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微电影如何发行
注册一个视频博客,就可以在上面发布了,前提是必须通过审核
『贰』 拍微电影需要办理什么影视许可证
炎黄咨询告诉您:
1、如果正正规规的来,且仅从事拍摄制作的话,必须要办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取自《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网络剧、微电影等网络视听节目管理的补充通知 新广电发〔2014〕2号》文件
“第二条
从事生产制作网络剧、微电影等网络视听节目的机构,应依法取得广播影视行政部门颁发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不得播出未取得《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机构制作的网络剧、微电影等网络视听节目。”)
不然拍了网站也不给放。
2、如果要在自己的网站上播出的话,必须要办理《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取自《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络剧、微电影等网络视听节目管理的通知》(广发〔2012〕53号)“从事生产制作并在本网站播出网络剧、微电影等网络视听节目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应同时依法取得广播影视行政部门颁发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和相应许可的《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不然一查就被处罚。
3、同时,影片拍摄出来后需要办理《电影片公映许可证》或者《电视剧发行许可证》
(取自依据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2014年3月19日19日发的通知,《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广电总局、信息产业部令第56 号)就进一步加强网络剧、微电影等 网络视听节目管理的通知
“第三条
凡在广播影视行政部门备案公示,但未取得《电影片公映许可证》、《电视剧发行许可证》的电影和电视剧等,不得在网上播出。 ”)
不然网站也不给放。
总结:
1、拍摄微电影,需要取得《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2、自媒体播放微电影,同时需要取得《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3、电影发行及公映,需要取得《电影片公映许可证》、《电视剧发行许可证》。
如还有更多疑问,请网络搜索【炎黄咨询】来了解更多知识的哟!!!
『叁』 微电影版权如何登记
法律分析:由作者本人或代理人将相关的申请材料递交到国家版权局,并且填写版权登记申请表与版权登记保证书,如果通过审核后没有异议的;版权局将会在一个月内办理登记并且颁发作品登记证书。审查通过后大概在两个月的时间内,版权局会下发《版权登记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 第三条 各省、自治区、 直辖市版权局负责本辖区的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的作品登记工作。国家版权局负责外国以及台湾、香港和澳门 地区的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的作品登记工作。
『肆』 微电影备案去哪里备案
省广播电影电视局。
2019年1月17日,广电总局下发《关于升级网络视听节目信息备案系统的通知》,升级“网络剧、微电影等网络视听节目信息备案系统”,增加“重点网络视频剧信息备案系统模块”,并对相关信息报送方式进行相应调整。
按照新的备案要求,总投资500万元以上的网络剧(网络动画片)和总投资100万元以上的网络电影的剧本和成品片,由省广播电影电视局审核,申请号将在审查后发布。
在获得计划记录编号之前,不得射击。获得拍摄制作策划备案号后,将完成的影片提交省广电局审核,审核后获得网上备案号。网络播放平台进行电影合作,只能购买已取得网上备案号的节目。
详细介绍:
1、2019年2月15日起,重点网络电视剧制作前,制作单位将登录重点网络电视剧信息备案系统,登记节目名称、主题类型、内容摘要、制作预算等策划信息。
重点网络电视剧包括总投资500万元以上的网络电视剧(网络动漫)和总投资100万元以上的网络电影。除重点网络影视剧外的其他原创网络视听节目,仍按原程序和管理要求备案。
2、策划备案号在广电总局网站公示,省级广电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的节目策划信息自动生成策划备案号,并自动汇总成表格,在广电总局网站公示。
3、重点网络影视剧制作完成后,还将公布网上备案号。重点网络影视剧拍摄制作完成后,片方应在备案系统中登记拟播出平台、实际投入、演员报酬等相关信息,并将完成的影片报送当地省级广播电视台行政部。审批通过后,自动获取记录系统生成的在线记录号。
