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素媛电影引发了什么效应,出台了什么法律
根据真实事件改编的电影《素媛》,迫使韩国政府出台了很多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
很多人应该都看过《素媛》这部电影,事实上,很多人不知道的是,这部电影是有原型的,这个人就是赵斗顺。事情发生于2008年的一天,犯罪嫌疑人赵斗顺在小素媛上学的路上,将其抱进厕所之中,以极其残忍的手段强奸了时年8岁的女幼童。案件发生之后,赵斗顺因为被鉴定除了精神问题,最终只被判处12年有期徒刑,并且在今年的十二月十二日出狱。赵斗顺的这起案件,也被翻成了拍成电影《素媛》。
不久之后,赵斗顺被逮捕,但是,因为法官判定他精神不稳,加之韩国没有死刑,最高的有期徒刑也只有15年,赵斗顺只被判处了12年判决。不过,赵斗顺案影响太大,在这之后,针对这一案件的法律,接连出台。值得一提的是,在赵斗顺事件后,韩国法官对于儿童性暴力事件已经不允许犯案者以“醉酒导致心神耗弱”为由申请减刑。
总而言之,由于当年《素媛》这部电影影响极大,韩国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的法律。
㈡ 真相总是那么的触目惊心,电影《熔炉》在韩国法律界的反响如何
电影《熔炉》真的改变了韩国法律。
电影《熔炉》暴露出的社会福祉机构内存在着的侵害残障人人权的问题,也引发了韩国民众对残障人群体的集中关注效应。韩残障人团体等民间组织一致呼吁应对《社会福祉事业法》进行修订。
2011年12月29日,韩国国会通过了《社会福祉法事业法修订案》。修订后的社会福祉法规定,对触犯《性暴力特别法》和《儿童青少年性保护法》规定的犯罪行为,十年内不得从事相关业务,在职期间对使用社会福祉设施的人员实施同类犯罪的,将永远禁止从事社会福祉事业的经营管理业务。
《社会福祉事业修订案》还规定了经营管理人员停止执行职务,强化国家和自法团体的指导和监督力度,提高社会福祉经营管理机构公益性和透明性等措施。
同时,电影中暴露出的光州仁和学校虐待和性侵害学生事件,也引发人们对学生人权和性侵犯问题的关注。韩政府为预防“熔炉”事件的再次发生,积极推动国会通过《教育公务员法修订案》。修订案规定对实施性犯罪的老师将处以100万韩元以上的罚金并予以清退。
2011年10月起,韩国教育科学技术部对全国所有寄宿型特殊教育学校和普通特殊教育学校实施联合检查,并成立预防对残障学生实施性侵犯的“常设监督团”。同时还将对幼儿园、学校等教育机关从业人员的性犯罪经历进行调查。
韩国各级教育机关对残障人学生性侵害现状进行调查,并加强性教育以防止再次发生类似事件。韩国京畿道、光州、首尔等城市也相继出台《学生人权保护条例》禁止间接体罚,禁止性别歧视等。
(2)韩国哪些电影改变了法律扩展阅读:
在电影中,涉案校方动用权力压迫、利益诱惑等手段疏通法官、检察官,取得了被害儿童监护人的和解,并最终以处罚最轻的缓刑避开了法律的实际惩罚;在现实中,光州仁和聋哑特殊教育学校虐待和性侵残障学生事件则发生于2000年。
2000年至2004年间,光州仁和特殊教育学校教职人员长期对残障学生实施虐待及性暴力侵害。直到2005年6月,此事才广为人知。原因是一位职员实在忍不住,向光州障碍人性暴力服务机构揭发了此事。
之后,继警察与检方进行搜查后,国家人权委也展开了调查。但是当时对罪犯的处罚很轻,2005年11月,该案一审,涉案校长金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行政室长金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名教师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不过,前述当事人在判决后事实上没有接受实质性的惩罚,仍继续在学校担任职务。
