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和國家廣播電影電視總局是一樣的機構嗎
兩個機構已經整合成一個了,叫國家新聞出版廣播電影電視總局。
『貳』 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 、廣播電視台、宣傳部三者的關系
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 、廣播電視台、宣傳部三者的關系如下:廣播電視台受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管理,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受宣傳部管理審查和監督。
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是一個國家關於文化藝術、廣播影視、新聞出版、版權、文化遺產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的部門。廣播電視台是生產播出影視機構,由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管理。
宣傳部的主要職能是管控意識形態、新聞出版甚至教育方針。它對媒體、網路和文化傳播相關的各種機構的監督以及對新聞、出版、電視和電影的審查和監督,是一個領導部門。
三者的關系如下圖關系所示:
(2)新聞出版和電影歸哪個部門管理擴展閱讀:
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主要職能:
1、擬訂全市文化藝術、廣播影視、新聞出版、版權、文化遺產的政策、措施,並監督實施。
2、指導、組織全市文化藝術、廣播影視、新聞出版、版權、文化遺產事業的改革和發展;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文化藝術、廣播影視、新聞出版、版權、文化遺產事業的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
3、管理全市文化藝術事業,指導文化藝術創作與研究工作,推動各門類藝術的發展;管理圖書館、文化館事業;參與規劃全市文化設施建設,負責推進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指導各類社會文化事業建設與發展。
4、監督管理全市文化藝術、廣播影視、新聞出版、版權和文物市場,負責辦理文化藝術、廣播影視、新聞出版、版權和文物等相關行政許可,指導文化行政綜合執法工作,對從事演藝活動的民辦機構進行監管。。
5、監督管理全市新聞出版、印刷、發行行業,負責對印刷業和出版物內容、出版活動的監管,負責著作權管理工作,對從事出版活動的民辦機構進行監管。
6、監督管理全市廣播影視事業,組織協調全市廣播電視節目的傳輸覆蓋;負責對全市廣播電視播出機構及播出情況的監管;對從事廣播影視節目製作民辦機構進行監管。
『叄』 新聞出版行業歸屬於教育部門嗎
新聞出版行業歸屬於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部門。
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是根據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批準的《國務院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方案》和《國務院關於機構設置的通知》(國發〔2013〕14號),設立的新聞、出版、廣播、電影和電視領域的國家管理部門。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為正部級單位,是國務院直屬機構。
北京9月23日自中宣部、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等9部門部署開展打擊新聞敲詐和假新聞專項行動以來,各地各部門查辦了一批違法違規案件,新聞敲詐勢頭得到有效遏制。23日,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向社會通報了《中國貿易報》等7起典型案件。
『肆』 中宣部、新聞出版總署與國家廣電總局哪個管轄的權力大
三個機關第一個與後兩個性質不同,後兩個工作內容不一樣:
中宣部:是黨的部門,不屬於國家機關。
新聞出版總署:主要是管理紙質出版物的。
廣電局:主要是管理紙質以外的廣播、電視、電影。
法律上講,中宣部沒有管轄的權利。但現實生活中,中宣部只要不準的,那麼其實兩家自然要聽話。所以中宣部權利大。
『伍』 現在國家新聞出版總局報刊發行劃到宣傳部哪個部門監管
中宣部管轄的部級單位:文化部、廣播電影電視總局、國家體育總局、國家新聞出版總署、教育部、國務院新聞辦、中國社科院、新華社、人民日報社等等~!
