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北京电影学院招生条件是什么
报考条件——
1、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中报名条件且符合我校各专业要求者均可报考。
(1)表演学院专业要求:
报考表演专业的考生,要求听力正常,双目视力均应在5.0以上(经佩戴隐形眼镜矫正4.8以上,新视力表)。无肢体畸形,体表无疤痕、纹身、胎记及皮肤病。
(2)注意事项:
报考表演专业的考生,参加专业考试时:一律不许化妆,严禁穿着增高鞋,使用增高垫;进入三试参加专业考试时请自备形体练功服、平跟软底鞋。
2、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未取得 2018 年所在省高考报名资格的考生;
(2)未按所在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艺术类)有关规定执行者;
(3)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3、专业报名及专业考试
北京电影学院属教育部批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报考考生均需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中的文化考试和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报名分文化考试报名和专业考试报名。 按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考生所报考专业属省统考范围内的,应按照省有关招生规定执行。
报考北京电影学院的专业是否涉及省统考以及涉及哪一类省统考,请考生严格参照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关于艺术类省统考科目对应的艺术类专业范围,确认是否涵盖考生所要报考北京电影学院的专业,如在涉及范围内,请考生务必参加且成绩合格。
北京电影学院不组织现场确认及现场报名,报考考生必须参加网上报名、网上缴费,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打印各阶段《专业考试准考证》。
(1)如何报考北京电影学院高职扩展阅读:
北京电影学院的前身是1950年创建的中央电影局表演艺术研究所。该所1951年更名为中央文化部电影局电影学校,1953年更名为北京电影学校,1956年改制为北京电影学院。
据2019年2月学校官网信息显示,北京电影学院占地主校区达105亩;怀柔校区(在建)占地面积667亩,总投资约28亿元,首期工程预计将于2019年投入使用。全日制在校学历生近3000余人,成人教育本专科生、留学生、在职研究生和研究生课程班、进修及培训生3000人左右。有教职工527人,其中专任教师287人。
下辖19个教学实施单位,涵盖了电影创作的每一个行当,囊括了电影创作的全部环节,是唯一能独立进行故事片创作的院校。开办19个本科专业,具有3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3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
B. 北京电影学院怎么报考
1.通过艺术联考,指目前国内比较权威,及教育部备案的各大艺术类院校,或者各大院校的艺术系对于高中三年级艺术类考生在高三第一学期末举行的一次综合的专业考试。考试合格者获得报考院校的专业合格证,
2.报考北京电影学院的专业考试,北影表演系考台词、表演、形体和声乐等几个大项,分为初试、复试和三试这几个阶段完成。
3.参加高考,高考成绩公布以后,过了北京电影学院的文化课规定分数线后,学院将按照专业课名次择优录取。
北京电影学院有8个系、5个分院及研究生院和基础部,共计15个教学实施单位,各教学单位之间互为支撑,文、导、表、摄、录、美、管理、动画以及电影理论和技术等,涵盖了电影创作的每一个行当;开办了11个本科专业。
(2)如何报考北京电影学院高职扩展阅读:
北京电影学院报考条件如下:
1、符合普通高等学校2019年度招生工作规定中报名条件并取得高考报名资格的考生;
2、按教育部要求,考生若报考省级统考已涵盖的专业,须取得省级统考合格成绩;
3、符合我校各专业要求(具体专业要求依据“第九部分院系专业介绍”)中对专业报考条件的要求者可报考。
4、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未取得2019年所在省高考报名资格的考生;
(2)未按所在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艺术类)有关规定执行者;
(3)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参考资料来源:北京电影学院招生网-北京电影学院2019年艺术类本科高职招生
C. 北京电影学院高职班怎样考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1-04-12
D. 北京电影学院高职班怎样考
要取得高中毕业证书才能报考。
北京电影学院(083)招生章程:本院面向社会招收遵纪守法,品德良好的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在职、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考生应身体健康并符合本院招生专业的相关招生要求。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本科结业证书或以上毕业证书的人员。
网上报名指南:
1、登录北京电影学院考试报名网站官方网址。建议使用电脑环境下的谷歌浏览器,勿使用手机或者平板电脑等移动设备操作。
考生请注意:请不要使用同一浏览器同时登录多个考生账号。如需登录,请首先点击页面右上方的
“注销”或者使用不同浏览器。
2.如果考生是第一次登录网址,尚未注册账号,首先点击“请快速注册”注册登录账号。
3、考生认真填写个人注册信息,务必使用考生本人真实姓名、证件号、常用手机号、
常用邮箱(手机号以及邮箱用于忘记密码时,本人找回密码)进行注册。
注册时所填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注册信息报名结束后不可修改。填写考生本人以外的他人信息,则注册账号无效。
设置并牢记登录密码,此密码是考生填写报名信息、选择报考专业、打印准考证、查询专业考试结果的唯一凭证,请考生务必牢记。
4、特别注意:同一证件号码、手机号码、电子邮箱在注册时只能使用一次,不得重复注册。
5、及时关注报名网站首页的“通知公告”栏,将会发布重要的考试通知、各专业考场安排、各专业进入下一阶段的考生榜单,请考生务必及时关注。
(4)如何报考北京电影学院高职扩展阅读:
新生办理入学手续:
1、持《录取通知书》存根及银行借记卡复印件一份(借记卡正面与身份证正面复印在同一张 A4 纸上)
以及《报到单》(“报到单”凭录取通知书到报到现场领取)到“所在院系报到处”报到,同时办理交付档案
(含入团材料)手续。
2、所有新生须在报到前按《新生入学收费通知》中要求自行前往北京银行开立“京卡借记卡”,并在 8
月 30 日前将足额学费及住宿费存入“京卡借记卡”中。待学校成功划款后,新生可于 9 月底向所在院系领取非税收入专用收据。
3、按《报到单》的顺序(指定地点),到“相关部门”办理手续。
4、到“保卫部门报到处”办理户籍登记(保卫部门电话:010-82045113)。 根据上级要求,入学的新生要到保卫部门报到处进行户籍登记。
5、为了确保人身安全,补充基本医疗保险的不足,降低因遭受疾病或意外事故而造成的的医药费用开支,学校建议新生在自愿的前提下交纳大学生相关保险费。
该保险包括学生因疾病或意外事故而遭受的损失赔付以及相关医疗、主要费用补偿,详细内容请在入学报到时领取《北京电影学院保险责任告知书》。
6、各类新生党员需携带组织关系交予组织部。团员凭团员证到团委注册并转组织关系。
E. 如何报考北京电影学院高职院校