事情过去6年了,无论是加害方,或是受害方似乎都将这件事埋藏在记忆深处,权当一切都不曾发生过。
电影的上映不仅引起了人们的反思,也再次将这起已结案的性侵害案件推上水面。在韩国民众的集中关注和推波助澜之下,韩国光州警方组成特别调查组再次着手对“仁和学校事件”进行调查。
2011年9月29日,40名涉案教职员工中,其中1名因涉嫌性暴力被起诉、12名因涉嫌向事业法人行贿予以不拘留起诉、13名受到向所任职机构通报处理、其他14人则接受内部调查。
2011年12月29日,光州地方检察厅对涉嫌对女学生实施性暴力侵害的光州仁和特殊教育学校另一主要当事人实施逮捕,该名当事人2006年曾因证据不足作不起诉处理。仁和学校目前亦因援助资金中断等而处于事实上的关闭状态。
㈢ 改变韩国法律的三部电影
《素媛》
㈣ 韩国电影熔炉真是改变了韩国的法律吗
可以这么说。
电影熔炉改编自韩国女作家孔枝泳同名小说,以发生于光州仁和特殊教育学校(距首尔四小时车程)的真实案件为蓝本创作,电影于2011年9月在韩国上映后,引起了巨大反响,据统计,总观影人数达到570多万,为韩国人口的十分之一,甚至连总统李明博也观看了此片。
这部电影引发了一系列法律的修订。详细介绍如下:
一、《熔炉法》
在强烈的民意背景下,2011年10月28日,韩国国会,208名出席会议的议员以207票赞成,1票弃权通过了《性侵害防治修正案》(又名《熔炉法》)。熔炉法规定:
1、性侵女身障者或不满13岁的幼童,最高可处无期徒刑,并废除公诉期;
2、对残障者性暴力犯罪的,删除了“不能反抗”的构成要件;强奸犯罪的处七年以上或无期徒刑,强制猥亵犯罪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不仅提高了量刑刑期,而且不得宣告缓刑;
3、从事残障人保护及公益事业的人员,对残障者实施性暴力犯罪的,在量刑标准的基础上加重二分之一刑期以严惩。新法于2012年7月正式实施。
二、《社会福祉事业法修订案》
2011年12月29日,韩国国会通过了《社会福祉事业法修订案》。修订后的该法规定,对触犯《性暴力特别法》和《儿童青少年性保护法》规定的犯罪行为,十年内不得从事相关业务,在职期间对使用社会福祉设施的人员实施同类犯罪的,将永远禁止从事社会福祉事业的经营管理业务。
三、《对残障者实施性暴力等人权侵害预防对策特别委员会组成决议案》
韩国国会还通过了《对残障者实施性暴力等人权侵害预防对策特别委员会组成决议案》,该特别委员会将对以残障者为对象实施性暴力等侵害人权的问题进行调查,并制定相关对策。
2011年12月19日,韩国大法院量刑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在性犯罪类型中新设对残障者实施性暴力犯罪,与对非残障者实施性犯罪相比,量刑标准由三年提高至五年。新的量刑标准将于2012年3月16日正式实施。
四、《教育公务员法修订案》
同时,电影中暴露出的光州仁和学校虐待和性侵害学生事件,也引发人们对学生人权和性侵犯问题的关注。韩政府为预防熔炉事件再次发生,积极推动国会通过《教育公务员法修订案》。修订案规定对实施性犯罪的老师将处以100万韩元以上的罚金并予以清退。
2011年10月起,韩国教育科学技术部对全国所有寄宿型特殊教育学校和普通特殊教育学校实施联合检查,并成立预防对残障学生实施性侵犯的“常设监督团”。同时还将对幼儿园、学校等教育机关从业人员的性犯罪经历进行调查。
五、《学生人权保护条例》
韩国各级教育机关对残障学生性侵害现状进行调查,并加强性教育以防止再次发生类似事件。韩国京畿道、光州、首尔等城市也相继出台《学生人权保护条例》,禁止间接体罚、禁止性别歧视等。
(4)韩国哪些电影改变了法律扩展阅读
电影真实案件:
2000年开始,光州仁和特殊教育学校的部分教职人员开始对残障学生实施虐待及性暴力侵害。
