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中国电影的真实审查流程是怎样的
电影的审查流程一般都是当地审完了然后向上批最后是广电总批,大概就是这么个流程,但是其中很多的道道都是我们不了解的
Ⅱ 拍摄网络电影需要什么许可证具体要去哪儿办理
具体情况应该去问问广电局,除了要办证,应该还要对拍摄内容进行审核。
Ⅲ 电脑播放网络电影如何通过审查元素获取播放地址没有找到mp4格式的链接应该怎么才能获取网址
电脑播放网络电影是可以通过元素获取播放地址的
Ⅳ 如何查询引进电影审核信息
送审进口电影原拷贝,应当提交下列实物和材料:
1.原拷贝;
2.审查申请书,内容包括:
(1)电影片名称、语种、片种;
(2)出品厂家名称、国别或地区;
(3)编剧、导演、主要演员、摄影等主创人员名单;
(4)电影片内容简介;
(5)送审单位初审意见。
送审进口电影译制拷贝应当提交下列实物和材料:
1.译制拷贝;
2.经电影审查委员会同意的对电影片的修改实施方案。
审查程序:
(一)电影片技术质量按照国家标准审查。
(二)电影制片单位应当在电影片摄制完成后,报请电影审查委员会审查。电影进口经营单位应当在办理电影片暂时进口手续后,报请电影审查委员会审查。送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审查费。 (三)国产电影片(包括合拍片)的审查分为混录双片审查和标准拷贝审查。进口电影片的审查分为原拷贝审查和译制拷贝审查。
(四)电影审查委员会应当自收到送审的混录双片或原拷贝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书面审查意见,并通知送审单位。
(五)凡电影审查委员会提出修改的影片,送审单位应按要求提出修改实施方案,送经电影审查委员会同意后修改。
(六)国产电影标准拷贝和进口电影译制拷贝制作完成后,应当报电影审查委员会审查。
(七)电影审查委员会应当自收到标准拷贝或译制拷贝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审查决定。审查合格的,应当签发审查通过令;经审查仍须修改的,由送审单位修改后依照本规定重新送审;审查不予通过的,应当将不予通过的理由书面通知送审单位。
不服怎么办:
电影制片单位和电影进口经营单位对电影片审查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审查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电影复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电影复审委员会应当作出复审决定,并书面通知送审单位和电影审查委员会。
复审合格的,应当核发该电影片的《电影片公映许可证》。
Ⅳ 请问现在网络大电影和网络剧需要在总局备案吗
广电总局2012年发布的文件,加强网络剧,微电影等网络视听节目的通知,其中,影视类动画,网络剧,微电影,纪录片必须由网站三名审核员审核通过并且备案后,才可可以播放,你上传的视频网站会将内容拿到广电总局进行备案的。网剧能否在视频网站上播放由视频网站进行审查,网站审查的时候会看你有没有制作许可证的这个具体情况要具体分析的
Ⅵ 电影成片审核送往哪里
广播电视总局简称广电总局
职责任务: (一)研究并拟定广播电视宣传和影视创作的方针政策,把握舆论导向;指导广播电视宣传和广播影视创作并协调其题材规划;指导广播电影电视管理体制改革。 (二)研究并起草广播电影电视事业管理的法律、法规;制订广播电影电视管理规章和事业的发展规划;监督管理广播电视节目、卫星电视节目收录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的视听节目;负责用于广播电台、电视台播出的广播电视节目的进口管理并负责内容审核。 (三)审批县级以上(含县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和电影、广播电视节目、电视剧制作单位的建立和撤销;组织审查在广播电视中播出的电影、电视剧及其他节目的内容和质量;发放和吊销电影摄制、公映许可证和电视剧制作、发行许可证。 (四)管理广播电影电视科技工作,制订有关技术政策和标准,指导广播电影电视系统适用高新技术的科学研究和开发应用;研究广播电影电视方面的经济政策。 (五)按照国家的统筹规划、宏观政策和法律法规,对广播电视专用网进行具体规划并管理;制订广播电视专用网的具体政策、规章和技术标准,指导分级建设和开发工作,保证广播电视节目的安全播出;受信息产业部委托,编制广播电视专用频段规划,指配广播电视频率(频道)和功率等技术参数;参与制订国家信息网络的总体规划。 (六)领导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国际广播电台和中央电视台(以下简称“中央三台”),对其重大宣传进行协调和检查,统一组织和管理其节目的传输覆盖。 (七)研究制订广播电影电视系统外事工作的有关规定;管理并指导广播电影电视对外和对香港特别行政区及澳门、台湾地区的交流与合作。 (八)承办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办公厅、总编室、电影事业管理局、社会管理司、人事教育司、计划财务司、科技司、外事司、保卫司、机关党委。 地址:中国北京复兴门外大街2号 邮编:100866 [1]
Ⅶ 从审片室到电影院,你知道影片是怎么审查的吗
