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七十家影视机构、五百位艺人联合抵制,二创短视频何去何从
据媒体报道,2021年4月,有70家影视机构以及500余位艺人联合抵制二创短视频。此消息在社交平台上发酵后,引起了网民们的广泛关注与讨论。
部分网民认为二创短视频确实已经侵犯到了电视剧以及电影的知识产权,应该对它进行规范使其进行合理运行;也有部分网民认为存在即合理,二创短视频的出现,也有着当前时代的需要。而今后二创短视频该何去何从呢?以下笔者将讲一讲自己的看法。
一、与影视机构进行协商,向其缴纳一定的版权费
那么在当前二创短视频被影视机构抵制的情况之下,它会如何存活呢?笔者认为,在未来的发展过程之中,二创短视频可能会突出其独有的讲解功能,通过深耕自身的内容来实现其独特性与创新性,从而维持其在短视频平台的生存。
❷ 几分钟看完一部电影是否侵权影视行业该如何维权
4月23日,多家影视公司与视频平台联合包括赵丽颖、李冰冰等在内的514位艺人发布联合倡议书,再度呼吁短视频平台推进版权内容合规管理,清理未经授权的内容。此前的4月9日,15家影视行业协会和正午阳光、华策等53家影视公司以及腾讯视频、爱奇艺、优酷、芒果TV等5家视频网站已经发过一次联合声明。
关于短视频侵权
没有任何未经授权的“二次创作”、“引用”、“重新剪辑”、“混剪”是不侵权的,“合理使用”是不存在的,换成别的弯弯绕的新词它也是侵权。侵权就是侵权,要么买版权,要么对方免费授权,否则不管怎么说怎么美化都是侵权。我能理解的未经授权拿别人素材来做的视频剪辑行为,有这么几种情况:这些素材已然成为公开的社会公共资源、或显然本身不牵涉到任何商业可能性,或者素材无法追溯主人、以及主人并未申明版权;类似于什么人在什么公开场合随手用手机录了然后就发到了网上之后全网流行的。但即便这样,出于尊重,在有可能得知出处或作者的时候,还都建议应该明示。

❸ 通过剪辑做电影进行点评的视频算侵权吗有何依据
不算。
侵犯著作权的行为,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有侵权的事实即行为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不按著作权法规定的使用条件,擅自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以及表演、音像制品和广播电视节目。
2、行为具有违法性著作权是一种绝对权,任何人都负责有不能侵犯该项权利的不作为义务。他人在使用著作权作品时必须遵守著作权法及其他法律有关规定,如果行为人违反了法律的规定,其行为即具有违法性。
3、行为人主观有过错所。

(3)电影剪辑二创如何规避违规扩展阅读:
根据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国,一个工作可以使用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或报酬在下列情况下,只要作者的名字和标题的工作表明,和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依照本法不得侵犯:
(一)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二)为介绍、评论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著作权侵权,是指违反著作权法,侵犯著作权人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的一切行为。具体来说,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规定的行为人侵犯他人著作权,造成财产或者非财产损失的一切行为,都属于著作权侵权。
❹ 53家影视公司表示不让进行二创,为什么会有这一措施
继多家影视公司决定提高会员收费后,又联合发表一项声明,此声明中明确提到要求自己版权下的所有影视作品未经同意和授权不得进行二次创作,这次维权声明也给现在的网络影视平台带来新的改革。
一、影视剧的版权纠纷
很多观众一直好奇的事情就是,电视剧通过哪种渠道去获得收益,其实版权就是最主要的方式,各种各样的电视台通过购买热播剧的版权来吸引收视率和赞助商,随着网络科技的发展,影视剧版权不仅拘泥在电视台上,也发展出了网络平台这个新颖的形式。
而另一个主要的收益就是会员收益,很多平台为了吸引客户,开通了会员特权,很多影视剧都会有独家网络播出的特殊情况。这对于投资商和平台都是一种有效保护版权的方式。
但是也有一部分网友的智慧超群,利用开通会员或者其他方式获得一手的高清影视资源,然后利用这些资源剪辑进行二次创作,为自己吸引大量的人气和粉丝。
这种行为相当于侵犯到了影视公司的版权收益,因此这次多家影视公司宣布声明也是意料之中的事情。
很多专家也从商家和消费者的角度进行分析,认为适度的二次创作对于影视剧公司还是有一定的益处的,双方应该友好协商,打造良好健康的影视剧平台。
❺ 发布电影剪辑算侵权吗
根据以下的条例,如果是第一二条的使用情况,那么就不会构成侵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一)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二)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著作权侵权是指一切违反著作权法侵害著作权人享有的著作人身权、著作财产权的行为。具体说来,凡行为人实施了《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和第四十八条所规定的行为,侵犯了他人的著作权造成财产或非财产损失,都属于对著作权的侵权。
侵犯著作权的行为,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有侵权的事实即行为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不按著作权法规定的使用条件,擅自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以及表演、音像制品和广播电视节目。
2、行为具有违法性著作权是一种绝对权,任何人都负责有不能侵犯该项权利的不作为义务。他人在使用著作权作品时必须遵守著作权法及其他法律有关规定,如果行为人违反了法律的规定,其行为即具有违法性。
3、行为人主观有过错所谓过错,是指侵权人对其侵权行为及其后果所抱的心理状态,包括故意和过失两种形式。
❻ 那解释剪辑一些电影或者电视剧会不会被投诉呢,还有被投诉了会怎样
剪辑影视作品发布到自媒体平台是会被投诉的,不要以为现在有那么多人做这个事情就是对的,剪辑影视作品从根本上说都是侵犯版权,只不过有些作者剪得非常细,而版权方也没因此受到损失,暂时没有追究罢了。
至于剪辑视频被投诉会怎么样?这里有三种程度
程度一:最轻,在视频发布时平台就会不给内容推荐,因为现在很多自媒体平台都开始要求内容原创,平台对版权管得也比较严。
程度二:中等危险,剪辑视频正常发布播放,被版权方发现,他们会要求平台下线该内容,这种来自版权方的投诉,自媒体平台多半还会对侵权作者做扣信用分处理。

