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电影破绽警察为什么要拿走现场的枪
瑞恩高斯林,安东尼霍普金斯主演的。那是现场的证物,当然要拿走查验了。
Ⅱ 《破绽》的结局是什么意思
最后在封闭的屋子里男主对警长承认自己的犯罪经过,最后安东尼霍普金斯还被无罪释放。
《破绽》是由格利高里·赫利特执导,安东尼·霍普金斯、瑞恩·高斯林主演惊悚悬疑电影,于2007年4月20日在美国上映。该片讲述了建筑工程师特德凭借精心策划的手段推翻谋杀未遂的罪名,从而与地方检察官威利陷入了一场势不两立的心理大战之中。

(2)电影破绽怎么换了枪扩展阅读:
“只要你看的足够仔细,就会发现每个东西都有弱点,迟早会出现破绽”。 《破绽》(Fracture)是新线公司07年推出的一部犯罪悬念片中主角泰德·克罗福德的这句台词,涵盖了整部电影所要展现的内容。也暗示着观众,这是一部需要仔细观赏的影片。
《破绽》是一部值得仔细品味的影片,第一次观看时,观众的思绪会不由自主的跟上电影的节奏,情节发展,细节铺垫,因果衔接,会让我们的头脑不得空闲。
生怕遗漏了某个细节,从而找不到泰德·克罗福德的犯罪破绽。可以说,《破绽》作为一部悬念片,确实做的不错。它具备了一部成功的悬念片所需具备的基本功力。
克罗福德是一名真正的高手,影片通过他的胜败史给我们传递了一个重要信息。往往我们的最大敌人就是自己,就是自己的性格破绽。
正如知己知彼的这句名言,我们要成为一名胜利者,首先要寻找自己的性格破绽,要想方设法的弥补它,也只有如此,才能得到胜利女神的眷顾,才能步入正途。
Ⅲ 联系 法律电影《破绽》 回答以下两个问题
1主角因决定不再支付医疗费而导致妻子死亡
2主角有行为的精心策划,是明显有预谋的。
区别
1主观方面
英美
恶意预谋等于谋杀罪
我国
对他人伤害的故意性,注重主客观的一致性。
2构成要件的结果要求不同
英美
谋杀要求必须有死亡结果发生
我国
不管结果有否,只要行为人客观具有杀人故意即构成故意杀人
因果关系中断介入因素的不同
英美
因果关系中断就不构成谋杀罪
我国
影响的只是犯罪的既,未遂形态
刑罚不同
英
终身监禁
美
各州不同
我国
刑罚幅度大
辩护理由中的定罪作用不同
英美
可根据某些理由,改为承担罪名较轻的罪名,非预谋杀人罪。最主要理由kill in the heat of passion 激情杀人 人在极度愤怒情况下失去理智,无法自控状态下杀人。
我国
没有
分类不同
英美
蓄意谋杀intent-to-kill murder
故意重伤谋杀罪intent-to-do-serious-bodily-injurymurder
极端轻率谋杀罪depraved-heart murder
重罪谋杀 felony-murder
我国
直接或间接故意杀人既,未遂
Ⅳ 电影破绽
没有吧,都很可怕啊
Ⅳ 电影 破绽结局是怎样的
大概率是赢了。楼上说得对,不能证明是他去的酒店,但是男主去找他的时候,他受到打击了,因为男主已经分析出来了。但是他知道已经太迟了,一罪不能二审,所以他知道自己不可能受到追究,就把真相全说出来了。这才是导致他失败的原因,因为他拔了妻子管子就又是另一码事了。。。可以当成谋杀罪来审判,那样的话克劳福德就已经栽了。
Ⅵ 破绽电影中是什么案件
指控罪犯涉嫌谋杀他的妻子;
凶手是安东尼·霍普金斯
检察官是瑞恩·高斯林
希望能够帮到你
Ⅶ 关于电影《破绽》就算是坏掉的钟一天也有两次显示正确时间
比如钟坏掉停在12:00,这样一天它就有两次显示正确的时间了,12点和24点,呵呵
Ⅷ 《破绽》
不能证明有罪,是因为找不到凶器,即使有合理的杀人动机。
而那把枪,事实是被他掉包了。
因为凶器和谈判专家罗伯的枪是一样的,这就是为什么工程师那时候只让他一个人进来谈判,而打斗过程中,那把开过的枪,就被谈判专家罗伯放到了自己口袋里。于是在现场的,就是一个没开过的枪。
而影片一开始,工程师去酒店的目的,就是事先把枪掉包。
Ⅸ 在电影上找到破绽,如何将电影上的这段截下来
用暴风影音,
Ⅹ 《破绽》你发现这部电影的破绽了吗
他的目的更主要的还是要让那个警察身败名裂。除了现在这样做,还有什么手段更高明?嫁祸给那个警察吗?哪有这么简单……犯罪地点、犯罪时间、犯罪动机,还有一堆技术上的问题要解决,怎么可能光凭“用的是别人的枪”就嫁祸给别人了?更重要的是,如果这样设计,在犯罪的智商水平上就弱太多了,在电影剧情上的新意也差多了,绝对会走上“被陷害-->逃亡-->昭雪”的《追捕》式的老路子上,哪里还有什么意思?这部电影的结构是:每个人都知道是他杀了人(而不是误以为其他人杀了人,或者是找不到杀人凶手),但每个人都没法定他的罪。这才是本片最大的卖点。如果抛开这一点去设想男主角其他的“安全的”作案手段,就完全脱离了本片的主旨(例如他去制造一场交通意外,又或者用一种查不出的毒药,等等)。
首先,必须注意到男主角的性格是绝对自信、相当自傲的,否则他完全没必要再三挑衅检方律师,导致那个律师在所里已经决定采取损失控制的情况下,又要回这个案子,死缠到底。因此,他选择采用公开停掉呼吸机而不是诸如偷偷拔掉管子之类的做法,才能显示出他的智商和不同于一般凶手的犯罪思路,他也才能获得心理上的满足和享受。其次,虽然女主角已经成了植物人,但谁又敢肯定她不会出现奇迹呢?在自认为“停掉呼吸机完全没有问题、停掉呼吸机可以更彻底地玩弄检方律师、停掉呼吸机可以彻底消除隐患”的情况下,他这样做太正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