『陸』 文廣新局屬於政府部門嗎
文廣新局屬於政府部門,文廣新局指的是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文化綜合體制改革後,有些政府機構把文化局、廣電局、和新聞出版局整合一塊,形成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並形成統一的執法機構即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局。
綜合執法局全稱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城市管理執法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機構中負責城市管理執法部門的規范化稱呼,其全國監督部門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城市管理監督局。
(6)新聞出版和電影歸哪個部門管理擴展閱讀:
其主要職責如下:
(1)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文化藝術、廣播影視宣傳創作、新聞出版、著作權管理、文化遺產保護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起草相關地方性法規規章和政策。深化文化藝術、廣播影視、新聞出版領域的體制機制改革。
(2)擬訂文化藝術、廣播影視、新聞出版(版權)、文物事業和產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促進文化藝術、廣播影視、新聞出版(版權)事業和產業發展。
(3)承擔管理文化藝術事業的責任,指導文藝創作與生產,扶持代表性、示範性、實驗性藝術精品,推動各門類藝術的發展。承擔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活動的責任。
『柒』 "文廣新局"是指什麼部門管理什麼
文廣新局:即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簡稱文廣新局。文化綜合體制改革後,有些政府機構把文化局、廣電局、和新聞出版局整合一塊,形成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並形成統一的執法機構即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局。
1、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文化、廣播電視、新聞出版、版權等方面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實施文化藝術、文物、廣播電視、新聞出版、版權等方面的法規和管理辦法;擬定全市文化藝術、文物、廣播電視、新聞出版、版權等事業的發展規劃,並組織監督和實施。
2、指導、協調和服務文化藝術、圖書館、博物館、藝術教育、廣播電視、新聞出版、版權等事業的發展;指導直屬事業單位的體制改革;指導、協調藝術創作和生產,扶持導向性、示範性、實驗性文化藝術品種,推動各門類藝術的發展;歸口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活動;參與重點文化設施建設;管理市級公共文化設施。
3、指導、監管、協調各鎮(街道辦事處)文化、文物、廣播電視、新聞出版等方面市場的行政管理工作和農村群眾文化工作;實施對廣播電視節目、衛星電視節目收錄和通過信息網路向公眾傳播視聽節目的監督管理工作。
4、審批和監督管理衛星電視廣播地面接收設施的安裝使用和開設閉路電視;協調廣播電視的傳輸覆蓋網;承辦審批鄉鎮(街道辦事處)廣播電視播出(含轉播)機構的建立、撤銷工作,並進行監督、檢查。
5、承擔文化市場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行使法律法規賦予的行政審批許可權。審批、核准有關行政許可事項,管理文化市場,指導文化市場稽查和電影發行、放映工作;負責新聞出版發行、版權等有關行政管理工作。
6、承擔掃黃打非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和市文物管理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組織協調全市的掃黃打非工作和文物管理工作。
7 、管理對外文化工作和對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以及台灣地區的文化交流工作。
8、管理直屬文化市場綜合執法隊,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加強對文化市場的監督檢查,對違法違規行為進行處罰;對文化市場綜合執法隊的業務工作進行監督指導,組織協調全市文化市場的整治行動。
