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拍一部电影需要哪些审批程序
1、自审
首先要确定电影剧本没有违反审查条例如:危害国家统一、泄露国家机密、迷信、淫秽、赌博、暴力等等。
2、报备
确定剧本没问题后,要到电影审查机构备案,电影审查机构会对报备案的电影剧本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即可开始拍摄电影。
3、审查
电影拍摄完成后,要把影片交由电影审查机构审查,审查通过后即可上映。
(1)电影必须取得什么后可以发行放映扩展阅读
根据《电影管理条例》具体审查规定如下:
第二十五条
电影片禁止载有下列内容:
(一)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二)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三)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侵害民族风俗、习惯的;
(五)宣扬邪教、迷信的;
(六)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七)宣扬淫秽、赌博、暴力或者教唆犯罪的;
(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九)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
(十)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电影技术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标准。
第二十六条
电影制片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负责电影剧本投拍和电影片出厂前的审查。
电影制片单位依照前款规定对其准备投拍的电影剧本审查后,应当报电影审查机构备案;电影审查机构可以对报备案的电影剧本进行审查,发现有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禁止内容的,应当及时通知电影制片单位不得投拍。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广播电影电视行政部门制定。
第二十七条
电影制片单位应当在电影片摄制完成后,报请电影审查机构审查;电影进口经营单位应当在办理电影片临时进口手续后,报请电影审查机构审查。
电影审查收费标准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广播电影电视行政部门规定。
第二十八条
电影审查机构应当自收到报送审查的电影片之日起30日内,将审查决定书面通知送审单位。审查合格的,由国务院广播电影电视行政部门发给《电影片公映许可证》。
电影制片单位或者电影进口经营单位应当将《电影片公映许可证》证号印制在该电影片拷贝第一本片头处。 审查不合格,经修改报送重审的,审查期限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重新计算。
第二十九条
电影制片单位和电影进口经营单位对电影片审查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审查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国务院广播电影电视行政部门的电影复审机构申请复审;复审合格的,由国务院广播电影电视行政部门发给《电影片公映许可证》。
2. 电影发行许可证办理需要哪些条件与材料
电影发行经营许可证申请条件需要满足条件:
1、有电影发行单位的名称、章程;有确定的业务范围
2、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组织机构和专业人
3、受电影出品单位委托代理发行过两部电影片或受电视剧出品单位委托发行过两部电视剧
4、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资金注册资本不少于 50 万元人民币、场所和设备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电影发行经营许可证审批所需材料:
1、设立电影发行单位的申请报告
2、电影发行放映单位申请设立登记表
3、工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文件
4、电影发行经营许可证审批所需材料必须要包含申请的章程
5、注册资金证明香港、澳门服务提供者设立的电影发行公司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00万元
6、经营场地证明
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包括任命书、身份证复印件等
8、经营管理和技术人员名单
9、已代理发行影视片的委托证明等材料
电影发行经营许可证年检申报条件: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电影工作的方针、政策,遵守法律和法规
2、按规定及时准确地向政府管理部门上报有关电影发行放映的各项统计数据
3、依照有关规定上缴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
4、发行放映的影片必须是经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电影局颁发上映许可证的影片
5、发行放映影片的单位必须拥有所发行放映影片的发行放映权
6、每年必须发行放映不少于规定数量的国家主管部门确认的重点影片
申报流程:
3. 一部影片在取得什么后才能上映
电影片公映许可证。
公映许可证的取得,依据《电影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关条款包括:国家实行电影审查制度。未经国务院广播电影电视行政部门的电影审查机构审查通过的电影片,不得发行、放映、进口、出口。
电影审查机构应当自收到报送审查的电影片之日起30日内,将审查决定书面通知送审单位。审查合格的,由国务院广播电影电视行政部门发给《电影片公映许可证》。
(3)电影必须取得什么后可以发行放映扩展阅读:
影片初审材料:
1、数字电影送高清数字节目带(HDCAM)一套;胶片电影送混录双片一套(或BETA 带);
2、《国产影片审查报批表》一式三份,须加盖第一出品单位的公章;
3、《主创人员登记表》一份;
4、影片片名英文译名的报告,请提交省级广电部门批复同意;
5、影片如需变更片名,请提交省级广电部门批复同意;
6、影片如需增加、变更出品单位的,须提前申报,并经省级广电部门批复同意;
7、影片聘请境外主创人员,请提交省级广电部门批复;
8、影片完成台本的电子文档(附光盘);
9、交回该片的《电影剧本(梗概)备案回执单》或《摄制电影片许可证(单片)》。
4. 电影版权问题
如果你开电影院
寻找片源必须联系电影发行公司购买放映权
也就是电影拍摄后让发行方联系各个电影院放映
现在的电影院多是 1 全国连锁经营 2每个城市有几个独一无二的影院 3电影公司旗下影院 4百姓私人投资小型影院 5录像厅(地下的)
片源
1 电影公司直接联系影院
般电影拍完后得发行放映,中间有发行公司,一般全国出名的影院都知道,电影发行公司直接联系影院上映,不过之前影院已有放映基础(设备、投资、规模)
2 加盟院线
直接加盟国内某个院线,加盟后直接获取新片片源,但放映有限制
像加盟院线需要资质 你的影院座位规模、设备、投资,放映一部片子需先交电影费给电影公司无论你放映影响如何,多的你留,有分成,少了你赔
3 购买放映权 类似于电视台放电视剧版权
建议加盟院线 资金非常重要!!!