北京电影学院报考条件
1、符合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中报名条件者均可报考
⑴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⑵ 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⑶ 身体健康。除符合教育部、卫生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外,还须符合我校专业特点要求:
●报考各专业的考生均要求听力正常;
●报考戏剧影视导演专业的考生要求无色盲;
●报考表演专业、影视表演专业的考生双目视力均应在5.0以上(经佩戴隐形眼镜矫正4.8以上,新视力表)。男生身高不低于1.72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0米。无肢体畸形,体表无疤痕、纹身、胎记及皮肤病;
●报考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摄影专业各方向的考生双目视力均应在5.0以上(经矫正4.8以上,新视力表)且无色盲、色弱;
●录音艺术专业、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动画专业、影视动画专业各方向的考生,均要求无色盲、色弱。
⑷ 凡报考我校各专业方向的考生,请提前向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了解报考艺术院校的有关规定,按照考生所在省的相关要求参加高考报名;
⑸ 现役军人经大军区政治部批准,开具注明“同意报考”介绍信方可参加报考。
2、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⑴ 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⑵ 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⑶ 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⑷ 在上一年度参加全国统考中利用通讯工具作弊、由他人代替考试或代替他人考试等被认定为考试作弊行为情节严重的考生;
⑸ 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F. 北京电影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为确保北京电影学院本科、高职招生工作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结合北京电影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北京电影学院。学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四号。上级主管部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三条北京电影学院面向全国招收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条件(含华侨、港澳台地区)的考生。
第四条北京电影学院本科层次的招生包括艺术类、普通类,学制四年。高职层次的招生全部为艺术类,学制两年。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五条北京电影学院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设立“北京电影学院本科、高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本科、高职招生的各项工作。
第六条招生办公室是北京电影学院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本科、高职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北京电影学院设立招生考试监察办公室,负责监督招生考试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全程对招生工作实施监察。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八条北京电影学院严格执行北京市教育委员会下达的招生计划,按照教育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的要求,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状况、人才需求、学科发展等因素,编制年度招生计划。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校长办公会审核后,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审批通过后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九条北京电影学院艺术类本科专业面向全国招生,不编制分省招生计划,文理兼招;普通类本科专业、艺术类高职专业编制分省招生计划。
第十条报考北京电影学院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专业考试和高考文化课考试。其中,专业考试分为由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考和由我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校考。
※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高校特殊类型招生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相关精神,按照北京市防疫防控工作部署,北京电影学院将部分艺术类本科、高职招生专业考试与录取办法进行调整。部分专业取消专业考试,使用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部分专业视频初选,保留专业考试。各专业考试科目以及考试安排详见《北京电影学院2020年艺术类本科、高职招生专业考试及录取原则的调整方案》。
※ 报考我校保留专业考试的艺术类专业,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且专业考试最后一试通过,方可填报高考志愿。报考我校取消专业考试的艺术类专业,须按照教育部以及所在省有关规定填报高考志愿。报考我校省级统考涵盖的艺术类各专业,考生报考专业对应类别的省级统考成绩须合格。
※ 按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艺术类专业考试分为省级统考和校考。考生所报考专业属于艺术类省级统考涵盖范围内的,应按照省有关招生规定执行。报考我校的专业是否涉及省统考以及涉及哪一类省统考,请考生严格参照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关于艺术类省统考科目涵盖的艺术类专业范围,确认是否涵盖考生所要报考我校的专业,如在涵盖范围内,请考生务必参加且成绩合格。我校2020年艺术类本科各专业(招考方向)与各省级艺术类统考子科类对应参照表详见《北京电影学院2020年艺术类本科、高职招生简章》附件1。
第十一条报考北京电影学院艺术类专业的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课考试,且专业考试最后一试必须通过,否则填报志愿无效。