9、做好文化市場、廣播電視、新聞出版、版權等領域有關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工作,引導和樹立正確的文化經營理念,規范經營行為,維護市場秩序。
『捌』 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是個什麼部門
根據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批準的《國務院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方案》和《國務院關於機構設置的通知》(國發〔2013〕14號),設立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正部級),為國務院直屬機構。
一、職能轉變
(一)取消的職責。
1.取消舉辦全國性出版物訂貨、展銷活動審批。
2.取消在境外展示、展銷國內出版物審批。
3.取消設立出版物全國連鎖經營單位審批。
4.取消從事出版物全國連鎖經營業務的單位變更《出版物經營許可證》登記事項,或者兼並、合並、分立審批。
5.取消只讀類光碟生產設備引進、增加與更新審批。
6.取消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章程修改審批。
7.取消出版物總發行單位設立從事發行業務的分支機構審批。
8.取消期刊變更登記地審批。
9.取消影視互濟專項資金使用審批。
10.取消軍隊協助拍攝電影片軍事預算審批。
11.取消廣播電視傳輸網路公司股權性融資審批。
12.取消中外合作攝制電影片所需進口設備、器材、膠片、道具審批。
13.取消電影洗印單位接受委託洗印加工境外電影底片、樣片和電影片拷貝審批,同時強化政策導向和管理措施。
14.取消一般題材電影劇本審查,實行梗概公示。
15.取消出版物發行員職業技能鑒定職責,工作由相關協會、學會承擔。
16.取消圖書出版單位等級評估職責,工作由中國出版協會承擔。
17.取消報紙、期刊綜合質量評估職責,工作分別由中國報業協會和中國期刊協會承擔。
18.取消涉外著作權登記服務職責,工作由中國版權保護中心承擔。
19.取消調控書號總量的職責。創新書號管理方式,規范書號使用,遏制違規行為。
20.取消管理廣播劇的職責。
21.根據《國務院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方案》需要取消的其他職責。
(二)下放的職責。
1.將音像復制單位、電子出版物復制單位設立審批職責下放省級新聞出版廣電行政部門。
2.將音像復制單位、電子出版物復制單位變更業務范圍或兼並、合並、分立審批職責下放省級新聞出版廣電行政部門。
3.將地方對等交流互辦單一國家電影展映活動審批職責下放省級新聞出版廣電行政部門。
4.將國外人員參與製作的國產電視劇審查職責下放省級新聞出版廣電行政部門。
5.將地市級、縣級廣播電台、電視台變更台標審批職責下放省級新聞出版廣電行政部門。
6.將設置衛星電視廣播地面接收設施審批職責下放省級新聞出版廣電行政部門。
7.將只讀類光碟設備投產驗收工作職責下放省級新聞出版廣電行政部門。
8.根據《國務院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方案》需要下放的其他職責。
(三)加強的職責。
1.加強組織推進新聞出版廣播影視領域公共服務,大力促進城鄉公共服務一體化發展,促進新聞出版廣播影視事業繁榮發展。
2.加強指導、協調、推動新聞出版廣播影視產業發展,優化配置新聞出版廣播影視資源,加強業態整合,促進綜合集成發展。
3.加強推進新聞出版廣播影視領域體制機制改革。
4.加強對數字出版以及網路視聽節目服務、公共視聽載體播放廣播影視節目的規劃指導和監督管理,推動協調其健康發展。
5.加強著作權保護管理、公共服務和國際應對,加大反侵權盜版工作力度。
6.加強新聞出版廣播影視國際傳播能力建設,協調推動新聞出版廣播影視「走出去」工作。
7.加強管理理念和方式的創新轉變,充分發揮市場調節、社會監督和行業自律作用。
二、主要職責
(一)負責擬訂新聞出版廣播影視宣傳的方針政策,把握正確的輿論導向和創作導向。
(二)負責起草新聞出版廣播影視和著作權管理的法律法規草案,制定部門規章、政策、行業標准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三)負責制定新聞出版廣播影視領域事業發展政策和規劃,組織實施重大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動,扶助老少邊窮地區新聞出版廣播影視建設和發展。負責制定國家古籍整理出版規劃並組織實施。
(四)負責統籌規劃新聞出版廣播影視產業發展,制定發展規劃、產業政策並組織實施,推進新聞出版廣播影視領域的體制機制改革。依法負責新聞出版廣播影視統計工作。
