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电影发行许可证办理需要哪些条件与材料
电影发行经营许可证申请条件需要满足条件:
1、有电影发行单位的名称、章程;有确定的业务范围
2、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组织机构和专业人
3、受电影出品单位委托代理发行过两部电影片或受电视剧出品单位委托发行过两部电视剧
4、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资金注册资本不少于 50 万元人民币、场所和设备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电影发行经营许可证审批所需材料:
1、设立电影发行单位的申请报告
2、电影发行放映单位申请设立登记表
3、工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文件
4、电影发行经营许可证审批所需材料必须要包含申请的章程
5、注册资金证明香港、澳门服务提供者设立的电影发行公司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00万元
6、经营场地证明
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包括任命书、身份证复印件等
8、经营管理和技术人员名单
9、已代理发行影视片的委托证明等材料
电影发行经营许可证年检申报条件: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电影工作的方针、政策,遵守法律和法规
2、按规定及时准确地向政府管理部门上报有关电影发行放映的各项统计数据
3、依照有关规定上缴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
4、发行放映的影片必须是经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电影局颁发上映许可证的影片
5、发行放映影片的单位必须拥有所发行放映影片的发行放映权
6、每年必须发行放映不少于规定数量的国家主管部门确认的重点影片
申报流程:
⑵ 电影发行需要什么手续
当然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电影)电视厅(局)、文化厅(局)、工商行政管理局:
为贯彻实施《电影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0号,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加强对电影制片、发行、放映单位的管理,现就已经设立的电影制片、发行、放映单位(以下统称电影经营单位)重新办理审批和登记手续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条例》有关规定,已经设立的电影经营单位必须在1997年1月1日前向管理电影的行政部门重新申请审批,领取相应的许可证,并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重新登记手续。
二、原有电影经营单位属于有限责任公司的,必须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进行规范,并按《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进行登记。属于非公司企业法人的,按《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及其《施行细则》的规定进行登记。
关联资料:宪法法律共1部行政法规共2部
三、电影经营单位办理重新登记手续,应向《电影管理条例》规定的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原登记机关与重新登记机关不一致的,原登记机关应将登记档案移交重新登记机关。
四、重新登记的电影经营单位按新设立企业提交重新登记所需材料,原提交的登记材料中已有《国有资产产权证明》或验资证明的,重新登记时可免交相应的证明。重新登记收费按变更登记收费标准执行。
五、各地广播电影电视、文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认真学习《电影管理条例》,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审批和重新登记工作。
六、地方人民政府管理电影的行政部门参照广播电影电视部制作的审批登记表和许可证样式,制作《设立电影发行单位审批登记表》和《设立电影放映单位审批登记表》以及《电影发行经营许可证》和《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
七、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电视厅(局)和文化厅(局)于1997年5月底前将重新办理手续后的发行、放映单位重新登记情况的统计资料报广播电影电视部电影局计财处。
附:
一、(1)摄制电影许可证样式(略)
(2)摄制电影许可证(副本)样式(略)
二、(1)电影发行经营许可证样式(略)
(2)电影发行经营许可证(副本)样式(略)
三、(1)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样式(略)
(2)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副本)样式(略)
四、中外合作摄制电影片许可证(略)
五、设立电影制片单位审批登记表(略)
六、设立跨省级电影发行单位审批登记表(略
参考http://www.chinaacc.com/new/63/70/2006/2/sh64233157302722600214280-0.htm
⑶ 拍摄网络电影需要什么许可证具体要去哪儿办理
具体情况应该去问问广电局,除了要办证,应该还要对拍摄内容进行审核。
⑷ 想准备拍一部网络电影,需要准备什么
首先你得有足够的资金,还有足够的才华,
⑸ 电影的发行流程是什么
楼上已经说的很全了,作为个资深的影迷,我只对片方和发行方说一下吧.
众所周知,国内的引进影片像好莱坞大片都是采用的票房分帐的形式:比例大致为,制片方38%,发行方7%,影院方面55%.一个优秀的电影想要卖出一个好的票房,除了实力强大的制片方之外,一个善于营销的发行方也是不可缺少的.
比如我们知道,美国的六大电影公司,派拉蒙在其中是首屈一指的,每年会出品大量质量上乘的佳作(铁达尼号,变形金刚,功夫熊猫等等),然而在发行的时候,派拉蒙则经常选择20世纪福克斯作为发行方,很简单:福克斯这个强大的影视传媒,在营销方面做的无疑是最出色的一个.
发行商的职则有:与院线沟通上映事宜,影片的宣传,制片方与院线的相互联系中间方。
好来坞电影发行一般采用招标的形式,发行商竞标取得电影发行资格...楼上已经说的很全了,作为个资深的影迷,我只对片方和发行方说一下吧.
众所周知,国内的引进影片像好莱坞大片都是采用的票房分帐的形式:比例大致为,制片方38%,发行方7%,影院方面55%.一个优秀的电影想要卖出一个好的票房,除了实力强大的制片方之外,一个善于营销的发行方也是不可缺少的.
比如我们知道,美国的六大电影公司,派拉蒙在其中是首屈一指的,每年会出品大量质量上乘的佳作(铁达尼号,变形金刚,功夫熊猫等等),然而在发行的时候,派拉蒙则经常选择20世纪福克斯作为发行方,很简单:福克斯这个强大的影视传媒,在营销方面做的无疑是最出色的一个.
