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电影和电视剧开拍前需要将剧本送审或备案吗
电视剧和电影在拍摄前必须先要送审故事大纲和梗概,在通过之后,再向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进行电视剧和电影剧本送审,在剧本审批通过后,一般电影电视总局会出示剧本修改意见文书。如果此剧本并不马上投入拍摄时,那么此剧本也是已经在广电总局备案了,这样就加强了剧本的保密性和安全性。在剧本送审过后才能够申请拍摄许可证。所以电视剧备案是在开拍前,拍摄完毕后还要进行电影上映发行许可证和电视剧发行许可证。
必需经过当地有关部门对影视制作许可证做出审批,当然注册公司名称时带有影视二字便可,电视剧制作分为前后期,前期投放资金相对比较大,那么你的注册资金也相对要大些 在注册一千万为好,后期制作相对投放资金小,那么在五十万圆为好,这些最主要是你以前作过的作品比较重要,谁也不会将一部电视剧交给一个从来没做过的外行来干,注册资金有时也不完全来考核你的公司实力。
申请设立电影发行经营单位、电影放映经营单位,须出具下列资料:
《电影管理条例》
第一条 为了规范对特种电影的管理,促进特种电影的健康发展,满足人民群众文化需要,根据《电影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特种电影,是指以非常规电影制作手段,采用非常规电影放映系统及观赏形式的电影作品(如环幕、巨幕、球幕、动感及立体电影等)。
第三条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特种电影的摄制、制作、进口、出口、发行、放映等活动,适用《电影管理条例》和本办法。
第四条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主管全国特种电影工作,负责制定特种电影的发展规划、技术标准。
第五条 国产特种电影应当由取得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电影局颁发的《摄制电影许可证》或《摄制电影片许可证(单片)》的单位摄制;与境外电影制片者合作摄制,经与中国电影合作制片公司履行相关手续后,由取得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电影局颁发的《中外合作摄制电影片许可证》的单位摄制。
第六条 国产特种电影审查根据《电影管理条例》和《电影审查规定》,其剧本和完成片分别报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电影局和电影审查委员会审查。
第七条 特种电影进口,按照《电影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办理。未经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电影局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特种电影进口业务。凡具备相关条件经营特种电影进口业务的,需经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电影局审批。
第八条 进口的特种电影审查程序,仍然按照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电影局《关于委托中国电影科研所代审特种电影影片的通知》[电字(97)第522号]要求办理。
第九条 特种电影审查通过,取得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电影局颁发的《电影片公映许可证》后,方可发行、放映、进口、出口。进口特种电影发行,必须经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电影局审批,取得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电影局颁发的《电影发行经营许可证》。
第十条 任何电影洗印单位不得洗印,加工未取得《摄影电影许可证》或《摄制电影片许可证》(单片)》及《中外合作摄制电影片许可证》的特种电影片和未取得《电影片公映许可证》的特种电影拷贝。
第十一条 设立特种电影放映场所,应接受当地电影主管部门的指导,符合国家法规和当地电影院宏观布局,特种电影放映场所设立后,按《电影管理条例》取得《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并向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电影局备案。 一般来说,是这样的。拍电影不是一个人的事,所以当你内心非常渴望拍一部电影的时候,需要从身边找来一位愿意和你一起拍电影的人,你两个人开始探讨,尤其对方拥有拍摄剪辑视频的能力,那么拍电影这件事就容易很多,