程度三:严重,版权方直接给作者寄律师函,剪辑作者会受到法律惩罚。这种一般是自媒体作者在影视解读时,说了内容一些坏话,版权方觉得会影响他们的版权销售,才会做出如此举动。
我是3年全职自媒体人,有问题继续问我。持续解答自媒体相关问题,欢迎关注。
❼ 影视剪辑作品可能会被判侵权,影视二次创作的边界在哪里
除了影视解说,别的都不可以通过,但是我个人觉得影视解说也算侵权,虽然声音是创作者的,但是你用的是别人的创作画面啊!所以我是看不惯这这种行为。
虽然如此说,但是现在的网络上都是这种侵权的影视片段,一些人讲电影,你说一部电影如果靠一个人在那讲的话,那就失去电影本真的样子了,如果可以讲的话,为什么人家还拍个电影呢,何况人家拍出来了,你压缩成几分钟,然后进行讲解,就变成你的作品了,你脸都不要了?
❽ 近70家影视机构发布联合声明抵制短视频,短视频制作二创该何去何从
现在的时代是短视频的时代,几乎每个人的手机里都会有短视频APP。不过你可能没有想过,其实你看的很多短视频,都存在二次创作和侵权的问题。大量的影视作品被剪辑、加工,之后被发布,这些作者不用花一分版权费,就能享受内容带来的流量收益。为了遏制这种现象,全国各大影视公司开始发布声明,联合抵制这种侵权情况。
要想长时间的发展下去,光靠搬运剪辑是不行的,短视频谁都能做,那别人为什么要看你,说到底,内容创作还是要看作者肚子里有没有墨水。
❾ 抖音影视剧剪辑怎么才不会被判为搬运
只能是大量加自己的看法在里面,后讲解说最好是不要直接播放原视频。
抖音上那些电影片段视频可以用剪映APP制作,具体方法是;以华为手机操作为例:
1、首先找到要录制的视频。

❿ 53家影视公司联合声明禁止电影剪辑账号,剪辑电影是否属于侵权行为
这已经是几天前的新闻了,现在不光是长视频平台和发行方发出了这样的声明,还有赵丽颖、杨幂等500多位艺人也共同发出了这样的倡议。内容如出一辙,也都是针对短视频未经授权就剪辑、切条、搬运影视剧等行为的。同时还倡议相关短视频平台加强对未经授权内容上传的审查,也就是不推送不批准上传呗。
其实针对影视剧二次创作的短视频和长视频之间,应该是共生共赢的关系。影视剧需要短视频进行推广宣传,短视频创作者也需要影视剧提供素材,搞成现在这样,其实是没有赢家的。
长视频平台要玩垄断,最后再慢慢收割消费者,但消费者也不傻,大家会用脚投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