发行商的职则有:与院线沟通上映事宜,影片的宣传,制片方与院线的相互联系中间方。
好来坞电影发行一般采用招标的形式,发行商竞标取得电影发行资格.而在国内,电影的发行基本被zhongying垄断了。你看国内上映的电影大都会打上中影的标签:比如最近的美国大片阿凡达。
自己写的,希望能帮助到你。
⑹ 电视剧在网络播出需要发行许可证么
只要是电视剧,就需要有《电视剧发行许可证》,而网剧则只需要备案,因此电视剧在网络播出也是需要发行许可证的。
2020年4月,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一则第32届中国电视剧“飞天奖”评奖工作通知引发关注:其中“参评范围”增加“包括在全国性重点视频网站首播的电视剧”。“网剧可参评飞天奖”登上微博热搜,引发不少网友和从业者欢呼。
“这次虽然增加在重点视频网站上首播的电视剧,但强调的是‘首播’而不是‘播出’,而且最终仍是‘电视剧’,说明仍须取得电视剧发行资格,可以在电视台播放。”
一位业内人士介绍,无论在电视台还是在网络平台播出,判断是“电视剧”还是“网剧”身份,关键是片头出片名时下方的一行小字:“电视剧有发行许可证号,一般在片名下方,有‘剧审字’标志;而网剧下方则是‘备案号’。”
(6)网络发行电影需要哪些资料扩展阅读
在网站首播的热门剧如《庆余年》《亲爱的,热爱的》《锦衣之下》都有“剧审字”号,而正在热播的《我是余欢水》《陈情令》等则是“备案号”。
相当一段时期内,“上星剧”与“网播剧”无论是制作水准、参与演职人员、影响力等都不可同日而语。因此在一些观众印象里,“网剧”与“粗制滥造”是画等号的。但如今“网剧”已突破原先“网播剧”的范畴。
“比如有些取得电视剧资格的剧作,因为等不到好的档期,或片方更看好网络平台,所以选择网上播出,《如懿传》就是这样的情况。”据业内人士介绍,很多品质优秀的电视剧还会选择“星网齐播”,例如一季度收视“剧王”《安家》,在东方卫视、北京卫视首播,腾讯视频同步播出。
⑺ 电影发行商需要什么资质
进行电影的发行除了拥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还需要什么呢?《电影发行许可证》当然是必不可少的资质了,依据《电影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42号令)、《电影企业经营许可资格准入暂行规定》、《<电影企业经营资格准入暂行规定>的补充规定》申请《电影发行经营许可证》并不是所有的影视机构都可以申请的,申请的单位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一、申请条件:
1、有电影发行单位的名称、章程 2、有确定的业务范围
3、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组织机构和专业人员
4、受电影出品单位委托代理发行过两部电影片或受电视剧出品单位委托发行过两部电视剧
5、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资金(注册资本不少于 50 万元人民币)、场所和设备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申请材料: 1、申请书
2、《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3、电影发行单位章程 4、场所使用证明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任职证明及专业人员相关资料 6、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7、已代理发行影视片的委托证明等材料 8、《电影发行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⑻ 拍一部电影需要哪些审批程序
1、自审
首先要确定电影剧本没有违反审查条例如:危害国家统一、泄露国家机密、迷信、淫秽、赌博、暴力等等。
2、报备
确定剧本没问题后,要到电影审查机构备案,电影审查机构会对报备案的电影剧本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即可开始拍摄电影。
3、审查
电影拍摄完成后,要把影片交由电影审查机构审查,审查通过后即可上映。
(8)网络发行电影需要哪些资料扩展阅读
根据《电影管理条例》具体审查规定如下:
第二十五条
电影片禁止载有下列内容:
(一)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二)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三)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侵害民族风俗、习惯的;
(五)宣扬邪教、迷信的;
(六)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七)宣扬淫秽、赌博、暴力或者教唆犯罪的;
(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九)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
(十)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电影技术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标准。
第二十六条
电影制片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负责电影剧本投拍和电影片出厂前的审查。
电影制片单位依照前款规定对其准备投拍的电影剧本审查后,应当报电影审查机构备案;电影审查机构可以对报备案的电影剧本进行审查,发现有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禁止内容的,应当及时通知电影制片单位不得投拍。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广播电影电视行政部门制定。
第二十七条
电影制片单位应当在电影片摄制完成后,报请电影审查机构审查;电影进口经营单位应当在办理电影片临时进口手续后,报请电影审查机构审查。
电影审查收费标准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广播电影电视行政部门规定。
第二十八条
电影审查机构应当自收到报送审查的电影片之日起30日内,将审查决定书面通知送审单位。审查合格的,由国务院广播电影电视行政部门发给《电影片公映许可证》。
电影制片单位或者电影进口经营单位应当将《电影片公映许可证》证号印制在该电影片拷贝第一本片头处。 审查不合格,经修改报送重审的,审查期限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重新计算。
第二十九条
电影制片单位和电影进口经营单位对电影片审查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审查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国务院广播电影电视行政部门的电影复审机构申请复审;复审合格的,由国务院广播电影电视行政部门发给《电影片公映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