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唐山大地震》中,媽媽選擇救兒子不救女兒,究竟做錯了么
手心手背都是肉,怎麼選都是錯,活著的人最痛苦。在生活面前,我們無權指責一個絕望的母親。7.8級地震,毀天滅地,丈夫當場死亡,同樣大的SLATE下壓著兒子和女兒,撬開兒子這個頭,女兒就被壓死了,撬開女兒這個頭,兒子就死了。兩人都是自己的親生骨肉,這都是元妮的命,她撕心裂肺地為身邊的人哭泣。我求求你,救救我!"。
不可否認,那一刻的袁妮是有目的的。但我們還是不能用道德標准來指責這個無路可走的可憐女人。因為她的自私,一是因為愛,二不是失敗者。溫妮愛她的丈夫。她不得不為他救人她的丈夫本來可以救自己的命,但在最後一刻,他抓住了妻子,給了她活下去的機會。丈夫對妻子的愛,甚至不惜犧牲自己的生命。一個活著的妻子怎麼能不為她的丈夫著想呢?
在我們民族的傳統觀念中,女兒終究是要嫁人的,但兒子可以延續家族。在那個年代,無處不在的牆上寫著 "生兒子還是生女兒都一樣 "的標語,其實是對生女兒的諷刺,因為傳統觀念根深蒂固,不可能輕易改變。在影片的開頭,Yuani買了兩個西紅柿。她的弟弟方達已經吃了一個,想吃另一個。方達姐姐告訴母親,弟弟已經吃過了。但母親告訴她:弟弟還小,你得讓著他。如果你想吃,媽媽明天會給你買。一個西紅柿都能做成,還能有活命的機會?
❷ 影片《唐山大地震》中那個小女孩(方登)主角是怎麼活下來的
《唐山大地震》中的小女孩不是救的,是被當成屍體搬出來之後下大雨把她澆醒的。
地震時為救孩子,方大強死了,方登和方達被同一塊樓板壓在兩邊,無論人們想救哪一個,都要放棄另一個。元妮選擇了從小體弱多病的弟弟方達,而頭腦清醒的方登聽到了母親作出的抉擇。
後來把弟弟救出來後,小女孩被當成屍體搬出來,下了一場大雨把她澆醒。震後,元妮獨自撫養著兒子,選擇堅強地活下去,劫後餘生的方登被軍人王德清夫婦領養,進入了一個全新的世界。母女、姐弟從此天各一方,直到32年後的汶川大地震,他們的生命軌跡才重新走到一起。
(2)電影唐山大地震怎麼知道女兒還活著擴展閱讀:
角色介紹
1、張子楓飾演少年方登,因為聽見母親選擇救弟弟不救自己,而內心自卑傷心。劫後餘生的方登被軍人王德清夫婦領養,進入一個全新世界。
2、徐帆飾演李元妮,李元妮是紡織廠女工,一對龍鳳胎的媽媽。在地震中選擇救弟弟方達,放棄姐姐方登。震後,李元妮獨自撫養著兒子堅強生活。
❸ 兒子與女兒只能救一個,《唐山大地震》講述了什麼故事
其實就是在大地震中,媽媽救了兒子,以為女兒已經死了,但是但是女兒的呼吸還是有的,之後被一個軍人收養完了,之後多年後,她的兒子在一場也是地震地震中無意中跟她的姐姐碰面了,說起兩人曾是小時候都有在地震中存活過,這樣讓他的弟弟想起來,她的姐姐還可能還活著弟弟回去跟他的媽媽說了,她媽媽也是不相信他的,女兒還會活著在碰面的,在媽媽跟女兒碰面的時候,媽媽向女兒跪下,承認了錯誤,說為什麼沒有救她救了弟弟?
❹ 《唐山大地震》中的姐姐是怎麼活下來的
1976年7月28日3時42分53.8秒,中國河北省唐山豐南一帶(東經118.2°,北緯39.6°)發生了強度里氏7.8級(矩震級7.5級)地震,震中烈度11度,震源深度12千米,地震持續約23秒。地震造成242769人死亡,164851人重傷,位列20世紀世界地震史死亡人數第二,僅次於海原地震。
或許,真的只有被災難洗禮過,人才明白什麼叫災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