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麻烦推荐一些类似于“阳性行为强化”、行为矫正、干预等心理学知识书籍。
《变态心理学》,有关于异常心理的,也许对你有用
B. 有没有外遇行为矫治的好办法
这个你找今世缘婚姻咨询吧,一个处理情感问题的平 台,对解决情感问题有一定的帮助。
C. 《超级礼物》和《窈窕绅士》这两部电影用到了哪些心理学的行为矫正技术
个人心理的矫正技术,觉得好请采纳!
D. 行为矫正的名词解释
行为矫正,心理学术语,是属于对人类行为进行分析和矫正的心理学领域,又称行为改变或行为治疗。它是指通过行为分析,针对性开展和实施某些程序和方法,来帮助人们改变他们的行为,如对正常儿童口吃、发脾气、厌学、说谎、言行不一等不良行为的治疗,或对成人酗酒等行为的矫正,以达到改进其生活的某些方面的目标。行为矫正的特点1、研究领域集中于人的行为2、行为和方法以行为学原理为基础3、行为矫正强调当前环境事件的重要性4、行为矫正对行为矫正程序进行精确的描述5、行为矫正通常由日常生活中的人们实施6、行为矫正强调对行为改变的测量7、行为矫正不再将过去的事件作为引发行为的原因加以重视8、行为矫正拒绝对行为的潜在动因进行假设AB设计(AB design)
是将行为观察数据图形化的最基本方法。AB指的是该方法的两个不同阶段:(1)A代表基准态阶段,而(2)B是干预态阶段。在A阶段,基准态资料被收集并记录下来。一旦稳定的基准态趋势被确立,我们就划上一道垂直线,并引入干预,这就意味着B阶段开始。在这一阶段,我们收集并记录干预的数据。拿B阶段的数据趋势与A阶段的行为观察数据相比,教师便能够测评干预成效。利用这样的信息,能帮助我们决定,是继续,修正还是终止某个干预。AB设计的主要缺点是,对于干预期间其它可能影响行为的因素,该设计无法排除。
ABAB设计(ABAB design)
通常也称为反转或撤回设计,其中包含了暂时撤除干预的过程,以便测评其对学生行为的效能。目的是要测评干预效应是否可以重复呈现。如果该效应可以重复,我们就已经建立起行为与干预之间的功能性关系。如果不能重复,行为的改变就应该归因于某些与干预无关的变量。
A-B-C分析(A-B-C analysis)
是持续记录某学生的 先行事件,行为和后果的过程。目的是为了确定问题以及引起和维持问题的条件。
准确性(Accuracy)
是一种效能水平,它仅仅聚焦于学生是否能够正确地完成任务。
E. 行为疗法有那几种具体的方法
行为疗法包括:系统脱敏、冲击疗法、厌恶疗法。
一、系统脱敏法
系统脱敏疗法(systematic desensitization)又称交互抑制法,是由美国学者沃尔普创立和发展的。这种方法主要是诱导求治者缓慢地暴露出导致神经症焦虑、恐惧的情境,并通过心理的放松状态来对抗这种焦虑情绪,从而达到消除焦虑或恐惧的目的。
二、冲击疗法
冲击疗法是暴露疗法的一种。暴露疗法就是把病人发生恐怖反应的某事物或某刺激在其面前再次呈现、猛烈刺激,从而使病人对此事物或刺激的恐怖反应逐渐消退。为了使病人更快地收到疗效,可以把某事物或某刺激整天暴露在病人面前,由于持续地猛烈刺激,使恐怖反应在短期内由高度紧张而渐趋消退,从而短期内使疾病治好,这就是冲击疗法,又称满灌疗法或情绪冲斥疗法。
三、厌恶疗法
此疗法多用引起躯体痛苦反应的非条件刺激与形成不良行为的条件刺激结合,使病人发生不良行为的同时感到躯体的痛苦反应,从而对不良行为产生厌恶而使其逐渐摆脱。
四、行为塑造法
行为塑造法是根据斯金纳的操作条件反射研究结果而设计的培育和养成新反应或行为形式的一项行为治疗技术,是操作条件作用法强化原则的有力应用之一。行为塑造法的应用不仅要求病人的积极参与,而且也需要所有有关医务人员和病人家属的密切配合。只有这样才能使病人的接近或朝着最终目标的变化能得到及时而又适当的强化,并使病人的行为愈来愈逼近最终的目标。
F. 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应注意几种不良行为的矫治
(一)个体预防措施
就是针对青少年犯罪心理形成的动因,采取相应的措施予以削弱或排除。青少年的身心发展具有可塑性的特点决定了青少年犯罪是可预防的。一个人形成犯罪心理不是与生俱来和一成不变的,而是后天形成并可改变的。青少年正处在身心发展,成长的过程中,他们的情绪、情感、思维、意思、能力及性格还极不稳定,具有很大的可塑性和易变性。青少年既可以在不良的环境影响下走向道德败坏、违法犯罪的道路,也可以在良好的教育影响下走向品行兼优、健康向上的道路。正是青少年身心发展的这一特点,可以使我们抓住有利进机,对他们进行及时教育,把他们引向正确发展的道路。
(1)遏止青少年无止境的个人需要,要使他们个人的需要适应社会的整体需要,必须培养他们具有高尚的道德情操,要有远大的生活目标和崇高的理想,要用健康的精神需要调节他们单纯的生理性需要,不能脱离个人的经济地位和可能,不能使青少年生理性需要占主导地位。
(2)正确处理个人需要与社会需要的矛盾
无论是个人的物质需要或精神需要,由于各人的心理水平的差异及思想觉悟高低的不同,都会同社会的需要发生这样或那样的矛盾,如果个人需要与社会需要经常处于对立地位,那么个人需要就会成为不良行为的动因。因此,必须使青少年的个人需要首先服从社会的需要,服从国家、集体的需要,并且自觉地抵制或排除不正当的个人需要,使个人的需要符合社会道德、法律规范,这样就可以使他们的个人需要不致超越社会所允许的范围。
(二)社会预防措施
(1)加大各级领导力度、组织作用