不能不经电影方允许私自放映除非地下录像厅!这属于违法而且会遭到电影公司起诉索赔,除非自己买回家看,这个谁也管不了
建议网络搜索 加盟院线 电影片源 电影放映版权
电影版权即电影著作权,是指电影作品的作者或者公司法人对其作品享有的权利。(包含电影发行权,电影放映权)。电影版权的取得有两种方式:自动取得和登记取得。在中国,按照著作权法规定,作品完成就自动有版权。 所谓完成,是相对而言的,只要创作的对象已经满足法定的作品构成条件,既可作为作品受到著作权法保护。在学理上,根据性质不同,版权可以分为著作权及邻接权,简单来说,著作权是针对原创相关精神产品的人而言的,而邻接权的概念,是针对表演或者协助传播作品载体的有关产业的参加者而言的,比如表演者、录音录像制品制作者、广播电视台、出版社等等。
像中国一些电视台放映国外电影或年代久的电影就没有购买就是无版权放映
首先要看你的立场
两种选择上面已经说了 1 正规影院
2 非正规影院(不经政府许可,盗版影片)
我想你开的肯定是 正规影院吧,这样就得投资,投资非常重要!!!你想赚钱就得花钱,二轮影片同样需要放映权,只不过现在影院多数模式是与制片的电影公司分成就是影院分部分,电影公司一部分,建议你咨询相关法律专家,想办大事网络是解决不了终极问题的
B 举个例子(和你模式不同)目前像国家下乡的露天影院经过国家统一片源供应商,拷贝所以这笔版权费国家与电影公司已支付,就可以在下边放映了!
再打个比方,看你放什么影片 像 90年代香港《倩女幽魂》《倚天屠龙记之魔教教主》……等原来的影片吧!这些你可以放映,你想想哪个电影导演会注视全国小影院版权,除非有人举报你盗版或政府部门查你证件或是否正规拷贝
我想 香港电影公司不会找这个了 呵呵~~看看央视6频道 这个也不是100%的付版权的,因为电影公司巴不得宣传呢!
二轮影片不再多久拿到,你可以等到新电影放映之后,过一段时间 租或直接购买电影拷贝,这样便宜了
播放电影设计 版权 版权 还是版权!!!不经电影公司同意你就属于侵权,
不用交什么费用,直接联系电影公司购买拷贝或加入院线,或自己找个长期供应拷贝的发行公司,有个业务固定渠道!
