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浮生六记适合初中生读吗
不适合,浮生六记》是沈复根据李白“浮生若梦,为欢几何”有感所作,回忆自己一生的的文章,一共有六记,其中两记在流传中丢失,现存四记,分别为:闺房记乐、闲情记叙、坎坷记愁、浪游记快。因清欢闲趣一直为世人所追捧。
那些生活中的小确幸
一、有一贤妻。夫妻恩爱,青梅竹马,两人一起游玩饮酒作诗,探讨前人史实。曾有过藏粥之趣,二人在沧浪亭赏过月,共游过太湖,在万年桥下一起饮酒玩闹。共拜月老,求做来时夫妻。
二、儿女双全。有一个女儿知书达理,是姐姐,还有个儿子,是弟弟,正好凑个‘’好‘’字,很幸福。
三、走过很多路,也见过很多人。因为工作原因,做幕僚,曾去很多地方,欣赏过更多的美景,看见了更广阔的天地,这对于交通不便的古代很不容易了。
四、有过两三志趣相同的好友。一同游玩,一同饮酒作诗。
五、侍弄花草,以此为趣。
那些让人三观破碎的槽点
沈复和友人一同去花船饮酒,这个本来是可以理解的,有些应酬推拒不开,可他偏自以为情深,招了一个和他妻子芸娘差不多类型的。好嘛,一次就可以了吧,然而,还曾招妓在家,还被人赌在家门口。后来,因为对那些风尘女子比较友好,受很多女子追捧,并以此为荣。说实话,并不理解有何好骄傲的,是因为招妓骄傲?还是因为受人追捧骄傲?
而且,沈复生活并不富裕,因为妻子的原因,爹不疼,娘不爱,而且还把他过继给族中亲戚,工作又处于青黄不接的状态,可以说是生活的很拮据。那么,这样的一个状态,还有钱去招妓并花了百来两银子,小编只能表示服气。
并且, 夫妻两人感情很好的情况下,妻子竟主动为丈夫寻找小妾,神一般的操作啊!这也可能是时代的悲剧吧,男女不平等,文人以自己的利益为主,制定那些规则,迷惑世人,崇尚夫大于天。很庆幸,我们生活在这样一个平等开放的时代。
❷ 《浮生六记》简介
这是浮生---狐守
三月的最后一天,我坐在距地面二十米高的地方,眺望。一种叫春风的气流时不时拂过我的脸庞,却捎来阵阵不该有的寒意跟异常的气味。
瘦子捂着鼻子站在我身后,一脸不满地咕哝:“什么地方不好去,来垃圾场春游……”
我坐的地方,是一座小山,不过它的大半个身子都淹没在各种各样的垃圾里,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丰富多彩。这些无用的废弃物,日积月累,营造出了山峰连绵的假象。可远视,绝不可近玩。
春光三月,美景处处,我一早在“不停”甜品店的门口挂上了“东主有事,歇业两天”的牌子,然后拎着胖子和瘦子来到市郊的迎月山附近。这个地方,多年来无人管辖,最后成为了约定俗成的天然垃圾场。爬上垃圾山的巅峰,一眼就能看到守卫在四周的迎月山,那是真正的连绵山峦,还有那条有一个很美的名字,但实际已被污染成臭水沟的迎月河。
胖子和瘦子面面相觑,想走,自然是不敢的,他们知道我有一百种不用绳子也能捆住他们的本事。
“老板娘,那您好歹跟我们说说来这里的理由啊!”胖子蹭到我身边,哭丧个脸,“也不知道这些味道闻多了会不会得肺癌。”
“以你的EQ跟IQ,我一时间真的很难跟你解释清楚。”我摇摇头,抬头看天,今天阳光明媚,棉花糖一样的云朵漂浮在海水般蓝的天空。但是,整片迎月山,却笼罩在一片阴郁暗淡的灰气之下,阳光被阻隔在外。
当然,人类看不到这层灰气,顶多感觉此地比别处阴冷。但,我不是人类,瘦子跟胖子也不是,那层异样的灰气在我们眼里飘荡,聚集,从迎月河的河面直往天际。
我指着河面正对的天空,问:“看到空中的那条缝隙了么?”
胖子瘦子顺着我的手指看过去,一条若隐若现,如蛇蜿蜒的灰黑缝隙,藏身于那块比别处灰暗许多的空中,漂移而过。云朵很好的掩盖了它,不细看很难发现。
“那叫天缺。”我放下手,“天地连山水,山水生灵气。如果缺了这股由山水而生的清灵之气,天地之间就会少了支撑,失了平衡。长此以往,天缺地残,轻则风不调雨不顺,重则天地成祸,生灵涂炭。迎月河上,已有了一块天缺,并且正在扩大中。”
瘦子跟胖子顿时煞白了脸,他们不久前刚看了传说中的《2012》,两个家伙不约而同的抓住了我的手:“老板娘,难道……你要效仿女娲补天?那可是个技术活啊!”
“要补也先补你们的脑子!”我甩开他们的爪子,站起身,看着脚下那片死气沉沉的山水,“这里的山水失去灵气,是因为没有了守护它们的神。”
瘦子一转眼珠:“您是说山神爷爷山神奶奶之类的东西?”
