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电影票房是如何分账的
应该明确的是,票房分账讨论的数字是抛开电影服务费的。
如一部影片上显示累计票房为“10.5亿元(包含服务费)”,分账票房为“10亿元”,这其中5000万的差额便是电商服务费,而票房分账则是在不包含服务费的这10亿基础上进行的。
一部票房10亿的电影为例,首先需要向国家缴纳3.3%的特别营业税、5%的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剩下的91.7%才是可以拿来分账的可分账票房(净票房),也就是说一部10亿票房的电影事实上可分账的总票房为9.17亿。
在可分账票房中,中影数字还要抽取0-3%不等的发行代理费(如果影片在0.5亿内收取3%,票房在0.5-3亿内收取2%,票房在3-6亿收取1%,票房在6亿以上则不收费)。
2. 电影票房如何分账
票房分账:说的是电影的票房对放映方,发行方,制作方的三方分成,一般比例为4:4:2。不过具体的分成数额要看签订合同具体是怎么规定的。出品方、院线和宣发房三方各算各的,因为每一方都有自己的成本和宣传费用。再具体的,不同的电影其票房分账比例也会不同。
我们一般所讲的票房收入并不是投资者真正的收入,其中还包含国家税收3.3%,国家影视发展基金5%,院线占比50-60%,剩下的30-40%才是制片方,投资人的票房收入。
那么,票房分账,首先,就要从总票房中扣除5%的电影发展专项基金和3.3%的营业税。剩下的钱当中,作为放映场所的影院拿走50-60%,制作方和发行方拿走30-40%。然后,制片方会根据事先的约定支付发行方一笔费用。剩下的钱扣除成本了之后,制作方和投资方再按约定分成。
由观影人数和票价乘积得到的票房,一般被称作这部电影的总票房,得到总票房之后,先行缴纳总票房5%的电影事业发展专项基金以及相关税费3.3%,之后的为可分账票房,即“净票房”,那么净票房=91.7%*总票房
然后,在净票房中:一般影院抽成50%、院线7%,剩余43%归制片方和发行方所有。而发行方一般会收净票房的10%作为发行代理费,那么制片方实际票房收入就为净票房的33%。所以,一部电影如果不想亏本的话,那么总票房×91.7%×33%必须要大于等于制作费用,只有这样,最终投资各方才会盈利。
3. 电影票房收入中,电影院和制作方如何分成
可分账票房如果一部电影的原始票房是108.3元,那么制片方首先得要从这108.3元中缴纳3.3元的特别营业税和中影数字代理费,并同时扣除5元的电影专项基金。剩下的100元,被称为可分账票房。另外,中影数字代理费视票房而收。如果一部电影的票房在6亿以上,那么你那6亿以下的部分继续收取该费用,6亿以上的部分则不需要收取。这个比例大概在1-3元。2.制片方到手票房到了这一步,影院院线与制片方的分账就开始进行。目前比较普遍的分发是43%归制片方,57%归影院院线,这也是常年的老规矩。所以,制片方到手票房为43元,电影院到手的票房为57元。11年《金陵十三钗》的制片人张伟平硬是要将这一比例抬高到45%,闹出了“八大院线联合抵制”的事情,后边电影局出面调解,最后定下来《金陵十三钗》票房5亿前的部分按45-55(制片方-影院院线)的方法分账,5亿部分后按41-59(同上)分。
4. 票房的票房分账
在中国票房分账的基本原则是:首先,需要在总票房中扣除5%的电影发展专项基金和3.3%的营业税。剩下的钱当中,作为放映场所的影院拿走57%,制作方和发行方拿走43%。然后,制片方会根据事先的约定支付发行方一笔费用。剩下的钱扣除成本了之后,制作方和投资方再按约定分成。
在好莱坞,有三种分账模式可以选择。第一种是和中国一样的固定比例分账。第二种是影院会支付一笔费用给制片方买断影片,然后这部影片的全部票房都归影院所有。第三种,是好莱坞最流行的分账模式,也就是阶梯式分账:在好莱坞制片商的一些大片上映的第一周,制片商可以拿走80%的票房而影院只能拿走20%,这样制片方就能尽快趁着影片的热度收回成本。但随着影片上映时间变长,制片商分到的票房会越来越少,第二周、第三周在60%左右,到了第四周可能就只有20%。
国内电影公司采取阶梯式分账模式的出发点和好莱坞并不一样,其实是为了“以收入换市场”,通过给影院更高比例的分成来换取排片,争取更高的票房。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电影局2016年1月1日通报,2015年全国电影总票房440亿元,比上年增长近一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双丰收。国产电影保持主导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