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电影院如何防止工作人员私自拷贝影片
电影院里放映的电影一部大小为200GB左右,拷贝一部电影需要一个半小时。格式为JPEG 2000,采用逐帧打包DCP,然后用MXF封装的文件。
倡导大家看电影还是去正规的电影院观看,看得才爽,大屏、高清、音效好,最重要的是很多人一起看有氛围。拍出一个好的电影出来其实也并不容易,需要很多人花费巨大人力、物力和时间。
B. 电影院毕竟是公共场合,他们怎样防止工作人员私自拷贝影片
以前我记得经常看盗版的DVD,动不动出现几个来回走动的人影,旁边还有大笑声,不过现在影视行业打击偷录、私自拷贝影片的力度越来越大。
但饶是如此,仍然存在漏网之鱼,闹得比较大的就是2019年《流浪地球》、《飞驰人生》、《熊出没》等热门影片流出的“幽灵一号”泄露事件。
私自拷贝影片的难度太大电影院放映的影片很大,通常小成本电影也要80G左右,大制作好莱坞影片在300G左右,就算让你去拷贝,估计也要几个小时左右。
况且拷贝出来的影片是用MXF封装的,没有密钥,随便你放在什么设备上都没法打开,暴力破解根本不现实。
绝大多数“枪版”、“准枪版”基本都是用数码相机在电影院偷录,画面经常出现人影,声音中还夹杂着其他观众的杂音。
“偷录”在以前是非常普遍的,以前还买过2块钱一张的DVD,但现在偷录越来越少了,因为除了录制影片质量不高以外,影院内有监控,还有工作人员巡厅,从放映窗口可以观察的一清二楚,普通人干偷录这事,无疑于“掩耳盗铃”。
所以,偷录影片再流传出去,绝大多数都是业内人士所为,特别是一些小影院,监管力度不严,导致乱象丛生。
C. 《你好,李焕英》等春节档电影被盗录案告破,电影版权该如何保护
4月26日是世界知识产权日,知识产权日是由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于2001年4月26日设立的,设立的目的是在世界范围内树立尊重知识、崇尚科学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营造鼓励知识创新的法律环境。
然后就是加快推进知识产权保护立法,并且积极贯宣,让大家知道这个是违反法律的,做了之后会有什么样的后果,去做违法盗录的人会少很多。
保护知识产权不仅仅是为了让版权方取得更大的利益,更多的是位了调动人们从事科研研究和文艺创作的积极性。让科研领域和文艺领域百家争鸣。
D. 在电影院内拍摄电影正片、彩蛋均属盗摄!我们该如何正确观影
首先,毫无疑问,手机屏幕的亮度会影响到其他人,此时,摄影师需要考虑下一步的行为,如果其他观众不满意,可以联系员工,让他离开但当你看到这部电影,当然你会感觉不到现实。
至于教你了解生命和宇宙的终极意义,你不能从电影中得到这些东西,如果你有,你不能得到一部电影,可以给你更多的共振或启示的真正意义电影是一种娱乐形式,如果你不是一个电影专业的学生,有空多和妹子聊天吧,这样才是最有意义的事情!!!