“把你活埋在这儿,应该不会有人发现你的尸体吧。”我慎重的凑到瘦子耳边说。瘦子嗖一下退开到五米之外。
“闲着也是闲着,我给你们讲个故事吧。”我转过身,定定的望着脚下那条已经没有了本来面目的迎月河。
我与人,有百年之约。今日,是履约之时。
001.
对于我是一只狐狸这个事实,我一直都觉得很没创意。
由古到今,从小说到动漫,从传说到电影,到处都能看到狐狸的影子,作为一只自认为与众不同,喜欢走在潮流尖端的时尚帅狐狸,我很讨厌这种滥市的感觉,物以稀为贵,到处都是狐狸就不值钱了嘛。
所幸的是,狐狸虽然多,但真正见过我们这类可以修炼成人型的狐狸的人,还是少数,只要我们身上的神秘光环还在,神话气息不灭,我就略感安慰了。
但是,我除了偶尔郁闷一下狐狸滥市之外,把更多的郁闷放在了那个叫唐小花的土妞身上——本狐狸是这个唐小花的守护灵!
我对自己的认知一直比较模糊,也不清楚自己是属于哪个等级的狐狸,反正狐狸们懂的法术我都懂。记得我从那个暗不见天的狐狸洞里出来的时候,脑子里就跟装了GPS一样,径直就朝市妇幼保健医院本区,连穿十二堵墙之后,我一个踉跄跌倒在产房里,一仰头就看到护士手里那个光溜溜的像个小老太婆一样的女婴。
不过初降人世的唐小花硬是一声也不吭,不论医生拍了她多少次,依然坚贞不屈,死都不哭。就在众人以为这孩子是不是被异物堵了气管时,我上前对她的小屁股抽了一巴掌。
哇一声大哭,唐小花荣获当年婴儿啼哭最高分贝奖。然后,我发现,不论我站在哪里,唐小花的眼睛都会准确地转往我所在的方向,接着,她就会咯咯的笑。
这丫头能看见我!从她一出生的时候就能看见我!这实在太奇怪了。按照我们这种狐狸的规矩,如果没有用眼睛扫过普通人类的眼睛,他们一辈子都不会发现我们的踪迹。
我开始好奇究竟是谁委派我来当这个小怪物的守护灵了,可惜的是,自打出了狐狸洞之后,我发现我居然找不到回去的路了,而关于我之前在狐狸洞里的生活,也像一个个破掉的肥皂泡一样,从记忆里快速淡去。
我猜测这是为了让我专心完成自己的守护使命而下的咒法,按约定,我得守护着唐小花直到她寿终正寝。在这段漫长无聊的岁月里,防止我开小差跑回洞里睡大觉的最佳方法就是让我找不到家门。真狠!
不过,虽然我的记忆被模糊掉,但有人一直在用类似狐族传心法的方式偶尔跟我对话,传递出某些指示。我试过用逆向搜寻法把这只幕后黑手揪出来,质问他为什么要把唐小花这个怪物塞给我,而不是给我一个含着金汤匙出生的美丽正常小公主。可每次都失败,这个把我踢到唐小花身边的,绝对是一只修为很高的老狐狸,单凭一个虚无的声音我根本无法定位他的位置。
百般无奈之下,我也只得别扭地留在唐小花身边,我知道,一天不完成我的使命我就一天都不能回到那个舒服的狐狸洞。我真是一只恋家的好狐狸里总有一天,我会离开唐小花24小时,独自去城外的深山吸取昼夜交替时产生的灵露,这些玩意儿一年只出现一次。这就是身为狠狠的悲哀,始终要靠外部能源来维持自己的体力。我跟她的约定是,我不在她身边的这24小时,她不能离开家门——
我回想起那个早晨,我从山中归来时的情景,唐小花一脸倦容地坐在永远长呈短叹的父母面前吃早餐,啃着一个似乎永远都啃不完的包子。她在父母面前,乖顺寡言得像只安静的兔子,毫无这个年龄段的孩子会有叛逆,但,总保持着一种微妙的距离。可是,她跟我在一起时是不一机关报,而这个早晨,连我的出现,都无法点亮她的眼睛。
“我去山里的那天,你违反了我们的约定对不对?”我不能再浪费时间,一把抓住了她的手腕。
“痛……”唐小花脸色一变,叫出声来。我下手历来有轻重,这个力道不会捏痛她。除非……我唰一下捋起她的袖子,那截白皙的手腕上,印着一个清晰的印,那形状似一片花瓣,旋曲成诡异的角度,让我想到一张欲言又止的嘴唇。最离奇的,是我透过这个印记,看到了地板上的花纹——这个印记,让她的血肉消失了一部分。
我心里不再是不安,而是危险。
“唐小花,我给你两个选择我勾起她的下巴,两根手指在她眼前晃了晃,”“第一,跟我说出实情。第二,从明天起,我永远消失在你的生活里。你知道我言出必行的。”我承认我没辙了。我没有窥视他人过去的能力。
“你……”她慌张地眨着眼睛,生命里没有我的日子,是她从不曾想象过的。我知道用软肋威胁一个黄毛丫头不厚道,但比起让她死得不明不白,我宁愿当坏人。
“我……”她抽动着鼻子,千古罪人一样垂下头,“我对别人说谎了……”
004.
