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在做电影时语言音乐音响的有什么问题
是否逼真的问题。
语言、音响和音乐是影视作品中的三种声音类型,它们在艺术表现上错综复杂地交织在一起,构成了影视听觉不可分割的整体。
㈡ 电影配乐的详细创作过程是怎样的
我就以我所了解的一些东西说说吧。
1.电影配乐的制作绝对不是一个人能完成的,它首先要有谱曲的人根据剧情需要和风格以及导演的要求写出各场景适用的曲谱,再由交响乐团,电子合成器,某个乐队或者歌手来演绎;还有一些特别的情况是引用已有的作品(如《变心金刚》就以林肯公园的“what i have done”做主题曲),或是将某经典名曲原版套用或由谱曲者个人风格化重新演绎。之后要进行音乐的后期制作和录制,并根据电影画面和情节进行剪辑。而这过程中,谱曲的人往往身兼数职。这些曲子集合成光碟发行就是所谓的原声大碟了。
2.配乐的曲目数量应该视影片的时间长度和情节变化,作曲者的对影片的理解和自己的构思等等而定。
3.影片在完成前期拍摄之后,就要进行后期制作。比如特效制作,画面剪辑,演员配音(拍摄时现场录音的且不需重新配音的除外)和音乐配音等等,所以音乐要有相应的剪辑甚至修改曲谱重来。
4.这个问题要看“配乐大师”的个人修养和其他一些情况了,就像前面所说的“身兼数职”是常有之事。
配乐大师就不说了(网络知道里有),推荐几个很牛的工作室X-Ray Dog(这个地球人都知道,提及预告片和配乐,他们绝对是泰斗),Two steps from hell(做《2012》预告片配乐的),Immediate Music(也很经典,他们的作品网络上可以找到几个试听和下载)。这些都是专做电影预告片配乐的工作室,也都有各自的官方网站。但由于他们的音乐不发行而且涉及到版权问题,比较难找,但只要找(英文网页也要去喔)肯定是有的。感兴趣的话我可以发两首给你试试,全部我就无能为力了,BT种子倒有。
题外话,看你这悬赏,真的是“10分”迷恋哪,晕~
㈢ 关于音乐的电影
歌舞青春 卢浮宫魅影 蝴蝶(里面的插曲很喜欢) 僵尸新娘(其中鬼魂们唱的歌真的好可爱) 宫崎峻的动画配乐都很舒服(天空之城,悬崖上的金鱼公主,龙猫…) 我自己感觉不需要专去挑只是音乐的电影,只要看电影的时候把注意力集中在配乐上就可以了。。 不知道,我的回答是你要的么,反正都是我的大爱啦!
㈣ 关于影视音乐的问题
什么是影视音乐:就是为了这部电影而专门做的音乐. 这首音乐在电影上映之前没有发布出去.就叫影视音乐
影视音乐的构成主要包括:主题音乐,背景音乐,叙事性音乐,情绪音乐,节奏气氛音乐以及时空过渡的连续音乐等等.
一、烘托与渲染画面气氛:
《阿甘正传》最后)都起伏不断地响起主题悲情基调的音乐,悠远、神秘、凄美、感伤,那么浓重的宿命色彩的音乐。这一主题音乐的反复出现,使得影片的叙事变得生动细致,把作为个体的人在大时代面前的那种悲剧感渲染得分外鲜明。
2、揭示和深化主题
《阿甘正传》则以轻快的、具有时代特色的美国音乐来使观众产生联想,及其片头曲随着一朵不知何去何从的羽毛的出现渐渐奏起,引起了观众丰富的联想。
4、揭示画面段落:
在《劲歌飞扬》和《阿甘正传》中尤为突出。它们运用多首歌曲连续进行描写故事的情节发展,当另一段音乐响起的时候,就是画面转换的时候。
5、推动情节发展:
阿甘正传》中片头曲的出现 引出了剧情。
6、代替音响:
在《夏洛特的网》中尤为突出,当小猪要做一些动作时,音乐多用一些与实际发音相似的乐器,加强了真实性,使小猪可爱的形象活灵活现。
7、加强了时空扩展:
《角斗士》、《阿甘正传》和《亚瑟王》的主题音乐都具有悠远的基调,所以每当主题音乐在片中响起的时候,都使场面的描写具有时空的扩展性。
8、表现艺术风格和民族特色:
㈤ 导演与电影配乐的制作人怎么才能制作出电影配乐
配乐制作人?好像没有这个岗位。通常好莱坞电影有个音响总监,音乐监制或编辑(他们有时候赚的比作曲还多,一天上万美金工资的不少)当然最重要的还是作曲。在中国通常就是导演和作曲直接聊,作曲需要摸一下导演的风格和套路,电影作曲不光要音乐写得好,还要懂戏剧。导演可以不懂音乐,但作曲一定要懂点电影(因为是收钱的一方)。无论是古典戏剧,当代舞台剧,音乐剧,还是各种电影,作曲家都要比较熟悉才行,我就自己在家看了半年的编剧书,然后再去补电影,果然不太一样。如果电影仅停留在剧本时就要参与创作的话,那就是要和导演多聊,让他给你听他喜欢的音乐,你也可以放点你喜欢的作品看看他的反应,大概风格现有个口头方向,然后去写两段小样看看导演的意见,其实如果方向没啥问题,这活接下去就好整一些。如果方向错误,那有的作曲折腾了。
㈥ 制作小电影的几个问题
现在别的软件同样能制作出来。如《卡丽来》、《浪漫MTV》、《我形我素》《绘声绘影》等movie maker 或系统的增值计划的一款软件。同样可以制作。
㈦ 谁知道关于音乐和电影的后期制作的知识啊
音乐的后期制作一般是在乐队和一些电台的支持下制作的。需要一些特别的技术人员。制作场地大都在电台或电视台的录音棚里完成的。
电影后期制作主要依靠制片方的技术团队,大部分是影像、音效合成技术,也需要特别的技术人员、仪器设备和大量的资金投入。
一个好音乐好电影的上市,除了歌手演员的努力外,后期制作也是必不可少的。只是他们大部分默默无闻的罢了。
㈧ 电影音乐创作的矛盾有哪些
1、是欣赏高超的演唱技巧还是领略剧本内容带来的思想和情感。
2、作为创作者和演唱者应该如何处理技巧和情感表现的关系。以上两点是电影音乐创作的矛盾。