注意事项
拍电影就像开车,你需要了解你的每一个步骤的顺序,否则会熄火,很难成功,
3. 拍一部电影需要哪些审批程序
1、自审
首先要确定电影剧本没有违反审查条例如:危害国家统一、泄露国家机密、迷信、淫秽、赌博、暴力等等。
2、报备
确定剧本没问题后,要到电影审查机构备案,电影审查机构会对报备案的电影剧本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即可开始拍摄电影。
3、审查
电影拍摄完成后,要把影片交由电影审查机构审查,审查通过后即可上映。
(3)电影发行前需要获得哪些备案扩展阅读
根据《电影管理条例》具体审查规定如下:
第二十五条
电影片禁止载有下列内容:
(一)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二)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三)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侵害民族风俗、习惯的;
(五)宣扬邪教、迷信的;
(六)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七)宣扬淫秽、赌博、暴力或者教唆犯罪的;
(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九)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
(十)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电影技术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标准。
第二十六条
电影制片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负责电影剧本投拍和电影片出厂前的审查。
电影制片单位依照前款规定对其准备投拍的电影剧本审查后,应当报电影审查机构备案;电影审查机构可以对报备案的电影剧本进行审查,发现有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禁止内容的,应当及时通知电影制片单位不得投拍。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广播电影电视行政部门制定。
第二十七条
电影制片单位应当在电影片摄制完成后,报请电影审查机构审查;电影进口经营单位应当在办理电影片临时进口手续后,报请电影审查机构审查。
电影审查收费标准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广播电影电视行政部门规定。
第二十八条
电影审查机构应当自收到报送审查的电影片之日起30日内,将审查决定书面通知送审单位。审查合格的,由国务院广播电影电视行政部门发给《电影片公映许可证》。
电影制片单位或者电影进口经营单位应当将《电影片公映许可证》证号印制在该电影片拷贝第一本片头处。 审查不合格,经修改报送重审的,审查期限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重新计算。
第二十九条
电影制片单位和电影进口经营单位对电影片审查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审查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国务院广播电影电视行政部门的电影复审机构申请复审;复审合格的,由国务院广播电影电视行政部门发给《电影片公映许可证》。
4. 电影发行许可证办理需要哪些条件与材料
电影发行经营许可证申请条件需要满足条件:
1、有电影发行单位的名称、章程;有确定的业务范围
2、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组织机构和专业人
3、受电影出品单位委托代理发行过两部电影片或受电视剧出品单位委托发行过两部电视剧
4、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资金注册资本不少于 50 万元人民币、场所和设备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电影发行经营许可证审批所需材料:
1、设立电影发行单位的申请报告
2、电影发行放映单位申请设立登记表
3、工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文件