那个穿着朴素的男人,抱着年幼的儿子坐在病床前,紧握着躺在床上的妻子的手。这个年轻女人浮肿的面容且恢簧砀叱?80公分的帅哥呢!
“这个……”我落到她身边,很学术派地端起架子,“唐小花,有时候,真话会惹人不快。当谎言对人类有利的时候,他们宁愿被骗。这个道理,也许你再长大一点会明白。”
“不明白。还是不明白。就算我说不出来,这些坏事同样会发生啊。骗人多不好。”关于这个问题,十岁的唐小花用最迷茫的眼神做了结尾。
真是个一根筋的动物啊,我飞回半空,看着脚下那个小小的人儿,夕阳下那张逐渐低落的小脸总归让我于心不忍,尤其是她膝盖上新增的伤口——头天我溜去邻市买烧鸡,也就离开了几个钟头,学校里的坏小子趁她午睡时把她的两只鞋带拴了个死结,成功让她摔了个嘴啃泥。其实,唐小花除了土了点笨了点之外,也没什么别的缺点了。
更重要的是,这土妞对我很好。幼儿园里发的可口点心,别的小孩全部塞进自己嘴里,她却总是分出一半给我吃。有一年冬天,她还拿出在学校手工课上学到的本事,织了一条围巾在圣诞节那天送给了我。
“好难看……”视觉系的我,拿起这条白色的围巾,目光穿过上面一个因为掉针而形成的大洞,那后面,是唐小花傻笑的脸。“你总穿这么少,多条围巾会暖和点的。”她很认真地说。
“我是狐狸,我不怕冷。”我戳着她的小脑袋,“费时费力,还织得这么难看!”
唐小花像个小大人一样叹了口气,嚅嗫着说:“除了这个,我没有别的礼物给你了。”
“为什么要给我礼物?”我奇怪了,这个土妞的脑子还真是不太正常。
“因为小透你一直在保护我呀 。”她歪着头,“你对我好,所以我我想送你礼物。这样你就会知道,我对你也是很好的。”我的妈呀,这土妞还真是诚实得冒傻气。
“听好了,保护你只是我的工作”我义正词严,“我不接受任何贿赂,尤其还是这么难看的。”
“可我织了一个星期……”她有点失望。
我在她眼睛里看到红血丝,还有右手两根手指上红红的两块冻疮。我知道这个笨蛋最近在织围巾,不过我不知道她是织给我。
算了算了。”我把围巾套到脖子上,“下不为例。”
我抬起头,倒映在落地窗玻璃上的身影清晰无比,过腰的黑发整齐地束在我身后,一身黑色皮衣野性中流动耀眼时尚,加上很拉风的ARMANI墨镜,完美的想哭丧着脸!但,现在多了一条这么土的围巾……我是真的想哭了。
唐小花见我戴上了她的礼物,蹭地一下扑过来,抱住我的腰咯咯直笑:“小透万岁!”明净的玻璃映照着这一场深情相拥,我竟有点喜欢被这个柔软的小东西拥抱时的感觉了。
老狐狸派我来保护唐小花的真正动机,难道仅仅是因为在如今这个谎言密布的世界上,一个能坚持说真话的孩子是多么可贵,所以务必保护她平安大吉?这理由太扯了。
唐小花是人类,但她绝对不是普通人类。她身上那种乌鸦嘴的能力,让别人害怕,也让我意外。她说那些即将发生坏事的人,额头上会漂浮出不同颜色的雾气,颜色越深的,会发生的意外就严重。
我曾经问过她,我额头上雾气是什么颜色。她说,她看不到。这又是一件很奇怪的事,难道被守护者的异能对守护者无效?
唐小花在我的护卫下渐渐长大,我看着她从小不点成长到高度与我肩膀平行的少女,她每长大一点,我的心就释然一点,等到她生命终结的那天,我就可以功德圆满滚回老家了。
但,最近的她,让我隐隐嗅到了某种危险的气味。
4楼
003.
几周前的晚上,我跟冥界来的冥差打了一架。祸起唐小花,因为冥差们要给她颜色看。事件结果是,落败的冥差说唐小花坏了冥界的规矩,篡改人类的性命,如果她再敢干涉冥界事务,定不轻饶。
可这时候我还不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最近这段时间我迷上了一种叫魔兽的游戏,整天在电脑前醉生梦死,放松了对唐小花的监管。跟冥差PK后的第二天晚上,我把唐小花擒到了家里隔音效果最好的卫生间里逼供。
“老实交代,我不在的时候,你干了什么好事?”我的脸色比大理石还冷硬。唐小花嚅嗫着嘴唇,偷偷看了我一眼,马上又把视线移开,不说话。
“说!”我觉得自己根本不像个守护灵,像收保护费的黑社会。
“这个……我……”她黑亮的眸子在镜片后面躲闪。
“你从来不说谎的。”我放柔了语气。逼供也要讲技术,要软硬兼施。
“她吧好吧,我说。”她吸了吸鼻子,抬起头看我的额头,举起手指在上头画了一道,然后用一种半兴奋半烦恼的腔调说,“我看到他们的额头上,有新的东西。”
“什么意思?”我下意识地摸摸自己的额头。
“手机手机,把手机拿出来!”她在我口袋里乱摸一通,拿出我新买的手机,指着屏幕上的电量标示道,“就是这个东西!每个人的额上都有类似的标记。”
我一楞:“你说你看到大家的脑袋上出现电量标记。”
“是啊。”她点头,“有的人电量高,有的电量低。老年人都是低电量显示。不过也有不少年轻人是低电量。”
略一沉思,聪明如我,大概明白了是怎么回事。简单说,这土妞现在多半能看见人类的生命值。可是,这跟冥差发飙又有什么关系?
