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抖音直播電影怎麼獲取版權
抖音直播電影獲取版權需要以下條件:
1、提交材料。
2、交納登記費。
3、收到申請後進行審核,合格後送省版權局領導領導審批,合格後由省版權局核發《作品登記證》,備案並通知申請人前來領取。
其中,直播想要得到版權那麼就要准備好一定的材料。包括申請表、申請者身份證明個人申請者提供身份證復印件、單位申請者提供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創作人員提供身份證復印件、提供作品樣本、作品創意說明、根據實際情況選擇提交合作作品附合作作者委託書、委託作品附委託合同或專有權許可使用合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十三條 有下列侵權行為的,應當根據情況,承擔本法第五十二條規定的民事責任;侵權行為同時損害公共利益的,由主管著作權的部門責令停止侵權行為,予以警告,沒收違法所得,沒收、無害化銷毀處理侵權復製品以及主要用於製作侵權復製品的材料、工具、設備等,違法經營額五萬元以上的,可以並處違法經營額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經營額、違法經營額難以計算或者不足五萬元的,可以並處二十五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未經著作權人許可,復制、發行、表演、放映、廣播、匯編、通過信息網路向公眾傳播其作品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二)出版他人享有專有出版權的圖書的;
(三)未經表演者許可,復制、發行錄有其表演的錄音錄像製品,或者通過信息網路向公眾傳播其表演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四)未經錄音錄像製作者許可,復制、發行、通過信息網路向公眾傳播其製作的錄音錄像製品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五)未經許可,播放、復制或者通過信息網路向公眾傳播廣播、電視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六)未經著作權人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人許可,故意避開或者破壞技術措施的,故意製造、進口或者向他人提供主要用於避開、破壞技術措施的裝置或者部件的,或者故意為他人避開或者破壞技術措施提供技術服務的,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七)未經著作權人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人許可,故意刪除或者改變作品、版式設計、表演、錄音錄像製品或者廣播、電視上的權利管理信息的,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作品、版式設計、表演、錄音錄像製品或者廣播、電視上的權利管理信息未經許可被刪除或者改變,仍然向公眾提供的,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八)製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作品的。
㈡ 拍攝網路電影需要什麼許可證具體要去哪兒辦理
具體情況應該去問問廣電局,除了要辦證,應該還要對拍攝內容進行審核。
㈢ 網路劇需要審批嗎
理論上,網路劇、微電影等「網路視聽節目」在製作時沒有前置審批,准入門檻較低。但在實踐中,我國對於網路劇的拍攝和播放有著非常復雜的限制性規定,簡要總結如下:
一、網路劇拍攝的限制性規定
1. 從事生產網路視聽節目的機構,應依法取得廣播影視行政部門頒發的《廣播電視節目製作經營許可證》;
(1) 《製作經營許可證》應具備下列條件:
(一)獨立法人資格;
(二)注冊資金不少於300萬元人民幣;
(三)在申請之日前三年,其法定代表人無違法違規記錄或機構無被吊銷過《廣播電視節目製作經營許可證》的記錄;
(四)其他應具備的條件。
(2) 申請機構應當向審批機關同時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請報告;
(二)廣播電視節目製作經營機構章程;
(三)《廣播電視節目製作經營許可證》申領表;
(四)主要人員材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復印件)及簡歷;
2、主要管理人員(不少於三名)的廣播電視及相關專業簡歷、業績或曾參加相關專業培訓證明等材料;
(五)注冊資金或驗資證明;
(六)辦公場地證明;
(七)企事業單位執照或工商行政部門的企業名稱核准件。
二、網路劇播出的限制性規定
1. 從事生產製作並在本網站播出網路視聽節目的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單位,應同時依法取得廣播影視行政部門頒發的《廣播電視節目製作經營許可證》和相應許可的《信息網路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
(1) 申請從事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的,應當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一)具備法人資格,為國有獨資或國有控股單位,[5]且在申請之日前三年內無違法違規記錄;
(二)有健全的節目安全傳播管理制度和安全保護技術措施;
(三)有與其業務相適應並符合國家規定的視聽節目資源;
(四)有與其業務相適應的技術能力、網路資源和資金,且資金來源合法;
(五)有與其業務相適應的專業人員,且主要出資者和經營者在申請之日前三年內無違法違規記錄;
(六)技術方案符合國家標准、行業標准和技術規范;
(七)符合國務院廣播電影電視主管部門確定的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總體規劃、布局和業務指導目錄;
(八)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的條件。
2. 個人製作並上傳的,單位只得轉發已核實身份的個人用戶上傳的網路視聽節目;
3. 單位自審自播的網路視聽節目,應在上網播出前完成節目信息備案和備案號標注工作,否則不得播放;
4. 單位轉發上傳視聽節目,視同為該單位自製視聽節目,由該單位按照同樣要求先審後播。同時,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單位應對向網站上傳視聽節目的個人和機構核實真實身份信息;
5. 單位應具有滿足審核需求的經國家或省級網路視聽節目行業協會培訓合格的審核人員;
6. 網路劇播出前應組織3名以上審核員進行內容審核,審核一致通過後由本單位內容管理負責人復核、簽發;
7. 播出發現不符合有關規定的應立即下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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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參見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關於進一步完善網路劇、微電影等網路視聽節目管理的補充通知》(新廣電發〔2014〕2號)第2條。
[2] 參見《廣播電視節目製作經營管理規定》(國家廣播電影電視總局令第34號)第6條。
[3] 參見上注第7條。
[4] 參見國家廣播電影電視總局《關於進一步加強網路劇、微電影等網路視聽節目管理的通知》(廣發〔2012〕53號)第2條第2項。
[5] 「根據該項的規定,非國有資本將無法取得網路視聽的《許可證》。因此,一些私人視聽網站,如果它想要在《規定》出台之後繼續提供服務,那麼就必須通過資本重組、與國有企業借殼合作或者採取牌照租賃等方式,曲線獲得互聯網視頻內容的經營資質。但是即使如此,對於一些小的民營公司來說,《規定》的出台仍然會帶來一些瓶頸問題,如昂貴的帶寬和伺服器成本、難以解決的內容版權問題,還有難以盈利的商業模式,而所有這些都會成為影響視頻網站繼續生存的因素。」參見陳運生,《網路視聽管制的憲法省思》,載北大法寶:網路視聽管制的憲法省思,
2015年5月27日最後訪問。
[6] 參見注1第3條。
[7] 參見注1第5條。
[8] 參見注4第3條第2款。
[9] 參見注4第2條第1款。
[10] 參見注4第3條第1款。
[11] 參見注1第6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