4、电影发行经营许可证审批所需材料必须要包含申请的章程
5、注册资金证明香港、澳门服务提供者设立的电影发行公司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00万元
6、经营场地证明
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包括任命书、身份证复印件等
8、经营管理和技术人员名单
9、已代理发行影视片的委托证明等材料
电影发行经营许可证年检申报条件: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电影工作的方针、政策,遵守法律和法规
2、按规定及时准确地向政府管理部门上报有关电影发行放映的各项统计数据
3、依照有关规定上缴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
4、发行放映的影片必须是经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电影局颁发上映许可证的影片
5、发行放映影片的单位必须拥有所发行放映影片的发行放映权
6、每年必须发行放映不少于规定数量的国家主管部门确认的重点影片
申报流程:
5. 电影发行在中国要经过哪些审查 审查的标准有哪些 为什么
【颁布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播电影电视部
【颁布日期】 19970116
【实施日期】 19970116
【章名】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电影审查工作,保证影片质量,保护电影生产者和
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根据《电影管理条例》
,修订《电影审查暂行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国家实行电影审查制度。
未经广播电影电视部的电影审查机构审查通过的电影片,不得发行、
放映、进口、出口。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电影审查包括电影片内容审查和电影片艺术、技
术质量审查。
第四条 本规定所称电影片是指各种形式、不同宽度的电影片,包括
:
(一)故事片(含舞台、戏剧、艺术片);
(二)纪录片;
(三)科教片;
(四)美术片(含动画、木偶、剪纸片等);
(五)专题片;
(六)其它电影片。
【章名】 第二章 审查机构
第五条 广播电影电视部设立电影审查委员会和电影复审委员会,负
责电影片的审查和复审工作。
第六条 电影审查委员会的职责是:
(一)审查送审的电影片;
(二)对送审的电影片提出修改、删剪意见;
(三)作出审查决定。
第七条 电影复审委员会的职责是:
(一)指导电影审查委员会的工作;
(二)受理送审单位提出的复审申请,对电影片进行复审,作出复审
决定。
【章名】 第三章 审查标准
第八条 国家提倡创作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深受广大群
众欢迎,具有强烈吸引力、感染力的优秀电影片。
第九条 电影片禁止载有下列内容:
(一)危害国家的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二)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的;
(三)煽动民族分裂,破坏民族团结的;
(四)泄露国家秘密的;
(五)宣扬不正当性关系,严重违反道德准则,或内容淫秽,具有强
烈感官刺激,诱人堕落的;
(六)宣扬封建迷信,蛊惑人心,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
(七)渲染凶杀暴力,唆使人们蔑视法律尊严,诱发犯罪,破坏社会
治安秩序的;
(八)诽谤、侮辱他人的;
(九)有国家规定禁止的其它内容的。
第十条 电影片中个别情节、语言或画面有下列内容的,应当删剪、
修改:
(一)夹杂有淫秽庸俗内容,不符合道德规范和观众欣赏习惯的:
1、不恰当地叙述和描写性及与性有关的情节,正面裸露男女躯体;
2、以肯定的态度描写婚外恋、未婚同居及其它不正当男女关系;
3、具体描写腐化堕落,可能诱发人们仿效;
4、造成强烈感观刺激的较长时间的接吻、爱抚镜头及床上、浴室内
的画面;
5、具体描写淫乱、强奸、卖淫、嫖娼、同性恋等;
6、内容粗俗、趣味低下的对白;
7、庸俗、低级的背景音乐及动态、声音效果。
(二)夹杂有凶杀暴力内容的:
1、美化罪犯形象,引起人们对罪犯同情和赞赏;
2、具体描述犯罪手段及细节,有可能诱发和鼓动人们模仿犯罪行为
;
3、刺激性较强的凶杀、吸毒、赌博等画面;
4、描述离奇荒诞,有悖人性的残酷的暴力行为。
(三)夹杂有宣扬封建迷信内容的:
1、细致描写看相算命、求神问卜,以及长时间的烧香、拜神、拜物
等场面;
2、鼓吹宗教万能、宗教至上和显示宗教狂热的情节。
(四)可能引起国际、民族、宗教纠纷的情节的;
(五)破坏生态环境,肆虐捕杀珍稀野生动物的画面和情节的;
(六)其它应当删剪、修改的内容。
第十一条 电影片技术质量按照国家标准审查。
第十二条 已经取得《电影片公映许可证》的电影片,发生下列情况
时,应当重新报审:
(一)情节变更;
(二)名称变更。
【章名】 第四章 审查程序
第十三条 电影制片单位应当在电影片摄制完成后,报请电影审查委
员会审查。电影进口经营单位应当在办理电影片暂时进口手续后,报请电
影审查委员会审查。
送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审查费。
第十四条 国产电影片(包括合拍片)的审查分为混录双片审查和标
准拷贝审查。进口电影片的审查分为原拷贝审查和译制拷贝审查。
第十五条 送审国产电影混录双片应当提交下列实物和材料:
(一)混录对白双片;
(二)审查申请书,内容包括:
1、电影片名称、原作内容、内容提要、主创人员;
2、送审单位初审意见;
3、送审单位所在地省级电影主管部门审查意见。
(三)影片完成台本,内容包括:影片长度、内容、对白、字幕、镜
头号;
(四)改编作品的原作者版权授权书复印件。
中外合拍电影片,还应提交中国电影合作制片公司审查意见、合拍电
影片合同书复印件及筹资合同书复印件。
第十六条 送审进口电影原拷贝,应当提交下列实物和材料:
(一)原拷贝;
(二)审查申请书,内容包括:
1、电影片名称、语种、片种;
2、出品厂家名称、国别或地区;
3、编剧、导演、主要演员、摄影等主创人员名单;
4、电影片内容简介;
5、送审单位初审意见。
第十七条 电影审查委员会应当自收到送审的混录双片或原拷贝之日
起十五日内提出书面审查意见,并通知送审单位。
凡电影审查委员会提出修改的影片,送审单位应按要求提出修改实施
方案,送经电影审查委员会同意后修改。
第十八条 国产电影标准拷贝和进口电影译制拷贝制作完成后,应当
报电影审查委员会审查。
第十九条 送审国产电影标准拷贝应当提交下列实物和材料:
(一)标准拷贝;
(二)经电影审查委员会同意的对电影片的修改实施方案;
(三)拷贝制作单位签署合格的影片技术鉴定书。
第二十条 送审进口电影译制拷贝应当提交下列实物和材料:
(一)译制拷贝;
(二)经电影审查委员会同意的对电影片的修改实施方案。
第二十一条 电影审查委员会应当自收到标准拷贝或译制拷贝之日起
十五日内作出审查决定。审查合格的,应当签发审查通过令;经审查仍须
修改的,由送审单位修改后依照本规定重新送审;审查不予通过的,应当
将不予通过的理由书面通知送审单位。
第二十二条 送审单位收到审查通过令后,应当送交下列实物和材料
:
(一)国产电影片
1、一个标准拷贝;
2、三个大1/2声画清晰的录像带;
3、向中国电影资料馆送交一个标准拷贝的回执复印件。
(二)进口电影片
1、三个大1/2声画清晰的录像带;
2、中外双方签定的影片发行合同复印件。
本条手续完备后,广播电影电视部应当颁发《电影片公映许可证》。
第二十三条 电影制片单位和电影进口经营单位对电影片审查决定不
服的,可以自收到审查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电影复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电影复审委员会应当作出复审决定,并书面通知送审单位和电影审查
委员会。
复审合格的,应当核发该电影片的《电影片公映许可证》。
第二十四条 已经取得《电影片公映许可证》的电影片,广播电影电
视部在特殊情况下可以作出停止放映或者删剪的决定。
第二十五条 进口供科学研究、教学参考的专题电影片,依照《电影
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审批、备案。
【章名】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将依据《电影管理条例》和其它
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第二十七条 本规定由广播电影电视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电影审查暂行规定》同时
废止。
再来谈谈它的几个关键词————————
关键词:审查人员
据国家广电总局电影局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负责人向记者透露,中国现在的电影审查委员会由36人组成。这36个人并非都是国家广电总局的官员,而是来自各行各业。如郑洞天是北京电影学院导演系教授,于洋是老牌电影导演,朱小征是全国妇联宣传部文化处处长,尹鸿是清华大学教授,肖虹是国家宗教事务局办公厅综合信息处处长等。每一部电影拍完后,最终能否进入大众视野,就看这36个人的决定。而每审查一部电影的时候,并非每个委员都要到场,只要大部分到了就行。