“你什么时候发现有这种新能力的?”我问她。唐小花摇头。
“不记得还是不肯说?”我继续逼,捏住了她的肩膀——跟冥界结梁子,这事情可大可小。她往后缩了缩身子,顽抗到底。
唐小花最大的特色是,不说谎。随着年龄的增长,她偶尔也学会了沉默,但绝对不说谎。我深知她的脾气,于是松了手,顺着自己的回忆去挖掘这几个月来的不妥,点点滴滴,细节琐事。最终,目标,目标锁定在我跟冥差PK的前一周。
每年里总有一天,我会离开唐小花24小时,独自去城外的深山吸取昼夜交替时产生的灵露,这些玩意儿一年只出现一次。这就是身为狠狠的悲哀,始终要靠外部能源来维持自己的体力。我跟她的约定是,我不在她身边的这24小时,她不能离开家门——
我回想起那个早晨,我从山中归来时的情景,唐小花一脸倦容地坐在永远长呈短叹的父母面前吃早餐,啃着一个似乎永远都啃不完的包子。她在父母面前,乖顺寡言得像只安静的兔子,毫无这个年龄段的孩子会有叛逆,但,总保持着一种微妙的距离。可是,她跟我在一起时是不一机关报,而这个早晨,连我的出现,都无法点亮她的眼睛。
“我去山里的那天,你违反了我们的约定对不对?”我不能再浪费时间,一把抓住了她的手腕。
“痛……”唐小花脸色一变,叫出声来。我下手历来有轻重,这个力道不会捏痛她。除非……我唰一下捋起她的袖子,那截白皙的手腕上,印着一个清晰的印,那形状似一片花瓣,旋曲成诡异的角度,让我想到一张欲言又止的嘴唇。最离奇的,是我透过这个印记,看到了地板上的花纹——这个印记,让她的血肉消失了一部分。
我心里不再是不安,而是危险。
“唐小花,我给你两个选择我勾起她的下巴,两根手指在她眼前晃了晃,”“第一,跟我说出实情。第二,从明天起,我永远消失在你的生活里。你知道我言出必行的。”我承认我没辙了。我没有窥视他人过去的能力。
“你……”她慌张地眨着眼睛,生命里没有我的日子,是她从不曾想象过的。我知道用软肋威胁一个黄毛丫头不厚道,但比起让她死得不明不白,我宁愿当坏人。
“我……”她抽动着鼻子,千古罪人一样垂下头,“我对别人说谎了……”
004.
那个穿着朴素的男人,抱着年幼的儿子坐在病床前,紧握着躺在床上的妻子的手。这个年轻女人浮肿的面容上,有太多的虚弱以及牵挂。
摆在柜子上的饭盒里,一半是米饭,另一半廉价的炒青菜。
“妈妈……回家家……”年幼的孩子憋着嘴,去 母亲的手。一句话而巳,女人开始低声啜泣。
“会回去的。”男人红着眼睛,在妻子额上吻了吻,“我跟儿子一直等着你呢。”“可是……”
“嘘!”男人轻轻捂住妻子的嘴,温柔地说,“刚刚医生跟我谈过话,你现在只是初期,只要积极配合治疗,治愈的几率很大。我很有信心。你也要有!”
“真的么?”女人看定丈夫的脸。
“医生刚刚跟我说的。你不知道我听了有多高兴!”男人言之凿凿。我摇头,又一个说谎话的。刚才我分明听到医生面无表情地对他说,他的妻子顶多还有一个月的生命。门口,捏着一包感冒药的唐家璇小花,愣愣地看着那对夫妻,下意识地想上前,却又望了我一眼,没迈步。
“那个女人,还剩多少电量?”我双手抱臂,若无其事地问。
“不到一周。”她低声说。“真可怜呀 ……”我摇头。
“小透……我想……”唐小花用乞求的眼神看着我。刚刚在门诊那边,唐小花弄丢了自己的钱包,被这个男人拾到,追上来还给了她。
“知恩图报么?”我反问一句,笑笑,“去吧”。
“小透……”唐小花瞪大了眼睛,似乎不敢相信我的允许是真的。“去啊”我朝那可怜的一家三口努努嘴。
唐小花迫不及待地跑进了病房。男人惊讶地看着不期而至的她:“小姑娘,是不是钱包里少了东西?”