(五)負責監督管理新聞出版廣播影視機構和業務以及出版物、廣播影視節目的內容和質量,實施依法設定的行政許可並承擔相應責任,指導對市場經營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組織查處重大違法違規行為。指導監管廣播電視廣告播放。負責全國新聞記者證的監制管理。
(六)負責對互聯網出版和開辦手機書刊、手機文學業務等數字出版內容和活動進行監管。負責對網路視聽節目、公共視聽載體播放的廣播影視節目進行監管,審查其內容和質量。
(七)負責推進新聞出版廣播影視與科技融合,依法擬訂新聞出版廣播影視科技發展規劃、政策和行業技術標准,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負責對廣播電視節目傳輸覆蓋、監測和安全播出進行監管,推進廣電網與電信網、互聯網三網融合,推進應急廣播建設。負責指導、協調新聞出版廣播影視系統安全保衛工作。
(八)負責印刷業的監督管理。
(九)負責出版物的進口管理和廣播影視節目的進口、收錄管理,協調推動新聞出版廣播影視領域「走出去」工作。負責新聞出版廣播影視和著作權管理領域對外及對港澳台的交流與合作。
(十)負責著作權管理和公共服務,組織查處有重大影響和涉外的著作權侵權盜版案件,負責處理涉外著作權關系和有關著作權國際條約應對事務。
(十一)負責組織、指導、協調全國「掃黃打非」工作,組織查處大案要案,承擔全國「掃黃打非」工作小組日常工作。
(十二)領導中央人民廣播電台、中國國際廣播電台和中央電視台,對其宣傳、發展、傳輸覆蓋等重大事項進行指導、協調和管理。
(十三)承辦黨中央、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設22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廳。
負責文電、會務、應急值班、機要、檔案、督查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政務公開、新聞發布、安全保密、信訪、建議提案辦理和機關財務等工作,指導機關後勤服務管理和政務信息化工作。
(二)政策法制司。
研究新聞出版廣播影視管理重大政策。組織起草新聞出版廣播影視和著作權管理法律法規草案和規章,承擔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工作。承擔重大行政處罰聽證、行政復議、行政應訴、涉外法律事務等工作。
(三)規劃發展司(改革辦公室)。
擬訂新聞出版廣播影視事業產業發展規劃、政策和調控目標並組織實施,協調推動新聞出版廣播影視事業產業發展。研究擬訂新聞出版廣播影視領域重大改革措施,指導、協調推進有關體制機制改革工作。依法承擔新聞出版廣播影視統計工作。
(四)公共服務司。
擬訂新聞出版廣播影視基本公共服務政策和保障標准,協調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和城鄉一體化發展。組織實施重大公益工程,對老少邊窮地區進行扶助,指導監督相關重點基礎設施建設。
(五)綜合業務司。
指導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組織、協調行政審批工作。擬訂行政許可的實施辦法,承辦相關行政許可事項。
(六)宣傳司。
承擔廣播電視宣傳和播出的指導、監管工作。指導、協調全國性重大廣播電視活動。指導、監管理論文獻片、紀錄片、電視動畫片的製作和播出。具體指導中央人民廣播電台、中國國際廣播電台和中央電視台的重大宣傳工作。
(七)新聞報刊司。
承擔報紙(報社)和期刊(刊社)出版活動,國內報刊社、通訊社分支機構和記者站的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對報紙、期刊內容的審讀和輿情分析工作。承擔全國新聞單位記者證的監制審核、發放、備案和管理工作。組織查處重大新聞違法活動。
(八)電影局。
承擔電影製片、發行、放映單位和業務的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對電影內容進行審查。指導、協調全國性重大電影活動。指導電影檔案管理、技術研發和電影專項資金管理。承辦對外合作製片、輸入輸出影片的國際合作與交流事項。
(九)出版管理司(古籍整理出版規劃辦公室)。
承擔圖書、音像、電子出版單位和出版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對圖書、音像製品、電子出版物內容和質量進行監管。組織指導涉及黨和國家重要文件文獻、教科書的出版工作,組織實施全民閱讀推廣活動。承擔國家古籍整理出版規劃的組織協調工作。承擔書號、版號管理工作。
(十)電視劇司。
承擔電視劇製作的指導、監管工作,組織對國產電視劇、引進電視劇和對外合拍電視劇(含動畫片)的內容進行審查。指導、調控電視劇的播出。
(十一)印刷發行司。
承擔印刷、復制、出版物發行單位和業務的監督管理工作,組織查處、糾正重大違法違規行為。組織指導黨和國家重要文件文獻、教科書的印製發行工作。指導內部資料性出版物的印刷管理工作。推動印刷業轉型升級及新興印刷業發展。