『伍』 请问微电影可以申请广电审查么 在当地电影院可以放么
你好,如果你想把自己的影视作品带进电影院上映,审查只是法律上的程序。你得先找到一个愿意为你发行影片的发行公司,让他们帮你把电影推销给院线,因为电影院一般是不直接接触制作方的。要想让电影院放你的电影,有一个道理是非常简单的,就是能卖座。如果发行方觉得你的电影没人看,那他是不会帮你发行电影的,影院是一个营业的机构,不会做这种慈善事。至于审查制度,那个与技术设备基本上无关,审查只是看你的作品有没有违法违规,有没有什么对ZF不利的宣传罢了。
另外我再说说所谓的微电影。其实专业人士上所说的微电影是指一个具有广告性质的视频,并不是拍一个片长不长的段子就叫微电影。当然很多网站这么说,那只是找找优越感罢了。专业的导演都把自己拍的短故事称为短片。电影院一般是不会放映短片的,试想有多少观众愿意花一样的价钱去电影院看这么短的故事,除非你那是什么惊世骇俗之作。但是短片可以在网上发布获得点击率,也可以去参加短片电影比赛,这样就会有专业的投资人关注你,从而获得拍长片的机会。
有什么问题可以继续问我。我是导演专业的。
『陆』 拍一部微电影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使用浅景深摄像机或者相机拍摄在08年至今的六个年头里,全世界的影像门槛再极速降低。拍摄质量在几何形增长,我们还得归功于5d2,对的就是无敌兔。无敌兔的出现,让一般的消费者花并不特别昂贵的钱,实现了电影机一般的虚化质感。虽然焦内没法那么锐利,可是主题以外,奶油一般柔滑的虚焦,城市的灯火全部变成大个儿的萤火虫围绕着主角…这在单反支持视频以前简直是奢望!由于单反感光元件巨大,景深效果会好。所以,楼主不妨去找找08年左右的学生电影短片和如今的短片比,摄影机的改变,真的让影像的魅力被放大。声音好的短片,声音多半是精致的。院线电影和一般的小视频比,画面是可以模仿的。可是声音永远是无法超越的!信噪比高的录音设备收出来的声音干净无比。这么说吧,电影里我们常常可以听到香烟燃烧的声音,而我们在生活中都听不到。这就是电影声音制作的有趣之处。
一切混音在真实的基础上加以戏剧化。而普通的视频,多半做不到声音干净,混音犀利。这里也可以给点我自己的经验,我在做片子的时候,除了强调收音组收音质量以外,后期的时候,我每一句话都会争取做混音和处理,哪怕是简单的一路台词。我的通常做法是,把一句台词复制三条,第一条控制响度,第二条加强重低音,第三天加强人声音色;然后三条混合调整响度。这么一来,声音性感了锐利了,电影感就慢慢出来了。校色这一点不用说了,电影作为一种视觉听觉的综合艺术,调色就和混音一样重要。
『柒』 微电影开拍直到在电视台播放需要那些手续
手续不多,只需要去文化部报备就好(网络短片可以不用报备)。想要在影院,电视台上映就要麻烦一点,除去必要的审核外,还需要放映的许可编号。
『捌』 微电影制作周期是多久
前期沟通,包括拍摄思路、脚本方案、导演选择等,一个月;
拍摄实施,包括道具演员落实、具体拍摄计划、开拍、补拍等,半个月到一个月;
后期剪辑,包括剪辑、配乐、特效、调整修改等,半个月到一个月;
最终确认,半个月。
制作周期在2-4个月间,具体还要看你的效率。
『玖』 网络剧需要审批吗
理论上,网络剧、微电影等“网络视听节目”在制作时没有前置审批,准入门槛较低。但在实践中,我国对于网络剧的拍摄和播放有着非常复杂的限制性规定,简要总结如下:
一、网络剧拍摄的限制性规定
1. 从事生产网络视听节目的机构,应依法取得广播影视行政部门颁发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1) 《制作经营许可证》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独立法人资格;
(二)注册资金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
(三)在申请之日前三年,其法定代表人无违法违规记录或机构无被吊销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记录;
(四)其他应具备的条件。
(2) 申请机构应当向审批机关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请报告;
(二)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章程;
(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领表;
(四)主要人员材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及简历;
2、主要管理人员(不少于三名)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简历、业绩或曾参加相关专业培训证明等材料;
(五)注册资金或验资证明;
(六)办公场地证明;
(七)企事业单位执照或工商行政部门的企业名称核准件。
二、网络剧播出的限制性规定