“不是不是。”唐小花走到他们面前,看了他妻子一眼,说,“你太太不会有事的。”
“嗯?”男人一愣。
“我说她会没事。”唐小花说罢,朝他妻子的额头伸出了右手,触摸着那片冰冷的皮肤,她微笑着对这个女人说,“我告诉你哦,你的生命还有……”
我没有跟进去,沉默地站在门口,面无表情地注视着病房内的每个角度,就在唐小花对女人开口说话的刹那,我看向病房天花板上的双眼,微微一眯。
唐小花下文尚未来得及出口,病房里的所有人只觉有一阵飓风刮过,身体跟意识顿时被风中暗藏的力量急冻住,眼睛,耳朵,所有感官功能瞬间丧失——整个病房里的一切,全部被凝固住。唐小花保持着伸手张嘴的笨模样,蜡像一样杵在病床边。
短时间凝固小范围空间,我可以办到。虽然这种法术会耗去我不少力气,但这是必须的。我调匀了呼吸,关上房门,走到病房里,望着天花板上那一团说不出形状,黑泥样的混沌异物,说:“我考虑了很长时间,还是决定耍个小花招,引你出来见个面。我知道你一直监视着唐小花,只在她对人‘撒谎’的时候才肯现身。”
说罢,我纵身一跃,右手往那团黑泥里一拽,只听一声闷哼,一个干瘦的男人被我从里头生生拽了出来,不过,这可不是个真正的人类,他的腰部以下,是节肢类昆虫的模样,看起来十分之丑陋。我一脚踩在虫男的背上,冷冷道,“我不管你是从哪里冒出来的妖怪,对我的人使坏心眼,就休怪我不客气。”
“英雄饶命啊!”虫男抬起头,双手作投降状,“小的也只是受人之托,从这丫头身上取点东西,讨口饭来张口吃而巳!”
“取点东西?”我脚下的力道又重了几成,几乎断了那虫男的腰,“说,到底怎么回事?”
虫男转着微凸的眼珠,小心翼翼地问:“您跟这丫头是什么关系?莫非你也是为了拿到那东西?”
我心下一动,冷哼一声,亮出了我毛茸茸的尾巴:“看来你还不太笨。你明知这丫头早被我圈定了,你还敢来分一杯羹?”
“呀,英雄,这这这真是个误会啊!”虫男一看见我雪白的尾巴,顿时吓得结巴起来,白狐历来是狐族里的贵族,灵力法术都要高人一筹,若惹恼了我,它被就地分尸的几率相当高。见我冷冷不说话,虫男更慌了神,一口气说道:“小的不知道这朵谶花花瓣做咒了,可惜谶花存世太少,成人形的更少。这这……小的财迷心窍,本以为这次能大赚一笔却不知道冒犯了白狐殿下,小的再不敢了,您就放小的一条生路吧!”
谶花?!别的话我已经听不太清楚了,唯有“谶花”两字,像块烙铁一样,烙进我心里最深的地方,嗞嗞作响。谶花,谶花,一语成谶。反之,反之,花灭人生。你不是不祥之物!谁若伤你,我便要他十倍奉还……幽幽远远的声音如梦中呓语般,突然涌现于脑际。每个字,都像生出了棱角,锋利地刺进了我的心脏,留下难耐的刺痛。
趁我失神的刹那,脚下没了力气,虫男就地一滚,迅速缩成了一个黑团,朝天花板上一弹,迅速隐没其中,逃得无影无踪。
我无暇顾及那个小妖,缓步走到唐小花身边,用十七年来从未有过的郑重与仔细,慈祥着她的脸孔……摘下她的眼镜,露出美丽的双眼,她土气的短发在我眼中幻觉般地变长,那一身校服也像蜡一般融化,下面,露出一片晚霞般灿烂的红纱。
混乱……无与伦比的混乱在脑中交织碰撞,进隐时现的呓语,凌散飘荡的片段,顷刻间淹没了历来理智又聪明的我……
005.
深夜,我看着沉沉睡去的唐小花,给睡姿欠佳的她盖她滑落的被子,然后转身出门。
站在深山里最高的地方,我望着漆黑不见的星月的夜空,深吸了一口气,盘腿坐下,集中我全部的意念,找寻着那个将我带到唐小花身边的声音那只不肯透露半句实话,万恶的老狐狸!如果唐小花只是个普通小妞,他绝对不可能把我这只狐狸里的贵族送到她身边!阴谋,这一定有阴谋!老狐狸起码有十来年没有跟我联系了,在我跟唐小花完全建立起亲人般的关系之后。今晚我就算耗尽元神,也要跟老狐狸联系上。
山风阵阵,直透皮肉,我的额头,却渗出密密的汗珠。不知道过去了多少时间,直到头顶洒下一缕月光时,我的耳畔终于传来了一个不辨年纪的男人声音准确的说,是传到我心里的声音——“你找我?”
