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5.4萬事實孤兒首納國家保障,為什麼會存在這么多事實孤兒
因為有些孤兒可能是由於與父母走散,無法與父母取得聯系,還有些可能是父母已經死亡,也有些可能是遭到了父母的拋棄
2. 事實孤兒和孤兒具體指什麼有什麼區別麻煩詳細正式一點的!!謝謝大神們
所謂「事實孤兒」,即父母一方死亡後另一方失蹤的孩子或者父母雙亡,但是有其他親屬做監護人的孩子。
孤兒就是父母雙亡的也沒有其他親屬撫養的未成年孩子。
3. 事實界定孤兒的五個條件是什麼
五個條件如下:
一、孤兒:根據《收養法》的規定,孤兒是指不滿14周歲,喪失父母的兒童、嬰幼兒。
二、服刑人員子女、
三、戶籍「留守兒童」
四、重症精神病患者的未成年子女
五、未滿18周歲的感染艾滋病病毒未成年人。
事實孤兒,指事實上無人撫養兒童。
2013年6月,南京市江寧區兩名女童被發現餓死在家中。孩子死前曾因飢餓徹夜拍門喊媽媽,甚至吃糞便充飢。事發前,孩子父親因向他人提供吸毒場所被拘役,母親曾多次將孩子丟在家中外出不歸。
國家民政部也表示,要制定事實無人撫養兒童保障政策,將「事實孤兒」納入到國家保障中。

納入保障范圍的兒童有四大類:
1、未成年人18歲以下的未成年人,失去父母,找不到父母,未依法收養,包括親屬、機構、家庭寄養人、獨立生活的孤兒,以及已滿18歲但仍在普通高中學習的未成年人學校、中等職業學校、高職院校和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以及為義務兵役服務的孤兒。
2、未成年人,未成年人父母患有精神病、服刑、強制戒毒、二級或以上嚴重殘疾或完全喪失工作能力而另一方失蹤、遺棄或患有精神疾病的家庭中18歲以下的未成年人服刑、強制戒毒、二級以上嚴重殘疾或者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3、18歲以下的未成年人,失去或遺棄父母超過兩年,未能找到父母的情況;
4、4歲以下,未滿18歲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未成年。
4. 事實界定孤兒的五個條件
事實界定孤兒的五個條件如下:
一、孤兒:根據《收養法》的規定,孤兒是指不滿14周歲,喪失父母的兒童、嬰幼兒。
二、服刑人員子女。
三、戶籍「留守兒童」。
四、重症精神病患者的未成年子女。
五、未滿18周歲的感染艾滋病病毒未成年人。

(4)事實孤兒電影免費觀看擴展閱讀:
對於破解事實孤兒的困境,相關法律制度和政策還不夠完善。
「民政部門以及社會工作者對困境兒童服務的主要類型為:集中供養型、助養型、代養型、家庭寄養型、領養型。就目前的法律規定,關於事實孤兒的安置只有收養和寄養兩種方式,且這兩種方式均存在不足之處。」江蘇警官學院對事實孤兒狀況調查的研究表明。
收養法規定,被收養人的年齡一般限制在14周歲內,只有收養三代以內同輩旁系血親的子女以及收養繼子女,被收養人才不受「不滿14周歲」限制。這就將14周歲到18周歲之間的事實孤兒排除在可被收養的范圍之外。
專家指出,收養法相關規定的立法原意應該是保護未成年人不受收養人的非法侵害,同時保證計劃生育政策的良好實施,不料卻成為事實孤兒獲得民間救助的障礙。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事實孤兒
參考資料來源:新華網——全國現有事實孤兒至少61萬人 救助困局亟待破解