1. 从事生产制作并在本网站播出网络视听节目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应同时依法取得广播影视行政部门颁发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和相应许可的《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1) 申请从事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的,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备法人资格,为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单位,[5]且在申请之日前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记录;
(二)有健全的节目安全传播管理制度和安全保护技术措施;
(三)有与其业务相适应并符合国家规定的视听节目资源;
(四)有与其业务相适应的技术能力、网络资源和资金,且资金来源合法;
(五)有与其业务相适应的专业人员,且主要出资者和经营者在申请之日前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记录;
(六)技术方案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
(七)符合国务院广播电影电视主管部门确定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总体规划、布局和业务指导目录;
(八)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条件。
2. 个人制作并上传的,单位只得转发已核实身份的个人用户上传的网络视听节目;
3. 单位自审自播的网络视听节目,应在上网播出前完成节目信息备案和备案号标注工作,否则不得播放;
4. 单位转发上传视听节目,视同为该单位自制视听节目,由该单位按照同样要求先审后播。同时,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应对向网站上传视听节目的个人和机构核实真实身份信息;
5. 单位应具有满足审核需求的经国家或省级网络视听节目行业协会培训合格的审核人员;
6. 网络剧播出前应组织3名以上审核员进行内容审核,审核一致通过后由本单位内容管理负责人复核、签发;
7. 播出发现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应立即下线。
-------------------------------------------------------------------------------------
[1] 参见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网络剧、微电影等网络视听节目管理的补充通知》(新广电发〔2014〕2号)第2条。
[2] 参见《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令第34号)第6条。
[3] 参见上注第7条。
[4] 参见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络剧、微电影等网络视听节目管理的通知》(广发〔2012〕53号)第2条第2项。
[5] “根据该项的规定,非国有资本将无法取得网络视听的《许可证》。因此,一些私人视听网站,如果它想要在《规定》出台之后继续提供服务,那么就必须通过资本重组、与国有企业借壳合作或者采取牌照租赁等方式,曲线获得互联网视频内容的经营资质。但是即使如此,对于一些小的民营公司来说,《规定》的出台仍然会带来一些瓶颈问题,如昂贵的带宽和服务器成本、难以解决的内容版权问题,还有难以盈利的商业模式,而所有这些都会成为影响视频网站继续生存的因素。”参见陈运生,《网络视听管制的宪法省思》,载北大法宝:网络视听管制的宪法省思,
2015年5月27日最后访问。
[6] 参见注1第3条。
[7] 参见注1第5条。
[8] 参见注4第3条第2款。
[9] 参见注4第2条第1款。
[10] 参见注4第3条第1款。
[11] 参见注1第6条。
『拾』 拍摄电影需要什么证件和流程
电影拍摄电影发行单位审批需要提供的材料 影视剧备案立项
(一)申请书,载明电影发行单位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住址以及申请的主要事项;
(二)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三)市州文化行政部门意见;
(四)章程;
(五)发行或代理发行过2部以上国产影片的证明材料;
(六)注册资本数额及其证明文件;
(七)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者租赁意向书;
(八)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九)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组织机构和人员的证明材料。
6、电影剪接。在美国的商业电影中,导演是没有剪接权利的,都是由制片公司进行剪接,但是如果是一线导演的话,那就不同了。
7、发行商。商业电影中发行商和制片商不是一家,发行商是通过竞争来取得发行权,一部电影的好坏也可以通过看发行商来表现。
8、宣传方式。就拿《强战世界》来说,早在电影放影4个月前电影的广告和宣传海报就已经出炉。
9、电影国际发行。发放电影配音权,剪编权
10、参加电影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