我大喜过望,忙问:“你在哪里?我要见你,有很多事要当面问清楚!”“我在水里”。
我张开眼,不远处的河水,在月色下波光闪烁,水声淙淙。我连滚带爬地扑到河边,伸头一看,水面上,除了我的倒影子哪里有老狐狸的影子。
“为什么抹去我从前的记忆?”我不管那么多,冲着河水大喊。
“你的记忆一直都在。”
“不可能!”我有点生气了,“唐小花究竟是什么人?她身上的异能不可能来得平白无故。我要知道真相。”
“当你能想起她的名字时,所有问题都会有答案。”
“老狐狸,你耍我是不是?”我一拳击在水里,冰凉的水花溅了我一脸。
“这是你自己的选择能彻底为你解开谜底的人,只有你自己。”那声音在水里渐渐沉没,了无痕迹。
河面上,只留着我碎裂开去的身影。任我喊破了喉咙,那声音不再应我。
当你能想起她的名字,所有问题就会有答案。我傻子一样在口里叨念着这句话,忘记了御风飞行,整个人失魂落魄地走在深夜的盘山公路上。
前方,马达的轰鸣声呼啸而至,两道雪亮的灯光毫不留情地刺进了我的双眼。我的身体被冰凉的钢铁一穿而过……那种彻底被分解与撕裂开来的痛快,刺激着我蛰伏了不知多久的记忆,我看见一朵赤红的三瓣花,从我身体中飞出,在空中画出了一道寂寞弧线,最后沉默地消失在空气的另一端。
把手给我,喂,你叫什么名字?我叫阿透
我叫不语……不语。不语……不语……
❸ 浮生六记好看吗讲的是什么
挺好看的。《浮生六记》以作者夫妇生活为主线,赢余了平凡而又充满情趣的居家生活的浪游各地的所见所闻。作品描述了作者和妻子陈芸情投意合,想要过一种布衣蔬食而从事艺术的生活,由于封建礼教的压迫与贫困生活的煎熬,终至理想破灭。

(3)浮生六记电影在哪里看扩展阅读
风格:
《浮生六记》是一部水平极高影响颇大的自传体随笔,在清代笔记体文学中占有相当重要的位置。该书的特点在于真纯率真,独抒性灵,不拘格套,富有创造性。
在中国文学史上,描写情爱的诗文很多,但大多或写宫廷艳史,或写权势礼法淫威下的爱情悲剧,或写风尘知己及少男少女之间的缠绵,很少涉及夫妻之情。
别具慧眼的陈寅恪指出:“吾国文学,自来以礼法顾忌之故,不敢多言男女间关系,而于正式男女关系如夫妇者,尤少涉及。盖闺房燕昵之情意,家庭迷盐之琐屑,大抵不列于篇章,惟以笼统之词,概括言之而已。此后来沈三白《浮生六记》之《闺房记乐》,所以为例外创作。”
❹ 《浮生六记》适合年轻人看么
没什么适不适合,我觉得其实浮生六记算是很平淡的散文,写到到沈三白人生起伏是有隐痛之感,沈复和多数失意文人一样,前期生活小康有梦想,中后期潦倒每况愈下,对人生的感悟也由清淡安逸转为无奈。这肯定不是很积极向上的书,可以看看吧,有人说这书是小红楼,我觉得这个说法过了。对了你对古文有阅读障碍吗,如果有一点的话我推荐苏雪林的浮生十记,文笔意境都不错,忽略她和鲁迅恶劣的关系吧。。。
❺ 《浮生六记》谁看过啊,怎么样啊,好看吗
好看凡治中国文学者,鲜有不读沈三白的《浮生六记》的。
今日游苏州沧浪亭的学者和文人,也常会打听《浮生六记》作者沈三白(即沈复)在此处的故居,只是他们也如上世纪三十年代的林语堂一样,带着满腔喜悦而来,却只能失望地面对着沧浪堂充满古典气息的波光和园林秀色嗟叹而已———沈三白之故居,早夭其影踪矣。《浮生六记》,其实仅剩原作四记,即《闺房记乐》、《闲情记趣》、《坎坷记愁》、《浪游记快》(后补之二记《中山记历》、《养生记逍》,传为晚清市井文人所补,风味大逊),乃清代乾隆至嘉庆期间的小商人沈三白的带自传性质的散文小品。此君虽是一介商人,且名不见经传,但因笔端独怀缠绵之情,用词遣句呈现一片性灵天分,且所述皆亲历之至爱至痛情事,令人读后不能释卷。特别是作者写其爱妻芸娘与之相伴相爱十数年间的恩爱,直至生离死别情状,那种摄魂夺魄的悲情日月,今日读来犹在眼前。芸娘之美丽娴淑,也令人怀想。记得也是林语堂此君,在他译成《浮生六记》英译本后,感慨地向友人说:沈三白之妻芸娘,乃是人间最理想的女人,能以此姝为妻,真是三生有幸呢。
今日苏州人氏,更常以《浮生六记》中沈三白所描述的苏州诸美景为傲呢。
❻ 有没有南康的 《浮生六记》
浮生六记【一】
老公是头猪,工作不到一年胖了二十几斤,喝凉水都长肉。大学时瘦瘦高高的身材严重变形,小肚腩也出来了。
逼着他减肥,他不愿意,总说男人胖一点才有威严。我说:“我最喜欢大学你瘦瘦的,行动时如弱柳扶风,一走路身上九道弯,千娇百媚,春天在你身上拴根绳都能当风筝放。现在呢,一走路身上肉直颤,每天晚上一翻身床就咯吱咯吱响。你再不减肥,肚子一天比一天大,总有一天你会胀得像气球,然后就飘走。”他哈哈一笑,左耳听右耳冒,掐掐我的脸说减肥是自虐。
我吓唬他要分手,他一边看足球一边哼哼哈哈地说:“分吧分吧,东西和钱都归你,我什么也不要,只要你走的时候别忘了带上我就行。”
※ ※ ※
老公到底在我的铁血政治下开始减肥,每顿只准吃两碗。为了安抚他,我也陪着一起减,由原来两碗减到一碗半。他吃得快,我吃得慢,往往我一碗没吃完,他已经吃完了自己的配给。每到这个时候,他就坐在桌旁,一边敲饭碗一边瞪大眼睛看着我吃,不说话。害得我食不下咽,心中充满罪恶感,只好将自己的饭拨出来一半,他一边说你怎么办一边吃得飞快,吃完了再瞪大眼睛看着我,只好又拨给他一半。
一星期后验收成果,我基本无变化,他长了二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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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了刺激,我决定每天只准他吃两顿,晚饭没他的份(中午他在公司食堂吃),老公见我狠了心,也不坐在桌子旁看我吃了。坐在客厅里用他的破锣嗓子凄凄惨惨地唱:“小白菜啊,地里黄啊……”害得我一口饭全卡在嗓子里。
半夜醒过来,老公不在身边,听到客厅里有动静出去看,只见老公蹲在冰箱前就着冰箱里的灯喀嚓喀嚓地啃苹果,一只手还拿着个西红柿,都是他不怎么爱吃的水果。看见我出来,他不好意思一笑,说:“吵醒你了?”