审查委员会在审查过程中,会对影片是否允许公映、是否需要修改、具体修改意见以及影片艺术品质提出自己的意见,由电影局汇总之后决定是否发放公映许可证。如果需要修改,则向制片方反馈修改要求。制片方修改之后再次进行审查,通过者发放许可证,需要修改则再次修改,直到审查通过或者放弃公映申请。
近年来已很少像当年的《活着》(张艺谋导演)、《蓝风筝》(田壮壮导演)等影片那样在审查时被告知不予通过。现在审查中遇到问题的影片,大多被要求进行修改。修改有大有小、有多有少,有容易改有不容易改。修改对于制片方来说,会加大制作成本;而对于创作者来说,有时会影响到他们对艺术作品完整性的理解。所以,一般来说,制片方和创作方对电影审查往往容易产生“不满”情绪,有时这种情绪也导致电影的修改过程拖长。有的电影后来干脆放弃修改,另寻生路,如当年姜文的《鬼子来了》;有的电影则修改周期很长,如宁浩的《无人区》。当然,也有影片借审查暂未通过之机走国际参赛参展的曲线,在海外得到一定名利,但触犯了未经审查通过的影片不得出境参赛参展的红线,往往难以在大陆发行。
Ⅷ 电影电视审查机构
全部归广电总局
广电总局本来就是“广播、电影、电视管理局”的简称,这些当然全归他们管
Ⅸ 网络视听许可证在哪里申请
炎黄咨询提醒您首先得知道一些概念:
网络视听经营许可证是经批准设立的广播电台、电视台或依法享有互联网新闻发布资格的网站可以申请开办信息网络传播新闻类视听节目业务的许可证。《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由广电总局按照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的业务类别、接收终端、传输网络等项目分类核发。
网络视听经营服务,是指制作、编辑、集成并通过互联网向公众提供视音频节目,以及为他人提供上载传播视听节目服务的活动。
从事网络视听经营服务,应当取得广播电影电视主管部门颁发的《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以下简称《许可证》)或履行备案手续。
未按照本规定取得广播电影电视主管部门颁发的《许可证》或履行备案手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网络视听经营服务。
网络视听经营服务业务指导目录由国务院广播电影电视主管部门商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制定。
网络视听许可证材料
(一)申请报告,内容应包括:业务类别(自办节目、转播、集成等)、播出标识(从事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业务的专用标识)、传播方式(频道播出、点播、下载定制、轮播、数据广播等)、传播网络、传播载体、传播范围、接收终端、节目类别、集成内容等;
(二)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申请表;
(三)从事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业务的内容规划、技术方案、运营方案、管理制度;
(四)向政府监管部门提供监控信号的监控方案;
(五)人员、设备、场所的证明材料;
(六)申办机构的基本情况及开展业务有关的证明(网站注册文件、广播电台、电视台许可证、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从事登载新闻业务许可文件等);
(七)公司章程、营业执照、验资证明(申请人为企业的)。
网络视听许可证条件
1、具备法人资格,为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单位,且在申请之日前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记录。其中,国有控股单位包括多家国有资本股东股份之和绝对控股的企业和国有资本相对控股企业(非公有资本股东之间不能具有关联关系),不包括外资入股的企业。
2、有与其业务相适应的技术能力、网络资源和资金,且资金来源合法。企业单位申办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的,注册资本应在1000万元以上。其中,提供新闻、影视剧、文娱、专业等多种内容视听节目服务的,注册资本应在2000万元以上。新闻宣传单位设立的企业申办公益性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不受最低注册资本限制。
3、有健全的节目安全传播管理制度和安全保护技术措施。
4、有与其业务相适应并符合国家规定的视听节目资源。
5、符合国务院广播电影电视主管部门确定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总体规划、布局和业务指导目录。
6、技术方案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
7、有与其业务相适应的专业人员,专业人员数量应在20人以上,并具备相应的从业经验或专业背景。申办单位的主要出资者和经营者在申请之日前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记录。
8、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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