㈨ 然后有很多音乐电影什么都要版权问题
歌曲、电影本身就已经产生了著作权的相关权利。我们国家为了保障著作权人的权利在著作权法中确定了十七项关于专利的保护。从互联网上歌曲可能本身不会受到侵权行为。但是传播者是属于侵犯了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行为。详见著作权法第十条。电影作品如果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再次展现电影作品的依然会侵犯著作权人的放映权。本身可能不会涉及侵权行为,但是如果进行传播就会涉及到侵权行为。
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十条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
(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二)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三)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四)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五)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六)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七)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的权利,计算机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
(八)展览权,即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九)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
(十)放映权,即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等的权利;
(十一)广播权,即以无线方式公开广播或者传播作品,以有线传播或者转播的方式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的权利;
(十二)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十三)摄制权,即以摄制电影或者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将作品固定在载体上的权利;
(十四)改编权,即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
(十五)翻译权,即将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语言文字的权利;
(十六)汇编权,即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
(十七)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著作权人可以许可他人行使前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并依照约定或者本法有关规定获得报酬。
著作权人可以全部或者部分转让本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并依照约定或者本法有关规定获得报酬。
第三节 权利的保护期
第二十条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
第二十一条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
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摄影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
㈩ 探讨怎样为电影制作背景音乐
是这样电影制作方一般在开机时就已经选择好合适的制作人来进行电影音乐的创作。电影制作方会先把剧本交给音乐人来创作主题曲 片尾曲 插曲等等。等电影拍摄到尾声导演会吧剪辑好的电影视频交给音乐制作人。音乐制作人会根据视频的场景和情节进行配乐的创作。目前来说音乐人会用到专业的软件在电脑上完成配乐,所以现在的电影情节场景的配乐契合度比较高,音乐人可以把音乐的音符对应到视频的每一帧。所以好莱坞大片的音乐会经常出现变拍,这有一部分原因是让音乐更好的对应视频片段。配乐的过程中会不短的开会讨论每个场景的配乐是否合乎电影要求最后定稿。定稿后音乐人会把电脑上完成的配乐打成乐谱到录音棚录制配乐。最后会把录好的音乐拿到影视后期棚和电影的音效 对白等等合成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