我心里酸酸的,拿过西红柿放回冰箱里,给他煮了碗面,看着他狼吞虎咽地吃完。
减肥计划不得不终止,按老公的话说就是他还在发育饿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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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在公司里八面玲珑,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回到家就整个人都松懈下来,呆呆的,往沙发里一萎,两眼无光、神游物外。我常常挑准了这个机会欺负他。
有一天,他照旧坐在沙发里,我拿出一付牌说:“我们来玩二十一点,打耳光的,我做庄。”
“什么?”
“二十一点。就是每人发牌,然后比谁的点数大。”我发给自己两张牌,又给他两张。一翻,我十七,他十。我解释说:“现在我的点数大,我可以打你耳光。”然后我挑出三张牌,左右开弓,给了他两耳光。
老公还是傻傻地“噢”了一声。
我心里暗笑,又每人发两张,这次还是我大。我把牌收回去,再发,这次平点。我说:“现在点数一样,庄家赢。”然后又给了他两个耳光。
老公兴趣上来了,问:“那我什么时候能打你?”
我发牌,这次他终于赢了。我指导他说:“现在你的点大,你就可以打我了,就像这样。”然后又给了他两个耳光,问:“会了吗?”
“会了。”
“会了就好,以后再玩吧。我去做饭了。”
往厨房走时回头看看,老公在那里咬牙切齿。
浮生六记【二】
看电视的时候,老公打了个大呵欠,被我顺手抄起桌上的梳子塞到他嘴里,顿时睡意全消。
这个游戏我百玩不厌,无论何时何地,只要老公打呵欠,我会抄起身边任何东西往他嘴里塞。
老公抱怨说和我在一起都让他变笨了。我笑笑不理他,我们也试过杂志上说的那种精致的生活,谈谈诗词、聊聊法国新浪潮的电影,可惜老公不合作,他宁可看足球。我试过几次也是全身不对劲,意兴阑珊地放弃。
会趁着超市打折抢购,还抢得兴高采烈,说:“嘿,又省了二块五。”
两个人一起去吃路边的麻辣烫,吃得嘴里冒火,还舍不得放下,从不吃西餐,因为觉得那一套礼仪无聊透顶,肉永远带着血丝。
看电影只拣最火爆的动作片。看歌剧,那个女主角在台上张大了嘴“啊啊啊”,我们在下面用望远镜专看她的舌头。
插句题外话,老公常说‘不臭怎么叫男人’,于是抖动着自己的袜子说‘闻一闻,疏筋活络、抖一抖,精神抖擞’(写出来才发现—恶~~)
理直气壮地对杂志皱皱鼻子说:我就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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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次谈起人与人之间的缘份,我说:“真可怕,你生在陕西长在甘肃,我生在辽宁长在内蒙,相隔了几千里。中国有十三亿人口,而我们竟然考入同一所大学,住同一个宿舍。算一算,机率小得吓人,万一哪里出一点错,我就遇不到你了。”这么一说,便觉得生命中多了点玄学的味道。冥冥中是不是有一种神秘难解的力量指引着我们,两个圆在某一点交错,我们便相遇。或者,一切都只是偶然。
老公推推我脑袋,笑我爱胡思乱想。自己也想了想,然后不在意地说:“就是没有你,我也会遇上别人,说不定他比你还好。”
“啪”的一声,感伤感恩的气氛荡然无存。我垂头丧气地瞪着他,人家本来还在那里感动莫然,准备拼了命也要维护这份感情的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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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老公也有感性的时候,出现的机率和哈雷慧星差不多。
大一上学期快结束时,彼此间都明明白白地感觉到那种吸引,却矜持着、恐惧着,不敢向前跨出一步。偶尔一个眼神交汇,心中波涛汹涌,脸上却还是若无其事。
放寒假,他回家我留校。
接过几次电话,语气也是淡淡的,两个人拿着话筒发呆,不知说什么好,也舍不得放下。
寒假结束,我在午夜出去接他,没有公交,没有中巴,舍不得打车,于是走了两个多小时,将近三十里去火车站。
看见他从出站口向我走来,忽然觉得很害羞,笑笑不说话。怕被他看见脸上的红晕,就一直将头扭了四十五度,给他一个后脑勺。
老公也讪讪的,勉强说了几句,结结巴巴,辞不达意。打车回学校,黑暗里,他忽然伸过手在我头上抚了一下,低声说道:“小毛孩,想我了没?”