报考我校的华侨、港澳地区以及台湾省考生的文化课报名、文化课划线办法以及文化课录取标准,均依据教育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办公室(简称“联招办”)以及上级主管部门的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专业考试最后一试通过的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考生,须按照联招办的相关规定,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入学考试 (简称“港澳台侨联招”)。未参加“港澳台侨联招”且专业考试最后一试通过的香港考生,可选择使用“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成绩。未参加“港澳台侨联招”且专业考试最后一试通过的台湾考生,可选择使用台湾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简称“台湾学测”)成绩。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北京电影学院录取工作严格按照招生简章中的招生计划及录取原则进行拟录取。拟录取名单由院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决定,提交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提交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审核。
第十三条北京电影学院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规则:
第一类: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校定分数线后,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涉及专业:戏剧影视导演专业、表演专业、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新媒体艺术专业、环境设计专业、动画专业、漫画专业、数字媒体艺术专业。
第二类: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校定分数线后,按文化课成绩与所在省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文、理)的分数比值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涉及专业:录音艺术专业。
第三类:报考取消校考专业的考生,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2020年度招生工作规定中报名的条件,已取得艺术类高考报名资格,同时按所在省招生规定参加了报考专业对应的艺术类省级统考(《北京电影学院2020年艺术类本科、高职招生简章》附件1对应参照表)且成绩合格,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校定分数线后,按文化课成绩与所在省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文、理)的分数比值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涉及专业: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艺术与科技专业、电影学专业、影视技术专业。
第四类:报考取消校考专业的考生,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2020年度招生工作规定中报名的条件,已取得艺术类高考报名资格,同时按所在省招生规定参加了报考专业对应的艺术类省级统考(《北京电影学院2020年艺术类本科、高职招生简章》附件1对应参照表)且成绩合格,符合考生所在省艺术类本科投档规则,按文化课成绩与所在省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文、理)的分数比值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涉及专业:摄影专业、广播电视编导专业。
校定分数线、分数比值的计算公式为:
分数比值=考生文化课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 考生所在省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文、理】× 100
※ 上述公式在完成乘以100的计算之后,如遇小数点后有多位的情况,即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对于两位小数后面的小数部分,按照直接舍去不进位的计算办法。例如,某文科考生高考成绩403分,该考生高考所在省的文科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576分,按照上述方法计算出来的分数比值为69.96。
※ 依据教育部《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文件: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所以上述分数比值计算公式中,考生文化课成绩为实考分,不含政策性加分。
※ 对于实行高考综合改革以及本科录取批次合并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我校将按照教育部以及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规定执行。
例如在我校2019年招生工作中,北京市、天津市、辽宁省、上海市、山东省、海南省考生使用“自主招生控制分数线”进行分数比值计算;浙江省考生使用“普通类第一段线”进行分数比值计算;广东省考生使用“高分优先投档线”进行分数比值计算。2020年,我校将依据高考改革省份的最新文件规定执行。
※ 对于个别省份艺术类考生文化成绩满分与普通类考生文化成绩满分不一致时:高考文化课成绩比值计算办法依据考生所在省规定执行;对于考生所在省未做出相关规定的,分数比值计算办法为:【艺术类考生文化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艺术类高考文化满分×普通类高考文化满分】÷考生所在省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文、理】× 100。(同上:上述公式在完成乘以100的计算之后,如遇小数点后有多位的情况,即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对于两位小数后面的小数部分,按照直接舍去不进位的计算办法。)
※ 若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新一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其它补充规定,按相关规定执行。
关于成绩并列:
①按照专业考试成绩排序择优录取的各专业(含招考方向),录取时如果遇到专业考试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依据考生文化考试成绩的分数比值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②按照文化成绩的分数比值排序择优录取且保留专业考试的各专业(含招考方向),录取时如果遇到分数比值排序并列的情况,则依据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③按照文化成绩的分数比值排序择优录取且取消专业考试的各专业(含招考方向),录取时如果遇到分数比值排序并列的情况,首先进行分数比值的绝对值比较,如果遇到分数比值绝对值并列的情况,然后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的先后顺序进行单科成绩比较,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在比较单科成绩时,如遇单科满分不是150分,则按满分150分制进行折算。单科成绩折算办法为:【单科原始成绩÷单科成绩满分×150】。(同上:上述公式在完成计算之后,如遇小数点后有多位的情况,即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对于两位小数后面的小数部分,按照直接舍去不进位的计算办法。)