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对这工作的领导,列入重要议事口程,纳入年度综合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做到常研究、常部署、常检查,责任到人,奖惩分明。同时,要发挥好政法、教育、民政、团委、妇联、工商等众多部门的作用,使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落到实处。
(2)加大在校教育力度
要把政治、思想、道德、法制教育列入学校文化教育的重要内容:人生观、世界观是个人的品德的重要内容,青少年正处于人生观、世界观形成的关键阶段,对青少年进行政治思想教育,使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十分重要。要善于引导青少年把自己的命运同国家的前途联系在一起,把个人理想的实现同搞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结合起来,从而按照社会的需要,为者实现共产主义的伟大目标而探索、奋斗。加强青少年的道德教育,就是要让青少年有一个正确的美与丑、善与恶、正义与邪恶、公正与偏私、诚实与虚伪的道德评价。努力把他们培养成为有高尚道德风貌,道德情感、道德行为的新一代。
(3)加大社会的普法力度
一是充分发挥课堂教学的主渠道作用,对设立的法制教育课要坚持计划、教材、教师、课时“四落实”,并把法制宣传教育贯穿于其他各种教学中,让学生经常受到法律知识的熏陶,二是充分利用课余时间,开展丰富多样的法制宣传活动,如开展法律知识竞赛、法制文艺汇演、模拟法庭、参加公开宣判大会等。在社会,要深入开展“五个到家”活动。一是教材到家。把有关的普法材料发到千家万户。二是宣讲到家。对青少年遇到的突出问题,宣讲员及时入户宣讲。三是服务到家,对青少年遇到的涉法问题,各法律服务机构、普法宣讲员都要适时提供法律服务,帮助他们依法解决实际问题。四是帮教到家。对轻微违法、有劣迹和刑释解教青少年,基层组织和相关职能部门都要实行结对帮教,明确专人,既帮助他们解决问题,又向他们讲解相关法律法规,坚持正确引导。五是制度到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各地实际,制定一些自律章程,发放到家,使之行为有规范、办事有章法,逐步养成依法办事观念。
(4)加大打击力度
一是加人净化文化市场的力度,为遏制青少年犯罪的发展,必须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加大消除“精神毒品”污染的力度,坚持禁止含有色情、暴力等音像制品的传播,严厉打击制黄贩黄的谋利之徒,坚决取缔那些有色情内容的录像厅、歌舞厅、洗头房、按摩室及网吧。二是加入惩腐力度。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消除腐败现象,优化社会风气,为减少和控制青少年犯罪创造条件,在打击犯罪的同时,必须突出法律保护。
(5)加大保护力度
充分利用党的各种宣传工具,积极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批判各种资本主义腐朽的生活方式,这是人们确定自己社会行为的依据、检验自己行为的标准。宣传内容积极的电影、文艺作品,为青少年提供更多、更好的精神粮食,陶治青少年的精神生活,绝对不能让腐朽、低级、庸俗的东西侵蚀青少年。更重要的是要树立良好的社会风气,为青少年成长创造一个文明向上的社会环境……要认真贯彻落实《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对严重违反《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运用法律手段来规范、优化青少年成长的社会环境,预防青少年犯罪或重新犯罪不履行监护职责,放纵子女违法或虐待、遗弃未成年人使之犯罪的父母,应追究其相应的责任。
(6)建立严密的社会、学校、家庭教育互动网络
社会、学校、家庭对青少年的健康成长负有重在责任,家庭是青少年生活的主要环境,是人生最佳年龄塑造性格的最佳场所,它是人生第一所学校,父母是人生的第一任教师。家庭对人的个性的形成具有基础性的意义,反之,它对青少年的犯罪心理的产生也有着基础性的作用。所以说,家庭教育对青少年的影响极为重要。同时,学校预防也不可忽视。学校是培养人才的场所,教师是塑造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学校教育在学生思想品德发展过程中起主导作用,而且随着教育的普及和提高,这一主导作用将会日益增强。青少年走出家庭、学校,踏上社会以后,社会教育对青少年的个性品质的定型及发展方向开始起主导作用。所以,社会预防是整个青少年犯罪预防体系中的主导环节,它同学校、家庭相互配合,相互补充,形成一个互动预防体系。
青少年犯罪预防是巨大的社会系统工程,不能靠一朝一日便取得预想中的成果,需要经过长期不懈的努力,并随着整个社会风气、文明发展程度的提高和法制意识的增强,才能取得成效,我们应该相信,只要不断加强对青少年犯罪预防的研究,采取正确的措施,就一定能够逐步解决我国青少年犯罪问题,达到预防青少年犯罪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