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电影作品的著作权归属问题是谁的
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是一个特别的作品类型。摄制电影类作品是一个比较复杂的、系统的智力创作过程,要有提供资金和组织拍摄的制片人,要有电影脚本(包括改编和直接创作的剧本和音乐、作词等),要有导演、摄影、演员、特技设计、美工(包括服装、道具设计)、灯光、布景等等。摄制电影投资巨大并且编剧、导演、摄影等作者付出了大量的创造性劳动,电影的发行、放映也会带来巨大的商业利益,但也有巨大的商业风险。作为保护的作品,许多国家的著作权法都对此作专门规定。尽管各国的规定不尽一致,但其规定的目的主要是解决电影类作品著作权的归属问题,核心问题是协调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的编剧、导演、摄影、作词、作曲等作者与制片人的关系。
❷ 谁是电影的著作权人出品人制片人投资人
根据著作权法第15条的规定是制片者,根据电影管理条例是制片单位。
所以根据法律规定,制片者是电影的著作权人。
而你说的出品人、制片人、投资人在实践当中没有确切的定义和区分,都有可能是法律上所说的制片者。比如出品人和制片人,实际上可能都是英文里Procer的翻译,指向的实际上可能是同一家公司。
法律上所说的的制片者可以理解为那个为电影的拍摄提供物质和经济基础,决定电影的题材并最终为电影承担法律责任的公司或个人。而这样的角色可能有的电影标记为出品人有的标记为制片人,需要在具体案件中进行分析。
一般来说在电影拍摄之前就应该通过各方的合同明确电影著作权的归属,并可以在电影末尾标注本电影著作权归XX方所有。
原创答案by季风流洋
❸ 谁是影视作品的著作权人,怎样认定影视作品的著作权人
制片人或制片方属于影视作品的著作权人。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的著作权由制片者享有,但编剧、导演、摄影、作词、作曲等作者享有署名权,并有权按照与制片者签订的合同获得报酬。
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中的剧本、音乐等可以单独使用的作品的作者有权单独行使其著作权。
(3)美国版权法如何确定电影制片人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十条著作权人许可他人将其作品摄制成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的,视为已同意对其作品进行必要的改动,但是这种改动不得歪曲篡改原作品。
第十五条作者死亡后,其著作权中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由作者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保护。著作权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其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保护。
❹ 电影中制作方、出品方、发行方的关系问题
不一定对啊, 我来说一下,美国发行方与日本发行方的差异,美国发行他需要占的发行佣金比率和日本发行比例应该是不一样的,那么当地票房你你分给他的比率是不同的,二投资是否来源于出品方出品方会给你一部分的投资,然后需要制片人合理使用,然后不资金不够的话需要制片方自己去拉其他的投资,三电影版权归属问题,日本和韩国中国美国之类的,他们的版权都是属于制片方的,然后剧组中的导演编剧以及一些音乐作曲作词之类的,他们都有这个电影版权的署名权。网络播放的版权由谁负责,这个是电影已经制作,如果改编成其他的形式,例如电视剧啊漫画啊,那这样需要同原作者再进行沟通,但是如果是只是播放问题,那么就是从原来的电影制作,上获得准许的权利,还需要拥有他的制片人,承认其权利,因为制片人在这个过程中真的是全权负责。(制片人在这个过程中都起到了作用,选剧本、选导演,然后拍完之后的后续剪辑,后续与发行方接触宣传,然后收票房,然后参加奖项报名之类的都要制片人这个去做)然后发行方获利的情况,那就是一开始的时候他出个投资,最后的时候获得票房分配就这么多。望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