第十四条北京电影学院艺术类高职专业录取规则:
报考戏剧影视表演专业高职(专科)层次的考生,专业考试合格,文化考试成绩达到考生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相应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后,按分省计划,以戏剧影视表演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如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同时还有其它补充规定,则按其规定执行。
报考人物形象设计专业高职(专科)层次的考生,文化考试成绩达到考生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相应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后,按分省计划,以美术类省统考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如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对录取原则做统一规定,则按省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艺术类本科、高职专业具体的招生计划、专业考试时间、考试地点、报考手续、考试科目、录取原则等详见《北京电影学院2020年艺术类本科、高职招生简章》以及《北京电影学院2020年艺术类本科、高职招生专业考试及录取原则的调整方案》。
第十六条北京电影学院普通类本科专业录取规则:
第一款 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确定调档比例。
第二款 学校在调档、分专业录取时,政策性加分均计入考生总分。
第三款 根据文史、理工类专业进档考生的成绩和专业志愿,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及录取。如果遇到考生总分相同,文史类考生依次按照语文、外语、数学成绩的先后顺序进行单科成绩比较,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理工类考生依次按照数学、外语、语文成绩的先后顺序进行单科成绩比较,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 根据北京市、山东省有关规定,北京、山东生源:
第一 考生选考科目符合所报考专业选考科目限制要求。
第二 如果遇到考生总分相同,专业组为“选考科目不限”的考生依次按照语文、外语、数学成绩的先后顺序进行单科成绩比较,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专业组为“选考科目必选物理”的考生依次按照数学、外语、语文成绩的先后顺序进行单科成绩比较,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 根据浙江省有关规定,浙江生源:
考生选考科目符合所报考专业选考科目限制要求。
※ 根据江苏省有关规定,江苏生源:
第一 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BC,必测科目等级要求为合格。
第二 进档考生按照考生“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原始分+附加分+政策性奖励分+政策性照顾分”的成绩排序。如果遇到该分数相同,文史类考生依次按照语文(含附加分)、外语、数学成绩的先后顺序进行单科成绩比较,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理工类考生依次按照数学(含附加分)、外语、语文成绩的先后顺序进行单科成绩比较,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七条新生入校后,北京电影学院统一进行新生复查工作。凡复查不合格的新生,将按照有关招生规定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八条北京电影学院本科学费标准为:戏剧影视导演、表演、影视摄影与制作、录音艺术、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艺术与科技、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新媒体艺术、环境设计、摄影、动画、漫画、影视技术、广播电视编导、数字媒体艺术专业每学年10000元;戏剧影视文学、电影学专业每学年8000元;文化产业管理专业每学年6000元;数字媒体技术专业每学年4600元。高职学费标准为:戏剧影视表演、人物形象设计专业每学年19000元。
第十九条学费等有关收费标准如有变动,按上级新颁布的文件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本科合格毕业生均颁发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盖有北京电影学院公章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北京电影学院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颁发学位证书。 高职(专科)合格毕业生均颁发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盖有北京电影学院公章的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毕业证书,为专科层次学历。
第二十一条北京电影学院招生咨询电话:(010)82048291;招生监察办公室电话:(010)82044801。学校网址:http://www.bfa.e.cn。
第二十二条北京电影学院不举办任何形式的本科专业考试的考前辅导班。凡任何单位或个人以我校名义举办的考前辅导班,我校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由北京电影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若《北京电影学院2020年艺术类本科、高职招生简章》、《北京电影学院2020年艺术类本科、高职招生专业考试及录取原则的调整方案》与本章程有不同之处,以本章程为准。若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政策规定为准。
G. 北京电影学院高职学院好考吗 分数线多少
北京电影学院高职学院很不好考,分数线在350分以上。
北京电影学院为了更好地满足广大青年学生接受电影艺术高等职业教育的愿望,经北京市教育委员会批准,北京电影学院于2003年成立了高职学院并招收第一届高职学生。
北电高职学院的学生在校期间,在电影学院各专业院系的精心安排下,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内容,具备了一定的实践能力和理论基础知识,成功实现了由影视艺术热爱者到影视艺术从业者的角色转变。
招生对象:
定向招生,涉及北京市河北山东江苏江西云南广东(共30人),其中北京市12人,河北2人,山东6人,江苏2人,江西2人,云南2人,广东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