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电影版权怎么申请
要申请电影版权,一般需要遵循以下步骤:
1. 获得版权所有人的同意:在申请电影版权之前,需要获得电影版权所有人的同意,可以通过书面形式达成版权转让合同。如果电影版权未指定版权所有人,则可以通过版权登记机构查询。
2. 准备材料:申请电影版权需要准备相关材料,包括电影脚本、剧照、电影拍摄制作的技术文改纳件,以及版权申请表等。
3. 提交申请:在准备好材料后,可以提交电影版权注册申请,选择合适的版权登记机构,例如国家版权局、北京市版权保护中心等。根据不同的版权登记机构,需要缴纳不同的版权登记费用。
4. 等待审核:版权登记机构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在办理期限内审核完毕。
5. 领取证书:如果审核通过,申请人需要到版权登记机构领取电影版权证书,该证书作为证明权利的合法性和完整性的凭证。
需要注意的是,版权的保护是根据当地的法律规定进行的,因此申请方需要了解和遵守当地的法律法规。此外,电影版权的不同类型(如电影著作权、电影音像制品制作权等)涉及的申请程序和要求可能有所不同,申请好拿方需要对不同类型的版权进行详细的了解和分析。友歼搭
② 影视版权怎么申请
一、影视版权申请流程如下
1、填写作品登记申请书、作品登记表、权利保证书各一份,提交作品原件及复印件、作品说明书(说明创作构思、作品主要特点及内容等)各一份;
2、个人作者申请版权登记的,还应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3、委托创作作品申请版权登记的著作权人还应提交著作权人及创作者的身份证复印件(著作权人或创作者是单位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代码证的复印件、法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创作合同或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合作作品申请版权登记的还应提交合作作者的身份证复印件(合作作者是单位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代码证的复印件、法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合作创作合同或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5、职务作品申请版权登记的应提交作者的身份证复印件、著作权人或专有使用权人的营业执照或法人代码证的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聘用合同及著作权归属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美术作品或摄影作品申请版权登记的申请人除按上述情况提交有关材料外,还需提交作品照片二份,一张贴在“作品登记申请书”左下方空白处,并在上面盖骑缝章,另一张随材料提交;
二、什么是电影版权
电影版权,即电影著作权,是指电影作品的个人作者或者公司对其作为制片人所依法享有的人身权和财产权。含电影发行权、电影放映权、信息网络传播权、复制权等17项权利。
三、电影版权的处罚
明星、艺人、个人、网络公司等,不得未经过原作同意,在网络直播、短视频、电影、广告等,播放原电影、电视剧内容,否则会遭到原作公司起诉赔偿巨额侵权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十三条 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其著作权由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
第十四条 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没有参加创作的人,不能成为合作作者。
合作作品的著作权由合作作者通过协商一致行使;不能协商一致,又无正当理由的,任何一方不得阻止他方行使除转让、许可他人专有使用、出质以外的其他权利,但是所得收益应当合理分配给所有合作作者。
合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合作作品整体的著作权。
③ 电影院版权怎么拿
需要。电影作品的 著作权 归属于制片人,于电影作品完成之日起自动获得,著作权包括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 著作权法 》 第十条 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 (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二)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三)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四)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五)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六)发行雹隐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七)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 (八)展览权,即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九)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伏迅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 (十)放映权,即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等的权利; (十一)广播权,即以无线方式公开广播或者传播作品,以有线传播或者转播的方式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的权利; (十二)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十三)摄制权,即以摄制电影或者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将作品固定在载体上的权利; (十四)改编权,即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 (十五)翻译权,即将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语言文字的权利; (十六)汇编权,即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 (十七)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著作权人可以许可他人行使前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并依照约定或者本法有关规定获得报酬。 著作权人可以全部或者部分转让本条第一缺肆此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并依照约定或者本法有关规定获得报酬。 第十五条 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的著作权由制片者享有,但编剧、导演、摄影、作词、作曲等作者享有署名权,并有权按照与制片者签订的合同获得报酬。 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中的剧本、音乐等可以单独使用的作品的作者有权单独行使其著作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