关键词:审查步骤
据悉,一般情况下,对每部电影的审查主要分成以下几个步骤。首先,制片单位自己得审一遍,确保影片在思想内容和技术质量上没有问题;然后,由制片单位向电影局递交一份审查申请书;接着就是审查委员会举行看片,正式进入审查流程。而看完片后,并不是由委员们直接表决某部影片能不能通过审查,而是由大家提意见。意见越多,就说明影片的问题越大;意见越少越好,如果少到没有,那就是直接通过审查。委员们提完意见后,电影局会向制片单位回复一个“修改意见”----这个修改意见,电影局须在收到制片单位申请后30日之内作出回复。制片单位须按照这个“修改意见”对影片进行修改,然后将影片递交审查委员会进行复审。如果没有问题,即可得到电影局颁发的“电影公映许可证”。如果还有问题,就继续修改,直到能通过审查。大凡送往国家广电总局电影局审查的影片,在作出修改后一般都能通过审查。以2004年为例,据电影局局长童刚透露,2004年一共有213部影片送往电影局审查,最后有212部拿到了“电影放映许可证”。
关键词:审查标准
据国家广电总局电影局的一位负责人向记者透露,目前电影的审查标准主要是依据国务院2001年12月25日颁发的《电影管理条例》,一共有11条。记者从这11条标准中发现,只有一条是针对影片的技术和质量问题的,如颜色的深浅、声音的录制等。其他10条全部是针对影片的思想和内容的,如不能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不能煽动民族仇恨,破坏民族团结,不能宣扬淫秽、赌博、暴力或者教唆犯罪,不能宣扬迷信和邪教等,不一而足。
最后,再来看几个例子————————
典型案例一些不能通过审查的影片,主要是因为其在内容上涉及色情、迷信、暴力、黑社会话题等,既不适合普通大众,更不适合未成年观众。大致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①《小武》社会描写太边缘
贾樟柯的《站台》、《小武》、《任逍遥》等,都未能通过国家广电总局审查。总结起来,这与其作品对社会角落的片面描述有一定关系。比如《小武》,讲述的是一个真实的小偷,一个生活在社会底层的边缘人士。他为社会所不容,朋友的背叛、爱情的欺骗、家庭的唾弃,甚至连同行也在电视上对他嗤之以鼻。似乎曾经管教过他的教官对他还有一点怜悯之心,可到头来还是将他铐在路边,让他遭尽路人的白眼。有影评人说,尽管影片比较真实,但相对小众,比较片面,没有温情。与贾樟柯一样,王小帅的《十七岁的单车》、李阳的《盲井》情况都大致相同。
②《银饰》“成人”味道过浓
2005年3月,黄建新执导的《银饰》本来已经通过电影局审查,连影片的上映日期都曾确定下来。结果上映前几天,该片在北京星美国际影城举行首映式时,制片公司拿错了版本:把原来未删节的拷贝拿出来放了,出现在银幕上的露点镜头颇多,全场观众一片哗然。国家广电总局在得知这个消息后,第二天就把这部影片招了回去,要重新审查,并要求制片公司重新对其进行修改。后来,制片方曾多次对外宣称影片将全国上映,但却始终未能与观众见面。
③《鬼子来了》历史立场不正
姜文的《鬼子来了》没能通过国家广电总局审查,曾引起众多电影界业内人士的关注。究其原因,是因为它涉及了抗日这个历史话题,且“立场有问题”。据记者从知情者处获悉,当年电影局对这部影片的部分回复内容如下:影片一方面不仅没有表现出在抗日战争大背景下,中国百姓对侵略者的仇恨和反抗,反而突出展示和集中夸大了其愚昧、麻木、奴性的一面。
沉船出路
尽管通过的比例很大,但终究还是有不能通过的,比如《鬼子来了》、《十七岁的单车》、《站台》、《小武》、《颐和园》等。这部分影片去向如何?记者通过大量采访得知,它们主要有三个流向。
①内地发行音像一些影片通过影碟的方式与内地观众见面。
如《黑社会2》,虽然没能在内地影院上映,却在内地发行了正版DVD。李连杰的《狼犬丹尼》虽然没能在内地上映,但也发行了DVD。未通过国家广电总局审查,为何还能在内地发行音像制品?据知情人士透露,音像制品的发行审查工作由国家文化部或者各地方文化局负责,而银幕上映则由电影局的审查委员会负责。虽然大原则相同,但是具体到一部影片,审查结果还是会各有不同。
②海外售出版权在国内收不回成本,就拿到海外市场。
贾樟柯的《站台》、《小武》、《任逍遥》等影片在欧洲市场上都很受欢迎。随后,它又以海外影碟的方式流进了内地市场,只不过是盗版。姜文的《鬼子来了》也曾在日本发行过DVD。③流向国家仓库还有一部分影片被当做史料保存起来,如《十七岁的单车》、《鬼子来了》、《活着》、《蓝风筝》、《爸爸》、《盲井》等。绝大部分没有通过审查的影片都走上了这条道路。当然,通过审查的影片国家也会有所保存,只不过对这些影片来说,保存和上映并不矛盾。
6. 免费电影网站申请备案需要什么前置审批
网站涉及哪些信息内容应在备案前办理前置审批手续?
