旅程》是根据阿西莫夫的小说改编的(到今天都是),其实这是一个别人的故事,被阿西莫夫拿过来的。后来阿西莫夫还写了一部续篇《神奇旅程2:目的地大脑》(Fantastic Voyage II: Destination Brain),讲的是美国人与苏联人通过微缩技术进入人体后进行新探险,并且爆发了一场微观版的第三次世界大战。也许是想法太新奇,也许是和好莱坞搞坏了关系,这个本来可以拍续集的作品没有被好莱坞采用。《神奇旅程》赢得了奥斯卡最佳视觉效果和最佳艺术指导两个奖项,在特效史上足以留下一笔。后来有一批科幻片都是从此得到的灵感:包括1987年的《惊异大奇航》(Innerspace)和1989年的《亲爱的,我把孩子缩小了》等。詹姆斯·卡梅隆一直想翻拍本片,但鉴于他手头项目太多,可能还要等上几年才会在大银幕上看到。

《机器管家》一片改编自阿西莫夫的短篇小说《The Bicentennial Man》以及他和Robert Silverberg合著的长篇《The Positronic Man》。原作可以看作是是科幻版《海的女儿》,从一个机器人的角度,极为深刻地展示出了“人”之为人的本质和真谛。其中对人权、自由的解读,甚至使我们联想到美国《独立宣言》的精神源头上去——小说正是应编辑之约,为纪念美国建国200年而作。这部电影将阿西莫夫的小说完全庸俗化了,结尾女机器人加勒蒂娅帮助女主角终结生命的细节更是完全违背了阿西莫夫的机器人三定律,令原作那种严谨的思辨味道荡然无存。小说中安德鲁之死,关键在于它作了“150年机器人”,最后以“200年人”身份死去。影片改为为爱情追求人的身份,最终和爱人一起死去。两者虽无好坏之分,却有高下之别。说到底,小说是严肃探讨人生,电影则成了童话故事。

《我,机器人》导演曾拍出过《黑暗都市》这样的科幻佳作,但本片其实只是借用了阿西莫夫的小说集标题以及灵感,故事则属于重新创作,与阿西莫夫的“机器人”系列已经颇有出入了:阿西莫夫创立机器人三定律其实是为了搭出一个科幻推理故事的框架,并非真正在探讨人与机器人的关系——从科学事实来说,机器人与人的关系这个话题本身就是不成立的伪命题。在看得到的将来中,机器人威胁论都是一种鬼扯,是电影需要的噱头。那些机器杀手代替的,实际是从前杀人狂、吸血鬼和怪兽的角色。而描写机器人与人的友情,也不过是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另一种表达罢了。波兰的科幻大师,塔尔科夫斯基的经典电影《索拉利斯》的原作者,著名科学家斯坦尼斯拉夫·莱姆就曾表示过:将来,不大可能会有酷似人类具有个性的机器人出现。我们需要的,是机械手那样分工各异的机械工具,不是一个有两条腿,下班后会和其它机器人聊天,然后去找自己电子老婆的“人形机器”。

⑻ 有哪些电影是由小说改编而来的

太多了比如金庸的十四步小说,飞雪连天射白鹿,笑书神侠倚碧鸳`` 还有 《那小子真帅》《狼的诱惑》不过小说都比电影要好` 建议还是看小说吧``

⑼ 有没有哪部改编电影最贴近原著

那就是《俺物语》这部电影改编最贴近原著!之所以说这部电影最贴近原著的原因有两个,第一是因为人物造型,第二是因为剧情改编度!

先从第一个原因来分析,那就是人物造型!很多电影不仅仅是来自小说改编,还有的来自漫画或者动漫改编。而这部《俺物语》的改编就是通过动漫来改编的!但是没想到的是,即便是通过动漫来改编,没想到真人电影里面的主角形象竟然和动漫里面的一模一样!

而《俺物语》这部电影里面的剧情,几乎就是完全的还原了动漫!不论是台词还是剧情的发展,甚至连语气都像原著,几乎是百分之百的还原!以至于每一个看了《俺物语》这部电影的人忍不住疑问,自己看的真的是一部改编电影吗,而不是看了原著?

所以,改编电影最贴近原著的,那就是《俺物语》这部电影了!以上就是为什么贴近原著的原因分析了。那么最后,你们又是认为哪部改编电影是最贴近原著的呢,我的老伙计?

⑽ 有哪些改编自经典名著的电影偏离了原著本意

四大名著作为中国古代文化的典范,在中国的文学史上有着极其重要的地位。他们被翻译成无数种语言,发行过不知多少个版本,还被各种各样古代和现代的艺术形式进行改变和演绎。而电视剧作为现代视觉艺术主要的组成部分,自然也少不了对四大名著的改编。

在这些改编自四大名著的电视剧中,以央视的版本流传最广,也最为广大人民群众所接受。然而在央视的这四部电视剧中,尤其以《水浒传》的接受程度最低,与原著中的核心精神差异最大。很多对四大名著原书颇为熟悉的观众,对《水浒传》这次的电视剧改编也很有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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