2005年,光州仁和聋哑学校前行政室长金某在学校行政室用绳索捆住有听觉障碍的女生(当时18岁)手脚,强奸至伤。
2005年6月,该校教师全应燮向光州身障者家庭暴力谘商所揭发了此事。案件中的学生受害严重,时隔数年,曾为受害学生们做心理治疗的老师在回忆起当年受害学生的糟糕状况时,仍忍不住痛哭失声。
这所学校是私立学校,同时又是既能获政府补助又能向企业募款的社福法人单位,受《私立学校法》和当时实行的《社会福祉事业法》的双重保护,经营自主,完全不受外界监督。所以,虽然当地人权团体付出种种努力,寄希望于司法,但结果很不理想。
一审中,只有4人受到司法审判,其中校长、总务主任一审分别被判5年和10个月,2名性侵老师被判2年。二审更是发生大逆转,校长、总务主任以没有前科和与被害者家属达成协议(用公款支付和解费)而被判缓刑获释。
事实上,前述当事人在判决后没有接受任何实质性的惩罚,仍继续在学校担任职务。人权团体认为判决不公,一直坚持抗争,但收效甚微。
2008年,韩国女作家孔泳枝读到关于此事件的网络新闻,调查之下,很受震动。她将该事件写成小说在网络上连载,点击率超过1600万人次。
2009年,小说出单行本,大卖。电影中的男主角孔刘(正在服兵役)读到此书。
2010年8月,孔刘退伍,提出将小说翻拍成电影的计划。电影由著名导演黄东赫执导,孔刘主演,2011年9月上映。
电影的影响力远远超过了小说,它使这起已结案的性侵害案件重新走进人们的视野。很快,网络出现要求案件调查重启的百万人签名活动。在韩国民众的集中关注和推波助澜之下,韩国光州警方组成特别调查组再次着手对仁和学校事件进行调查。
2011年9月29日,40名涉案教职员工中,其中1名因涉嫌性暴力被起诉、12名因涉嫌向事业法人行贿予以不拘留起诉、13名受到向本人所任职机构通报处理、其他14人则接受内部调查。
2011年12月29日,光州地方检察厅对涉嫌对女学生实施性暴力侵害的另一主要当事人实施逮捕,该名当事人2006年曾因证据不足作不起诉处理。学校亦因被光州政府取消执照而暂时关闭。金某被判12年有期徒刑,戴电子脚镣10年,身份信息公开10年。
㈤ 素媛这部电影促使韩国更改了什么法律,
2013年10月2日,韩国上映了一部名为《素媛》的电影。这部电影描述了一个既残酷又感人的故事。这个故事之所以是残酷的,是因为主人公素媛是个年仅8岁的女孩,但却遭遇了十分严重的性侵,最残酷的是这部电影并不是虚构的,而是根据真实案件改编的。
2010年6月29日,韩国国会举行全体会议,通过了该法案。在当日投票中,147票赞成、23票反对、30票弃权根据该法案,韩国将对性侵犯儿童的初犯和再犯者进行“化学阉割”,处罚年龄从25岁减低至19岁(即年满19岁的罪犯);将儿童的定义扩大至16岁(即未满16岁的儿童)。性侵犯儿童犯人将在出狱前两个月开始“化学阉割”,最长时间为15年。
2011年7月,法案开始实施。韩国由此成为亚洲第一个对性犯罪者实施化学阉割的国家。
㈥ 韩国电影《熔炉》真的改变法律了吗
电影《熔炉》的热映在韩国国内掀起了一股“熔炉热”,并进而发酵成“熔炉效应”。在民众的高声疾呼下,当年案件被重新审理,涉案人员被重新起诉。甚至于,韩国国会竟然为此特别通过了熔炉法,加强了对残障人士和未成年人性侵犯案件的惩罚力度。由一部电影的热映而推动司法的改革,这听起来似乎是天方夜谭,而在韩国竟然成为了现实,《熔炉》作为一部伟大的电影,实至名归。
《熔炉》引发了韩国民众的持续关注,在民众的呼声和舆论的压力之下,韩国光州警方组成特别调查 组再次着手对“仁和学校事件”进行调查,案件涉案人员被重新起诉。与此同时,韩国政府为保障未成年人的权益,陆续修改和通过了一系列法案,其中,又以《性 暴力犯罪处罚特别法部分修订法律案》(又名“熔炉法”)最为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