在《互联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的第五条中规定:从事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文化、广播电影电视节目等互联网信息服务,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有关规定须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在申请经营许可或者履行备案手续前,应当依法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 如网站的信息内容中含有上述前置审批内容的单位,在网上报备时,必须向各省通信管理局报送前置审批机关同意的《互联网信息服务前置审批表》或批准文件。另外,网站上打算开办BBS等电子公告栏目的,也要先办理电子公告的专项审批手续。
7. 电影发行需要什么手续
当然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电影)电视厅(局)、文化厅(局)、工商行政管理局:
为贯彻实施《电影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0号,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加强对电影制片、发行、放映单位的管理,现就已经设立的电影制片、发行、放映单位(以下统称电影经营单位)重新办理审批和登记手续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条例》有关规定,已经设立的电影经营单位必须在1997年1月1日前向管理电影的行政部门重新申请审批,领取相应的许可证,并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重新登记手续。
二、原有电影经营单位属于有限责任公司的,必须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进行规范,并按《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进行登记。属于非公司企业法人的,按《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及其《施行细则》的规定进行登记。
关联资料:宪法法律共1部行政法规共2部
三、电影经营单位办理重新登记手续,应向《电影管理条例》规定的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原登记机关与重新登记机关不一致的,原登记机关应将登记档案移交重新登记机关。
四、重新登记的电影经营单位按新设立企业提交重新登记所需材料,原提交的登记材料中已有《国有资产产权证明》或验资证明的,重新登记时可免交相应的证明。重新登记收费按变更登记收费标准执行。
五、各地广播电影电视、文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认真学习《电影管理条例》,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审批和重新登记工作。
六、地方人民政府管理电影的行政部门参照广播电影电视部制作的审批登记表和许可证样式,制作《设立电影发行单位审批登记表》和《设立电影放映单位审批登记表》以及《电影发行经营许可证》和《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
七、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电视厅(局)和文化厅(局)于1997年5月底前将重新办理手续后的发行、放映单位重新登记情况的统计资料报广播电影电视部电影局计财处。
附:
一、(1)摄制电影许可证样式(略)
(2)摄制电影许可证(副本)样式(略)
二、(1)电影发行经营许可证样式(略)
(2)电影发行经营许可证(副本)样式(略)
三、(1)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样式(略)
(2)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副本)样式(略)
四、中外合作摄制电影片许可证(略)
五、设立电影制片单位审批登记表(略)
六、设立跨省级电影发行单位审批登记表(略
参考http://www.chinaacc.com/new/63/70/2006/2/sh64233157302722600214280-0.htm
8. 电影发行商需要什么资质
进行电影的发行除了拥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还需要什么呢?《电影发行许可证》当然是必不可少的资质了,依据《电影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42号令)、《电影企业经营许可资格准入暂行规定》、《<电影企业经营资格准入暂行规定>的补充规定》申请《电影发行经营许可证》并不是所有的影视机构都可以申请的,申请的单位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一、申请条件:
1、有电影发行单位的名称、章程 2、有确定的业务范围
3、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组织机构和专业人员
4、受电影出品单位委托代理发行过两部电影片或受电视剧出品单位委托发行过两部电视剧
5、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资金(注册资本不少于 50 万元人民币)、场所和设备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申请材料: 1、申请书
2、《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3、电影发行单位章程 4、场所使用证明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任职证明及专业人员相关资料 6、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7、已代理发行影视片的委托证明等材料 8、《电影发行经营许可证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