一瞬间,眼眶发酸,既想哭又想笑。
半夜两点,空无一人的大街,三十里路,冷风,一切都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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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书很杂,言情推理、玄幻纪实、耽美情色,来者不拒。就连上世纪二三十年代陈旧的社会小说也能看得津津有味,从《儒林外史》到《官场现形记》以及后来归到社会小说名下的种种纪录体,结构松散,散漫到一个地步,连主题也不统一,闲聊似地随便讲给别人听。用老公的话说就是“专看垃圾”。
我经常向他推荐,为他讲解这本书哪里写得有新意、哪里是老旧的桥段。老公像大多数男生一样,对于太敏感细腻的东西不屑一顾,对琼瑶更是敬谢不敏。
我也不喜欢,自认很有包容力,但对琼瑶的小说就是读不进去,嫌她的故事太不食人间烟火,天真得令人发指。可是有一句话还是于我心有戚戚焉,“你的过去我来不及参与,你的未来我不会再错过。”文艺腔到让人觉得矫情,初初读到时,牙齿发冷头皮发麻。
遇到老公以后才明白,这种心态确实是有的,被琼瑶写砸了。
归纳起来不外乎四个字:相见恨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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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六月,和老公去了他的家乡——天水,以同学的身份。
一下火车,便对这个城市有一种既熟悉又陌生的亲切感。蓝天、土地、人流、高楼,仿佛都沾染着老公的气息。因为一个人,爱上一座城市。
可是心中也有种莫名的嫉妒。我们二十岁相遇,之前的日子便是空白,他不知道这世上还有一个我。
他的欢笑、眼泪、成功、失败,都由别人来见证,没有我的份,于是我嫉妒。
如果能再早些相遇那该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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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谈到死亡。
现在日子,年青力壮,每天活蹦乱跳,迫不及待去见识新的人新的事物。死亡仍是太遥远的事。
偶而也会想到五十年后的情景,两个白发苍苍的老头互相扶持相依为命,也满期待。老年不可爱,但可以做个可爱的老年人。
对我来说,死亡最大的威胁还是:人死如灯灭,无知无觉,我还没看够老公呢。我不怕死,但我怕死了后再不能像这样爱他。
于是我对老公说:”我们要一起活到很老很老,老得走不动。然后我们换上干净衣服,手牵手躺在床上,我说‘死吧’,我们就一起死了。”
老公吻了我一下,没说话,不知道他愿不愿意。
❼ 浮生六记适合什么类型的人看
适合喜欢看人物传记、情感类小说的人看。与其说《浮生六记》所记载的是沈复和陈芸之间的伉俪情深,不如说描写的是沈复这个“富二代”的败家人生。与其说《浮生六记》是对沈公子夫妇伉俪情深的真实记录,不如说这更是一本警示世人勤俭持家的反面教材。

(7)浮生六记电影在哪里看扩展阅读:
故事介绍
沈复的家庭在当时的年代应该属于小康之家,虽然与富二代曹雪芹他们家相比,谈不上富贵豪奢,但在当地也算大户人家,老爸是白领阶层,有房产,有仆役,过节开得起堂会,出门打得起出租。
但是在如此殷实的家庭里长大的沈公子,却在四十载春秋之后,就落下个妻亡子散、寄人篱下的下场。
❽ 浮生六记为什么不适合女人看
因为里面女人最终结局都很悲惨。
芸娘不过是个封建礼教的牺牲品罢了。 要求封建时代的女性自主并放眼长远,似乎过于苛责。可是与作者沈复时代相近的曹雪芹,他笔下的女子则更为可爱。且不说芸娘灵秀不如黛玉,处事不如宝钗,豪爽不如湘云。
精明不如凤姐,胸襟不如探春,风骨不如晴雯,刚烈不如尤三姐,就是着墨不多的鸳鸯、司棋等人,个性也要比她鲜明得多。
《浮生六记》被称为“小红楼梦”,真是浪得虚名。人们常说时势造英雄,没错。环境对于一个人的性格思想,命运成功,的确有很大作用。虽说在同样环境下的鸳鸯、司棋等人最终都没能摆脱同样的命运。

《浮生六记》里的芸娘是中国文学中最可爱的女人。能被受过新派思潮影响的大才子如此赞誉,想来芸娘必有过人之处。于是,我怀着倾慕之心找来《浮生六记》,想一睹芸娘之风采,谁知大失所望。所谓的“可爱”,大约只是满足了男人们对一个完美妻子的所有幻想而已。
她颇具情趣,能陪丈夫品月赏花,谈今论古,可以让男人过一把“红袖添香夜读书”的瘾;她能安贫乐道,生活艰辛时毫无怨言,甚至在自己病中也要赶制绣品以做生活开资,丈夫要与友寻幽探胜把酒对诗,她就拔钗沽酒,烹蔬为炊;
她对公婆简直是愚孝,她为婆婆代书无端受婆婆指责,又受公公误会责骂,而她却丝毫不辩解,道是“宁受责于翁,勿失欢于姑也。”公公想纳妾,她就极力物色,引起婆婆不快,她又赶忙写信给丈夫,托人早些将女子带回 ;她宽容大度,极力为丈夫觅一“美且韵者”的小妾,然相中者被有钱人抢去,她竟然因此而致大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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