(十二)傳媒機構管理司。
承擔廣播電視播出機構和業務、廣播電視節目製作機構、廣播電視節目傳送、有線電視付費頻道、移動電視業務的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和監督管理廣播電視廣告播放。
(十三)數字出版司。
承擔數字出版內容和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對網路文學、網路書刊和開辦手機書刊、手機文學業務進行監督管理。
(十四)網路視聽節目管理司。
承擔網路視聽節目服務、廣播電視視頻點播、公共視聽載體播放廣播影視節目內容和業務的監督管理工作。指導網路視聽節目服務的發展和宣傳。
(十五)反非法和違禁出版物司(全國「掃黃打非」工作辦公室)。
擬訂「掃黃打非」方針政策和行動方案並組織實施,組織、指導、協調全國「掃黃打非」工作,組織查處非法和違禁出版傳播活動的大案要案。承擔全國「掃黃打非」工作小組日常工作。
(十六)版權管理司。
擬訂國家版權戰略綱要和著作權保護管理使用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承擔國家享有著作權作品的管理和使用工作,對作品的著作權登記和法定許可使用進行管理。承擔著作權涉外條約有關事宜,處理涉外及港澳台的著作權關系。組織查處著作權領域重大及涉外違法違規行為。組織推進軟體正版化工作。
(十七)進口管理司。
承擔出版物、廣播電視節目的進口管理。依法管理境外新聞出版廣播影視機構在華設立辦事機構。對境外廣播電視節目的引進、播出和中外廣播電視節目合作的製作、播出,以及衛星電視接收設施、境外衛星電視節目的落地和接收進行監督管理。
(十八)科技司。
擬訂新聞出版及印刷業、廣播影視及視聽類新媒體科技發展規劃、政策、行業標准並組織實施。擬訂廣播影視傳輸覆蓋網和監測監管網的規劃,推進三網融合。承擔廣播影視安全播出的監督管理和技術保障工作,承擔廣播影視質量技術監督、監測和計量檢測工作。
(十九)財務司。
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財務管理工作,負責預決算、國有資產管理、基本建設項目、政府采購及內部審計工作。
(二十)國際合作司(港澳台辦公室)。
組織開展新聞出版廣播影視和著作權的對外及港澳台交流與合作。協調推動新聞出版廣播影視「走出去」工作。承擔國際文化協定中有關項目的執行工作。
(二十一)人事司。
承擔新聞出版廣播影視行業隊伍建設和教育培訓工作。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勞動工資等工作。
(二十二)保衛司。
擬訂新聞出版廣播影視有關安全制度和處置重大突發事件預案並組織實施,指導、協調新聞出版廣播影視系統安全保衛工作。指導、管理機關、中央人民廣播電台、中國國際廣播電台、中央電視台等重點單位和核心機密、要害部位的安全保衛工作。
機關黨委。負責機關和在京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離退休幹部局。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工作,指導直屬單位的離退休幹部工作。
四、人員編制
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機關行政編制為508名(含兩委人員編制11名、援派機動編制5名、離退休幹部工作人員編制39名)。其中:局長(兼國家版權局局長)1名、副局長4名、國家版權局專職副局長1名(副部長級);司局領導職數77名(含總工程師1名、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1名、離退休幹部局領導職數3名)。
五、其他事項
(一)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加掛國家版權局牌子,在著作權管理上,以國家版權局名義行使職權。
(二)關於動漫和網路游戲管理,與文化部的職責分工維持不變。
(三)所屬事業單位的設置、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六、附則
本規定由中央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中央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序辦理。
『玖』 請問國家廣電總局和新聞出版總署算行政機關還是事業單位
看你通過什麼考試的,一般是事業編制的
不過
國家廣電總局和新聞出版總署有些職位是參公的,是通過國家公務員招考的
待遇都是不錯的單位
『拾』 廣播電影電視局和新聞出版廣電局是一個意思嗎 如果不是的話,這兩個局,分別負責什麼工作呀
新聞出版廣電局是合並後的名稱.
合並前分別是廣電局(廣播電影電視)和新聞出版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