不说了,我想你应该明白了————
5. 电影如何获取放映许可证。
电影上交电影行政主管部门(内资)或省级电影行政主管部门,电影审核通过了便发放“放映许可证”。
相关介绍:
许可条件:设立电影放映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电影放映单位的名称、章程;
2、有确定的业务范围;
3、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组织机构和专业人员;
4、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资金、场所和设备;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电影必须取得什么后可以发行放映扩展阅读
国家对电影摄制、进口、出口、发行、放映和电影片公映实行许可制度。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电影片的摄制、进口、发行、放映活动,不得进口、出口、发行、放映未取得许可证的电影片。
审批设立电影制片单位,除依照前款所列条件外,还应当符合国务院广播电影电视行政部门制定的电影制片单位总量、布局和结构的规划。申请设立电影制片单位,由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电影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国务院广播电影电视行政部门审批。
6. 电影需要怎样才能上映
电影需要广电总局审核并且给予电影片公映许可证后才能上映。
电影片公映许可证,俗称龙标。每次在影院看电影时,出现在片头的绿底龙头标志,因上面写有公映许可证以及电审字号,一直被视为电影的准生证。
中国电影公映许可证的取得,依据《电影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关条款包括:国家实行电影审查制度。未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审查通过的电影片,不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行、放映、进口、出口。
电影审查机构应当自收到报送审查的电影片之日起30日内,将审查决定书面通知送审单位。审查合格的,由广电总局发给《电影片公映许可证》及《电影片公映许可证》证号片头,该片头由广电总局统一制作。
(6)电影必须取得什么后可以发行放映扩展阅读:
国产影片从最初的立项到上映,在审查的环节上一般要经历3个关卡,第一关就是影片的“立项关”。某知名制片人告诉记者:“所谓立项很简单,就是电影剧情梗概、片名、片种、影片题材等材料。
立项没有行政费用。在材料齐全的情况下,7个工作日内会通过。但是以现在审查部门的效率,5个工作日一般都可以给明确答复。”
过了“龙标”,也就是“内容审查”这一关,几乎所有的投资方、剧组都可以松一口气了。接下来只要完成上映前的技术审查,影片就可以同观众见面了。在技术审查上,影片的过审率几乎达到了99%,“有些影片送去审查,放映一遍当场就会过审。”
7. 电影短片的发行放映
一部短片从制作,到发行、放映,是一个产业链。短片的销售和发行对短片的发展起着重要作用。与故事片相比,短片的销售和发行明显不同。商业片严格和大部分非商业片区分开来。对于短片发行商来说,因为没有可以接受的电影费用账单系统允许短片参与影院的票房收入,他们无法从短片中获益,主要的商业发行商已经从短片市场撤出。有人认为,短片区可以自己组织一个有效的商业发行结构。从商业角度看,最短的故事片和动画片是商业部门的首选,而记录短片超过了短故事片和动画片,统治着非商业机构。现在,大约1500部德国短片可以得到发行。2003和2004年,发行商分别发行了86部和58部短片。三分之一以上的短片会能够找到商业的发行商合作。
在短片代理发行中,汉堡短片经销商是最重要的短片发行渠道。自2000年以来,130万影院的观众通过汉堡短片代理经销商的发行看到了短片。汉堡短片经销商的订购系统非常成功,他们的年费就可以让影院每周从他们机构的存量短片中选择不同单元播放。除此之外,教育厅公众与媒体办公室下的销售和发行部门和电影节一样对德国的短片发展起着重要作用。 短片节是短片展示最重要的舞台。据2006年得累斯顿(Dresden)的德国短片协会调查显示:一部德国短片平均要送到15个国内的和15个国际的电影节参赛,其中90%的短片制作者都认同电影节这种机制。毫无疑问,电影节成了艺术家们展示短片、借以表达艺术思想最重要的平台。在德国,90%的电影节播放短片,大部分电影节成为电影制作者相聚的地方,因而电影节也就成了电影产业的一个重要市场。短片的主要观众来自电影节。在德国,每年有大约30万以上的观众去电影节观看短片,这个数字是德国商业电影院无法相比的。严格来说,一些规模较小的电影节可能算不上电影节,但它们以其灵活方便的特点弥补了电影产业的缺口。
在德国,每周大约有80个电影日或电影周,以及大大小小的电影节放映短片。其中比较重要的有上述的奥博豪森国际短片节和汉堡国际短片节。他们都有自己不同的侧重点:汉堡国际短片节对于公众来说是一个大型的城市盛典,主办方会有一系列的活动。汉堡短片代理机构成为德国短片发行的重要因素。奥博豪森国际短片节侧重的是艺术片和特别主题的栏目,所以它成为制片人聚会的重要场所。除此之外,还有一些比较重要的短片节,如得累斯顿国际短片节、雷根思堡短片周(Regensburg Short Film Week)等等。 无论是在生产还是购买短片方面,电视对德国短片市场的影响微乎其微。每年大约只有40部德语短片被购买。短片很少被纳入电视节目中。短片既没有在德国主要的公共广播机构播放,也没有出现在私人的商业渠道。在电视世界,短片被认为只是针对适当的观众群,通常在一些不太好的时间段播出。电视播放短片数量之少的一个原因就是,缺乏深入对待和处理如此数量巨大的短片的工作人员。抛开每年2000部短片不谈,不断波动变化的生产者和制片人都给整理工作带来了巨大的障碍。