E. 电影院盗录违法吗
法律分析:电影院盗录电影违法,这将侵犯电影的版权。电影院或者其他公开放映电影的场所的工作人员,发现观众在电影放映过程中从事侵犯与电影有关的知识产权行为的,可以依法予以制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
第七条 与电影有关的知识产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知识产权执法的部门应当采取措施,保护与电影有关的知识产权,依法查处侵犯与电影有关的知识产权的行为。
从事电影活动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当增强知识产权意识,提高运用、保护和管理知识产权的能力。
国家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开发电影形象产品等衍生产品。
第三十一条 未经权利人许可,任何人不得对正在放映的电影进行录音录像。发现进行录音录像的,电影院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要求其删除;对拒不听从的,有权要求其离场。
F. 看电影拍照发朋友圈算盗摄,如何有效制这种现象的发生
随着人们生活质量的提高,人们越来越喜欢在娱乐消遣上去投入更多的成本,而在近些年来,由于国内影视行业的发展,影片质量变得越来越高。越来越多的人喜欢去电影院,买上一张电影票和自己喜欢的人看电影。
而在今年春节,有很多观影者都迫不及待的想要去观看春节档所推出的优质影片,但是在观影期间,网上的一个热门话题引起了人们的注意看电影拍照发朋友圈算盗摄。
有很多人喜欢在互联网上记录自己的生活和经历,不管是在吃饭的时候又或者是在看电影的时候,他们都喜欢去拿相机拍摄下与之相关的内容,然后分享到朋友圈。让朋友们看到自己的动态,同时有很多人是因为电影质量极佳,便拍摄了在电影院的相关图片去进行宣传。殊不知这样的行为竟然已经构成了侵权!
G. 电影院观影的时候遇到有拍照的怎么办
这种行为也算不上不道德,最多是讨人厌。 作为观众,我觉得基本无法阻止这种行为。因为观众是没有义务维持公共营业场合的秩序的。我们最多只能在舆论上谴责,以及对这种举动表达厌恶。 ———————— 抱歉因为【观众是没有义务维持公共营业场合的秩序的】这句话表述的过于模糊,导致了读者的歧义。 我的意思是,电影院作为一个公共场合,而且是收费营业场所,观影秩序应该是由电影院的工作人员去维护的。我们作为观众,可以抱怨其他观众的行为,但其他观众并不一定会因为你的抱怨而改善他的举动。但影院工作人员出来制止观众的某种行为,他如果不听的话,就可能会被中止消费请出影院。 如果遇到这种事情,我们作为观众应该给影院反映并由他们去完成秩序维护,而不是由我们自己去维护公共秩序。维护良好的观影秩序,是影院和观众的消费契约中默认的前提。
H. 电影院盗摄的法律规定
法律分析:盗摄电影属于侵犯著作权的行为,需要承担侵权责任等后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四十二条 录音录像制作者使用他人作品制作录音录像制品,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录音制作者使用他人已经合法录制为录音制品的音乐作品制作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著作权人声明不许使用的不得使用。
I. 电影院盗拍的相关法律
法律分析:与电影有关的知识产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知识产权执法的部门应当采取措施,保护与电影有关的知识产权,依法查处侵犯与电影有关的知识产权的行为。
从事电影活动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当增强知识产权意识,提高运用、保护和管理知识产权的能力。
国家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开发电影形象产品等衍生产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
第七条 与电影有关的知识产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知识产权执法的部门应当采取措施,保护与电影有关的知识产权,依法查处侵犯与电影有关的知识产权的行为。
从事电影活动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当增强知识产权意识,提高运用、保护和管理知识产权的能力。
国家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开发电影形象产品等衍生产品。
第五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一)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擅自将未取得电影公映许可证的电影制作为音像制品的;
(二)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擅自通过互联网、电信网、广播电视网等信息网络传播未取得电影公映许可证的电影的;
(三)以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农村电影公益放映补贴资金的;
(四)侵犯与电影有关的知识产权的;
(五)未依法接收、收集、整理、保管、移交电影档案的。
电影院有前款第四项规定行为,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许可证。
J. 严打春节档院线电影盗录传播等违法犯罪行为,为什么这么做
某些观影人员在看电影的过程中会拍摄画面,并且发给朋友或者分享到社交平台,这就是“盗摄”。其实,“盗摄”是一种不文明的观影行为,不仅会影响其他观众的观看,也是对电影作品的一种不尊重。每个观众要想获得最好的消费体验,需要所有人的共同配合和努力。如果你正看着电影,前面一个人突然举起明晃晃的手机来拍照,这对整个放映环境的气场是非常大的破坏。如果想发朋友圈分享自己的观影体验,可以下载官方的宣传海报,并配以相关的文字,而不是擅自拍摄屏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