虽然80、90年代一些私人电台播放过一些短片节目,但今天只有“3sat”和“艺术”仍然有固定短片栏目。“3sat”是在每周长片电影和随后的节目中之间播放两三遍短片。法德文化频道——“艺术”,两三年前发展了一档短片特别节目——每周杂志栏目《短路》。每年大约需要60部短片,节目被制作成杂志每周报道当前动向、介绍世界各地的导演、电影节。它已经成为德语短片播放领域中最重要的平台。 近几年,互联网上开辟了许多新的发行形式,短片也从中获利。特别是互联网为短片的普及作出了贡献。一些机构和公司喜欢在他们的网页播放短片,其中大部分参赛影片或出于广告目的。通过这种方式,用户现在可以根据他们自己的艺术和美学需求选择短片。然而,许多在电影节上获得成功的短片由于各种原因对互联网持种种保留意见。许多制作人和影片的所有者对互联网上展示他们的作品是否合适持怀疑态度。
迄今为止,纯粹在互联网上介绍短片的业务一直处于亏损状态。原因是用户很少愿意在互联网上支付观看费用。这项研究正在进行,短片可以通过其他盈利性方式,如手机上下载“移动内容”等形式来获得报酬。
今天,数字技术不仅是运用在作品制作前后,而且运用在销售和电影放映上。短片也参与了开发和使用全数字化生产、储存和运输设施的建设。在这方面,短片一直是最重要的形式和唯一创意平台。其中最新发展就是为手机网络和互联网协议电视提供“移动内容”。不过,一旦新的技术难题(如技术和质量)被攻克,短片将退居次要位置。 档案馆在保存作为文化历史记录的短片中处于中心地位。他们负责收集、保护、出版活动,同时与院校合作。一些档案馆也承担着发行商的重要工作,他们也为市民提供服务。可惜的是,档案馆没有一个中央德语的短片搜索目录,也没有一个统一的目录规范去给短片建档,并告诉人们如何访问这些档案。此外,国家、市和私人档案、电影节档案在保存文化遗产方面发挥了特殊的作用。令人担忧的是,在被调查的一半以上的档案馆表示,由于缺乏财政支持和良好的待遇,未来他们将无法提供服务和维护足够的库存短片。主要的库存影片甚至还没有被汇编,有很多电影拷贝必须得到保护,免受褪色,反复使用带来的损害。影院的数字化将面对档案保存的新问题。电影应该按其原有的方式保存,还是将其数字化。越来越多的新影片考虑到将来的存档问题, 而选择数字格式,额外的问题就出现了。比如,归档和维修的数字清单。
8. 电影发行需要什么手续
当然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电影)电视厅(局)、文化厅(局)、工商行政管理局:
为贯彻实施《电影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0号,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加强对电影制片、发行、放映单位的管理,现就已经设立的电影制片、发行、放映单位(以下统称电影经营单位)重新办理审批和登记手续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条例》有关规定,已经设立的电影经营单位必须在1997年1月1日前向管理电影的行政部门重新申请审批,领取相应的许可证,并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重新登记手续。
二、原有电影经营单位属于有限责任公司的,必须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进行规范,并按《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进行登记。属于非公司企业法人的,按《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及其《施行细则》的规定进行登记。
关联资料:宪法法律共1部行政法规共2部
三、电影经营单位办理重新登记手续,应向《电影管理条例》规定的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原登记机关与重新登记机关不一致的,原登记机关应将登记档案移交重新登记机关。
四、重新登记的电影经营单位按新设立企业提交重新登记所需材料,原提交的登记材料中已有《国有资产产权证明》或验资证明的,重新登记时可免交相应的证明。重新登记收费按变更登记收费标准执行。
五、各地广播电影电视、文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认真学习《电影管理条例》,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审批和重新登记工作。
六、地方人民政府管理电影的行政部门参照广播电影电视部制作的审批登记表和许可证样式,制作《设立电影发行单位审批登记表》和《设立电影放映单位审批登记表》以及《电影发行经营许可证》和《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
七、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电视厅(局)和文化厅(局)于1997年5月底前将重新办理手续后的发行、放映单位重新登记情况的统计资料报广播电影电视部电影局计财处。
附:
一、(1)摄制电影许可证样式(略)
(2)摄制电影许可证(副本)样式(略)
二、(1)电影发行经营许可证样式(略)
(2)电影发行经营许可证(副本)样式(略)
三、(1)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样式(略)
(2)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副本)样式(略)
四、中外合作摄制电影片许可证(略)
五、设立电影制片单位审批登记表(略)
六、设立跨省级电影发行单位审批登记表(略
参考http://www.chinaacc.com/new/63/70/2006/2/sh64233157302722600214280-0.htm
9. 影片取得什么才能放映
《电影片公映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